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全十卷) -> 第十卷

7.
恩格斯致马克思

巴黎

1844年11月19日于巴门


第二号


亲爱的马克思:
  大约两星期前,我收到了你和毕尔格尔斯的简短来信[1],署的日期是10月8日,而邮戳是:布鲁塞尔,10月27日。大概在你给我写这封短信的同时,我给你寄了一封信[2],收信人写的是你夫人,但愿你已经收到。为了将来能确知我们的信件是否被扣,让我们把来往信件都编上号。所以,我现在的这封信是第二号,你给我写信时,就要告诉我你已经收到第几号信,以前的信是否有丢失。
  几天前我到科隆和波恩去了。科隆的情况很好。格律恩想必已经把那里人们的活动情况告诉你了。两三个星期后,赫斯如果能得到足够的资金,也打算到巴黎去。毕尔格尔斯现在也在你们那里,这样一来,你们就可以聚集相当一批人。你们那里越不需要我,我就越有必要留在这儿。很明显,我现在还不能去;否则就会同全家闹翻。另外我在恋爱,这件事我也得先有个了结。况且,现在我们确实需要有一个人留在这里,因为这里的人都还需要鼓励,以继续从事必要的工作,而不致去胡言乱语和走上邪路。例如,现在还无法使荣克和其他一些人相信,我们和卢格之间存在着原则分歧〔24〕,他们还总是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私人纠纷。如果有人对他们说,卢格不是共产主义者,他们是不大相信的,而且会认为,轻率地抛开一个像卢格这样的“著作界权威”,终究是很可惜的!这时对他们有什么好说的呢?我们一定要等待,等卢格有一天再干出一件天大的蠢事来,那时这些人就能亲眼看看他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对付荣克,这家伙不够坚定。
  现在,我们这里到处都在举行公开的集会,以便建立工人阶级生活改善协会〔25〕,这使德国人非常激动,并促使庸人们重视社会问题。这些集会说开就开,并不征求警察当局的意见。在科隆,章程起草委员会中我们的人占一半,在埃尔伯费尔德,委员会里至少有一个我们的人,由于得到了理性主义者〔26〕的帮助,我们已经在两次集会上使虔诚的宗教信徒们遭到严重的失败;在绝大多数人的赞同下,章程中排除了一切带有基督教色彩的东西。〔27〕我感到有趣的是:这帮理性主义者,在理论上是基督教,在实践上是无神论,因而显得十分可笑。在原则上,他们认为基督教反对派是完全正确的,而在实践上,他们却不许章程中有一个字提到基督教,然而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基督教是上述协会的基础;章程里写进什么都行,唯独不要协会的生命攸关的原则!可是,这些家伙顽固地坚持这种可笑的立场,因此我完全用不着说什么话了,我们在目前情况下只能得到这样的章程。下星期天又要开会,但我不能出席,因为我明天要到威斯特伐利亚去。
  目前,我正埋头钻研英国的报纸和书籍,为我写那本关于英国无产者状况的书[3]搜集材料。我想,到1月中或1月底就可脱稿,因为最近一两个星期以来我已完成了整理材料这项最困难的工作。我将给英国人编制一份绝妙的罪行录。我要向全世界控诉英国资产阶级所犯下的大量杀人、抢劫以及其他种种罪行,还要写一篇英文序言[4],打算单独印行,并分别寄给英国的政党领袖、著作家和议员们。让这些家伙记住我吧。顺便说一句,不言而喻,我这是指桑骂槐,即骂的是德国资产阶级。我清清楚楚地告诉他们,他们和英国的资产阶级一样可恶,只是在榨取方面不那么大胆、不那么彻底:不那么巧妙罢了。这本书一旦脱稿,我就着手去写英国人的社会发展史〔28〕。这件工作花的力气要少一些,因为我已经把材料准备好,材料的安排也已经心中有数,而且我对这个问题是完全清楚的。在这期间,只要有空,我想写几本小册子,特别是反对李斯特的小册子〔29〕
  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即使你还没有见到,想必也已经听说了吧。维干德把这本书的校样寄给了我,我把它带到科隆,放在赫斯那里了。这位高贵的施蒂纳(你知道柏林的施米特吧,就是那个在布尔的集子里评述过《秘密》的那个人〔30〕)的原则,就是边沁的利己主义,只不过从一方面看贯彻得比较彻底,而从另一方面看又欠彻底罢了。说施蒂纳比较彻底,是因为施蒂纳作为一个无神论者,也把个人置于上帝之上,或者更确切地说,宣称个人是至高无上的,而边沁却让上帝在朦胧的远处凌驾于个人之上;总之,是因为施蒂纳是以德国唯心主义为基础,是转向唯物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唯心主义者,而边沁是一个单纯的经验主义者。说施蒂纳欠彻底,是因为他想避免边沁所实行的对分解为原子的社会的重建,但这是办不到的。这种利己主义只不过是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被意识到的本质,是现代社会所能用来反对我们的最后论据,是现存的愚蠢事物范围内一切理论的顶峰。
