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威·爱·伯·杜波依斯 -> 威·爱·伯·杜波依斯自传(1968)

第九章 19世纪末的哈佛大学



  哈佛大学在1888年是有名的最高学府。建校252年。学校董事会成员有亚历山大·阿加西、菲里普·布鲁克斯、亨利·凯博特·洛奇、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和一个叫约翰·昆西·亚当斯的,但他不是前总统;还有校长查尔斯·威廉·埃利奥特。他是位有教养的绅士和周游各国、学问广博的学者。在荣誉教授中有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和杰姆斯·拉塞尔·洛厄尔。现任教师中有弗朗西斯·蔡尔德、查尔斯·埃利奥特·诺顿、查尔斯·邓巴、贾斯廷·温索、约翰·特罗布里奇、威廉·古德温、弗兰克·陶西格、纳撒尼尔·夏乐、乔治·帕默、威廉·杰姆斯、弗朗西斯·皮博迪、乔西亚·罗伊斯、巴雷特·温德尔、爱德华·钱宁和阿伯特·布什内尔·哈特。1890年来了一位年轻的讲师,名叫乔治·桑塔亚纳。美国大学很少有像哈佛在1885~1895年这十年间那样集中了这么多著名的、出色的人物和教师。
  为了明确自己对那时的哈佛的态度,必须记住我是作为黑人去哈佛的;不光出生是黑人,还要认识到我是处于被隔离的社会地位。我接受这个现状,但我决定从我的社会地位中尽力为自己找到出路。
  我几乎不知道白人学生是如何看待哈佛的。关于大学生联谊会,我甚至连Phi Beta Kappa都没听说过。像Hasty Pudding联谊会这样一些重要的社团,我也毫无所知。我去哈佛是为了学习,而不是为了高分数,只要分数能够保证我呆下去就行。我没有选择“容易的”课程,我去那里是为了扩大我对天地万物的知识领域。在菲斯克大学,我们没有化学实验室,我们的数学课程有限。首先,我要学习哲学!我要掌握基础知识,去探索事物的基本原则和起源。于是,我选择了帕默的伦理学。由于他当年在休假,威廉·杰姆斯代替他教这门课。我成为杰姆斯发展实用主义哲学的忠实的追随者。
  好在我没有错误地把上哈佛当作上大学的开始,而是把它当作我大学学习的继续。我发现哈佛的教师不一定胜过别的大学的教师,只是他们比较有名气,有更好的条件去研究学问,有更广阔的环境去接近真理。
  我希望把研究哲学作为自己终生事业,而靠教书来维持生活。从1888年秋天到1890年,我在哈佛大学作为肆业生就是学的这个科目。我选修化学、地质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各科。在这里,与其说我受益于科目的内容,还不如说遇到了合适的老师。威廉·杰姆斯引导我摆脱枯燥无味的繁琐哲学,去研究现实主义哲学。我从皮博迪的研究带有宗教色彩的社会改革转向阿伯特·布什内尔·哈特的通过研究文件来学习历史;从陶西格教的李嘉图学派的保守的英国经济学转而研究后来称为的社会学。与此同时,在教学中,卡尔·马克思被提到了,但只是偶然的,而且认为他的可疑的理论早已被驳斥了。社会主义则被认为是发自人类慈善心的梦想或是性急人的缥缈的愿望,是不重要的,是可以不予考虑的。
  我到达哈佛后,首先面临的是食宿问题。校园内高大的榆树下的古老的、历史悠久的楼房,我自然是住不起的。那大都是有钱的学生住的。我也没想在白人家庭中找住处。一般的学生有住在那里的。我试着找黑人的家庭。最后我在弗莱格街20号偶然找到了一位黑人妇女收拾的挺干净的住处。他是从加拿大的新斯科夏半岛来的,是新印度群岛的牙买加黑奴的后裔。他们是在英国得到他们投降的承诺,赐予和平之后被放逐到那里的。我租了二层楼的前屋。租金极其公道。在往后的4年里,这就是我的家。我112那时曾这样描写我的住处:“我的房间,作为一个大学生的住处,的确很普通。房间的位置十分合意:二层楼,前屋,有扇凸窗,另外还有一扇窗。门在西南角。一进屋就可以看见对面角上的一张床。床虽小,但装璜的花卉图案很可能会使植物学家感到惊讶。然而这是张很舒适的床。我的房东把它保持得很整洁。在左手是个衣柜,上面的镜子,其精确度靠不住。在凸窗的前面是书架,3层架子都放满了书。在衣柜的左边是个临时凑合的书橱,是用没上漆的木板制成的,竖式的,里面装着我大部分的藏书。我为此越来越感到骄傲。在靠近门的暖气调温装置上有个罩架,上面放有石膏做的哈巴狗和一个日历以及日常的零星东西。还有一张沙发,一个五斗橱,一只旅行用的大衣箱,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加上这些,就是我放在地面的全部家具了。在墙壁上挂着几幅十分普通的画。在这个平凡的小房间里,我感到十分满足了。”
  后来我在纪念堂用餐。它是哈佛大学的大餐厅。这以后我成为福克斯克莱富餐厅俱乐部的成员。许多中等收入的学生在那里用餐。
