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论》

答奥尔曼

詹姆斯·劳勒



  为了证明马克思是站在他一边的,奥尔曼从我的文章“作为市场社会主义者的马克思”中引用的马克思的一大段话推断出这样一种主张,即为了克服资本主义,“合作生产”必须“根据一个共同的计划管理国家的生产”。在对苏联经验的事后的认识中, 把这段看作意指某种与苏联的中央计划相类似的东西是很自然的,这种中央计划是由计划者精心设计出对一个庞大的生产体系的要求而无须市场的任何决定。但仔细考察一下马克思的这段话就可发现,它与奥尔曼的解释有重大的不同。马克思认识到,在无产阶级政府夺取政权和根据共同计划的共产主义生产规则能够建立起来之间,工人阶级“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 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马克思强调,自觉管理的生产的建立不是某种“由人们的法令”引出的乌托邦。这段话与我对《共产主义原理》和《共产党宣言》的详细分析是完全一致的。恩格斯强调,根据共同计划进行的生产在无产阶级革命之后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劳动群众本身还没有能力这样做,而不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受过教育的计划者。
  因而,在那段更长的引文中,马克思并没有像奥尔曼的摘录所言的那样,说“合作生产”必须由共同的计划来管理。他说的 是“合作的社会”本身将根据共同的计划管理生产。这一说法是我的论证的裉据,这一论证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不是中央计划者决定生产的本质的社会,无论计划者是多么民主地得到信息,而是直接生产者本身决定生产的本质的社会。只有经过长期的转变,才会出现使这种由生产者本身直接自我管理他们自己相互依存的社会生产成为可能的物质的和心理的转变。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建立中央计划委员会去做这件事简化了包括市场在内的复杂的发展过程,而只有这复杂的发展过程才能导致直接生产者本身合作地计划他们自己的生产。
  马克思明显地强调了这一看法,即在根据共同计划的生产成为可能之前,一个“长的”转变时期是必要的——好像他实际上在担心“空想家们”会想要在短时间内“根据人们的法令”做这件事。我已论证过,正是在这一中间时期,社会主义的市场生产将是必要的。在我的论文中,我区分了这一转变时期的两个阶段,一个是资本主义生产继续存在的阶段,另一个是工人拥有的合作企业居支配地位的“纯粹的市场社会主义”的阶段。马克思在他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讲的共产主义社会出现在这一时期以后。无产阶级专政并不创造一个中央计划的制度。它是过渡时期的政治形式。它不是共产主义的中央计划的建立,而是在资本主义企业继续与“社会主义”企业竞争期间,和在资本主义企业已不存在,可合作企业仍在像资本主义模式那样的东西中运行时 (我在这里表明了这一过渡的第一阶段的结果)的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当“共同的计划”在共产主义社会成为可能时,国家已基本上消亡。
  奥尔曼对这一见解的反应是什么呢?一方面,他似乎是承认在社会主义政府掌握政权后继续存在市场生产的必要。另一方面,他以一种全然否定的方式看待这一时期。它“为异化所淹没”。他问我这样的市场生产如何可能为共产主义作准备。但我就没权利问他这同一问题吗?因为他也说在资本主义后应有市场。有助于澄淸马克思的根据共同计划生产的概念,我想第三次回到马克思对工厂法的分析。我们记得,十小时工作法令是 “中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即资本的法律,资本家的法律)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屈服于工人阶级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是如何规定后者的?它存在于“由社会预见控制的社会生产”。英国议会没有或没有直接的工人代表,然而,由它通过的这一法令却超出了中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显示了为更广泛的社会利益对社会生产的自觉控制。这一法令,这一 “游戏的规则”,被马克思视为社会控制的一个例证。我们没有必要等待遥远的共产主义的未来,因为一定程度的自觉的社会控制会使它出现。这种社会控制正在资产阶级社会本身中迟缓而曲折地出现,它是由趋向产生其自我否定的资本本身的必然性引起的。