  因此,这个东西是重要的,比例如赫斯所认为的还重要。我们不应当把它丢在一旁,而是要把它当做现存的荒谬事物的最充分的表现加以利用,在我们把它颠倒过来之后,在它上面继续进行建设。这种利己主义已是如此登峰造极,如此荒谬,同时又具有如此程度的自我意识,以致由于其本身的片面性而不能维持片刻,不得不马上转向共产主义。首先可以轻而易举地向施蒂纳证明,他的利己主义的人,必然由于纯粹的利已主义而成为共产主义者。这就是我们应当给这个家伙的回答。其次必须告诉他:人的心灵,从一开始就直接由于自己的利己主义而是无私的和富有牺牲精神的;于是,他又回到他所反对的东西上面。用这几句老生常谈就能驳倒他的片面性。可是,原则上正确的东西,我们也必须吸收。而原则上正确的东西当然是,在我们能够为某一件事做些什么以前,我们必须首先把它变成我们自己的、利己的事,也就是说,在这个意义上,即使抛开一些可能的物质上的愿望不谈,我们也是从利己主义成为共产主义者的,要从利己主义成为人,而不仅仅是成为个人。或者换句话说,施蒂纳摒弃费尔巴哈的“人”,摒弃起码是《基督教的本质》里的“人”,是正确的。费尔巴哈的“人”是从上帝引申出来的,费尔巴哈是从上帝进到“人”的,这样,他的“人”无疑还戴着抽象概念的神学光环。进到“人”的真正途径是与此完全相反的。我们必须从,从经验的、有血有肉的个人出发,不是为了像施蒂纳那样陷在里面,而是为了从那里上升到“人”。只要“人”不是以经验的人为基础,那么他始终是一个虚幻的形象。简言之,如果要使我们的思想,尤其是要使我们的“人”成为某种真实的东西,我们就必须从经验主义和唯物主义出发,我们必须从个别物中引申出普遍物,而不要从本身中或者像黑格尔那样从虚无中去引申。
  这一切都是些老生常谈,都是不言而喻的,费尔巴哈已经分别地谈到过它们,要不是赫斯一我觉得,他是出于原先对唯心主义的忠心——这样痛骂经验主义,特别是痛骂费尔巴哈和现在痛骂施蒂纳,我也就不会重复这些了。赫斯对费尔巴哈的评论,有许多地方都是对的,但是另一方面,看来他还有一些唯心主义的荒唐思想——他谈到理论问题时,总是把一切归结为范畴,所以他也就因过于抽象而无法通俗地写作,所以他也憎恨各式各样的利己主义,宣扬博爱等等,这就又回到了基督教的自我牺牲上面。但是,如果说有血有肉的个人是我们的“人”的真正的基础,真正的出发点,那么,不言而喻,利己主义.——当然,不仅仅是施蒂纳的理智的利己主义,而且也包括心灵的利己主义——也就是我们的博爱的出发点,否则这种爱就飘浮在空中了。不久赫斯就要到你那儿去,你可以亲自同他谈谈这个问题。顺便说一句,所有这些理论上的废话一天比一天更使我感到厌倦;在谈到“人”的问题时不得不说的每一句话,为反对神学和抽象概念以及反对粗陋的唯物主义而不得不写的或读的每一行字,都使我感到恼火。如果我们不研究所有这一切幻影——要知道,尚未现实化的人在现实化以前也仍然是一个幻影——而去研究真实的、活生生的事物,研究历史的发展和结局,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只要我们还依靠使用笔杆子,而不能直接用手,或者必要的话,用拳头去实现我们的思想,那么,这样做至少是上策。
  同时,施蒂纳的这本书再次表明,抽象概念在柏林人的头脑中是多么根深蒂固。施蒂纳在“自由人”〔2〕当中显然是最有才能、最富独立性和最勤奋的人,但是尽管如此,他还是从唯心主义的抽象概念跌到了唯物主义的抽象概念,结果一无所获。我们听到社会主义在德国各地取得进展的消息,唯独没有听到柏林有什么消息。到整个德国消灭财产的时候,这些聪明透顶的柏林人还会在哈森海德公园建设和平民主〔31〕,——除此之外,这帮家伙肯定不会再有什么作为。瞧吧,在乌克马克不久就会出现一个新的救世主,他将按照黑格尔的样子去改造傅立叶,根据永恒的范畴去设计法伦斯泰尔〔32〕,并且宣称:资本、才能和劳动都分享收入的一定部分是返回自身的观念的永恒规律。这将成为黑格尔学说的新约全书,老黑格尔将成为旧约全书,“国家”,即法律将成为“引领人们到基督那里去的训蒙师傅”[5],而法伦斯泰尔(在那里,厕所都将按照逻辑的必然性安置)将成为“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这个耶路撒冷自天而降,打扮得像新娘子一样[6],关于这一切,在新的启示录里将有更详尽的描述。而当这一切都完成的时候,那“批判的批判”就会出来宣布,它才是一切的一切,它把资本、才能和劳动都集合在自己的头脑中,一切生产出来的东西都是生产的,而不是那些无能的群众生产的——这样它就把一切都据为己有了。这将是柏林黑格尔派的和平民主的结局。
  《批判的批判》[7]印好后,通过书商给我寄几本来,加封并盖上印章,否则,可能被没收。如果你[没有]收到我的上一封信,那我就再告诉你一次,你可以把写给我的信或者寄到巴门小弗·恩·处,或者封好寄到埃尔伯费尔德F.W.施特吕克尔公司。这封信得拐几个弯才能到你那里。请快些回信——我已有两个多月没有得到你的消息了。《前进报》现在怎样?向所有的人问好。

你的



  巴黎圣日耳曼区田凫路38号卡尔·马克思先生收。




[1] 这封信没有保存下来。——编者注

[2] 见本卷第17—21页。——编者注

[3]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编者注

[4]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致大不列颠工人阶级》,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编者注

[5] 参看《新约全书·加拉太书》第3章第24节。——编者注

[6] 参看《新约全书·启示录》第21章第1、2节。——编者注

[7] 马克思和恩格斯《神圣家族》,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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