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马克思主义:赞成与反对》(1980)

第三章 唯物主义的历史解释



  我们终于已经看出,马克思主义反映了一种特定的哲学立场。但是,无论对马克思还是对他大多数追随者来说,哲学探讨从来不会是一项中心任务。他们集中注意的问题始终是对资本主义的分析,正如无意识之对于弗洛伊德和哲学推理之对于柏拉图一样,资本主义这种社会制度对于马克思是一个具有无限吸引力的需要理解之谜。

  不过,如果我们直接从哲学探讨开始来考察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论述,那就会犯错误。马克思的社会分析,力图透过制度的表面现象,揭示其隐藏的本质。我们在下章再来探讨这个任务。但揭开马克思敏锐洞察力奥秘的线索是在别的方面,即在他这种观念中:资本主义的隐藏本质就是资本主义本身被遗忘了的过去,是以伪装形式保存在其现存制度和信念中它那部消逝已久的历史。因此,研究历史就成了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本主义的入场阶梯,这不仅仅是要回顾资本主义从以前社会中产生出来的过程(这不是我们在本书中要做的事),而是要开辟一个视野,没有这种视野,我们便不能理解资本主义是什么。[1]

  这种历史考察的独特优点就叫做唯物主义的历史说明,马克思对这种说明作了如下的描述:

  “我所得到的……总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中、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的意识决定人的存在,相反地,是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人的意识。” [2]

  把这种唯物主义观点同它的对立面即唯心主义观点加以对比,我们就可以获得一个最为鲜明的印象。在黑格尔这样的唯心主义者眼中,历史完全不同于马克思所认为的那样。不是物质生活而是思想使历史具意义,使历史能够为人所理解,使具有发展力量、具有“本质”。根据这种见解,是观念“创造”历史,决定历史的形态,而历史本身(也就是人类的记叙)必须被看作是通过事件得到实现的观念的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情况正好相反,因此他宣称要让黑格尔用脚来站立。按照马克思观点,使历史具有意义、可理解性、推进力和本质的,是男女众人与他们的物质环境打交道的实际活动,这首先就是必须不断重新创造用以延续他们自己生命的物质需要。从这种唯物主义角度来看,思想是依存于历史的物质环境之外。〔校订者注:此句译文有误,应译为:“从这种唯物主义角度来看,观念根植于历史的物质设定,而非独立于后者而存在。”〕 不管这些思想能够对物质环境产生多大的影响,起多大的促成作用,但它们首先必须产生于物质环境之中,而且总括说来必须与物质环境相适应。

  这就提出了一个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这种唯物主义的说明既然强调生产,是不是把全部历史归结为经济决定论呢?恩格斯在《反杜林论》(Anti-Dühring)中写道:

  “……一切社会变化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该求之于人们的头脑之中,也不应该求之于人们对于永恒真理和正义日益增长的理解之中,而应该求之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之中;这些原因,不应求之于哲学,而应求之于该时代的经济。”[3]

  恩格斯写这段话意思何在?

  我们将会看到,经济是历史动力的这种观念,造成了一种非常困难的问题——不仅在决定经济活动的确切程度方面有困难,而且也难以对什么活动算作“经济”活动这一点下个精确的定义。但是,如果我们暂且把这些问题放在一边,首先考察一下马克思和恩格斯用来进行历史研究的中心概念即生产方式(mode of production)这种概念,从而探求对唯物主义观点的理解,那样效果最好。

  生产方式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它首先是用来确定和明确区分各种不同的社会生产及分配的形式:例如马克思曾到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制生产方式、封建制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等。可见,生产方式的唯一涵义就是用来作为区别各种不同经济生活(而非政治生活或宗教生活)制度的标准历史划分。

  更为有意义的是这些生产方式的内部构造。一切生产方式,不管在其它方面有何不同,但都分为两个方面。这内部划分的两个方面之一,马克思称之为生产力(forces of production),用以指社会的物质生产手段——人口、技能、技术、工艺和制品。另一个在生产活动的持续过程中同等重要的构成要素叫做生产关系(relation of production)。这是指支配生产力和分派产品的社会安排。这里是权力和统治的各种机构,这些机构体现为我们在各种生产方式中都能发现的社会阶级。主要根据其成员对生产和分配过程的共同关系来给这些阶级下定义(主人、奴隶、雇佣工人、资本家等等)。这些阶级的特点是彼此之间具有不平等而且通常是对抗性的相互关系。

  可以看出,无论生产力或生产关系,都不是狭义的经济概念。生产力体现着人的技能和技艺,因此和人的文化和技术传统不可分割地融合在一起。生产关系势必包括法律、政治和社会的约束,这类约束把各个不同阶级的作用加以合法化并强行维护下去。因此,政治和社会的(甚至宗教的)因素渗透到了经济因素之中。如果说,整个生产方式赋予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以“经济的”色彩,那是由于绝对必须进行生产而形成了生产方式,并不是由于认为这种经济活动因可以支配一切别的动因,或者说,并不是由于认为买进卖出这类经济活动可以直接规定男男女女形形色色各种人的思想。〔校订者注:此句译文有误,应译为:“如果说,整个生产方式赋予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以‘经济的’色彩,那是由于生产方式是围绕着生产的绝对必要性而组织起来的,并非由于假设经济动机可以支配一切别的动机,或者由于认为买和卖等经济活动直接主宰着男男女女们的思想。”〕

