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打拚为尊严——大同工会奋斗史

[第七章]

消灭工会的连环计

· 劳教小辞典8 资方可以任意拆除工会会所、或拒绝工会干部利用公司办公场所吗?
· 劳教小辞典9 有关改革福利金的相关说明


  「各位,我们现在就要做个决定,就是如果福利会改选下去,林挺生是不是会继续解雇,我个人已经没关系了,但是你们大家厝里都有某子,是不是要再考虑一下……。」白正宪开门见山地说。正在大伙儿面露难色,低头沉思之际,曾水鉴手拍桌面,啪的一声站了起来。「各位,如果说我们要坚持福利会改选,那阿生仔第一个开除的一定是我,他早就看我不顺眼了!但是我还是赞成说继续选下去。如果我们这一次退了,那资方以后一定会继续用解雇来威胁我们,这样工会就什么都不必做了!」 



  从一九八九年六月中开始,张照碧的人生就变成黑委员会的。每天早上,他还是若无其事骑车出门,像是正常上班,中途却拐个弯,绕到新公园去坐板凳,从早上坐到夕阳西下,脑筋里一片空委员会,想到父母、妻子、儿子的生活不知要怎么过,他欲哭无泪。等到下班时间到了,阿碧才骑车回家。除了抗争的日子以外,足足有一个月的时间,阿碧都不敢面对现实,每天准时到公园向冷板凳报到。
  继对付又之后,林挺生打压工会的动作接踵而至。七月一日,「大同工会会讯」第二期因为刊物批评资方非法解雇、以及要求比照同业周休二日的报告,而被林挺生以「内容不妥」为由「查禁」,公司禁止工会发行会讯,已经发出的部份则必须回收。七月底北投厂木制课迁往大园厂,爆发劳资争议,工会干部黄财发出面协调,引起资方的不满。
  板桥厂也承受到来自公司的压力,在上级主管的劝说、骚扰之下,板桥厂工会第一届的六十五位会员代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有十五人提出辞呈,差点导致八月十四日的会员大会流会。

