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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巴协议只是一道投降命令
雅贝(Salah Jaber)
1993年9月19日
兆立 译
附录:海达尔·阿布代尔的信
原载《国际观点》(International Viewpoint)249期1993年10月号。中译文刊于《十月评论》1994年第2期。
《国际观点》编者按:以下是萨拉·雅贝在以巴协议签订后在巴黎一个会议上发表的演讲稿,发表时稍作了整理,并加上注释。
第一,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对民族斗争有一定的看法。这个传统的古典看法是:不管被压迫人民的领导层的性质是怎样,我们一定要支持他们的正义斗争。支持一个斗争,并不意味支持它的领导层。我们尽全力支持民族斗争中出现的被压迫阶级自治组织;我们决不隐瞒这一点,我们决不会在民族斗争中把阶级斗争搁在一边。
我们谴责民族资产阶级,甚至最信奉民族主义的资产阶级老是要与帝国主义妥协的倾向。我们持着推使革命“不断发展”的前景支持被压迫阶级。这些都是我们运动的历史经验。
第二,很多人说,目前发生的事情,代表一次与犹太复国主义一致意见的破裂。这是分析性的错误,因犹太复国主义者对以色列领土的面积从来没有一致意见。[1]只有那些认同哈博廷斯基的修正犹太复国主义的人们才认为,犹太复国主义的所有派别都是扩张主义者,都想建立从尼罗河扩张到幼发拉底河的以色列。
犹太复国主义者,对国家的“犹太性质”,对“种族纯粹”国家的观念,倒有一致意见。这种“种族纯粹”国家的观念,才使犹太国家成一个种族主义国家。从这个角度来看,犹太复国主义一致意见不但没有发生分裂,连以色列外长佩雷斯和拉宾都充分具有这种想法·
我们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斗争,因我们相信,犹太复国主义国家(即以色列)是一个殖民行动的产物。它是从驱逐了80%的居民出境后诞生的。所以从开始,甚至在1948年战争以前,这就是一次殖民行动,因犹太人在1947年联合国所分割的“犹太国家”中没有占多数,或者勉强占多数。
在1948年的战争中,他们街出了1947年“分割”所定的边界,驱逐了所估的土地上80%的巴勒斯坦人,建立了一个90至95%种族纯粹的国家;为了象征和有借口,让留下的极少数阿拉伯人当二等或三等的以色列公民。
我们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反对太复国主义的斗争,因这是合法的斗争,我们是站在国际主义立场来接近这个斗争。那就是说,我们对民族问题有我们特定的观点。举例来说,我们对土地没有甚么神秘感。我们不要以另一种历史不公正来改正现在的历史不公正;我们了解,犹太人移民到巴勒斯坦,在很大部份上,是对原居国的种族压迫的一种反应,而且我们也了解,一个以色列民族实体已经创立了。
我不得不对那些提到“阿拉伯犹太人”和“巴勒斯坦犹太人”的人们发笑。在那里,是以色列民族,而这个民族现在占据了种族压迫者的位置。就是这个压迫(因此,这个犹太复国主义国家)必须被打破。对马克思主义者而言,一切资产阶级和压迫者的国家必须要被打破;犹太复国主义国家不能够被“非犹太复国主义化”,正如南非不能够被“非种族主义化”。[2]我们决不应该对一个被移转了社会经济基础的国家存有幻想。它必须被打破(不过,不是依照吉布里尔的方法,因他梦想把大多数犹太人“赶下海”。[3]
负起打破这个国家的责任的,将会是以色列工人阶级--这个斗争的战略输送带。相信这个犹太复国主义国家能够由外来力量将其打破,则要主张这个地区全被毁灭(因以色列是五大核子强国(美、俄、中、英、法)之后,最大的核子强国之一,它至少有100个核子弹头,所以我们可以确定,任何由外力来破坏的威力,必定会以这样的大灾祸告终。