  恩格斯1890年写的一封信,对马克思和他自己关于这个问题的见解作了阐明: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抽象、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情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过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决定着这一斗争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法律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青年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还有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予其它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应有之重视。”[4]

  因此,有时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编纂学标志的粗俗“经济主义”(economism)并不是其唯物主义侧重方面所内在固有的。马克思所说的经济“基础”可以设想为是给那种适应于旧时代残存物的社会政治安排(结构)规定界限——狩猎社会不能同商业社会的“上层建筑”一起进行;反之亦然——但是一个特定的基础可以支持上层建筑成分的多种变形。生产方式说明了保证社会再生产以进行的途径,所以就能帮助我们了解社会中的因果关系之矢的主要射向,而无须硬性规定“经济”原因和“社会”结果的僵死或决定论的相互联系。例如,我认为今天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都不会坚持说国家恰恰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另一方面,一切马克思主义者都会宣称国家一般是用来维护统治利益的。正是这后一种见解,非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往往不能理解〔校订者注:此句译文有误,应译为:“这后一种见解,正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的盲区”〕;而且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决定论”(economic determinism)发挥了它有影响的作用。[5]


  然而唯物主义本身还不足以表明马克思主义观点的特性。例如亚当·斯密在其关于四大历史“时代”(stages)(狩猎、游牧、农业定居和商业社会)的历史学说中,就运用了一种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观点;按照这种学说,组织经济生活的基本方法决定了政体和财产关系的相应形式。[6] 使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说独具特色的是唯物主义出发点与历史变化过程的辩证观融为一体。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终于被称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缘由,尽管事实上马克思本人从来没有使过这种说法。

  唯物史观中的辩证因素产生于生产方式的一种属性,对这种属性我们尚未给予应有的注意。这就是任何生产方式中,上等阶级与下等阶级间不平等关系所造成极端紧张的相互关系。不平等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但通常明显地表现为财富的取得或占有极不平衡,财富成了统治阶级的特权。

  从这种不平等的整个事实中产生了历史变革的主要推动力:阶级斗争(class struggle);通过阶级斗争,现行财富和特权分配制度受到那些受害者的攻击,而又受到那些受益者的维护。这种斗争偶尔以奴隶叛乱或农民起义的形式明显地表现出来。但更经常地是围绕着法律权利或经济权益进行着无声较量。这种阶级斗争可能真的几乎完全以思想论战、政治争执或宗教争端的形式伪装起来,于是争论中的眼前事务就隐藏了阶级对立的根本问题,即使在当事人本身看来也是如此。

  阶级斗争的观念是与辩证观点相联系的,因为它揭示了一切生产方式中内在的一种矛盾。这种矛盾涉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生产力要求主要的阶级进行合作,以便能够更新和维持物质存在。生产关系则反映出我们刚才描述过的那种阶级对抗。这样,社会再生产它自身,但只是在会破坏其社会经济结构的紧张状况下进行这种再生产。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至今所有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他们这样写,不仅是说明了历史上一系列富有戏剧性的事件,而且也揭示了一种辩证过程的特征,使我们的历史观能具有尖锐深刻的洞察力。

  阶级斗争的内在本性就是辩证法在考察历史时的主要理论见解。它使我们看出阶级斗争是根源于生产方式的结构属性,阶级斗争会出现在一切生产方式之中,不管是采取隐蔽或是公开的形式,重点都在于争夺某种阶级权益。由于生产力、技术或其它方面的变化使各个阶级的任务发生了改变,从而开辟了各阶级间相互交往关系的新局面,这种对抗性的关系就更进一步加剧了。但是,不管在何情况下,阶级斗争都作为“对立的统一”而存在,要保证生产方式本身继续存在下去,就必须维持这种“对立的统一”。

  这种见解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为我们对资本主义进行社会分析所提供的主要梗概。因为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不管历史上有无意外的偶然事故,或者也不管资产阶级是否残忍或愚蠢,在资本主义制度内必定存在着阶级斗争。虽然斗争的形式和剧烈程度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和在另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可能大不相同,但从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来,只要所有这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阶级判别还存在,这些社会中的斗争就不可避免,斗争就总是社会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在本章的后面,我们对这个概念进行较有批判性的考察。但我们首先要注意辩证法的第二个主题,这个主题的色调虽较柔弱,但也赋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以独到的特点。这是又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它与阶级斗争的过程有联系但又独立于其外,表现在马克思称之为异化(alienation)的这种人类状况中。异化是一种社会畸变和心理畸变的状况,人类把这种状况作为一种历史经验的结果来通过——这一历程始于人类从其最初的“无历史”(historyless)源头进入名曰历史的经验巨流之时,而人类只有在学会控制自己命运,从而最终离开这个巨流时才会摆脱这种状况。