  按照我在南方的态度,我不在白人同学中寻求友谊,甚至不想与他们相识。当然,我需要朋友,但我不能去找他们。我那个班里人数多,大约有300个学生,而我认识的人恐怕连12个都不到。我不去找他们,他们自然也不会来找我。我不想为大学刊物写什么,因为我主要感兴趣的东西,刊物的编辑不见得感兴趣。我只想参加一个团体。我真应该在尝试前先去做些了解的。但我的确有一付能唱歌的好嗓子,又酷爱音乐,所以我就参加了合唱团的选拔考试。我应该明白哈佛是不可能让黑人参加合唱团去全国巡回演唱的。自然我没被录取。
  我在哈佛是快乐的。快乐的原因说起来不平常,其中之一就是我接受了种族隔离的现实。如果我从大巴灵顿的中学直接去哈佛,我可能会去找白人同学交朋友,而当发现我尚不习惯的社会界限时,我会感到失望和痛苦。可是,如今我是从菲斯克和南方来到此地的。在那里我已接受了种族的社会等级制,已热诚地着手与我同种族的那些人结伴。当然,这不是最后的解决办法。最终我们黑人同白人一起,在精神文明指导下,群策群力,会打破这个种族界限的。但是当前我们要在伟大的改革运动中抱成一团,并且甘心情愿这样做。实际上,我怀疑我为了消灭讨厌的区别,实现无保留的、最终的全面的人类交往的前景,此时会很愿意把自己孤立起来,蔑视和尽量忘却那外部的白人世界。
  一般来说,我对哈佛没有什么要求,只要求得到老师的教导和能够随意使用实验室和图书馆。我自己十分情愿置身于社交生活之外。我同白人老师接触只同我的功课直接有关。我参加了某些会社,比如哲学会。我是福克斯克莱富餐厅俱乐部的成员,因为那里收费便宜。杰姆斯和其他一两位老师曾请我到他们家用餐和参加晚会。我同波士顿和周围地区的黑人交朋友。他们是最最有趣和令人鼓舞的。自然同白人的交往不可能完全忽视。所以我有时参加到他们的人流中,分担他们的欢乐或忧愁。我陪同黑人姑娘去参加各式各样的聚会,尽可能找漂亮的去参加晚祷,后来又去参加班级日和毕业典礼等社交活动。自然,我们引起了注意。哈佛校刊就提到了我的女朋友们。在另一方面,有时会出现一些侮辱的预兆。如在一次招待会上,一个白人妇女似乎有意要把我错当成侍者。
  一般来讲,我是完全被包围在黑人的世界里,自足和狭隘,尽可能不理睬制约它的白人世界。这是一种自我保护色,也许带有一种自卑感。但是对黑人的能力和未来,我抱有信心。
  我的朋友和伙伴主要是哈佛和附近大学的黑人学生们以及波士顿和周围城镇的黑人。同他们在一起,我的生活是愉快和激动的。在他们中间有许多有教养和富有的人。不少年轻人在念书或计划去念书。还有许多迷人的姑娘。我们在一起吃喝、跳舞、辩论,计划建立一个新的世界。
  对待白人,我并不傲慢,只是不去逢迎。对那个时代的哈佛白人学生,一个黑人学生若不要求相识,他要尽力表现出自己不仅仅是个黑人,同是一个哈佛人。白人学生对犹太人和爱尔兰人的态度和对黑人是差不多的。
  然而在黑人中,我的自我隔离的观点是个别的。他们多半认为,只有在白人文化的几乎任何一方面尽早地同白人混在一起,才能得到拯救。我对白人的批评和我对黑人即使在美国也要有自己的文化的理想是坚定的。
  我自己同白人隔离或被隔离并不意味着不幸或仇恨。我年轻气盛:精神饱满、富有幽默感,极其热爱生活。我对理解和权力是注意到的,然而我仍像在中学时那样的自负,以致想象受损失的是那些不理解我的人,而不是我。另一方面,我不认为我的白人问学对我个人有什么厌恶。我挺整洁,穿着不算好,但适度。我认为,礼貌或多或少是不必要的,进而有意地去让自己养成某种无礼的习惯。个人的修饰,我认为会令人感到愉快,但并不重要。我是在哈佛,但不属于哈佛,当我唱“公正的哈佛”时,我知道那是多大的讽剌。我唱这首歌,是因为我喜欢它的音乐,并不包含有对清教徒的任何荣耀感。
  我和我的黑人朋友们进行着生动活泼的社交往来,但是所有这些活动必须是花费少的。我走访他们家,与他们同桌吃饭。我们在私人举办的聚会中跳舞,去海湾旅行。有一次我们集合邻近院校的一群黑人学生在波士顿的黑人教堂里演出阿里斯多芬尼斯的《鸟》。剧本的解说词是好的,但不是杰出的。黑人观众并不十分欣赏,但演出还是很值得的。尽管它把我累得够呛,我仍为此感到骄傲。
  就这样,一群专业的男人、学生、白领工作人员和上层人家的佣人组成一个集体。他们共同的纽带是他们或他们父辈的黑皮肤以及他们共同的历史和当前种族歧视的经历。这个集体如同全国好几万类似的集体,已经或即将有一个共同的文化模式,把他们互相联结在一起。因此,在波士顿的一个黑人同芝加哥的一个黑人的关系越来越比同住在他马路对面的白人的关系亲密。
  波士顿查尔斯街的鲁芬恩夫人和她的女儿伯蒂经常邀请这群黑人去她们家玩。她是马萨诸塞州任命的第一位黑人法官的遗孀,是个贵夫人,有着橄榄色的皮肤和高高蓬起的一头白发。一次,波士顿的一位白人女士对鲁芬恩夫人讨好地说:“我一直对你们的种族感兴趣。”鲁芬恩夫人生气地说:“什么种族?”她开始组织全国性的黑人妇女组织,出版了小张的黑人周报《报纸》,向全国发行。我在这家报纸上发表了不少有关哈佛日常话题的文章。
