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二册(1926) 中央通告第四号(龙字第一号) (一九二六年八月七日)〔1〕 各区各地转农委: 自扩大会后中农委已有负责专人,担任指导各地农运,望各地向〔尚〕未成立农委者亦须急速成立,以便进行当地衣运工作。以后各地对于农运要特别注意。且在这样荒灾兵祸的客观条件下,农民生活已陷于绝境,农村中已起了极不安的现象了,而张吴二军阀在北方又大肆搜刮和屠杀,使农民更深一层痛恶军阀,欲找寻新出路的心理益坚决,如河南,山东,陕西红枪会的暴动便是明证。我们在这当中,应尽量利用各个地方的事实,扩大宣传和组织,深入农民群众,领导农民有组织的加入国民革命战线,使国民革命的势力在农民中充实起来,尤其在河南与湖南,此项工作更是中心工作,因此各区各地应加倍督促同志努力于农运工作。同时各区各地对于农运情形和进行概况要与中农委发生密切关系,使中农委明了各地工作发展的趋势,好予以指导和纠正。因现在除了广东外,各地农运都在开始时期,缺乏实际工作的经验,其应付的策略,稍不审慎则容易走入错误,甚至发生绝大影响,阻碍全部工作进行。以前各区除广东,湖南略有报告外,各地往往不做农运专门报告,都是随随便便在总报告中带一二句,纵专做报告亦不按期,或间几个月或半年,才如著书般的做一报告来,或笼笼统统说一大套空话,很少切切实实的报告。这种情形对于中农委的指导工作感觉非常不便,以致形成各自为战的状态,于农运前途将要发生绝大危险。中农委曾再三通告,而各区仍不能按照报告,如此玩忽,影响于农运工作异常重大。今特严重通告,以后各区各地,每月至少应将农运工作情形专门报告于中农委一次,其临时发生之斗争亦应随时报告!万不得有误! 龙沛然 注释 〔1〕本文原无年代,是编者根据中央通告第三号、第八号的年代并参照本文内容判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