作一个国际主义者,我个人不能看出世界上有哪一块土地应该受到这种对待。普天之下,有足够地方供所有民族居住;但是我们要求,他们在没有任何民族压迫之下共存。
从这个角度来看,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应该探取何种具体形式?第一,至少在1967年占领区上的人民应该有自决权.我们不要忘记,犹太复国主义的问题(巴勒斯坦问题)不是从1967年开始。大多数巴勒斯坦人,60%以上住在1947年的巴勒斯坦边界(即是以色列和1967年占区)之外。
我所称的“部份自决权”就是指在约旦的巴勒斯坦人口的自决权(他们在那里占多数)。我们不应该排斥这个部份自决权想法,是因为有些犹太复国主义者说过,巴勒斯坦人应该在约且拿取政权和放弃巴勒斯坦。
我们主张,推翻约旦的君主政体,建立一个(不是巴勒斯坦,而是巴勒斯坦和约旦的)工人政府。
这个“部份自决权”也指在巴勒斯坦人占多数的任何地方,包括以色列的1948年边界以内的地方——例如三角地带,或者(巴勒斯坦北部的多山地区)加利利——的巴勒斯坦人的自决权。这些地区有充份权利脱离以色列而加人巴勒斯坦国——这一定会是多数人的选择,如果他们有那个权利的话。
最后一点是,这是那些希望在不受压迫的情况下住在巴勒斯坦土地上的巴勒斯坦难民的权利。这并不是说,拿着“1948年离开的老房子的锁匙”,把现在住在那里的人赶走,如果那房子还在的话。我再说一次,普天之下,有足够地方给每个人居住。
我们在任何地方都保卫不受压迫的权利。那也包括移民的权利,特别是对于那些收不回原先属于他们土地的人们。犹太复国主义的基石之一是所谓“回归法”,它的意思是,任何犹太人——不管是法拉沙人(埃塞俄比亚的犹太人)或者是南亚、俄国或波兰的犹太人——不但自动地有这个“回归”权,而且可以马上得到以色列公民权。然而,那些在那里住了几个世纪和在1948年被赶走的人们,却没有这个回归权。
这个回归法应该颠倒过来,虽然不要把目前的法例取消。我的意思就是说,如果太人感到在现居地受到压迫而要搬到其他国家(不管是以色列·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4],我绝不反对他们这种权利。这就是对今天在世界上存在的种族压迫问题的一个民主、国际主义的解决方法。
犹太复国主义者在1967年后的进退两难是什么?以色列从来没有接受1948年的边界是最后的边界。它这种想法不是基于什么神秘感,而是考虑以色列的“安全”,它会解释说,以色列的最狭部份只有14公里阔,这是很危险的……。
以色列在1967年战争中占领了很多土地。但是,这时候,巴勒斯坦人不逃了。他们已经学到了1948年的教训,因为在那时候,他们带着锁匙走了,以为很快就会回来。这一次,他们可不那么傻了,他们留在家中。
因此,以色列就以骨梗在喉告终,吞也吞不下这根骨头。为什么以色列从来没有正式吞并加沙地带和西岸(除了东耶路撒冷以外)?其理由很简单:吞并了这些领土及其巴勒斯坦人口,势必要给他们以色列公民权。
这就会极大地改以色列的人口分布,而且在二十年内,由于阿拉伯人口和以色列人口的不同出生率,阿拉伯人也许会占多数。
面对着这个1967年后犹太复国主义的进退两难,以色列兴起了三个立场:
第一个,前后一致的立场是依据哈博廷斯基传统的、极端主义的、法西斯式的解决方法。这就是“把他们赶走”的解决方法-一这在以色列被称为“转移”,是由(前任)沙米尔政府中的人所持有的。对这些人而言,“朱迪亚”(古巴勒斯坦的南部地区)和“撒马利亚”(古巴勒斯坦中部城市,以色列王朝首都)是《圣经》中即有记载的土地;人口问题要用驱逐来解决。
