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红”色的转折——苏联东欧变局(刘荣锦,1992)

自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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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一年来,笔者在不同场合介绍自己对苏东变局的分析。很多人对变局非八九民运、六四之功,甚至与两者完全扯不上关系感到非常失望;对群众运动在整个变局中仅扮演次要、从属角色更加感到气馁。
  作为一个投身群众运动的人,笔者为什么要强调群众运动在变局没有发生过主导作用?首先,真相必须要承认、面对,自欺欺人非但是江湖骗子的行为,更只会妨碍制订正确的政治斗争策略。其次,说变局是“人民力量”的胜利根本是一个意识形态。这个意识形态用意在于诱骗我们拥护苏联及东欧建立西方社会的剥削形态。(按:意识形态一般属于不自觉,笔者连用“用意”、“诱骗”等字眼是为了文字表达方便起见,没有自觉的含义。)笔者揭穿变局的阶级内容,指出变局的关键发展实为原统治阶级在特定客观环境底下,不得不作出的投向西方阵营的调整,换句话,这些发展的产生是原统治阶级而非人民的选择,有重要的意识形态斗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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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作过程中,朋友给我提供不少宝贵意见。两个笔者没有接纳的意见值得一提。有朋友任务文集就各国经改历程的讨论过于详细,使人阅读起来不能一气呵成。这个意见的后半部分笔者是同意的。但鉴于经改对整个分析的重要性,详细的论述有一定必要。举一个例,笔者翻查初步资料时,知道匈牙利1985年把企业产权转归企业。不过,所有对“社会主义”国家经改稍有认识的人都知道,名义上的转变毫无实际意义。要能够具体掌握经改对社会生产关系所产生的作用,我们不能满足于如上述的一般性评语。笔者曾考虑把经改的篇章改为附录,但最后认为这种安排弊多于利。
  同理,笔者对于各国的经济发展及形势作出颇为详细的论述。这除了有助于推翻时下流行的基于无知的偏见外,对于掌握产生变局及变局在各国不同发展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更不能缺少。
  有朋友认为应把第一章《一些对变局的分析》改为附录。意识形态可怕之处在于人们把它当作“自明真理”、“常识”。从一个唯物角度指出建基于偏见、意识形态、唯心及违反事实的论点的时下流行论调的错漏、空白。谬误的地方,有积极意义。笔者觉得在提出自己的分析前对上述论调作出批评能够产生较佳的作用。从一般书籍篇章编排的角度看,以上意见是正确的。但笔者以意识形态斗争为首要着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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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一向认为苏联、中国等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态,没有任何社会主义成分。但行文时经常需要运用“社会主义”等字眼,为免引起混淆,每当谈到中共、苏共等所讲的所谓“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都附加引号(党名、引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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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写作过程漫长,而苏联东欧变局发展瞬息万变,各国变局的论述以不同的时间为终点。基本上,除波兰外,其他五个东欧国家的分析截至1990年春、夏的自由选举为限。波兰变局以瓦文萨(香港译作华里沙)当选总统(1990年12月)及别莱茨基政府成立(1991年1月)为终点。此外,笔者还论述了匈牙利和波兰变局后的私有化情况。
  苏联发生八·一九政变时笔者刚巧走笔至第二十一章《苏联经济形势》。政变的发生及其结局,完全符合笔者就苏联社会阶级构成、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分析。故此,临时增添一章分析政变毫无困难,笔者决定在该章之后附加一篇《外一章》,就此事件作出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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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希望在这里就本文所用的“干部私有化”这个词做一些说明。字面上,“干部私有化”犯了语病(请参照“军队党有化”)。“干部把国家财产私有化”似乎较适当;但它不仅太长,也不能全面表达有关概念的含义。在东欧,“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NOMENKLATURA”指官僚干部变成私人有产者。最明显便是国营企业转为股份公司,企业干部无价或以贱价归于私人名下。但法理上把国家财产归于私人名下仅为官僚干部变为(公开或半遮半掩的)私人有产者的一种形式。官僚干部不用把国家财产直接化为私有,也有数不胜数的方法、形式能够借助激进经济改革,透过对国家财产的直接或间接操控权中饱私囊、以权谋私。显然,“干部把国家财产私有化”的含义过于狭窄。基于此,笔者决定把“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NOMENKLATURA”直接翻译成“干部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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