福利金大战一触即发


  经历了一九八九年上半年国民党政权对工运的一连串打击之后,各地的劳资争议仍然,而且许多重大争议案件,都是因为资方铲除工会组织的行动所引起。十月份,远化劳方在工会理监事改选中大获全胜,然而在资方秋的压力下,工会其实已经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十一月,正大尼龙则由于员工不满调薪幅度,按照法定程度,会员大会以四百六十三票比三十票通过罢工的决议,资方则以「锁厂」至农历年后,拒发年终奖金来反击。南亚工会理事长许清富、桃勤工会常务理事毛振飞、唐荣工会张凤和等人,在劳动党、工党与自主工联支持下成立了「反迫害工运行动委员会」,筹组各项陈情抗议活动。十二月三日,劳工立委选举揭晓,工人们以选票回应了国民党的压制,民进党籍侯晴耀人吴勇雄、王聪松高票当选,劳支会所支持的石油工会干部苏芳章则不幸高票落败。然而这些工运界的动作,实在不足以反制官员与资方的联手镇压。
  十二月廿二日,高雄加工出口区的「安强」与「十全美」两家制鞋厂的女工,由于老板恶性关厂、卷款潜逃,积欠六百多员员工工资与资遣费,前往国民党中央党部陈,要求晋见总统李登辉,赠送一双由她们亲自缝制的鞋子。女工们在陈情时触景伤情而流泪,却只换来国民党社工会人员对工运的讥讽。
  「你们搞工运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又找上我们国民党来解决?」
  对台湾的工运界而言,这实在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时间接受冬末,这一年的年终奖金问题,已再度非法劳资双方的紧张对立。早在一九八九年的九月,大同公司就宣布将以往每季依各部门获利能力、个人考绩发放的「季奖金」,并入年终奖金计算,让年终奖金的份量好看一点。此举随后引发员工的不满,各厂都酝酿着抗议的气氛。为了缓和紧张的关系,资方又宣布采取工会的建议,实施隔周休二日的制度。
  十二月开始,高雄台机工会、国乔化学,以及银行员工会与台北中小企银、基隆客运等,都已经陆续发动了抗争。由于财政部长郭婉蓉在一九八九年重新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引发股市崩盘之下,各行业的业绩成长看似不如往年,资方在面对年终奖金抗争时,资料更加强硬。
  此时,大同公司由于股市崩盘,以及大幅扩张海外投资,回收缓慢,导致资本负债比率快速上升,税后纯益大幅下降,而无法达成预期经营目标,资金调度相当吃紧。除了经营危机之外,林挺生还遭遇到其他打击。
  一方面,由于林挺生藉由「预付货款」的名目,给予关系企业中华映管融资贷款,被行政法院判处应增列利息收入一亿零八百多万元,国税局追缴税金的消息见报。另一方面,国「金厨」微波炉触犯商标法,公司负责人被法院传唤十六次拒绝出庭的事件,也被媒体披露,甚至引为笑谈,让林挺生相当难堪。
  更令林挺生生气结的是,张照碧提起确认雇佣关系存在的诉讼,由于大同公司服务站招收员工的海报被工会干部逮个正着,成为反驳资方业务紧缩的关键证物,台北地方法院判定大同公司一审败诉,并应给付积欠阿碧的六万四千两百多块工资,而王文宾遭解雇案,也由于高院法官认定他所散发的传单中,「林挺生目前还在做最后的困兽之斗」,员工「大战林挺生,威震四方」等词句,只不过是一种「比喻」,而非劳基法所规定之侮辱雇主行为,雇佣关系确定存在,大同公司应自契约终止之日起,发给王文宾诉讼期间工资,并不得再上诉。
  这些结果都使得工会干部的士气为之一振。自十二月十四日开始,大同劳资双方召开五次年终奖金谈判。工会方面认为,由于今年季奖金取消,而公司又预先保留了占月薪百分之十五的金额,作为年终奖金来源,即使公司亏损,年终奖金也应该发放一点八个月以上。公司却突然径行宣布年终奖金发放一点六个月,工会干部无奈之余,在一月三日向台北市劳工局提出调解劳资争议的申请。
  但年终奖金只是引发这一波劳资对立的导火线,真正的关键在于劳方准备抢攻职工福利委员会。就如同许多大型民营企业一样,大同公司的职工福利委员会是林挺生的禁脔,如果有员工想揭穿福委会的黑幕,必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职工福利委员会的设立,原来希望能提供工人住宅、子女教育补助等福利,具有造福劳工的美意,但是在过去威权表现的时代,台湾资本家为所欲为的独裁控制下,职工福利委员会逐成为资方融资、逃税的工具。
  依据职工福利金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必须向福委会提供:一、每月职员薪津计算表;二、每月工资报告表;三、每月营业收入或规费及其他收入之报告表;四、向董事会提出之业务报告书;以及五、向监察人提出之财务状况报告书。前条亦规定福利委员会的组成,必须有三分之二为工会代表。如此一来,不仅福利委员会的资金无法自由调度,就连资方本身的财务营运都将透明化,这对不断掩饰利润与经营状况的老板们来说,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
  对大同公司而言,问题不仅是如此。职工福利金条例中明订福利委员会不得持有公司股份(畸零股除外)。然而大同公司与大同联合职工福利委员会竟然持有公司百分之二点八三的股份,是最大的法人股东之一!过去工会干部是资方指定,林挺生自然顺利当选福利委员会主任委员,平白坐拥这些股权。
  一旦工会掌握福利会,这些股份该怎么办?反间计、苦肉计、杀儆猴之计纷纷失,林挺生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使出了更惊人的连环计。

今年第一道人事命令


  ……七八年十二月廿八日,当工会之提议请问公司为何无法做得到,并坚持下次协调会需说明时,立即传出路边消息,听说公司开始设法解雇工会干部,传说将利用业务紧缩之由掩人耳目,顺便夹带几位出勤不佳同仁一齐资遣,称之「红花配绿叶法」。……
  此一传闻,我们但愿不是真实,因为:
  工会立场不变,任何应争取的事项,我们绝不退缩。
  公司若欲动念头到一万多名会员所选出的代表人物,等于是不尊重我们一万多名会员股东。
  同仁们,请您密切注意事情的发展,工会干部为争取会员应有权益,如年终奖金,不管遇到任何压力,无怨无悔,秉持良心毅,坚持到底,我们相信「若非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您的关心支持,将永远是我们最大力量的来源。
  新开始,工会对年终奖金将展开一系统法定活动,请您拭目以待,让我们在特具意义的七九年,携手并进。