  异化的历史性戏剧在原始共产主义(primitive communism)阶段开始揭幕,所谓原始共产主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给远古人的社会组织取的名字。在这样的社会中,尚未出现后来文明时期的那种阶级划分。除了很少的个人所有物以外,几乎不存在什么财产。那时几乎没有正式的政府机构。国家之类的东西根本不存在。社会的经济基础(通常为狩猎、采撷或原始的农业)与社会的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分工在生产组织中只起很小的作用。在这类社会中也可能存在冲突或矛盾,但其产生的条件以及采取的形式都不可能象后来的社会经济形态中的情况那样。

  在这种原始的环境中,人们的生活状况具有高度的群体性,所以马克思称为“种属群、部落体、群居动物”。[7] 这种状况并不意味着值得赞扬。原始共产主义不是伊甸乐园。相反地,处在这个阶段的人不仅由于自然界的原因而受到灭绝的威胁,而且也为无名力量的恐怖所困扰。简朴的生活除了仅仅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物质产品以外,不能产生任何一点剩余物品。既看不见物质进步,也见不到精神进展。原始的文化虽然存在,但没有发展演变。

  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没有给我们作出特别的说明,以解释原始共产主义的静止文化为什么或怎样被破坏瓦解的。它只是指出,随着这个文化的消退,我们遇到了这样的文明,其中的主要特点正好是原始社会中所缺少的。在古代亚洲、埃及、希腊、罗马、非洲——总之,凡是文明已经兴盛的地方——很快都出现了阶级结构。财产成了社会大众注意的东西,虽然这还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那种财产。政府和国家都产生了。生活的经济基础转向了发达的农业、商业以及或大或小规模的工业。分工成了经济生活中一个必要和普遍存在的特征。

  随着阶级分化、国家统治和劳动专业化社会的出现,人的状况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过去那种仅够维持生计的经济形态让位于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这种社会能够创造巨大的集体成就——长城和金字塔、灌溉系统、殿堂庙宇。在天文、法律、文学,以及宗教方面的精心研究和辉煌业绩,与物质文明的进步堪称匹敌。

  但在阶级统治和过分专门化的社会功能面前,人类生活失去统一性和整体性。劳动者与他自己的劳动产品相脱离。他的工作曾经是他种属群精神表现和结合,现在却作为一种分离的东西和他对抗,实际上成了一种把他当作财物来支配的东西。马克思把工人对作为一种异己事物同他对抗的、他自己“具体化”劳动产品的这种从属关系称之为异化。虽然异化存在于其它种种社会中,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得到了最完全的表现。我们将在本书的下一章中看到,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异化劳动采取了资本的形式。

  异化主题与阶级斗争的主题具有许多明显的类似处,而且相互之间有着交叉的关系。两者都是辩证的过程:阶级斗争是生产方式作用所造成的矛盾,异化则是物质文明进步所造成的矛盾。[8] 但也许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另一种同时产生的现象。这就是两者所表现异常的推动力。〔校订者注:以上两句译文有误。应译为:“但也许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另一个相似点。这就是两者都显示出来的超越性的推动力。”〕

  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的看法,并不意味说阶级斗争是一场永无休止的战争,只要人类存在,斗争就将继续下去。相反地,这种斗争最终将获得解决它本身所必需的条件。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阶级对抗最终简化为两大对立的阵营——工人和雇主、无产者和资本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阶级斗争,将使得广大公众能够获得最终的胜利,他们将创立“无产阶级专政”(这是马克思主义者老是萦绕心头的一句话,但马克思并不想用这个词来表示专制统治。无产阶级专政确立群众的领导权,由以前受统治的人来进行统治。被击败的阶级将被吸收同化而消失掉。无阶级社会证明长期历史斗争是正确的这样一个历史目标将会达到。〔校订者注:此句译文有误。应译为:“将会达到一个历史节点,在那里,一个无阶级社会将证明漫长的历史斗争是值得的。”〕[9]

  一个类似这种充满希望的结局可能也在等待着异化这场戏剧。这里我们须对马克思的思想进行推测,因为他对共产主义前途如何实现所作的解说很少,这点我们在第四章〔校订者注:此处译文有误,应为第五章〕中将会看到。推测看来是有理由的。资本主义又一次起了关键性作用。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力最终发展到非常高的程度,能够首次使人类摆脱被奴役的状态,人类为了物质进步一直不得不以接受这种奴役状态为代价。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看法最后阶段,资本主义的矛盾加剧,达到了表面化的程度,用一句有名的话来说,资本主义会突然崩溃〔校订者注:此句译文有误,应译为:“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在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它的矛盾加剧,直到它的外壳,用一句有名的话来说,炸毁”〕。在这种剧烈变动中,出现了“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这是恩格斯在他那本政论性小册子《反杜林论》中一句同样著名的话,这句话虽然受到较少宣扬,但也同样含有深意。终于人类不仅超脱了由少数压迫者进行社会统治的被奴役状况,而且也超脱了纯人类的行为活动中的非人化状况。这样,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最终就指向人类的双重胜利——对阶级统治的胜利和对异化畸变的胜利。


