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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厂家工人的痛苦(工厂通信)

作者:阿根 来源:《新旗》1946年第12期


  李星按:白手起家创业成功的小老板是什么样子,本文写的很真实:穷尽压榨工人,自己忙于享乐;对工人反复说“我对你们够不错了”;宁可多花钱请人,也不给工人加工资。这最后一条真是私企老板的最爱。
  左派也好,社会运动也好,都有人时常呼吁老板明智一点,多给工人一点残汤剩饭,能换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老板除了要钱,也要权力。老板是企业的国王,为所欲为是他的标配。如果老板不能为所欲为,这个老板当的就没意思了。


  我们工作在一间小规模的翻沙作里,共不过七个人,因此,我们生活的情形,很少有人注意,我们所受的痛苦,也很少有人知道,我们的斗争也因此孤立以至于失败,而我们的命运便陷于悲惨的境地了。
  为了暴露老板的狰狞面目,为了使外界对我们的同情与援助,为了使工友们今后斗争多一点经验与教训,需要把我们忍无可忍的处境,以及我们为生存而斗争的始末告诉大家:
  我们在翻沙作的情形有一点是与人不同,即:我们的老板同时也就是我们的师父,正因为如此,我们所遭受的压迫与剥削,比别人更为残酷。历年前我们先后以学徒身份进了这间翻沙作,拜老板为师,几年来如一日,从朝做到夜,还要挨打挨骂。学师期满时,一方面因为师徒的名义关系,另方面我们也没去处,故仍旧替老板做下去,仍旧忍受着老板的苛刻待遇。
  我们老板的出身,据说也是学徒,我们常常听到他说他对我们已经是很客气了,他从来没有做过像他的师父那样以火钳来灼他的大腿,但当他说这话的时候,他也许忘记我们仍像牛马一样。我们不明白,他既然曾身受压迫,何以他现在都一点不同情我们,这样残酷的对付我们?他现在已经不是学徒了,他的地位已经不是过去的地位了,他当了老板了,他应该效法他的师父了。我们想,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解释的。
  在火炉旁边,在沙堆里,我们终日蹲着,不停地翻来翻去,炉子里发出来的煤气,充满了作场,使人窒息,泥沙粘满了全身,我们没有一个时候能像一个人,热天,更不堪言状的。我们每个人都皮黄骨瘦。
  七个人当中,有两个是新近进来的学徒,他们的情形自然比我们更糟糕,每天天刚微亮,就被老板大声叫起来,生炉子,烧水,敲碎大块的钢精和做各种事务,然后我们也被叫起来,天一亮我们就开始工作,一直蹲到晚上,每天一样,我们要做上十二三小时的工作,学徒则要做十六七小时以上。我们是人,就是机器,长期如此也是吃不消的。
  老板的获厚利,就是靠我们这样死做得来,照理,我们应该可以多得点血汗工钱,但事实上却不然,我们比同行中任何工友都不如,我们每月工资有两个只得到五万元,而最多的也不过九万元,拿这个数目来和老板的收入相比,实在相差太远了,而且,以目前的物价来说,这几万元能够买些什么?不要说养妻育子了。至于学徒则连应得的月规也没有。
  在老板方面,则尽可大吃大用的,横直他不要花半点气力,可以坐享其成,他宁可看着我们辛苦终日不得一饱,而不愿把一家的无谓浪费分一点给我们。每当老板又麻将输了钱的时候,或者,有点不如意的事的时候,我们更成了他的出气筒。我们以大部份精力共同做出来的东西,给一个不做事不费力的人独自去享受是合理的吗?我们得不到公平的待遇还要受许多压迫是应该的吗?
  不久以前,我们实在再活不下去,我们就向老板提出我们的起码要求:应与同行工人同等待遇,即从五万元至九万元工资一月,增加到九万至十二万元。这一起码合理的要求,竟给老板拒绝了。于是我们当老板来不及交货的时候,实行怠工。老板怎样的对付我们呢?说来很痛心,他索性赶走了我们,他认为这是没有良心,这是捣鬼,他不承认我们是徒弟了。他宁愿以十八万元一月工资的数目向别处把工人挖出来代替我们,而不愿增加我们三五万元一月,这才是真正的没良心,真正的捣鬼。
  这种情形正如大厂家的资本家,宁愿花很多的钱给巡捕或警察去镇压工人的合理要求,而不愿将这笔钱去增加替他赚钱的工人工资一样,都是资方破坏我们斗争的办法。
  我们在老板的这种刻毒的想法之前失败了,不到几天我们原来的工作场所给另一批人继续工作着。我们从此更陷于贫困的境地。有好几次我们碰见我们的老板,他以得意的眼光蔑视我们,而我们则回复以不屈的仇视的眼光。
  经过这次小小斗争以后,我们觉得我们的利益与老板的利益是势不两立的,我们并不因为失败而垂头,我们的失败是因为我们人数太少,孤立而无助,我们相信如果当时我们能够和各翻沙作的工友取得连络,我们决不会失败的。因此我们今后应该知道:要生存只有斗争,要斗争必须联合起来,人多了而且一致了就会发生力量,有力量就可以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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