  产业工会
  大同公司板桥厂产业工会 劳方连线敬上
  三峡厂产业工会 七九年一月三日
 


  自阿碧被解雇以来,白正宪这国理事长的位子就坐如针毡。他十分明委员会,工会要壮大,光靠会员缴交的会费是绝对不够的,一定要福利委员会配合,偏偏福委会又特别敏感。他决定一方面与资方维持和谐,一方面推动福利委员会的改选。林挺生要查禁工会会讯,他就把会讯堆在工会里面「明志」,为此不知道被多少员工笑他没种,工运界也都把大同总公司工会看成了一只软脚虾。
  一九九○年一月八日早上,白正宪发出了职工福利委员会改选的通知书,寄给总公司工会的理监事。经过半年的努力,福委会改选似乎是近在咫尺,他的心中却更加忐忑不安,因为早在去年的十二月廿九日,他所服务的单位「新产品开发处」与VTR厂就有四名同仁被资方以「出勤不佳」为由而资遣,这就是衬托「红花」的四片「绿叶」。
  这几天,上级主管更主动约谈他,口头警告「只要你肯放弃理职务,公司方面可为你好好安排职务,不然你就准备走路吧!」林挺生已经摆明了要拿他开刀,福委会改选下去,他大概是凶多吉少。
  果然,发出开会通知后不久,白正宪就从主管手上接过了这份文件:

通  知

  大同人发字第七九○○一号

受文者:白正宪先生
副本收受者:杨总处长明家 勤务课

  台端自一月九日资遣,请即办理移交并前来本处洽办手续。
  特此通知。

人事处 启
  中华民国七十九年元月九日 


  看到这张通知,白正宪好像被人重重地揍了一拳,脑中一片混乱。他在设计单位的前途、终身大事的安排,顿时都成为泡影!这样的人生要如何走下去?

紧急声明

  为争取年终奖金,工会理事长今(一月十日)收到人事处通知资遣(如附件),该通知书无资遣理由,且无公司章,不算正式文件,本会除表予严重抗议外,将待正式文件收到后,立即告诉。
  特此声明

大同产业工会七九年一月十日


  待白正宪内心稍稍平静下来之后,工会干部们发出了紧急声明。今年度大同公司的第一道人事命令就是解雇工会理事长!国内各大报均以大幅版面报告这个新闻。第二天,在台北市劳工局召开的年终奖金劳资争议调解会上,资方果然恶意缺席,白正宪也召开记者会大过程序苦水,指责资方的鸭霸作风,以及被解雇的辛酸,正讲到激动之处,却被一通拨到劳工局的电话打断:
  「白正宪先进电话!」
  「喔,阿碧啊,什么代志……嗄,公司派人来拆工会办公室?」

把工会给我拆了!


  白正宪急忙坐计程车赶回中山北路。此时工会办公室外面,已经被二十多名手持大铁锤、电锯的营课人员包围了。工会干部则一个个摆出打篮球时,封阻对手的姿势,在工会门前挥舞着双手,阻挡拆除大队继续前进。阿碧等人早已叫了管区中山分局的三位员警前来干涉,营建课的员工却表示他们只是奉「上级之命」,拆除工会的理由是「公司要扩大营业,且工会办公室为公司财产,公司有权收回!」虽然劳工局官员陈昭雄等二人到场协调,拆除大队仍然围困着工会办公室。至于董事长林挺生、总经理林蔚山,则早在昨天搭飞机出国,眼不见为净。
  傍晚,大同员工纷纷下班,只剩下工会干部和拆除大队的人马在工会前对峙。此时,三峡厂、板桥厂的工会干部也到场声援,板桥厂的工会干部传来消息说,林挺生在出国前曾召只各厂区经理演讲,表示大同公司可以不要有工会:
  「这件事,政府最好不要管,否则烂摊子由政府去收拾。」
  三峡厂总厂长,也就是林挺生的另一个儿子林镇弘则曾经警告其他工会,不要涉入总公司的劳资争议,并指示板桥、三峡两厂的工会干部不可前往台北厂区声援,可见解雇理事长、拆除办公室的一连串作法,都是事先预谋的毒计。但是这群干部在得知消息后,仍坚持到总公司来共同保卫工会的存亡。
  众人强忍着睡意,在工会苦熬了一晚,营建课人员终于在半夜撤退。
  天一破晓,留守的干部们也必须回到各自的生产线打卡上班,只留下被解雇的阿碧、白正宪。
  一月十二日早上八点二十分,就在工会防务最空虚时机,十几名营建课工人再度带着铁锤前来突袭,一举冲破只有阿碧、白正宪两个人的防线,把工会木板隔间的墙壁一块块敲下来。
  空气中尽是碎落的烟尘。三个钟头不到,工会会所已经被拆得干干净净,连电灯电线也被拔走,只剩下被丢弃在一旁的桌椅、柜子与会员资料,人事主管奉命拍摄下全程照片,据说后来还应上级要求专程传真到国外,给董事长过目。
  中午吃饭时间,工会干部们或蹲或立,颓丧地迠在这片废墟前。白正宪接受闻讯赶来的记者采访,悲愤地说:
  「眼看着同样是工会会员的营建课员工,在资方『不拆的人就解雇』的威胁下,亲手把我们自己的『家』给拆了,实在痛心!」