  这种有重大意义的历史观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我认为我们应该先从强调它那令人生畏的威力谈起。这里我首先要举出历史研究由于采取唯物主义观点而具有的力量。当然这并不是说唯有用这种见解才能写出好的历史,或者说这种见解能够永远可靠地为历史学家的需要效劳。这种见解,对某些时期和对某些问题,是比对另一些时期、问题要较为有效。[10] 但是,从这种其它观点所大大缺少的优势中产生了一种巨大力量的组织原则。这就是对阶级斗争的强调,它象是贯穿在社会历史中的红线,集中注意于各社会阶级的作用、命运和动机。

  阶级斗争的主题,往往被非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有意加以忽视、掩盖或否定——在他们研究涉及到当代社会时是如此。但我发现,这个主题既正确有效又富有教益。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都可以见到明显的阶级差别;马克思主义的这个论点很难遭到异议。除最简单的社会以外,一切社会中,社会阶级间财富和权力的分配表现了极端和全面的不平等,这种情况在封建和专制世系的社会里确实是如此,在当代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也是一样(尽管程度较差)。历史学家仅仅能对下述方面提出异议:这种差别的重要性如何,是否存在着为解决这些差别而进行的“斗争”。

  在这里,困难大多在于人们把阶级斗争想象为公开的或强暴的行为。但实际上,阶级斗争通常是隐蔽而非明显的,是潜在非实际的。大多数社会中,阶级地位的不平等是被掩盖了,或被减少到低限度,或被加以合理化了——这种做法往往为下层阶级本身热诚支持。所以,马克思主义的见解既重视向心的和合法性的社会设施和结构,也重视离心的和破坏性的社会设施和结构。实际上,马克思主义观点大力强调的是,必须寻求能保障社会和谐的途径,这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不象寻常的社会科学那样,认为和谐是社会制度的天然条件。

  阶级斗争的主题之所以有力,是因为它使人们注意一种“奥秘的历史”(secret history)——积极参与者本身可能并不了解的一种社会活动和意识形态的历史。军队、法律、学校、教会这类主要的设施都处于监管之下,而如果参与者被迫卷入维护或破坏某种社会权力分配制度的斗争,那么这些设施就会逃脱监管。在阶级斗争中,这些主要设施通常都站在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一边,虽然它们可能偶尔起一种重新规定或者甚至反对统治阶级领导权的作用。

  阶级斗争在历史上的决定作用,是一个尚可争论的未决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论点是,阶级斗争如此激烈,影响无所不在,即使是最隐蔽活动的观点和信念,也要染上或淡或浓的阶级斗争色彩。从这种前提出发,不仅社会思想和政治活动,就连艺术、文学、宗教和哲学,都必然带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它们是在那种自觉或不自觉从事沉默隐蔽斗争的社会中产生,对于这种斗争任何人都无法避免,所有的人都必须在这场斗争中选择自己站在哪一边。因此,整个概念形成的活动,都必须表面地或深刻地揭示被撕裂开来的社会生活的这种历史状况两极化结果。历史学家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出和鉴别这种唯物主义影响或明或暗的存在。

  我认为,这是一种能够得到辩解而且确实是富有教益的见解。我几乎无须再补充说明,这种见解极易受到滥用。动辄指责“阶级利益”的作用,这种条件反射式作法会模糊或歪曲我们对于这个概念本身的理解。这种类型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跟那种顽固地拒不承认任何阶级利益动因的历史学一样糟糕。但是,硬要把这些方面的问题出是非曲直来,是愚蠢的。阶级斗争的主题究竟是否有重要性,这个问题最好搁置勿论,与其先验地加以假定,不如根据每一个具体情况来加以决定或表明。从这样一种研究方法着眼,唯物主义的历史“说明”就成了内容丰富的假说,而不是事先决定其毫无意义的一种规定性;是一种根据主题作出的说明,而不是强加以主题的说明。

  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力量的第二个根源在于它强调辩证法——它坚持认为,历史不仅仅是充满冲突的,而是内在地充满冲突的〔校订者注:此句译文不易理解,试译为:“它坚持认为,历史不仅充满冲突,而且这种冲突是内在固有的”〕;历史的冲突因素只有在我们把它们理解为辩证结构中的矛盾时才具有其意义。

  在批判地考察这种观念之前,必须先正确地评价它的重要性。我们已经看到,矛盾的观念就是认为社会制度可能显示出各种趋势,这些趋势既为它本身存在所必需,又为其本身存在所不容。这样一种观念对许多历史变革时代提供了一个总看法,能够把从其它角度看来只是混沌一团或杂乱无章的这些历史变革时代统一起来。这方面的主要例证有商人阶级在封建主义的演变中既起破坏性又起建设性的双重作用,或者资本家阶级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所引起的这种类似的双重作用。这样,矛盾观念中所体现的对辩证变化的认识就揭示了具有重大阐明作用的另一种“奥秘历史”。[11]