第二个,前后不一致的立场是(以色列右翼政党会长期执政的)利库德党所持有的。他们的想法是:抓住所占的领土,因它们是“朱迪亚”和“撒马利亚”,不要给居民公民权,不要正式并吞,建立一种种族隔离制度·利库德党历史上著名的领导人贝京就承认过,巴勒斯坦人在加沙地带和西岸有自治权。这可以在他在1979年所签署的大卫营协议上看到,没有甚么稀奇。
第三个,前后一致的立场是以色列工党所持有的我喜欢称之“开明的犹太复国主义”立场。他们主张,“通过根据战略而设立的殖民区和军事基地对占区实施战略性的“军事控制”。在摆脱居民区拖累的同时,在所有进出口设立检查站,以保以色列的“安全”
首先我要说的,这是拉宾在1974年的外交部长阿朗的有名计划。所以历史比我们所想的更有连性!他主张退出居民区,对西岸和加沙保持军事控制,及让放弃了的居民区和约且连在一起。它与目前计划的主要分歧就在最后一点上。
阿朗计划,也称“约且选择”,是在约旦国王侯赛因于1971在他的领土上镇压了巴勒斯坦人的抵抗以后,才想出的·从那次镇压以后,设立这样一个计划似乎可能,所以,那就是工党那时所做的。这个计划的痕迹可以在大卫营协议及在列根所设计的计划上找到。列根这位民族解放家,在1982年9月说,“在1967年占区上,一定要有一个与约旦连合的巴勒斯坦实体”。这些痕迹也可在布什的政策上看到。
经过了数次无结果的企图后,中东力量关系转到对侯赛因国王不利,因此打断了他的念头。而且,从1988年起,巴勒斯坦人的暴动完全动摇了力量关系,以致引起了暴动扩大到约旦的恐惧——侯赛因国王的最大恐惧。
1988年约旦王国正式与它在1948年战争后会供开过的西岸脱离关系。巴勒斯坦人的暴动因而结束了“约且选择”,那是阿朗和他的后人及这个问题的门徒佩雷斯所设想的。
“约且选择”因暴动而死亡了。所以需要找另外的东西,而且唯一可以找的,除了侯赛因国王以外最“温和”的领导层,就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简称巴解)的领导层。承认巴解和以色列与巴解谈判,并不是新近才发生的:它们在1991年10月就正式开始了。当时布什正式开始了马德里会议。
当时,人人都十分清楚,参加那些谈判的巴勒斯坦代表团是直接奉巴解命令行事的。那是非正式、间接的承认。今天,它是正式的了。拉宾和佩雷斯知道,那样做可以使他们从住在豪华流放地的(巴解主席)阿拉法那里,比之后暴动压力下的境内代表团那里,拿到更多的东西。
他们选择了超越境内代表团而秘密地与阿拉法谈判,这里要附带说一下,现在没有人提到加沙来的代表团团长阿布代尔,他批评了以巴协议,而且,无疑地由于个人尊严,没有参加在华盛顿举行的协议签署典礼。人们现在不再谈到他了,新闻传媒已经把他从记忆中擦去(见附录)。
除了暴动的冲击和以色列政府的改变以外,另一个(促成以巴协议的)因素是,巴解及其主要派系法塔赫的演变。这个组织是由一群从穆斯林兄弟会这个原教旨主义派系来的,包括阿拉法本人在内的斗士所组成。巴解的一些成员当时是在波斯湾各国工作。
穆斯林兄弟会是在原教旨主义被沙特阿拉伯用作武器对付阿拉伯民族主义颌导人埃及总统纳赛尔时成立的。在开头,法塔赫是一种反纳赛尔主义的跳板,扮演其民族主义比纳赛尔高一级的角色,但带有右翼的伊斯兰思想。
这个组织在1965年首先发动武力斗争,因而对被压迫人民有极大心理冲击的优点,或者历史利益。因此,1967年战争以后,面对着阿拉伯群众因各个阿拉伯政权的失败而产生的激进化,沙特阿拉伯选择了以利益诱惑法塔赫,给了它大笔金钱(它所得的每年活动费,开头是数以千万美元计算,然后增加到以亿美元计算)从来没有过这么有钱和腐败的解放运动。