改选福利会打死不退


  一月十三日,大同工会干部再度召开临时会,讨论有关福利委员会改选事宜。工会理事长被解雇、工会会所被拆除,一连串打击使得工会干部们胆颤心惊,会议一开始就气氛低迷。
  「各位,我们现在就要做个决定,就是如果福利会匹下去,林挺生是不是会继续解雇,我个人已经没关系了,但是你们大家厝里都有某子,是不是要再考虑一下……。」白正宪开门见山地说。
  正在大伙儿面露难色,低头沉思之,曾水鉴手拍桌面,啪的一声站了起来。
  「各位,如果说我们要坚持福利会匹,那阿生仔第一个开除的一定是我,他早就看我不顺眼了!但是我还是赞成说继续选下去。如果我们这一次退了,那资方以后一定会继续用解雇来威胁我们,这样工会就什么都不必做了!」
  在这翻慷慨陈词之后,大家果然都被激动起来,黄财发、侯木兴、林启明等都赞成曾水鉴的看法,一定要挺阿碧、白正宪到底!就这样,工会干部们对所有的理监事展开联系,但是他们立刻发觉到资方也在运作抵。一方面,十五日开会当天,有两、三位工会理监事被公司派到远地出差,并一一劝退其他的理监事,要他们别再工运福利会的事,否则只有「杀头」一途。
  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方面不肯出借场地,白正宪向北市劳工局提出申请,希望到劳工局开会,由官员作见证,公司人事主管则表示一定会到开会现场点名作记号。
  「你们不要做出对不起会员的事!」一月十四日晚上,白正宪打电话联络到半夜,在资方的重大压力下,希望说服所有工会干部来开会。
  依据先前寄发的开会通知,福利委员会是十五日下午两点召开,在台北市劳工局匹。大同公司的人事主管一早找不到工会干部时,才发现上当!
  原来在当天早上九点,职工福利委员会的工会代表就已经匹了。
  为了不让风声走漏,白正宪等人直接前一天半夜才通过所有的工会理监事,更改开会的时间。对于没联络上的、或是立场不行政的干部,则在上班之前,由五位常务理事分别到他们家门口或楼下「堵人」,用机车专车接送,最后终于顺利召开理事会,依预定名单选出白正宪、张照碧、曾水鉴、林启明、黄财发、侯木兴、蔡金灿与张田福等八位福利委员。这八名干部加上两位三峡、板桥厂代表,与资方选出的五名委员成立新的福利委员会。等到资方派人前往时,劳工局早已人去楼空,连想要点名做记号的机会都没了!

我们一向劳资和谐!