  辩证见解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能使那些按照这种见解进行实践活动的人意识到他们的哲学前提,这一点也并非不太重要。传统的历史学照例总是秘而不宣其本身的哲学倾向。这就是说,既然人们专写历史不能不对事件的真伪和可信与否有自己的看法,那么历史就要倾向于接受当时既定的实证主义哲学信条,着重于描述经验发现的结果和能够验证的命题。

  实证主义在历史研究工作中,也象在科学工作中一样,是一种难以对付的工具。它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极其有用的(即使有时是难以捉摸的)界限,以区分科学的(可以验证的、经验的)命题和“玄学的”(无法验证的、非经验的)命题。但是,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历史的指南,也有着严重的局限性。因为历史学家的任务并不是挑选和验证“事实”,而是要确定事实之间的界限,以及这些事实在相互联系情况中蕴藏着的内在涵义。[12]不加“说明”的历史终于已被看作是一种自我欺骗的作法,是所谓事实“本身”不言自喻、无须其选用者说明的幼稚主张。〔校订者注:此句译文有误,应译为:“脱离‘阐释’的历史已被看作一种自欺欺人的主张,一种事实‘为它们自己’说话,而不是为它们的选择者说话的幼稚见解。”〕但是,实证主义到头来也不得不担负起说明问题的任务,也就是说,它默许以某种观点来确定事实。所以实证主义者避免不了对问题的说明。他不过是象走私者一样在通过海关时秘而不宣地把问题偷运过去而已。

  相反地,辩证的研究方法总是自觉地进行说明,因为它重视是的“本质”而不是事实,这就迫使它去探索事件的含糊不清、层次众多的背景。矛盾的表现并不是一目了然的,必须在许多冲突性事件的变动过程中去发现矛盾。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所作说明的结论,可能并不恰当或完全错误,但至少关键性的工作直接可见,而不必以未被认识的形式去发挥它的影响。

  现在应该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方法的最后一个优点给予应得的评价。这就是它把理论和实践、设想和干预、观察和行动融为一体。这也许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最值得骄傲夸耀的地方。马克思主义不仅是要提供一种历史观,它还要作为创造历史的行动指南。

  就这一点而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历史学、经济学以及其它方面的作品,都具有双重的目的。在说明过去的时候,启发人类正确对待过去的遗产;揭示那些凝结于现在的历史因素;使人们了解社会存在的各个完全未知的方面。这样,这些作品改变了我们认识现在的方式,从而也改变了我们创造未来的能力。所以,理论和实践——认识和行动的统一并不是要把两种根本不同的活动强行统一起来;相反地,这种统一认知到思想和行动是不可分割地结合在生活本身的经验中。思想提供对过去的理解,以便指导我们的行动,行动则体现了思想的转化,使思想融化在我们对未来的创造中。

  当然,这样一种统一,也把许多危险带进了创造历史的活动中,这些危险表现得十分明显,使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得不设法为残忍灭绝人性的行动进行辩解。这个问题我们在后面要谈到。不过,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思想不管在实际生活中可能遭到多么严重的滥用,但它总还是值得赞扬的一种思想——在这里我们再次想起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的相似经验。

  马克思主义中值得赞扬的成分是它宣称,历史所赋予的唯一“意义”就在于它是逐渐实现道德的过程,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历史的方向就是实现人类自由。我们不应当忘记,马克思主义本身产生于马克思对人类解放思想的无限热情信奉,而不只是为研究而研究的结果。[13]这种道德的热情一直激励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这和许多传统历史学家的作法适成鲜明对照,这些历史学家昼避免作出“评价”,似乎一作出“评价”就会损害他们所得出的发现价值。

  我不想花费时间来说明是否必须有适用于一切历史著作(马克思主义的和非马克思主义的都同样适用)的专业标准。马克思主义对人类自由事业的信念,可能为自信正确的宗教狂热恶行开辟道路,但在我看来,却是研究历史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尺度。道德热情可能导致罪恶行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创立以前的许多世纪业已表明的一个事实。并不单是马克思主义会造成这种危险。但唯有马克思主义才殚精竭虑地构想出一种历史进步的远见,其登峰造极的表现就是提出了无阶级和非异化社会的观念。也唯有出于这种远见,才能坚持是人类创造自己的历史,从而也创造自己——正如马克思所指出,人类创造历史但自身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完全要靠本身的努力。任何其它的历史研究都没有象马克思主义这样以自觉地掌握历史为目标。仅仅根据这一点,马克思主义就值得我们尊敬。


  唯物史观和对历史过程中矛盾的研究,提供了一些见解,这些见解非常引人入胜,以至于马克思主义的某些成分现在已渗透到许多传统历史学研究中,这就恰如弗洛伊德对行为的说明已经风靡许多“非弗洛伊德”心理学研究中一样。但是,如果不认真注意马克思主义的缺点,就此结束这一概述,那是错误的;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既要有造成,也要有反对。我们已经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若干困难;这里我要强调说明另一些影响更为深远的困难。