  在这样亲近的群体中,年轻人之间的友谊自然会发展到结婚。我自己已不再像在菲斯克时那样年轻人之间随便交交朋友,而是开始严肃地思考恋爱和结婚了。然而,仍然是读书计划阻碍我,还有其他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比如,我特别喜欢的两个女孩偏偏看起来像白人。这对于我来说是不可逾越的障碍。其实她们的黑人先辈已使她们够得上称作美国的“黑人”了。不管怎么说,这两个女孩都很聪明和好交朋友,一个去了瓦萨学院。那时这个学院是不允许黑人进入的。多年以后我去那里讲学,记得曾同一位老师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他认为这个女孩不应当在毕业前“欺骗”学院,不让他们知道她是黑人的后代。另一位我喜欢的女孩儿,名叫丹尼·平迪尔。她是个敏锐、直率的白皮肤金发碧眼的女郎,体质弱些。最后我失去了机会,因为她嫁给了门罗·特罗特。
  特罗特是个富裕黑人的儿子。在我第一年上研究生院时进入哈佛。他体格结实,皮肤发黄,黑色的头发剪得极短。他固执、严谨,在他的班级中是个有影响的学生。.他在校园里组织了第一个绝对戒酒俱乐部。我后来认识他,并参加了他和其他黑人同学的旅行队伍去阿默斯特访问乔治·福布斯和威廉·H·路易斯。后者是同卡尔文·柯立芝一个毕业班。
  路易斯后来进入哈佛法学院,成为哈佛足球队有名的中锋。他同美丽的贝西·贝克结婚了。那次去阿默斯特的旅行同伴中有她。福布斯是个聪明的、玩世不恭的黑人。后来同特鲁特一起办《卫报》。这是第一家站在对立面公开攻击布克·T·华盛顿的报纸。在波士顿的一次公众会议上由于特鲁特胆敢当众诘问华盛顿的政治观点,华盛顿的朋友们作为反击将他投入监狱。关于这一事件,我当时不在场,也没有暗中参与。但是这不公正的监禁的判决,促使我最终组织尼亚加拉运动。这个组织是后来成立的NAACP(全称“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英文简称NAACP——译者)的前身。
  如此,我的生活同世事、爱情和悲剧密切关联。我遇见莫德·坎尼时,对她特别感兴趣。她是个高大的、傲慢的女子。她有着金铜色的、被晒黑了的皮肤,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头黑色的卷发。她是得克萨斯州加尔维斯敦的进口税征收人的女儿。她来这里学习音乐,是个有技艺的演员。当新英格兰音乐学院企图在宿舍内对她施行“对黑人不平等的待遇”时,我们同学们赶去保护她,取得了胜利。我深深地爱上了她。我们后来订婚了。
  所以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在校园的一般社交中如何自觉地做到无所失。有些白人学生找上门来,有几个,很少的几个后来成为我终生的朋友。大多数的同班同学,我既不认识,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他们当中有不少成名了,如诺曼·哈普古德、罗伯特·赫里克、赫伯特·戈里、乔治·多西、霍默·福克斯、奥克斯特斯·汉德和杰姆斯·布朗·斯科特等。我跟他们都不熟悉。我不怀疑我多半被公认为是有点自私和自我中心的“书呆子”,易被激怒,说话尖刻。
  这可能是由于某种自卑感造成的。我特别怕在不需要我的时候去打扰别人;在没有被邀请的情况下出现在人们面前或表示愿同某些人在一起却不受欢迎。其实,如果我的多数同学愿同我交往,如果我受欢迎和被人羡慕,我想我会感到高兴的。但是这些情况不存在,也并没因此让我感到不愉快和郁闷。我有我的“内在的天地”,它是块公平的土地。
  我只有一两次在大学生活中露头。第一次是经过仔细盘算,我感到我有必要去参加演说竞赛,争取获得“波义耳斯顿”奖金,以便为我一年的开销凑些钱。结果我得了二等奖。对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另一个黑人学生克里门·摩根在同一竞赛中得了头奖。
  哈佛大学的在新英格兰以外长大的学生人数有了新的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当时学生中产生的某种对新英格兰的学生控制和指挥学校事务的不满。在举行毕业典礼的日子里,班级的司仪总是姓索尔通斯多尔、凯波特和洛厄尔的这样一些来自新英格兰家庭的学生。赛艇的队员和其他体育队的大多数领队也是从同样限定的社会群中选拔的。班级的诗人、演说人和其他毕业典礼的办事人员总是按家庭,而不是按他们的长处选择。就在1890年初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当在选班级的办事人员时,一个秘密计谋酝酿成熟。我个人不知道这个计谋,对此也不大感兴趣。但是在波士顿和在哈佛校园里,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这个共谋集团选择了克里门·摩根作为班级的演讲人。这引起了新英格兰乃至整个国家的反响。
