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一册(1921―1925) 中央通告第×××号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1] 我们对于孙中山到北方出席军阀会议,不根本反对,只督促其在赴会前根据彼党政纲,发表政治主张,在会议中代表人民要求利益,此项政策,前函业已通知,各地谅已收到。此时孙中山已到上海,日内即赴津京,其宣言已在各报上发表。此宣言纯粹代表国民党中派的观念,措词含浑,大有与各军阀妥协之余地,且语多抽象,并无代表人民利益的具体要求,彼此次北去受军阀和国民党右派两面之包围,结果恐甚危险。兹中局议决,再发一次宣言,向中山提出政治的具体主张;同时,各地方联络各地人民团体,组织“国民会议(国民党宣言有此主张)促成会”,进行左列各事: 一、大致根据本党宣言所列的具体要求(得就各地方实际情形,稍加以增省),即时向孙中山要求提出军阀会议。 二、即时根据此等要求,设法在当地报纸上宣传,在街市上,在乡村中向民众游行演讲,促起大的示威运动。 三、国民会议及预备会如果实现时,此促成会即须负支配选举及监督会议的责任。 各人民团体,各应出若干代表,可按当地情形决定。所说人民团体,当不以国民党宣言所指几种为限。 国民党现拟派特别宣传员分赴各省,解释彼党此次宣言及办理国民会议之准备,彼等到时,倘是我们的同志,自无问题,即不是同志,亦须与之合作,惟不可为他们所支配。
注释 [1] 这个文件是团中央转发的。原件未标明日期,根据本文内容“此时孙中山已到上海”和“中局议决,再发一次宣言”判定,应为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七至十九日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