  我们从唯物主义开始谈起。按照唯物主义观点,历史过程的关键,在于人类生产活动的最终决定性影响。我们已经指出,必须避免把这一点描绘为粗俗的“经济主义”,即所谓物质基础支配并完全决定思想观念的上层建筑。但这并不是唯物主义所造成的最困难问题。其实,争议在于规定物质领域的定义时没有引用思想观念的因素,或者如果愿意的话,这样说也可以:争议在于把基础中的活动与上层建筑中的活动截然分开了。

  也许,具有物质力量的社会基础中,包括了社会物质生存和再生产所有的那些活动。这里,我们当然看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特别是维持社会生存的物质产品持续生产和分配。但是问题在于,若没有其它非经济活动的支持,只靠这类经济活动,是否能确保社会的继续存在。如果经济基础要发挥作用,就有许多按传统定义属于非“经济的”行动必须完成。儿童必须抚养。某种法律和秩序必须有效地推行。各种争端必须审断。总之,正如戈登·雷弗(Gordon Leff)所说,“如果没有一种能把人们联在一起的社会结合剂,人与人间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活动;而这点在政治、法律、道德方面跟在经济方面一样重要。”[14]

  无疑地,这些非经济的活动必须同一般生产力所确定的某种基础限制相协调一致:工业民族不能象猎人部落那样扶养自己的孩子。但是这种限制过于广泛,很少能用来进行历史分析。一些具有相似经济基础的社会,在各自的政治和文化发展方面,表现出了惊人的差别,只要对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进行最考察,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此外,民族国家的兴起和抗争——这可能是现代人类史中的主要事件——单凭这些社会的“基础”的发展情况,只能作出部分的并且是不系统的说明。

  我不想发挥这个论点再次断言,“用经济说明”历史之不恰当。问题在于了解,必须把网撒得多大,才能捕捉到对事件的恰当经济说明。非物质活动与物质活动相混合,思想观念的因素充满了社会的肌体,“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密不可分地融为一体——这一切使人难以给物质领域圈定界线。所以唯物史观的问题就是,既考虑到法律和政治、宗教和意识形态以及思想观念领域的其它因素影响,同时又不放弃强调物质第一位的唯物主义主张。正如本章第一个脚注中所列举的例子所证明的,这并非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确实也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任务。[15]

  我们要谈的第二个问题再次使我们转向辩证法,我们越是深入进行考察,辩证法这个主题在马克思主义中的重要性就越加显得突出。在这里我们必须探讨两个困难。

  第一个困难我们已经了解,可以很快地加以处理。这个困难就是把“冲突”和“矛盾”之间的区别弄得模糊不清之倾向。正如自然界中充满着冲突(表现为力量直接对立的形式)一样,历史中也充满了冲突。我们并不要求马克思主义观点承认冲突。〔校订者注:此句译文有误。应译为:“我们并不需要马克思主义观点就能认识到这一点。”〕但是为了把冲突夸大称为矛盾,冲突就必须以真正“矛盾的”形式,埋藏在社会变化的过程中才行。它必须把两个互不相容的对抗性过程联结在一个概念的统一体中。

  在历史学中,如同在哲学中一样,不加区别地任意滥用“矛盾”这个名称,就等于是要败坏这个名称的力量。所以,寻求对社会变化或各种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动力的唯物主义观点是一回事,而把这些变化贴上“辩证的”或“矛盾的”标签则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们维护对辩证这个词的阐明运用,而不只是用它来表示事物的一种普遍,因而毫无意义的属性的话,那么历史上的冲突就不能总是辩证的。跟唯物主义一样,辩证法必须仍然是一种假说,一种智力上的未决难题,而不是一种把它降低到同义反复或玄学推理水平的设想。就跟在哲学中一样,在历史学中滥用辩证法的术语,只会损害正确使用这些术语时所产生的力量。

  辩证法所造成的第二个问题,要涉及我们在考察阶级斗争和异化这两个概念时业已指出的问题;也就是这样一种设想:作为这类历史主题基础的辩证过程,将在一场最后的阶级斗争中,使这些主题得到解决,从而最终克服异化存在的状况。

  当然,在某种层次上说,这个问题是一个与事实有关的问题。现在是否如辩证序列揭示的那样,阶级斗争已变得直接化和尖锐化了呢?就实际情况来说,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否存在“自由王国”的境界呢(无论是在社会方面或政治方面所说的那种自由)?到目前为止,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显然是否定的。所以,这就往往使人们不得不把全部辩证图式当作已被事实证明是虚假的东西而加以鄙弃;或者把它贬斥为仅仅是一种信念声明,这种声明也许有启发灵感的重大力量,但却毫无科学价值(当然,有人对辩证法加以“捍卫”,硬说在将来“终究”或甚至“不可避免地”会对这些问题作出解决,但这样的捍卫在今天会被看作是虚弱的表征,而不是强大的象征)。