  摩根是个黑人。学龄期间他在圣路易斯的一家理发店里工作,经一位后来成为他妻子的黑人教师的鼓励和帮助,他来到波士顿,进入拉丁学校(以拉丁语及希腊语为主科的文科中学,作为大学的预科——译者)。这就是说他最后进入哈佛是通过正统的途径,从大学一年级念起的。他很熟悉他的同班同学。作为一名黑人,他算是受到优待的。他是个愉快和谦逊的人。在学校里,他的英语发音清晰,是最好的讲演者之一。在大学三年级时,他获得了“波义耳斯顿”演说奖的一等奖。在这次竞赛中我获得二等奖。因此,他成为班级的讲演员是顺理成章的事,而这却是全然违反了美国的惯例。在一些大报纸上发表了时评。南方特别光火,责骂和嘲笑那些“黑人洗衣妇”听众,说她们在下一个哈佛毕业典礼上将取代波士顿的社交界。
  与此同时,这一举动的影响扩大了。在那一年和下一年,在北方几个主要的大学里都选上黑人学生当班级的讲演员。前总统海士对这件事进行了嘲笑。关于海士,以后我会提到他。尽管像我已说过的,我同这个计谋无关,甚至在选举摩根时也不在场,但我对这一打破种族界限的举动非常高兴。摩根成为我忠实的朋友。我们整个夏天在一起沿着北方海岸给人朗读,以此挣钱补贴大学的费用。
  这个时代的哈佛对年轻人和年轻的美国黑人都是很好的机会。我认识到这点。我养成的学习习惯同多数学生的颇为不同。我夜里不用灯油,而在白天学习,把一天的时间几乎按分钟来计算。我大部分时间在图书馆度过,对作业一丝不苟,并从此联想我今后要做的工作。我同哈佛大多数老师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愉快的。他们一般都喜欢接收一个认真的学生。对于这个学生,课外活动并不是最重要的,他一般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哈佛在社会科学方面没有像在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方面那样有领先的思想和广阔的学习领域。它在摸索,现在仍然在摸索关于人类活动的科学论述。它在19世纪末年面对着极大的经济领域。美国的财政在运输和原料如白糖、煤和油类的垄断上取得成功。托拉斯和联合企业的势力如此之大,以致在1890年通过了谢尔曼法案。另一方面,在厂主的要求下,从麦金莱起关税率一直是高的,直到威尔逊实行那无法防御的关税制。因此,在那一个时期进行控制比较容易。工业的北方和新南方之间取得了完全的谅解。在1890年南方各州开始颁布一系列掠夺公权的法律。它注定在以后16年中,南方黑人实际上不可能参加选举。1893年的经济危机震动了美国大地。公众的不满从平民党运动和科克西的军团事件中表现出来。整个关于税收负担过重的问题开始被提出来讨论。
  在哈佛,我们通过讨论对这些事情有所明了。我们倾向于同英国进行自由贸易,反对美国的关税政策。我们尊敬李嘉图,并花费很长时间讨论“工资基金”。我记得弗兰克·图西格的课,支持那垂死的李嘉图的经济学。工资是雇主在扣除了他们自己的报酬外给劳工的部分。如果利润太少不足以吸引雇主,对于工人来说,除了挨饿又能做什么呢?托拉斯和垄断明白地被看作是民主的危险的敌人,但同时又是工业上不可避免的手段。我们在金本位上是强大的,而对银本位是害怕的。哈佛对待劳工的态度,总的说来,是藐视和非难的,像1886年的铁路工人罢工和1892年那些分得土地定居的移民的可怕的抗争,以及1894年的科克西集团事件,都被描绘成无知和无法无天,倾向于反对提出来的那些大都必要的条件。
  卡尔·马克思被提到,然而只指出他的学说如何被彻底地证明是错误的。至于他的学说本身几乎没有涉及。对亨利·乔治,只是给以宽容的一顾。西班牙的无政府主义者、俄国的虚无主义者和英国的矿工,所有这些都不被看作是政治发展的一部分和巨大的经济组织,而被看作是偶然发生的祸害。这是很自然的。哈佛是这个时代的产儿。18世纪末叶和19世纪初,知识分子的自由和盛时已屈从于失去活力的经济压力,这就使哈佛既富有又反动。这个财富和资本的保卫者已经对查尔斯·萨姆纳和温德尔·菲利普斯感到半羞愧,愿意最后以厂主和神经质的战争贩子来代替那个艾略特(美国教育家,于1869~1909年任哈佛大学校长——译者)。这个社会已经袭击了加里森,那么用电刑处死塞寇和范兹第也是易如反掌(塞寇,美国的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思想激烈,被控与范兹第同谋杀人而被处死。此举激起自由主义者的抗议,认为审判不公,受到政治上的干涉——译者)。
  我在离开大学很长时间以后才认识到一个人谋生的努力基本上对他在所有其他方面的努力是有影响的。我们在大学学的政治是保守的,特别在描述和阐明欧洲当前形势方面。当我还在菲斯克时,1887年6月英国女王即位50周年的纪念日左右了我们的思想方式。这位在温莎的小个子老妇人成为王国的宏伟的象征。英国让它的国旗悬挂在全世界,统治着比白人多得多的黑人,引导地球上的黑人受基督洗礼。而我们认为这是把他们引向文明和最后的自治。
