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二册(1926) 中央组织部通告第二号 (一九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各级同学们: 本校各级组织部以前太少注意自己的工作,中央特指出几点,望各级严厉执行: 一、支部为本校基本组织,编制上当极其精细严密,务期每个支部内都能分配得有指导训练的人材,书记,组织,宣传,会计,统计,于可能范围内宜各有专人负责,最少亦不能专任一人身上。 二、地委对支部一切工作和发展状况,当严密的监示,如工作和发展上有阻碍时,当迅速探求他的原因而解决之。 三、每个支部应有自己的工作计划,由支部会议议决后交地委批准。 四、支部会议每次会议议程,须由支部干事会事先讨论准备,不能临时乱凑,每次会议必须有一个政治或其他重要报告,于组织幼稚的地方,地方可指令作何种报告,并供给材料或演讲人。 五、征收月费能给同学们对组织更密切些的一个事实教训,务按期征收,集三月不纳者,须询问理由。又对月费数量,各地殊多差异,特将校章第二十八条原文更明析的解释如下:
六、各级组织对每个同学工作能力务必十二分注意观察,如有特长能力当即竭力训育,多令参加某工作以资练习,必如是才能挽救我们现在人材缺乏的饥荒! 七、各项统计,为本校极重要工作,可以计算我们的力量,可以考察我们工作的成绩,可以作我们各种工作进行的准绳,以前对此,实在过于忽略,以后各级都要有专人负统计责任,按月如期呈报上级组织,以前所发到各地每月统计表,负责人员调查表和同学调查表都极其重要,应如期填就,有便即寄送,为方便邮寄起见,特另造一种简表(另附),即从本年一月份起,务必每月填写寄来! 八、每月各级书记总报告及组,宣,工,农,妇各部分报告各项费用的决算,任如何应当执行,不能疏忽迟延。 钟祖之〔1〕 注释 〔1〕钟祖之是当时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的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