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二册(1926) 商人运动议决案 [中国共产党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文件(一九二六年七月)] 中国商人在民族运动中有三个倾向:最反动的是洋行买办银行钱业大的百货公司等洋货商,这最〔是〕纯粹买办阶级,他们差不多已没有民族观念了。其次就是由大商买办进步到新兴的企业家,纱业丝业航业等,他们因为企业扩张,需要政治的扶助,有了点政治觉悟,也有了一点民族观念;然而他们未尽脱离买办阶级以〔的〕意识,希望以改良手段向帝国主义者及军阀得到一点利益,尚不敢公然与民众接近。中小商人则多倾向革命,至少不反对革命;他们和帝国主义者无直接经济的关系,他们受军阀的苛税杂捐和大商排挤两重压迫,而时有破产的恐惧,他们又没有工厂,不怕工人罢工,因此他们能够和革命的工人学生群众接近,并且他们自身就是很广大的群众。 我们商人运动之对象,正是中小商人的群众,他们是民族运动的联合战线中一重要成分,城市运动中有了他们,才免得工人学生孤立,乡村运动中有了他们,才免得农民孤立。 我们商人运动之方法,乃是用商民协会等类形式,组织中小商人群众,以图改造现有的商会,而不是仅仅联络现有的商会。因为现有的商会这种机关,尤其是大都市的商会,不但为大商买办所盘椐,不能代表中小商人,并且空洞没有群众。 我们商人运动之重要目的,是组织中小商人,尤其是宣传中小商人反抗大商买办阶级在民族运动中的妥协卖国行动,同时也要反对中小商人出资给保护大商买办阶级的商团保商队,中小商人应该提议组织一般市民的保卫团。 商民协会,应该是个纯粹中小商人的组织,不加入大商,同时在资本化的大都市,不宜加入下级店员,因为这些地方的下级店员应该归到商业职工的组织,他们和其他商人有特殊地位及利害冲突。 在政党的关系上,革命的中小商人,应该是国民党左派的群众,在任何地方我们都应该尽量集合这些群众于国民党,以充实其左派的力量。如果该地国民党左派在商人群众中已有势力,则可经过国民党指导商人的〈组〉织及行动。商民协会中如果有我们的同志,我们的党团工作亦不可放弃,以图实现我们的政治主张。 根据一九二六年九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议决案》原铅印件刊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