  劳方福利委员既然顺利匹,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募款派援被解雇的张照碧、白正宪二人。首先是曾水鉴以自己的名字开户,开始招募「受难基金」。一月十六日,王文宾与张照碧、曾水鉴等五位曾被调职员工,以及三峡厂被降调的江清通等人,在台北市劳工局召开记者会,声援理事长白正宪。劳支会的郭吉仁律师则从法律层面解释此,强调非法解雇,最后一定败诉。王文宾更带头发表「林挺生威权管理趣闻」,指责大同查禁工会会讯「比警还要警总」。
  王文宾自花莲高中毕业,就开始闯荡江湖,丰富的工作,使得他一进大同公司,就对各种制度上的不合法深感不满,进公司才三个月,就因为声援阿碧等人的一张传单,惨遭资方开除。
  「林挺生的对我说,我对大同又不了解,我就对样说,国父对满清宫廷也不了解,他还不是照样革命!」王文宾在记者会上得意地说。
  其他的工会干部则强忍着笑意,背诵了林挺生经常放在嘴边的一句名言:
  「团体协约是西洋人劳资分裂的救济办法,大同公司不需要团体协约,我们一向劳资和谐。」
  一月廿三日,白正宪在曾水鉴等工会干部的陪同下,先到全国总工会陈情,却没有遇到全媲理事长谢深山。全总的干部表示,上次处理五名员工被调职的事件时,谢谢在国民党中常会被党国大老林挺生修理得「满面全豆花」,类似事件大同员工恐怕只能依靠司法途径解决。白、曾等人随即前往劳委会,劳资关系处处长欧宪瑜则表示,解雇不能不说明理由,但是依现行法令,劳支会也只能以全面检查为理由,要求大同说明解雇的原因,除此之外,大概只能建议白正宪赶快去申请假处分,冻结雇佣关系。
  正在欧宪瑜与白正宪会谈之际,大同公司又发布了一张编号七九○○二的人事命令:曾水鉴被解雇了!
  这道解雇令同样没有任何说明。劳支会办公室的空气顿时冻结了起来,所有在场的工会干部心中一阵凉意,纷纷告诉在场记者:「来陈情的人都可能被资遣!」「拜托你们不要把名字曝光,否则过年前被资遣,滋味不好受!」欧宪瑜等官员看到这种情况,也忍不住气愤地说:「大同公司太不象话了!」、「这样不合法!」
  前几天为了匹福委会的事,曾水鉴才半开玩笑地说自己会被解雇,没想到一语成忏。劳支会此时也阵脚大乱,林挺生搞出的这个烂摊子,政府不知道该怎么收拾,处理得不好,下一波劳资对抗的局势必然更加惨烈!劳支会还在混乱之际,曾水鉴已经急忙搭车赶回公司。主管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
  「不好啊,水鉴兄,公司的资遣单已经下来了,我无能为力,希望你不要怪我!」一副「猫哭耗子」的嘴脸。
  「公司有什么理由资遣我?」
  「你们工会昨天发了一张传单,上面有你的名字和划拨帐号,你们今天又到处去陈情,让公司难堪。」
  以个人名义成立受难基金有罪吗?曾水鉴一气之下,前往人事处找处长理论,得到的回答却是:
  「没什么好谈的,要告你可以到法院去告!」
  主管机关也没有办法

为了调查白正宪被解雇案,北市劳工局多次派员前往大同公司,却被警卫挡在会客室,也没有公司主管出来说明。劳工局官员憋了一肚子大便,却也只能把这个情况呈报上级。第一二天,曾水鉴被解雇一事再度上报,劳支会不能再不表态。