  在1885年,斯坦利,这位周游列国的美国记者成为白人在非洲实行领导的英雄和象征。回教教主的野蛮、猛烈的战斗和英国被赶出苏丹13年之久,其内情并没有向我揭示。我只听说酗酒的读经人的殉难和那海盗,曾在中国出了名的戈登(英国名将,曾协助清政府平定太平天国革命——译者)。
  刚果自由国家的建立和1885年柏林会议的召开,据报道,是为广反对贩卖黑奴和酗酒的文明举动。法国、英国和德国人向非洲挺进,但是我对于把此举描绘成向文明的推进和对野蛮人的仁慈的指导,并没有提出疑问。我获知1891年三国同盟的确定,后来又亲眼看到在坦普霍弗·费尔德举行的重结三国同盟的庆典。这个非常壮观的庆典的主角是那位刚免去了俾斯麦职务的年轻的新皇帝威廉二世。最后在我离开德国那年,尼古拉二世成为全俄的沙皇。加上所有这些都没有使我把欧洲的政治发展同美国的种族问题联系起来。
  我经常在威廉·杰姆斯家里做客。他是我的朋友,常指导我去认清问题。我是哲学会的会员,曾经同约瑟阿·罗伊斯和乔治·帕尔默谈过话。我记得很清楚有一次在一个小型的招待会上,我站在罗伊斯夫人的旁边。我们的谈话终止了一会儿,两人都向屋子另一头望去。罗伊斯教授在我们对面谈得很兴奋。他看上去挺怪的:身材矮小,穿着随便,红头发盖在他那大脑袋上,还有一双发亮的蓝眼睛。罗伊斯夫人说出了我的想法:“他看上去挺滑稽,是不是?”我几乎晕过去了,然而我知道她是多么崇拜他。
  我坐在楼上的屋里,同桑他亚纳一起读康德的《批判》。沙_从他班上请来一位南方同学。他拒绝坐在我旁边,说什么他在这方面的学习反正不怎么好。我成为哈特的得意门生之一,后来在我念研究生院和在德国开始念书时,他一直指导我。在哈佛,大多数课程我都学得很好,只有英语课却接近于我的滑铁卢(指惨败——译者)。我到哈佛毫不知情地正赶上哈佛就学生英语差的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好几位好挑剔的英国人像巴雷特·温德尔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来到哈佛的,再加上新英格兰本身对西方俚语和南方拖长声调以及一般对文法的无知越来越敏感,于是规定大学一年级学生可以选修任何科目,唯独英语,是必修科目,要求学生写论文,每天作文,还要参加难对付的考试。
  另一方面,我的智力的发展已达到这样的地步,即写作内容对我至关重要,而不是写作的形式。字句和观点涌入我脑中,倾倒出来,从不考虑文法的准确性、文字的得体或文体的严谨。我了解黑人的问题,这比写作的形式对我更重要。我十分熟悉文法,掌握的词汇也多。但是我的第一篇论文写得厉害、怒气冲天、毫无节制。我的英语课讲师不懂得,也没兴趣知道南方人对黑人的攻击就像抓伤了我的皮肉一般。本·蒂尔门在参议院里像野兽般地狂吼。文学俱乐部,特别是有钱的、穿着讲究的妇女们迫不急待地参加他主持的礼拜式,并贪婪地听他的布道。亚拉巴马州的参议员摩根刚在主要的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对“黑鬼”进行苛刻的攻击。这时正值我写第一篇论文。我毫无抑制地尽情地对他发泄。我这一番炽热的努力换来的分数是“E”——不及格!
  在我的学术事业中,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失败。我惊呆了。但我不是傻子。我的讲师们对我的英文文字的判断是公平的,即使他们不了解黑人问题。这点我不怀疑。我努力去攻我的英文,到学期末了,分数上升到“C”。我认识到,尽管文体从属于内容,单单是一丝不苟和吹毛求疵的句子,不能构成一篇真正的文学作品,然而扎实的内容加上漂亮的文体,总比那不讲文法和乱七八糟的句子结构会使文章收到更好的效果。我选修学校最好的英文作文科目:英文科目12。
  在我面前放着一篇文章,是我在1890年10月3日写的,交给了巴雷特·温德尔。当时他是哈佛的英文的权威。我写道:“我的处境激励我总是要系统地计划我的前途,实际上错误不少,还常常变更,但总是伴有我现在能想像出的一种奇异地、最先地、深深地意识到的一个事实,即生活是桩严肃的事情。我在中学时决定上大学——部分原因是别人上了大学;部分原因是我预先看到这种训练方法对我的一生是最合适的。……我认为,也许是愚蠢地,但却是诚心诚意地,我有话要跟世界说。我选择了英文科目12,为的是使我表达得好些。”巴雷特·温德尔喜欢我那最后的一句。在50篇文章中他选出这篇念给班里同学们听。
  毕业典礼临近了。一天半夜我乘坐一辆通常从波士顿开往剑桥的摇摇摆摆的电车。这是1890年的春天。十分偶然地我坐在我的一位同班同学的旁边。他将于6月间和我同时毕业。我模糊地记得他是个漂亮的小伙子,几乎是衣冠楚楚的,穿着讲究,模样迷人。他可能很有钱或至少是小康人家。他无疑是属于某个只限某些人参加的兄弟会,而这引不起我的兴趣。说实在的,我甚至忘记了他的名字。但有一件事我将永远不会忘记,那就是他颇为遗憾地承认他对今后的终生事业没有想法(这是他在闲聊中无意吐露出来的),因为,像他所补充的:“没有什么东西使我特别感兴趣!”