基层积极份子称它为“五星级”巴解。事实的确如此。法塔赫很快经历了资产阶级官僚化。这导致它加入了阿拉伯国家联盟在1964年成立的巴解。在这同时,法塔赫与移民社群的巴勒斯坦资本主义和1967年占领区的巴勒斯坦资产阶级联手。它变成了巴解中占支配地位的派系,因该组织内部从来没有民主的运作,它的大多数代表性机关的构成都是由上层决定的。这个组织玩手段的范围受了两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是巴勒斯坦群众的压力;另一方面是它们的阿拉伯财政后台的压力。法塔赫领导层就是在这个范围内运转的。它知道,它的力量来自以下三个事实:1.它是巴勒斯坦斗争的领导层;2.它是巴勒斯坦群众的多数领导层;3.它可代表这个斗争。这就是为什么长期以来,它局部地代表这个斗争,而且又在某个时候以前,得到了世界上几个最反动政权的支持(包括沙特阿拉伯这个世界上最反动国家在内)。
这个领导层必须保持巴勒斯坦群众斗争的领导地位,因它依靠群众的压力。但是,它越远离它的群众基地,这个压力的功效就越少,它就越有可能走符合它的社会利益的道路一一它的社会利益根源于它是一个资产阶级化的官僚层,一个没有国家(它需要领土才能成立)的国家机构
这个领土必定需要大洪水来扑灭中东政治的火海,因几十年来这个火海是促使让该地区激进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法塔赫/巴解机构官僚退化的决定性阶段发生在1970-71年的约旦。这个阶段早就开始了,但是,官僚层之与约旦的群众基地分离则是主要的。
第二个决定性阶段发生在1982年由(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撤退。巴解机构发现它自己带着一大笔金钱而流放,远远地离开了巴勒斯坦群众。不再有群众基地对它施加直接压力。海湾战争以后,力量关系有了新变化,明显地是美国领导的战争的结果。但也是因阿拉法在对[伊拉克总统]侯赛因下赌注上犯了极大错误。
阿拉法接下来就想拜倒在沙特阿拉伯财政支持者之前(求他们再来资助他的官僚层),和美国政府之前(他对它已经追求了多年)。他在1982年公开赞美列根,以后也这样对布什。
美国新闻报导,他甚至计划在公开场合把他的手枪交给(美国总统)克林顿,但是克林顿不太欣赏这个想法。这生动地显示了阿拉法的个性。
目前的协议是修正了的阿朗计划。以色列不再超越巴勒斯坦人而与约旦打交道了。拉宾和佩雷斯宁愿同一个与斗争的领导层肯定没有关系的领导层谈判。目前的计划并不要求以军从1967年占领区撤退,只要求它重新部署,条件也是轻易作出选择的。不考虑全部军队从占领区撤退。它将会驻守在约旦河沿岸的一连串战略据点,因为对以色列那是一条战略线,它将会从居民区撤退。
这个重新部署甚至曾经被以军的前高级司令萧姆所要求。他说:“我们正在扮演警察的角色,这个过程正在败坏我们的军队——我们的「哈伽拿」卫军(以军的核心),我们的光荣——因为它不是一支警察力量。我们只需要撤离居民区,让巴勒斯坦人解决他们自己之间的分歧。我们只需要包围着他们就行了。我们将会控制一切。他们不会对我们有威胁,因为他们没有重武器,没有火箭。”[5]
当你有军队在街上,丢石头是有用的,但是如果军队驻守在几公里以外,你就需要与石头完全不同的东西来与它们抗争。
这就是目前协议的精神。它与阿朗计划的不同是在于,本应由侯赛因国王扮演的角色,将会由阿拉法领导层来扮演,因以色列和华盛顿已经了解,这是最好的选择。根据美国《新闻周刊》报导,侯赛因已经用他的私人卫队保护阿拉法好几个月了,而以色列莫沙德(特务机构)和美国的中央情报局也在帮忙这个保护工作。阿拉法已经生金蛋的鹅,照需要行事的人。协议答应建立一支“强大的警察力量”,但是没有答应军队——能够威胁以色列安全的东西、火箭或重武器,都不答应。
至于这些警察任务,拉宾、佩雷斯和阿拉法都不依靠当地人民。以色列一向拒绝难民有回到1967年占领区的权利。突然之间,它却接受阿拉法从外面带巴勒斯坦人进来。这些人是驻在约旦和埃及,依附这两国军队的巴勒斯坦解放军——最保守、“最笨、最守纪律”的巴勒斯坦军队