  一月廿四日,劳支会终于决定向林挺生施压,依劳基法第七二条、七三条的规定,对大同公司全面实施劳动检查。劳支会官员并表示,大同公司这次先后资遣白正宪、曾水鉴,资遣通知上并没有附任何理由,违反劳基法中资方终止劳动契约的相关规定。全国总工会秘书长邱清辉则表示,全总愿意协助白、曾两人循司法途径提出告诉。
  一月廿五日,劳支会主委赵守博也在媒体上出面放话:
  「大企业应该更重视劳工权益跟社会形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即使林挺生董事长地位高,也应该要守法。如果无法直接与他沟通的话,劳支会要透过更高层次的管道,让林挺生董事长了解情况!」
  但是在正气凛然的发言之后,后却加了一条但书:
  「目前我国的法令裁罚有限,政府能做的也只有用专案检查的方式,解雇的问题最后恐怕只有上法院才能挽回了。」
  二月三日,白正宪向法院缴交了相当于半年所得的二十万元担保金,因为他们所申请的假处分,得到台北地方法院的认可,也就是说在诉讼期间白正宪与大同公司的雇佣关系仍然暂时存款。如此一来,他就可以继续保有工会理事长与职工福利委员两项职务。
  然而早在非常九八八年,中国时报就曾经解雇郑村祺、吴永毅、张玉琴等三人,并提供六十万元反担保来撤销假处分。申请假处分时义务为白正宪辩护的刘志鹏律师表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三六条规定,非有特别情事,法院不得许债务人供担任而撤底裁定。此条文是基于以假处分声请金钱以外久给付的请求,如维持雇佣关系而订定的。在「司法独立,不受外力干预」的情况下,法院应该不会撤底此一裁员。然而从以往的前车之鉴来看,工运人士对台湾的司法没信心。
  二月四日,由于公司一再打压工会,企图以解雇方式造成工会代表的资格问题,从而导致流会、或者拖延福利委员会交接日期,大同工会干部遂前往劳支会陈情。劳支会表示,将下令要台北市劳工局督导大同联合职工福利委员会改造事宜,不要使资方一再拖延、为所欲为。然而接见工会干部的官员也表示:
  「到时候资方如果不肯办理交,现行法令并没有任何处罚资方的办法,只能以辅导、规劝的方式促使资方快点交接。」
  白正宪持着假处分裁员书,要求回到总公司办理业务,却遭到「安全勤务」人员的阻拦,理由是「不可以」。白正宪硬是冲入厂区,与警卫展开了一场有点像打橄榄球的追逐战,最后终于成功达阵,回到总公司内张贴工会海报。
  由于规范资方的法条不是没有罚则,就是处罚太轻,台湾的劳动法似乎变成是用来处罚劳工、保护资方的工具。两年多来,在劳资争议频传之下,大同公司已经遭到北市劳工局连续罚锾十六次,罚款总金额四十万二千元,却迟迟不肯缴纳(见附表四)。二月七日,劳支会宣布将大同公司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尽采取法律行动,劳工局官员却仍相当低调地表示:
  「大同公司有其特殊的企业文化,……法律顾问比劳工局学法律的官员还多。如果说企业决策者在遵守国家法令与甘愿被罚之间,认为选举后者更能符合企业利益,主管概念也没有办法,……」
  二月廿二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员,大同公司希望以六十万元的担任金声请撤底假处分一案,因为白正宪所申请的假处分不是「薪资受领权利」,而是维持「雇佣关系」之权,不应以金钱来替代,故声请遭到驳回,这让白正宪吃了一颗定心丸。各地的大同员工也纷纷发起声援募款活动,以接济阿碧、白正宪与曾水鉴。三月十六日,已经被解雇长达八个多月的阿碧样向法院提出假处分的申请,顺利获得照准。
  虽然大同劳资恶斗的事件越演越烈,白正宪却因为怕母亲担心,不愿透露被解雇的事。这一段期间,白正宪每天埋首研究反击资方的办法,晚上则猛K法律书籍,希望能藉由「打散弹」的方式,一举击中资方的痛处,赫阻资方打压工会的行径。唯有如此,其他的工会同仁才能受到保障,他也才能一过程序心中的怨气。白正宪的努力虽然没有委员会费,劳方的处境却越来越艰难。
  在一连串的法律诉讼之后,不知道是林挺生对党政高层不满,还是党政高层对林挺生不满,阿生仔辞去了国民党中常委职,党主席李登辉并没有慰留。林挺生这回是吃了秤铊铁了心,准备背水一战,斩草除根!



劳教小辞典8

资方可以任意拆除工会会所、
或拒绝工会干部利用公司办公场所吗?


  现实上,台湾绝大多数的产业工会都将会务事务所设立在企业,利用雇主的企业设施办理工会相关业务。这种情形虽然与欧美国家的工会运作方式大不相,但在同属企业工会的日本,他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日本劳动法学界将此一情形称之为「便宜供与」,认为是工会活动应受保护的型态之一。这种利用公司设施的「便宜供与」,不仅是指雇主提供办公室给工会,同时还包括工会使用公司各项可作为集会活动用之设施,如餐厅、球场等等。
  在台湾或日本,工会以各个企业或厂场作为主要活动对象,因此,工会利用公司办公室或其他设备(如会议室)作为会所或活动场所,可算是自然形成的一种劳资关系,同时也是工会组织得以生存、工会活动易于展开的运作型态。另外,特别就我国的情形来看,工会拥有的会员人数不多,以会费作为主要的财力基础,自然相当薄弱,因此一旦工会成立时,公司为免「打坏感情」,通常会乐于作顺水人情,无偿提供房间、会议室或厂内公共空间给工会使用,藉以缓和劳资之间的紧张关系。