  我万分惊奇,差不多要发怒了,当看到有这么个人,到了22岁成熟的年龄,竟然没有计划好今后的生活。至少该有个大体的轮廓,而他对于自己计划做什么,如果不说是很不感兴趣,至少不大感兴趣。
  自从那以后,我不再为班里的同学惊叹,而转为反复思考自己的问题。我明确自己的终生事业究竟有多久以及我怎么会这样有信心地去通盘考虑和计划的。我现在认识到,大多数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并没有明确他今后一生中想做和能做的事,而是宁可站在进退两难的门槛上等待下决心、机遇或者机会。由于我并没有同哈佛的白人同班同学亲密地和互为理解地一起相处,我在那时没有认识到这点,而把自己不寻常的态度看作是普遍的。
  1890年6月我在哈佛以哲学的优等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我是被挑选在毕业典礼上演讲的5个毕业生之一。我演讲的题目是:“杰斐逊·戴维斯。”我选这个题目是有意举出南方邦联总统这个人物来引起哈佛和全国对奴隶制的讨论。自然我这样做是起了轰动效应的。我的讲话中有这么一段:“我希望大家考虑的不是这个人,而是他一生所代表的那种文明:它的基础是一个强人的观点——个人主义伴以巨大的权力——正是这个观点形成了甚至是现代历史的逻辑,那冷漠的大棒逻辑。它造就了一个生来勇敢和大度的人,杰斐逊·戴维斯:一会儿用谋杀印第安人来推动文明;一会儿成为全国耻辱的英雄。为礼貌起见,这种耻辱被称作墨西哥战争。最后他以登峰造极的荒谬的行动,成为非寻常的冠军,带领一部分人为自由而战,而使另一部分人得不到自由。不论何时,这种观点只要有一刻脱离个人王国,它就会在国家的政策和哲学中找到更为安全的立足点。这个强人和他有势力的得力助手变成强大的国家和它的军队。不管怎么乔装,无论是杰斐逊·戴维斯可能以一个人、一个种族或一个国家的面目出现,他的一生在逻辑上只能是这样的:在牺牲全人类的情况下取得部分人的进步。在‘我’的感觉占压倒之势时,其结果是忘掉了‘你,。因此,发生了文明进步总是被短见的民族的自私所阻。劳动分工的重要原则被抑制,不仅在工业方面,也在文明方面,从而使一个新的种族向世界介绍一种新的观点成为几乎不可能,除非用斗争的方法。说一个国家是文明的障碍,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说人类文化制度的原则是一个民族的兴起建立在一个民族的毁灭上,这是可笑的,是谎言。然而这正是杰斐逊·戴维斯所代表的那种类型的文明。它表现出不屈不挠的男子汉和英雄人物的一面,同时又表现出道德上的迟钝和极度残暴的一面。这些鲜明的性质上的矛盾总是产生,使得人们似乎相信世界的目标不是文明,而只是条顿族的文明。”
  一位哈佛教授写给当时的主要刊物《凯特·菲尔德的华盛顿》说:“杜波依斯,毕业讲台上的黑人讲演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见到的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那个场合的明星。他讲演的题目是‘杰斐逊·戴维斯’。当你听到一个黑人在谈到他时是那么宽容,你会感到惊奇,在他的讲演中有这样的称呼,如‘一个伟大的人’,一位‘敏锐的思想家’,一个‘强有力的领袖’以及其他类似的措词。哈佛大学的一位校董昨天跟我说,这篇讲稿从各方面考虑都是出色的。杜波依斯的家乡是马萨诸塞州的大巴灵顿。无疑在他的血管里流着白人的一点血。在过去一年里,他也曾在我教的班上。如果说他不是班上领先的,那么也十分接近于领先了。因为从各方面来看,他是个卓越的学者。总而言之,他也是到剑桥来的所有的黑人中最优秀的一位。”
  纽约的波特主教在《波士顿先驱报》上写道:“在上次哈佛毕业典礼上,我看见一个年轻的黑人出现……听了他的才华横溢的雄辩的讲演,我对自己说:‘这就是这个历史上有名的种族能够做到的,如果他们有明确的专业,高尚的目标和坚定的决心。’”
  纽约的《民族》在一篇社论性的评论中说:“当听到叫威廉·爱德华·杜波依斯的名字时,只见一个细长身材,有知识分子风度的黑白混血者登上主席台,向大学的校长、马萨诸塞州州长、纽约的主教以及其他上百位重要人物鞠躬。这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似乎认识到他在这里的出现有着特殊的重要性。他的演讲题目……增加了其重要性。杜波依斯对那难度大而冒险的主题在处理上是绝对的讲礼节,非常适度,并几乎是带有轻蔑的公正。”
  我到目前为止所受的教育已比大多数年轻的白人多。从6岁到22岁,我几乎是一直在上学。但是我仍然感到没有做好准备。我感到要去应付当前美国和世界上发展着的非同寻常的新形势,需要进一步学习。而事实上,我才刚开始汲取有关社会的知识。