  早在19世纪中期,资本的“漩涡”(引用奥尔曼在“答劳勒” 一文中的用法)就在产生一股逆流,一种趋势绝对相反的漩涡。一种可称为社会的逻辑第一次压倒了资本的逻辑的东西。因而,去实现一个完全没有市场的社会是不必要的,因为会出现社会对其生产活动的某种重要的控制,出现社会对其异化了的力量的某种重要的重新占有。奥尔曼说我没有指出为共产主义计划经济作准备的资本主义的“因素”。但这种认识的重要性不是奥尔曼要说的东西。它不是或者是市场生产或者是中央计划的问题,而是一个动态的混合物的问题,在这一混合物中,社会控制——那种社会的必然性——将在继续存在的市场生产的环境中成长。
  社会主义者今天面临的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是,是否提出一个没有市场的“中央计划”作为社会主义政府立即实现的目标,或者说,社会主义的政府是否继续允许市场生产,同时提倡所有制形式的根本性的变革(例如,提供就业的社会性工作,促进合作社和各种形式的公有制)和新的“游戏规则”(减少每周工作 的时间,增加失业救济金和扩大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等等)。遗憾的是,奧尔曼没有接受我提出的妥协,而我把这一妥协看做是基于我们的共同立场。让我们姑且满足于五十年左右的市场社会主义,并且充分利用它。但他也许会更为坚决地论争说,市场社会主义比起资本主义几乎没有任何改善。我猜想,他实际上认为它可能吏糟。他认为,只要工人继续为出售而生产商品,那就将同传统的资本主义社会一样,仍然存在同样的生产的社会本质的盲目性,存在同样的对物的崇拜。与马克思相反,他也许还会说,十小时工作法只是资本的规定,因为它是市场生产的规定。
  在这一问题上需要辩护的主要思想是有关“辩证的社会主义”的思想,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种新的社会正在产生的思想。资本家们通常称赞这一新社会的人道主义因素。但这样做的并不仅是资本家。我不是说强加于资本的盲目发展的规则是社会逻辑的逆向的表现,而是说“虚无主义的社会主义者”在进步的改革中看不到任何东西,他们看到的只是资本的狡猾。一方面,尽管奥尔曼遵从马克思的辩证的方法,但他的资本的漩涡的逻辑的思想似乎又损害了这一遵从。另一方面,尽管他承认在社会主义的政府掌握政权后市场生产还应继续存在,但他对这一市场社会主义的阶段没有提供任何辩证的进步的理解,并想要尽可能快地摆脱它。
  奥尔曼说我没有表明市场如何才能被制服以致构成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真正过渡。也许我一直说的还不足够淸楚。我先说的是十小时工作法,它限制了工作日的时间,限制或禁止了童工,等等。我接着说的是福利国家,它为劳动人民提供了健康、 教育和福利,而不论他们的收入如何。如果我们能做这些事,我们就在制服市场,把它的活动从一个盲目的过程变为一个由社会逐渐控制的过程。这些成果在资本主义下已经取得。为什么市场社会主义不应描绘这一过程的进一步发展呢?在奥尔曼看来,我对失业者没有提供任何帮助,他们在市场社会主义下,再加之经济危机,肯定会继续存在。我在这里应遵从戴维·施威卡特.他已详细阐明了这些问题。一个由合作社构成的社会将不会出现像资本主义中那样的危机,或至少不会出现那样深刻的危机。在资本主义的危机中,工人的工资将被减少以使最大的利润归于资本家,这将导致生产和有效需求之间存在系统的背离。但在市场社会主义中,利润基本返还于工人本身,即返还于大多数的消费者。至于失业者,市场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的政府将必须对这一可能发生的事情建立“游戏的规则”。民主的政治将决定这些规则将是什么。它们同当前美同资本主义下的规则相比应宽厚的多,但也不应宽厚到使工人在满足消费者 需要的生产中无论成功与失败都无关紧要的程度。只要劳动还不是人生的第一需要,只要大量工作的进行还是为了钱,即使是以“劳动券”这一弱化了的形式,对没能满足消费者要求的某种惩罚就将是需要的。正如我在谈到严格意义的共产主义社会时提出的,.当更自觉的调节生产的手段发展起来时,失业问题,无论多么暂时,将最终成为一种过于严酷的或愚笨的惩罚。
  奥尔曼问我如何预见向充分的共产主义的过渡。实际上,正如奥尔曼对我理解的那样,我没有论证“纯粹的市场社会主义”是向“充分的共产主义”的过渡。我遵循的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主张,根据这一主张,紧接其纲领在《共产党宣言》中首次被描述的过渡时期之后的,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因此,问题应该是我如何看待从“合作的社会主义”——即合作社居支配地位的社会——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过渡?我在我的论文中提出的过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与资本集约的作用造成的不公平的市场报酬问题相连的。在资本主义中,大的企业赚取利润是基于它们的全部资本,尽管体现在机器和其他形式的“不变资本”中的“死劳动”是不产生剩余价值的,马克思已经论证过,只有现实的工人活劳动才产生剩余价值。然而,市场机制能使这种企业的资本家得到与他们的全部资本,而不是与投资于活劳动的可变资本成比例的利润率。在资本主义中,资本拜物教使得这种与全部资本成比例的间报似乎不仅是必要的(如果回报仅是基于剩余劳动,谁还愿意投资于资本集约的产业呢?),而且是公平的和公正的。