我国法院过去的判决立场


  由于我国工会法有关工会活动保护的规范几乎付之阙如,因此,法院受理劳工因工会活动而受迫害的劳资争议事件并不多,即使偶尔才出现的案例,多数法院亦以传统民事法之观点予以论断,强调雇主财产权的保障(以及衍生出来的企业经营权),甚少提出保障工会活动权的观点。
  令人惊讶的是,法院在对民国八十一年「基客劳资争议案」所做的审判中,竟「正确」且「正义」地认识到工会事务所的使用,并非绝对属于雇主的经营权限。就该案件系争事实言,资方(基客公司)在劳资双方争议迟未解决的情形下,尝试收回工会办公室,以此作为逼使劳方让步的筹码,但在工会拒绝让步的情况下,资方向法院提起告诉,一方面控制该工会利用办公室做不法抗争之用,另一方面又声称公司本身对于该办公室另有样用,欲与工会停止使用借贷关系,并限工会于七日内迁移他处。
  此案一审时,基隆地方法院认为资方要求返还办公室的理由不足,而予以驳回,资方虽再提起上诉,惟高等法院基于下列理由,进一步表示资方之行为系已构成权利之滥用,难认上诉有理。高院认为:(一)工会为法人,以保障劳工权益,增进劳工知能,改善劳工生活为宗旨,而工会之办公室(即法人之住所)为其法律关系之中心地,肯定其存款涉及集体会员之权益;(二)办公设备与住所是工会执行任务所必须之设备,法院认为当初资方显有将会所借至工会解散、人格消灭为止之意思;(三)对于原厂址之员工宿舍及工会会所的安排未加考量;(四)即使工会会所存款也不会影响雇主之利用情事。基此,高院判定雇主要将会所收回所持之理由乃雇主单方揑造之不当劳动行为的藉个,因而不许其收回。
  在基客案之后,资方应对劳方提供工会会所不得任意收,便有判例作为依据,而大同工会白正宪等人的工会活动权,也获判胜诉,使厂内工会会所的使用与干部的活动,终于得到比较完善的法律保障。



劳教小辞典9

有关职工福利金的相关说明


  事业单位职工福利金提拨来源有四:(一)创立时就其资本总额提拨工会分之一至五;(二)每月营业收入总额内提拨工会分之零点零五至工会分之零点一五;(三)每月于每个职工、工人薪津内各扣工会分之零点五;(四)下脚变价时提拨工会分之二十至四十(下脚所指的是生产后残余的原料、厂房、器材等)。
  职工福利金应存入公营银行,但因特殊情形,经主管官署核准者不在此限。此外,职工福利金不得移作别用,亦不得没收,并有优先受清偿权。如因保管人之过失致职工福利金损失时,保管人应负赔偿责任。其动支原则如下:
  (一)各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机构,基本福利设备完备者,;得视实际需要情形及经费状况斟酌办理急难救助及辅助、教育奖助、文康活动、人事服务、住宅辅建、暨其他各项有关职工福利事项,由各事业单位每年针对其性及劳工需要,拟订并陈报主管机关核备后实施。职工福利金之动支比率,见附表二。
  (二)职工福利金现金动支范围应予缩小,以直接及普遍性为主,并放宽其动支比率,以不超过当年度福利金总数入工会分之十五为原则。此外,公营、私营之工厂、矿场或平时雇用职工在五十人以上的银行、公司、行唬、农渔牧场,都应该依法提拨职工福利金。近年来,职工福利金已经逐渐成为劳资双方关注的焦点,由于过去长期以来,台湾许多雇主都将福利金移为样用,另一方面,随着工会的自主化,劳方委员又占有三分之二的名额,这就产生劳方主导福利委员会的可能性。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向福利委员会报告营业资讯,又有不少公司透过福利委员会调度资金、甚至掌握股票对抗「帝国派」股东,资方紧张担心福委会主导权旁落,这也是影响劳资关系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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