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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全俄民主理事会的基本条例和组成

(1917年9月21日〔10月4日〕)


  全俄民主理事会是根据民主会议主席团9月20日〔10月8日〕的决议组成的,后改称为俄罗斯共和国临时会议,即预备议会。成预备议会的目的是制造已经建立议会制度的假象。而实际上,它只是临时政府的咨询机关。

  1.全俄民主会议从自身分出全俄民主理事会,民主会议的全部权力转归后者。
  2.全俄民主理事会自己为本身的活动制定训令。
  3.全俄民主理事会按出席民主会议各团体代表的比例,从民主会议成员中选举产生。
  4.每个团体按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当选证书的15%,派遣自己代表出席全俄民主理事会。
  5.允许出席民主会议的团体划分党团,但这种划分应同党团数目相一致,
  6.每个组织有权更换自己派往全俄民主理事会的代表。一当委任其他代表代替召回的代表,后者的当选证书即行失效。
  全俄民主理事会的组成:
  城市45人;自治机构45人(其中,来自省执行委员会5人);工兵代表苏维埃38人;农民代表苏维埃38人;合作社24人(工人合作社5人,一般合作社19人);工会21人;工商界职员5人;铁路职工5人;邮电职工2人;作战部队26人(其中1人是伤员代表);舰队2人;哥萨克6人(其中3人来自哥萨克军人苏维埃,3人来自前线哥萨克);民族组织25人(民族按他们相互间的协议分配名额);土地委员会7人;经济组织3人;农民联盟2人;教师工会2人;律师1人;妇女组织1人;其它组织10人。总共308人。

(译自《1917年9月的俄国革命运动》第254-2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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