  然而,在市场社会主义中,资本集约产业的利润会在相对少量的工人中分享,这种报酬方法的不公平很快就会显露出来。为什么一些工人仅是因为他们在资本集约的产业工作就应得到特别高的收入?一个民主选举的工人阶级的政府是不能容忍这种大的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市场社会主义在克服资本主义商品拜物教的道路上创造的进步这个方面的好例子。我在我的论文中提出,对于这一要处理的情况,一种“突然的”方式是国家通过所得税去重建一种更大程度的公平。在对这一中间的或间接的国家收入再分配制度做全面调整的时期之后,叫更直接的“按劳”付酬的方法的过渡似乎就既是正当的又是可行的。过早地强制实行这种社会化的劳动报酬,会有使劳动者丧失对劳动所有权的直接或具体的意识和对劳动成果的兴趣的风险。
  合作社的成员极为关注他们的产品是否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为这是他们生活的依靠。然而,在“社会主义的”纲要(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中,劳动者因他们的劳动是否产生了某种由需求决定的对社会有价值的东西而被付酬。如果报酬在很大程度取决于劳动的成果,那劳动者要保持对劳动成果的关心就需要更高的或超出一般水平的对社会利益的适应。然而,合作制度的成功发展应产生一系列好的转折,这可能包括资本有机构成不同或施威卡特所说的投资资金的社会化不同的报酬税收政策。我提出,这些好的转折和报酬的社会干预的影响将逐渐接近“根据劳动”的社会主义的财富分配。就某一点而言,这一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将似乎是对实质上取得的事实上已经生效的相同成果的一种更有效或更简单的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由全国性的民主政策促进的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的”意识,这时将已形成。但过早地强制实行按劳付酬的方法很可能会产生那种反映在苏联工人格言中的出名的僵局:我们装着去工作,他们装着给我们付酬。
  我论证过,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将存在弱化了的市场生产,即使从这一概念的完整意义上讲不应被叫做市场生产。工人的收人将不直接取决于他们企业的利润,而取决于他们劳动的质量和数量。然而,他们将仍然为了某种类似钱的东西去工作,而不是为了工作本身去工作。无论怎样受限制和被人格化,劳动券或凭证仍具有首要的推动力量,这种力量证明这一阶段的生产是被异化了的,尽管同以前相比要少的多。但这种被异化了的生产是克服异化的一种必要的手段。对工人而言,在有可能为工作本身而创造性地工作之前,他们必须先为钱而工作。
  对共产主义下将存在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思想的最有力的反驳是与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相连的,即在它的成熟的发展中,其内在本质是“自由劳动”的社会。无疑,对于社会将创造出满足“必然王国”很多基本需要的基本自动化的生产机器而言,最终必须存在那种专家的(或精英的)计划。但这种大规模的自动化生产将只是个人的创造性劳动的前提,自动化生产将解放这种构成“自由王国”要素的创造性的劳动,它将不听从任何人的计划而只听从工人本身的计划,工人们将自觉地相互合作而无需买和卖的中介。随着基本上是自动化生产的相互依存的综合企业和自由合作的经济、创造性劳动这两方面成分的增长,市场生产的范围将逐渐缩小。戴维.施威卡特不无道理地提出了一种中间形式的“共产主义市场生产”,在这一形式中,工人从事创造性的劳动,但继续得到货币,货币不是作为工作的动机,而是作为工作的报酬——这非常像康德看待他的“至善”中的责任和幸福的关系。通过货币分配一定的商品继续存在一个很长的时期是必要的。但可以肯定,到了二十四世纪,与“星际旅行”中的吉纳·罗登贝里(Gene Roddenberry)的规划相一致,货币经济将彻底消亡。