  我沉迷于威廉·杰姆斯、乔西亚·罗伊斯和年轻的乔治·桑他亚那的智慧的分析中。正是杰姆斯以他的实用主义和阿伯特·伯希奈尔·哈特以他的研究方法把我从那高尚的然而却是枯燥无味的哲学推理的领域里拉回到社会科学上来,并在此范围内收集和解释事实的主体部分,应用到我对黑人问题的研究上去。当我是大学本科生时,我曾经同威廉·杰姆斯坦诚地谈起今后我要教哲学。这是我的主修课,他给我泼了冷水。绝不是因为我在他的班上成绩不够好,他经常给我的分数是A,甚至A+,而是正像他坦率地说的:“任何人要想靠当哲学家养家糊口,这种机会太少了。”他是重复了几年前菲斯克大学的蔡斯说的话。
  此刻我已懂得,我要谋生,又要结合研究,几乎唯一的出路就是教书。在我选修哈特的美国史之后,我设想把哲学应用在用历史观点来阐述种族关系上。
  换句话说,我试图第一步迈向社会学,把社会学作为研究人类活动的一门学科。当时不用说,哈佛还没有认可这样一个学习领域,或者说到20年以后这门学科才被认可。但是我开始了对黑人历史的研究。最后按照哈特的建议,我选择了“废止向美国贩运非洲黑奴”作为我的博士论文。接着而来的是我能否在研究生院继续学习的问题。我没有经济来源和朋友。我申请哈佛研究生院的奖学金,最后被聘录为“亨利·布罗姆菲尔德·罗杰斯”研究员一年,后来又延了一年。所以,从1890至1892年我是哈佛大学的研究员,学习历史和政治学以及那个似乎被哈佛认可,即可称为社会学的学科。
  我祖父杜波依斯在我念哈佛大学时去世。虽然由于缺少我父亲逝世的准确资料,对财产的安排暂时停下来,最后在我大学四年级时,还是给了我400美元。我完成了我论文的第一稿。1891年12月7日我向美国历史和政治经济学院递交了我的论文大纲。春天我获得了硕士学位,随即被选进“美国历史学会”,并于1892年12月被邀请在华盛顿的学会会议上讲话。《纽约独立报》特别把我的讲稿列入“三份最好的讲稿”中。报纸继续写道:
  “关于‘奴隶法的实施’的文章是由一位黑人写的,并朗读的。假如有人从听讲中抽出点时间来想一想:解放他的种族的战争过去了将近30年,而此时此刻一群白人在听一个黑人演讲,尤其是听他讲那切实的、不折不扣的、哲理性的关于法律的历史,而这些法律并没有阻止对他的种族的奴役,那会是令人震颤的。讲演人的声音、措辞和态度无可挑剔。当你看着他,你会禁不住说:‘我们对国家在种族差别问题上的前景,可以不用担心了。”
  我从内·特纳的书目提要开始,以“废止向美国贩运非洲黑奴”的历史作为结束。至少在我剩余的日子里对两者都不需要再做什么了。于是,为了追求基本知识,帮助我去指导美国黑人,我开始研究社会学。我对社会学入门是通过学哲学和历史,而不是通过物理学和生物学。经过在历史和经济之间的徘徊,我选择了历史。另一方面,对心理学,原来是守在雨果·缪因斯特堡(德国心理学家和哲学家——译者)的实验的门槛上,但很快就有了研究心理学的新方向。它一开始就能让我弄懂。我赶写论文“废止向美国贩运非洲黑奴”,期望再有两年能得到博士学位。
  我已认定我需要去欧洲进修。德国的大学的声誉正达到顶峰。任何一个想得到晋升的美国学者都会要去德国学习。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和新的芝加哥大学的教授队伍里开始挤满了德国的博士。甚至在哈佛也引进了缪因斯特堡的新的实验性心理学。另外,还有库诺·弗兰克长期在那里教书。英国的大学不承认美国的学分。法国的大学并不特别鼓励去美国念研究生。为此,我要求去德国学习。我已下决心,绝不让缺乏现代化的教育成为不承认我为美国学者的理由。
  我有信心。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遇到过失败。我要做,就能做到!我走在哈佛的榆树下。哈佛,多诱惑人的校名,是我年轻时狂热地梦想着的大学。当我需要钱时,顺利地获得了奖学金和奖金,尽管不是我需要和争取的全部,但是够我上大学用的。毕业典礼来临,我站在州长、校长和那些穿着长袍的庄重的学者面前。我对他们讲了某些真理,挥动着我的双臂,讲得很快。他们鼓掌的那种热烈程度,可能会使不少人认为是不适宜的。但是我走回家时却是兴高采烈,得意洋洋!我申请奖学金,竟然得到了。我宣布去德国学习的计划,可是哈佛再没有奖学金给我了。然而一位朋友告诉我,有个“斯莱特基金会”正在考虑找一个值得培养的黑人候选人。