17,000名军队将要带进来控制加沙,4,000名军队则控制杰里科小城。他们之所以带进这支军队,就是要镇压任何人的反抗,因现在有许多人认为斗争不能如此结束。他们不能接受殖民者仍留在原地,军队仍留在占领区。
当然,这没有提到其他的人——1948年的难民!加沙地带的绝大多数居民就是这些难民,他们在1967年以前虽没有在以色列的占领下生活,但已为他们的权利而斗争。西岸也有许多1948年的难民营——我们也不要忘记,重要部分的巴勒斯坦人现在还住在约旦,黎巴嫩和叙利亚的难民营中。
约旦选择,没有完全被埋葬。阿拉法和巴解会经多次在正式场合宣布赞成成立约旦巴勒斯坦联邦。这里要附带说一下,对于以军,加沙是个噩梦,所以选择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什么杰里科适个小城也被选上呢?它之被选,不是因为阿拉法在大吹大擂中游历了这个城市,而是因为它是最靠近约旦边境的巴勒斯坦人口中心。
在实施修改的约旦选择以前,这两块地方首先需要经过一次试验。如果阿拉法的巴解证明能够控制局势,这个过程将会继续;如果证明不能,它将会马上停止。
莫沙德(以色列特务组织)的前局长加齐特在《新闻周刊》上宣布,他对阿拉法周围的巴勒斯坦人控制局势的能力,有信心。但是,以色列还是保留了权利,可到占领区追捕人民,或者通过莫沙德与巴解特务组织之间的协调间接去追捕他们。这个协调已经开始,拣出了滋事份子要求巴解“中立化”他们。
所以,这个情况比古典的“非殖民地化”还要坏。在“非殖民地化”中,一个殖民地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建立一个官僚资产阶级国家。在这里,我们已在见到一个像南非当局所控制的“黑人定居区”那样的情况。如果只是为了力量关系,巴解将会成以色列(利用其他手段来实行镇压的)政策的推行者。我们将要见到一种镇压方式代替另一种镇压方式。
佩雷斯在华盛顿所提及的,这个计划的最后一个成份,就是约旦、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共同市场。以色列要与阿拉伯腹地发展帝国主义或者次帝国主义式的关系。这已经局部存在,因以色列商品已经在假借名义下进入阿拉伯市场。不久,这将会正式公开地进行。
对于以色列资本主义,对于以色列资产阶级,以及对于阿拉法所代表的、支持他的巴勒斯坦买办资产阶级,这是一个好的赌注。
那末,我们对这个协议应该持什么立场?我们应该对签订协议表示哀痛吗?当然不。我们可以合理地期望,它会为阶极斗争创造更有利的动力——在以色列,它会降低“集居区的情绪”;在巴勒斯坦人这一边,它会鼓励人民组成自治的阶级组织。
但是,说协议会促进社会激进化的条件,并不意味我们支持它。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如果卡特在1980年的美国总统选举中打败了列根,这也许对美国的阶级斗争较为有利。但是,那些认为应该在选举中支持卡特来反对列根的人们,却作了一次极端错误的质的跳跃。
说在客观上一个不太有镇压性的资产阶级解决方法,比另一个有强烈镇压性的资产阶级解决方法较可取,是一回事。根据较少罪恶的逻辑支持一个温和资本家来反对一个法西斯式资本家,则是完全不同的事了,因为两者都是不可取的。
在讨论这种问题时,争论者之间必须有一个共同基础。如果以可以用同样公式对例如民族解放战争中对垒的双方探取同样的立场,那末,这就是抽象的国际主义了,之所以是抽象的,是因为我们没有同样的任务,而且因为我们没有面对同样的问题。
今天的共同基础应该是,认定这个协议是一种力量关系的产物,而这种力量关系促使这个协议成为一道投降命令,因为它没有承认巴勒斯坦人民的起码权利——自决权,1948年的难民的权利,等等。
