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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lems of the European Revolution(1946年4月)

我们对宪法的认识

作者:振声〔王凡西〕 来源:《新旗》1946年第12期


  李星按:本文指出宪法无外乎是体现各阶级力量对比的一份文书,并无超脱万物的神圣性。说的很好。值得一说的,是21世纪初,阿根廷又又又发生周期性的市场萧条,当地左翼运动又又又发起“制宪运动”,呼吁让阿根廷“有一部真正神圣的根本大法”。
  真的是,一群虫豸……


  国民党一党的「国民大会」终于召开了。我们对它的态度已经一再表示得清清楚楚,我们坚决反对这一套强奸民意的把戏,现在不想多说了,我们现在要讲的是关于另一方面,关于宪法方面。
  国民党召集它的「国大」,据说主要是为了制宪,就是要通过一部宪法;某些自称第三方面的人,原先决定不参加,后来又参加了「国大」的,他们所持的理由,主要也是为了制宪。他们说,如果能够产生一部好的宪法,那末即使参加了不好的「国大」也是值得的。
  一切都为了宪法。
  但究竟宪法是什么东西呢?它可是一种万应灵丹,能够医治百病,能够叫这病入膏肓的中国政局起死回生呢?国民党,青年党,民社党,甚至民主同盟,更甚至共产党,都给了我们这样的印象,仿佛有了一部完美的宪法,中国的一切就都有救了。所以他们都觉得,而且要使我们小百姓大家也觉得,一切问题在于如何写成一部好的宪法。
  其实,这又是一个大谎骗。
  什么叫做宪法?普通,人们总是这样说的,它是一个根本大法,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必须共守的一种规约,所以它是法治与民主的基础。因此,人们总是说,一个完美的宪法之有无,乃是一个国家之为民主或独裁的不二标志。其实,这也是不对的,至少是不尽然的。
  举一个明显的例:魏马宪法可算是自有成文宪法以来写得最好的一部民主宪法了,希特勒制度却是有史以来最最野蛮的一个统治制度,但是你们应该知道,这两件东西曾经在德国同时存在了的!再如:史大林曾经在一九三七年公布过一部不仅民主的,甚至是「社会主义的」宪法,但在公布同年,最无人道的莫斯科冤狱就发生了。他在最民主的宪法掩护之下杀死了整代的老布尔雪维克。
  这就说明了没有群众实际力量支持的宪法,即使写得十分美满漂亮,也是可能替丑恶的力量服务的。
  四五十年的中国历史上,尤其充满了这类讽刺宪法的实例。清朝的且不说它,入民国后的什么袁世凯的「民国约法」,「曹锟宪法」,入国民党统治后的什么「民国约法」,以及所谓「五五宪草」,那一个文件不是骗人的具文,于国计民生没有丝毫益处的?
  我们并不反对中国有一部好的宪法;但我们不愿自欺,也不愿骗人,我们不相信光是一部漂亮的宪法可以解决问题的。因为所谓宪法究竟是什么呢?它乃是一个社会或一个国家在某一时期所存在的各种势力的真实关系之法律表现吧了。如果真实的势力关系不改变,亦即阶级关系不改变,那末纵使能够写出一部好看的宪法,也决计不会遵守与实行的。何况照目前中国情形看,如此这般的「国民大会」,根本连形式上好看的宪法都产生不出来。
  因此,我们固然要反对国民党的「国大」制造什么宪法,固然要反对它所制造的宪法,但同时我们必须进一步明白,如果真正依照了政协程序,真正草成了一部比较好看的宪法,但只叫真实的阶级关系还是如此,这样的宪法仍是无用的。所以重要的是我们工农大众能够自己起来,组织起来,召开全权普选的国民大会,然后不但能制订好的宪法,而且能保证这个好的宪法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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