  在批判我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主张所做的解释的准确性时,奥尔曼提到了在我的文章中引用的一段话,在这段话中,恩格斯说到了马克思的“对资本家实行赎买”的策略。奥尔曼首先指出,恩格斯要求将一定的农业地产转交给“在社会监督下”的农民。这是意指苏联模式的“包罗万象的”中央计划吗?我们已经看到,马克思的“由社会预见控制的社会生产”并不意指基于这种细节水平上的计划。它意指的是制定游戏的基本规则,例如,土地是否可以出卖,或能否存在雇工,而不是应饲养多少头猪。 我论证的基本点是对资本家实行赎买;策略的前提条件是市场生产的继续存在。
  恩格斯1847年在他的《共产主义原理》中明确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他的冋答是毫不含糊的:“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1]恩格斯多年一贯坚持这一主张。在他对德国社会民主党为它1891年在爱尔福特召开的代表大会起草的纲领草案的评论中,恩格斯称赞了下面这段话:“社会民主党与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一种把国家置于私人企业家的地位,并把双倍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枷锁强加于劳动者的财政国有化制度。"[2]恩格斯仅仅问道,是否有可能坚持纲领的其他要点,要求免费的法律和医疗服务,而无须某种政府的行动计划。
  让我们现在回到关于资本主义“漩涡”的逻辑(其最为充分展开的论述是在奥尔曼的“答劳勒”一文)的争论。马克思论证说,资本主义有一种内在的扩张的趋势。 但这不是说它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必然扩张。在工人获得较高的工资时,这不是资本的扩张。在工人贏得周工作日的缩短时,这也不是资本的扩张。资本家对延长周工作日和减少工资感兴趣,以便去扩张他们 的资本但在一个工人拥有他们自己企业的经济制度中,人们可以假设,这种拥有者将有一种强烈的刺激去增加他们的“工资” 和减少他们的劳动时间。
  市场社会主义的批评者论证道,这样一种制度将是极无效率的,因为工人自然的倾向是对自己宽容。但奥尔曼争论说,只要竞争的生产制度继续存在,资本的逻辑就将起作用,尽管在已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资本家”的地方。在工人成为他们自己的资本家的地方,奥尔曼似乎暗示,为生存的竞争将迫使工人为更少地赚钱而工作更长时间,同时把他们的收人再投资于工艺的提高,以便比他们的竞争对手更为廉价地生产。在资本主义下,工人反抗这些所有者尽可能快地积累资本的倾向。但在工人作为自己的资本家的合作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奥尔曼也许在暗示,资本主义的“漩涡”可以将整个制度吞没到自己造成的禁欲和被迫工作的噩梦中,而没有抵销的力量,没有相反的“社会逻辑”去抵制这种向全然资本的逻辑的地狱的下降。
  然而,以这种方式去说明问题就已经是要解决它。奥尔曼想知道市场社会主义如何克服商品生产拜物教。刚刚假定的方案,提供了一个合作的市场社会主义对资本内在逻辑的不合砰的揭露,比能在严格意义的资本主义下的揭露,是如何更有效的绝好的例子。虽然工人和资本家与它的斗争超出了工资和工作时间,并满足于某种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道路,但资本主义的辩护士把非做不可的事说成出于好心才做的,声称这一中间道路是资本主义的仁慈与通情达理的证据。然而,当资本家已不存在,而工人作为自己的资本家时,纯粹的资本逻辑的非人道的荒谬性是公开的了。
  当工人本身在一个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成为他们自己劳动的所有者时,对他们将如何管理它的问题不应做抽象地一劳永逸地回答。跟随我勾画出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阶段,我们应着眼三个问题:(1)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合作工厂在一个资本主义占优势的经济和政治环境中通过斗争而产生;(2)合作的社会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问题,在这一阶段,社会主义的政府积极地推进合作生产的出现,使其与资本主义企业同时存在;(3)过渡时期高级阶段的问题,在这一阶段,合作工厂居支配地位。