  不过,我不想用这种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后面我将要考察阶级斗争和异化的前景。在这里,我想先对辩证法关于事件说明所受到的指责,作出另一番回答。这个回答否认辩证的历史说明显示了最高或全面解决性的终极目标。〔校订者注:此句译文不确。应译为:“这个回答从根本上否认,对历史的辩证说明预言了任何高潮式的或解决性的终极目标。”〕辩证法所给予我们的全部东西,就是把阶级斗争和异化理解为社会自始至终运动过程中的本质要素。至于这些运动的“终局”,辩证法没有作出任何说明,尽管马克思本人(以及在他之后多不胜数的马克思主义者)深信阶级斗争或者还有异化即将终结。

  但是,“解救”这场争论的这种方式,却暴露出辩证法中的一个非常重大的弱点。因为这种解救并不是那种会被马克思主义者感激地加以接受的救援。我们已经指出,辩证历史的意境,由于永远沉缅于相互冲突的斗争,永远要谴责某种异化状况,永远得不到超脱它那历史的重负,所以它对于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说来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意境。〔校订者注:此句译文不确。应译为:“我们已经指出,辩证的历史观永远沉缅于相互冲突的斗争,永远要谴责某种异化状况,永远无法超脱它那历史的重负,而这对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是无法忍受的打击”。〕在我看来,这种观念逐渐使人产生极端不安,暴露出了辩证观念的明显弱点。这就是它那不言而喻的目的论,它那秘而不宣的太平盛世假想〔校订者注:“太平盛世假想”的原文为millennial assumption,或可译为“千年王国”〕。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并不满足于宣称作为一切现实的一个本质特征的不断变化是历史内在固有的。它给历史过程了一个预定使命,这个预定使命的唯心主义色彩,绝不比黑格尔赋予历史的那种极其神秘的解决方案少。把历史看作一种不断变化而且没有道德超越力的壮丽行列,这样一种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者所不能接受的。〔校订者注:此句译文有误,应译为:“把历史看作一个没有道德超越力的不断变化的序列,是马克思主义者所不能接受的一种历史观”。〕到头来正是黑格尔把马克思倒转过来了。[16]

  现在谈谈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所带来的最后一个问题,即由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主张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而产生的问题。这是其生命活动决定着实践的男女大众与掌握着理论的少数男人女人之下的关系问题。

  很少有问题能比思想与行动之间的适当关系,更使马克思主义者感到强烈的焦虑不安了。他们就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可谓众说纷纭,意见不一,有的假定群众“最懂得”阶级斗争的策略和战略,有的则认为群众不可靠和蒙昧无知,必须由党内的杰出人物来指导和启发教育。

  这个事关成败的争论意义极为深远。如果深信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使人们“正确地”洞悉历史的内在逻辑,那么掌握了这种理论知识的人能具有决定行动毋庸置疑的权力,这就如同医生假定唯有他能治疗病痛,所以可以残忍地施加痛苦的疗法一样。另一方面,如果承认理论达不到确实无疑的程度——如果“正确的”战略不能事先推断出来,那么行动就能证明它本身是否合理,不管医生施行什么样的疗法,这种疗法本身都是根据患者病情而作出的诊断来决定的。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理论和实践都是“统一”的。不过,在第二种场合,理论只是为行动作了辩解。可以肯定,虽然不只是马克思主义领导者,才以某种指导思想的名义把自己的意志强制推行,或者以修改自己决策原则的办法,来证明这些决策的正确;但是,唯有马克思主义者,才以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哲学信念,把这个问题提高到具有极其重要的道德和理智性质的程度。[17]

  是否有什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办法,能把科学见解的探求运用于阐明行动而不是指令行动,能为行动创造证实理论效果而不是支配理论效果的作用?提出这个问题要比回答这个问题来得容易;到现在为止,马克思主义在政治生活中的反应一直不妙,在知识阐述方面的情况也令人失望。不过正是在这里,将最终决定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在政治上是否适用和在道义上是否正确。




[1] 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著作中挑选例子的问题,必然会引起人们的反感,但是,需要举出某些事例来说明所得出的论点主旨。因此,我选出下面的这些例子,来体现我要强调的长处和弱点的某些方面或全貌。首先,有一些是马克思本人的历史著述,其中不仅包括《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The 18th Brumaire of Louis Napoleon)、〈法兰西内战〉(The Civil War in France)和许多其它这类著名的叙述性和分析性的作品,而且还包括构成《资本论》(特别是第一卷第7篇中《所谓原始积累》(On the So-Called Primitive Accumulation)这一章)的理论论据的那些历史资料。用马克思主义传统写成的重要著作名单中,必须包括托洛茨基的《论俄国革命》(The Russian Revolution)。现代史方面,则包括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写成的无数作品。我且只举出几位作者,而不一一列举他们的著作。这些作者是:安德森(Perry Anderson)、詹诺维斯(Eugene Genovese)、希尔(Christopher Hill)、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汤普逊(E.P. Thompson)。这张名单还可以更长,但这些就足以表明能现成使用的这类著作的主体了。