这个共同基础也要说出,应该由巴勒斯坦人民用民主的方法来决定它们是否满意这个协议。这里所指的巴勒斯坦人,应该包括住在历史上的巴勒斯坦领土以外的60%巴勒斯坦人。对于以色列的殖民区和以军继续留在1968年占领区,我们断然主张:巴勒斯坦人民有权继续进行反对这种占领的斗争,我们必定要支持巴勒斯坦人这种权利。这是一场正义斗争。我们一定要反对任何镇压,包括巴勒斯坦资产阶级目前在准备中的对人民的镇压。
除了上述对协议的态度以外,一切事情都要看你在本国的政治关系而定。
明显的是,在阿拉伯地区,革命者一定要对巴解领导层采取非常批判性的态度,因为这个领导层是与各阿拉伯政权联手的。在另一方面,在以色列,革命者的音调就要完全不同了。
首要的是,我们要用以下的论点来谴责这个协议是犹太复国主义的投降命令:支持或不支持这个协议是巴勒斯坦人民的权利;不过,我们的责任是指出这个协议是一道投降命今,因它不承认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的、不可分割的权利。
任何超越这个共同基础——对这个协议加以谴责——的行动,就要依所要实行的斗争属性而改变。
附录:
海达尔·阿布代尔的信
两个星期前,我们的全国领导层得知巴解代表和以色列政府代表在挪威首都举行的秘密会议上致了协议。这个协议已被以政府和阿拉伯诸国所批准,而且等待巴解的行政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批准。
我们在这个紧要时期有很重大的责任:
我们必须诚恳、忠实地对这个协议及其最终的内在危险表达我们的意见。
我们的分歧不应该引致我们走向交锋或者走向暴力,因为只有我们的敌人才会从那种情况中得利,而且这种做法会对我们解放自己、实现我们独立的能力产生怀疑;我再度坚持在健康的民主基础上重新组织我们自己的重要性。
(…)以色列声称,它不是一支占领军,而这个协议并没有与这点起矛盾。这个意思就是,这些领土不是被抛弃这个声称,而且停止在整个占领区,包括耶路撒冷,设置殖民区。……协议含蓄承认占区中的两个相异的实体:以色列的殖民区实体和由阿拉伯乡镇所组成的巴勒斯坦人实体。协议把合法性给予以色列在占领下设立的非法的殖民区。它没有提到在谈判的第二阶段从占领区完全撤退,而所谓从加沙和杰里科撤退只不过是以军重新部署到特定区域而已。
(…)这些问题是无法抽象化的,因它们是十次谈判毫无成果的症结。
有人无疑地会说,我们是毫无选择,以色列是在幕后拉线,而且会继续照它的希望行事,因它的军事力量是我们及阿拉伯人无法在最近将来较量的。因此,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拿到“可能”的东西,而且,企图用什么方法来影响它。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逻辑是无可接受、毫无意义的,因我们的默认把无可接受不合法的东西合法化了。而且,它把我们争取自决、争取一个独立实体以及保卫我们难民同胞的天然权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减至最少。
注释:
[1] 1897年在瑞士巴塞尔城举行的犹太复国运动成立大会上,仍在讨论在非洲选择国土的可能性。近代犹太复国主义理论家赫齐赞成建立“犹太国家”,但是对国家地点的问题要留给他人来决定。
[2] 这里应该分辨两种不同的“非犹太复国主义化”:一种是在以色列本身进行民主斗争;另一种是不拆除国家的基本结构这种改良主义观念。
[3] 吉布里尔是以叙利亚为基础的人民阵线一总司命部导人。
[4] 俄国和乌克兰的绝大多数犹太人希望移民到北美洲去。美国政府与以色列政府却关了这道门,目的是要把他们(在俄国政府的同意下)送到以色列去。
[5] 第一批哈伽拿卫军是1920年建立的。它在1936年正式成为犹太复国主义的军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