  (1)工人所有的合作工厂的出现是由于社会的逻辑,即使它们作为一种正在出现的社会发展的形式,仍然受到而且必定受到旧的资本的逻辑的影响。工人控制他们自己的生产资料的目的是最适宜地重新占有他们的产品,或最低限度地避免导致失业的社会原因。事实是,只要其他情况相同,他们在生产上可以比他们的资本主义竞争者更有效,这源于来工作是为了自己的更大的动力,来自他们共享合作劳动资源的更为明智的特性,来自减少了的用于纯粹纪律监督上的需求,等等。因此,合作工厂在资本主义市场中常常可以进行有力的竞争,这表明,如同奥尔曼所承认的,生产并不需要一个特殊的资本家阶级。
  但如果合作社的工人决定以比与其竞争的资本主义产业中的工人通常的工资更少的数额去工作怎么办?也许资本家的积累的狂热将传染他们,而他们将为资本主义部分中的工人树立一个坏榜样。工会也许为此而对合作社产生怀疑。为得到来自工会(和市政当局、进步的国家政府,等等)的对资本主义环境中合作社的至关费要的政治和财政方面的支持,合作社可能同意制定最低的工资水准,以及其他社会生活必需品的标准。
  (2)社会主义政府通过民主选举而掌握政权,因为它提出了一个现实的替代资本主义的方案。社会主义的政党,一个或数就个,将取得成功,这部分地是因为,他们能够表明作为一种替代物例证的现存的合作社,以及抵制了这样一种漩涡的所有制的现实形式,在这一漩涡中,国际公司加速转向別处,或转向其他相称的作为继续存在条件的敲诈集团。由于公众希望的推动,革命的纲领可能要求把这种公司交给他们的工人,并按照第五修正案的要求付给公平的价格,但要在多年的社会补助金和社会成本被扣除以后。此外,社会主义的政府可以提出一个使对现存经济的破坏降至最低限度的过渡性的纲领。在这一问题上,正如我已解释过的,马克思的理解比施威卡特提出的意见更具渐进性,后者提倡把经济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后立即建立的完整的制度。反之,如果一个社会主义的纲领意在提出一种实验,在这一实验中,沿着例如由施威卡特表明的那些东西的路线建构的合作社的部分,逐渐建立的并受到资本主义产业的检验,它就会更有吸引力。
  奥尔曼提出,在市场社会主义下,由于资本对工人施了魔法,工人将为资本的逻辑所迫使去更为廉价地工作以相互竞争,什么都不愿付出,但什么都想得到。在这一点上,合作社的成功也许是与合作社的工人与资本主义产业中的工人之间的劳动者的团结相连的,或是与一地方城市中为维护地方产业而斗争的市民的团结相连的。当然,由于自觉控制社会生产的社会压力,一个工人的政府必须以管理合作社活动所依条款的法律来巩固这种团结,就如同资本主义下的政府以前做过的那样。在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提出的方案中,资本漩涡的加剧是由政府部门来抵制的,后者支付高于平均工资的工资并同时吸收失业者。劳动力相对缺乏的市场关系有助于私人部门的工人将他们的工资提高到政府部门的水平。但是如果我们设想,与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的市场社会主义”相一致,国家的产业部门相对说来也很小,控制资本积累的其他手段就必须以一种补充的方式起作用。其他方而首要的也许是,作为生产率效益的一种作用,逐步限制工作日的时间将是保证劳动成果实际上返还给劳动者的一个关键的措施。税收无疑构成另一措施,它对于逐步建立基于按需分配原则的社会和文化基础是必要的。此外,只要存在竞争的资本主义成分,奥尔曼的未缓和的资本的逻辑提出的问题也将不会以纯粹的形式出现。因为在这种成分中的工人将会像他们经常做的那样,为增加工资和缩短劳动时间等等而斗争。
  (3)只有当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工人都从事合作的生产,那种恶梦般的纲领,按照这种纲领,市场社会主义看来也许比资本主义更糟,才成为可以相信的。对于吞噬社会的资本主义漩涡,人们必须假定,当工人最终获取了他们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虽然是在仍旧混合的市场生产的关系中)和所有的资本家都已被埋葬时,他们那时将决定埋葬他们自己。市场社会主义那时将体现出极度的异化。为了取代这一但丁式的纲领,可以合理地假定,社会进化的逻辑将继续它的进程,并在成熟的合作的社会主义下找到取得进展的一种更为适合的场所。施威长特提出调整所得利润的比例以便投资于技术的发展,并强制工人获取那么多的工资收入。当然,限制劳动时间的问题仍是推进共产主义社会的中心问题。对于这样的规定,管理着他们的政府的工人无疑会说:谢天谢地!让我们多有一些这样的规定吧!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39页.

[2] Karl Marx Frederick Engels Collected Works, Volume 27, p. 596, 1 awrence&Wishart,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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