  我毫无谦逊的犹豫,立即朝此机会冲去。幸运的妙诀看来总是有一部分属于机遇。1882年建立了让黑人受教育的“斯莱特基金”。该基金会1890年的领导人是前总统R.B.海士。他在向来不收黑人学生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里详细谈到这个基金会的计划时开了一个“蔑视黑人”的玩笑。1890年11月2日《波士顿先驱报》引了他的一段话:“如果我们发现有任何一个南方的年轻的黑人有艺术或文学天才或者有任何特别的学习才能,我们愿意从教育基金中拿出钱来给他,送他去欧洲或让他进修。”他接着说,到目前为止,他们只能找到“讲演者”。我认为这是对我的黑人同班同学摩根的卑鄙的嘲弄。几个月前他曾是哈佛的年级讲演人。我是一天晚上在一个玩牌的聚会上注意到海士的这番言论的。它使我非常气愤,同时激励我去写信向前总统海士申请奖学金。我收到一个令人愉快的答复,声称报纸上引的话是不准确的。他还说他的基金会过去有过这样的项目,但是目前没有颁发这种奖学金的计划。我又写信向他提到我的老师和其他认识我的人,并暗示他对计划的改变,在我看来是不公平或不恰当的。他在第二封复信中带有歉意,说他很抱歉已放弃了这个计划。他认为如果有这个计划,我可能是令人注意的候选人。于是我坐下来给海士先生写了这封信:
  收到了您的第二封信。感谢您的好意,请您允许我在此对我的申请做些解铎。事情的结果正如我料想的。关于宣布美国人的机构愿意让一个黑人接受完善的非专科教育,并曾寻找过候选人,却没有结果。这种说法是颇令人惊讶的。当我从朋友那里拿到这份剪报时,我首先的一个沖动的念头就是用某种公开的办法发表个明确的声明,否认曾经让黑人学生知道有这么一个机会。但我认识到这样做是欠考虑的,也是不会有结果的。因此,我决定采取由自己提出申请的办法。我这么做了,然而被拒绝了。除我之外,还有儿个人也得到了同样的遭遇。
  就我的遭遇,我个人无所谓。假如基金会认为给我提供帮助不合适,我完全有能力为茯得受教育的机会而独自作战。另一方面,你给予我荣幸地代表的种族的伤害——我相信是无心的——是儿乎不能挽回的。你来到极其机警的人们面前,他们把你看作是这件事的权威,然后你告诉他们,实质上美国的黑人既不能也不会接受那让他们取得进步的极为慷慨的机会。这个讲话传遍全国。最后当你收到4份申请书,要求实现所提供的机会时,这种机会又突然被收回了,而给人的印象却仍然存在。
  如果这种机会是一种试验,你在收回之前至少要试验一次。如果你给过资助(我这里指的是非专科教育,而不是对农民的培训),那么你在约翰·霍普金斯的讲话就不完全了。从以上事实来看。我认为你应该对黑人道歉。我们准备在遇到提供给我们欧洲正式奖学金的机会时,推荐胜任的人。但是我们接受教育不能没有钱。我们也拿不出道义上的勇气去申请,深恐在我们进行中,我们的朋友用发表伤害我们的讲话来鼓动公众的情绪反对我们,而这种讲话,他们是说了不认帐的。
  你说你以前曾为提供非专科教育而物色过人。也许是这样。不过的确令人奇怪的是几乎没人听说过。我在菲斯克大学念书的3年中从来没听提起过。利文斯顿大学的校长J.C.普賴斯(那时他是黑人中的主要发言人)对我说,他从来没听说过。其他评多南方学校的学生在听到此情况时都表示非常惊讶。事实是当我要求去哈佛时,那时我还在南方,我曾写信给海古德博士(阿梯克斯·G·海古德,是南方白人自由主义者的领柚)仅仅是为了借款,而他甚至根本没给我回信。我从低层次的神学院找到愿意帮助我的人。我找到了愿意帮助我使用我的手的人,然后才使我的脑子正常运转。我有大量的良好的愿望,然而我从来没找到人愿意帮助我获取哈佛博士学位。

1891年5月25日


  海士动摇了。他答应明年将此事提交基金会。为此在第二年我接着给基金会写信:
  “在上一学年结束时,我在哈佛获得了文学硕士学位。同时他们再次决定给我1891~1892年的奖学金。我用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准备我的博士论文,主题是关于‘废止向美国贩运非洲黑奴’。我准备了这篇论文的初稿,圣诞节时在美国历史学会的华盛顿年会上朗读……为了很好地完成我的学业,我和我的教授们都感到在130欧洲的大学里用心学习至少一年,是绝对必要的。”为此,我恭敬地要求“给予资助让我在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或其他声誉好的主持者的指导下在国外至少学习一年。”如果这样不实际,“那么基金会是否能借我足够的钱以实现这个目的。”我当然不认为这封信会使我得到奖学金,但我确实认为通过那些为此来了解我的学习状况的人的影响,我或许能借到或讨到足够的钱去欧洲。
  我给了海士先生大量的推荐信。“斯莱特基金会”让步了,答应给我750美元的奖学金在国外学习一年,并表示有可能第二年继续给。祝福他们吧!不过,这笔钱一半是赠送的,一半是付5%的利息的借款。我记得我匆匆赶往纽约,在古老的“艾斯特”大厦同前总统海士谈话,出来时快乐异常。我从商店的橱窗里看到一件特别令人舒心的衬衫,我进店里问价,要3美元一件。这价钱是我平生买过的衬衫的价钱的4倍,但是我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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