[2] 引自《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导言》(Preface to a 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 参见杜克(Robert C. Tucker)编《马恩读本》(The Marx-Engels Reader)第二版(纽约:诺顿出版社,1978),第4页。

[3] 参见柏恩斯(E. Burns)编《马克思主义手册》(A Handbook of Marxism)(纽约,蓝顿出版社,1935),第279页。

[4] 参见杜克《马恩读本》,第760-762页。

[5] 我不想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似乎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个概念,或者关于生产方式这个更大的概念,并没有定义上的问题或其它方面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文献中,对于所有这些术语是否有内在一致性、甚至是否合理,争议极多。历史学家对于这些术语的用法也非常不同。不过我认为,对于我在这里所说明的这些术语含义和作用,人们仍然广泛地(虽然并非一致地)承认。

[6] 参见亚当斯密《论正义、警察、岁入与武力的演讲集》(Lectures on Justice, Police, Revenue and Arms, New York: August Kelley, 1964)第14-16页。《国富论》第653,669-74页。

[7] 参见霍布斯鲍姆编《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形式》(Pre-Capitalist Economic Formations, 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65),第96页。

[8] 要以辩证观点对异化的说明,可参看奥尔曼(Bertell Ollman)着:《异化、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的看法》(Alienation, Marx’s Conception of Man in Capitalist Society),尤其是其中的第135-136页。我上面所谈到的过程,与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缺陷》(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一书中对文明的缺陷所作的充满矛盾的描述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只不过弗洛伊德没有表明最终克服这种神经异常状况的希望,而马克思则暗示有消除异化的希望。

[9] 关于这种观点也许是最直接的表述,可以在马克思1852年写给其友人魏德迈(Joseph Wedemeyer)的一封信中见到:“在我之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关;(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产阶级社会的过渡。”见杜克编《马恩读本》,第220页。

[10] 参看卢卡奇(G. Lukacs)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改造功能》(The Changing Function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的论述,见《历史和阶级意识》(History and Class Conciousness),第238页。

[11] 许多历史学家已经理解了各个阶级在他们的历史时代中所起的“创造性破坏”作用。马克思主义者与非马克思主义者,在这种作用的评价上的不同之处,在于马克思主义者把这种作用明确地解释为是体现“矛盾”而不只是冲突。这样,马克思主义者就强调了这些冲突在它们所出现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统一”中的内在固有本质作用。

[12] 参看康涅尔顿(Paul Connerton)主编的《批判社会学》(Critical Sociology,纽约,企鹅图书公司,1976)一书的第二部分《释经学的传统》,尤其是狄尔泰(Dilthey)、伽达默尔(Cadamer)、洛伦泽(Lorenzer)、泰勒(Taylor)和里寇尔(Ricoeur)诸人的文章。

[13] 为了研究马克思的政治方向,可看德拉培(Hal Draper):《马克思的革命理论》(Karl Marx’s Theory of Revolution)一书(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78、1979)。

[14] 戈登·雷弗:《概念的专制》(The Tyranny of Concepts,伦敦,默林出版社,1961),第114页。也可参看阿尔都塞《列宁和哲学》(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71)第127页以后。

[15] 马克思在一封给友人库格曼(Kugelman)的著名书信(《致库格曼的信》)中说,“每一个儿童”都懂得,一个民族一旦停止劳动,很快就会停止生存。但是,一个停止思想的民族,或者是一个完全无视“十诫”的民族,也会立即不再是一个能生存的共同体,这一点也同样正确。我可以补充说明一点,唯独强调唯物主义会使我们恰恰陷入辩证哲学力图防止的两难困境。可再参看诺尔曼(R. Norman):《论辩证法》(On Dialectic)一文,载美国《激进哲学》杂志1976年夏季号(第14期)。

[16] 我要补充一点。可以坚持认为马克思有两种历史观,不只是一种历史观。一种是“反复的历史”观,即认为历史确实永远重复产生一种没有任何超越意义的特定社会;另一种是“进化的历史”观,即认为资本主义是主要的而且也许是唯一的例子。换句话说,可以断定马克思主义有这样一种历史观,即认为直到西方出现封建主义为止,历史基本上是偶然的过程,没有任何定向的原动力;而从封建主义往后,历史的运动出现了“必然的”趋向。在这后一种情况下,我在上面谈到的那种目的论仅仅限于指从封建主义往后的历史。这种批评由于限定在一段较小的时间范围内,所以仍然有其效用(要探讨两种历史类型,可参看克劳德·列福特(Claude Lefort)着:《马克思:从一种历史观到另一种历史观》(Marx: from One Vision of History to Another)一文,载《社会研究》(Social Research)杂志,1978年冬季号,尤其注意参看第627页)。

[17] 如果有兴趣探讨是否必须重新考虑理论实践作用的问题,可以参看安德森《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Considerations on Western Marxism)一书,第136-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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