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法〕奥古斯特·科尔纽《马克思的思想起源》(1957)

第三章 黑格尔


1、黑格尔体系概观
2、《精神现象学》
3、《逻辑学》
4、《自然哲学》
5、《历史哲学》
6、《法哲学原理》
7、《精神哲学》
8、结论


  黑格尔的著作反映了德国中产阶级即那个时候形成的资产阶级的愿望和利益。德国的资产阶级,虽然希望像法国的资产阶级那样,从依然占据统治地位的封建政权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但他们无力做到这一点,因而不得不同过去残存的势力和习惯进行妥协。

  黑格尔既反对费希特的进步倾向,又反对谢林的反动倾向。他口己的世界观是保守的。他不像费希特那样重视未来,也不像谢林那样重视过去,而是竭力为现在进行辩护。因此,他终止了世界的辩证发展,赋予现在以绝对的价值,认为现在是理性发展的必然的和完满的结果,在其为现存状况进行辩解时,黑格尔竭力使浪漫唯心主义变得较为具体,证明精神的东西只有结合客观现实才能存在。

  黑格尔的这一思想显然是从法国大革命和英国的经济发展那里受到启发的。在他看来,法国大革命和英国的经济发展成就,都是人类的精神力量在改造世界和使世界理性化方面的杰出范例。在法国和英国,理性活动同具体的生活,即同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制度是密切联在一起的;而在落后的德国,黑格尔却不得不主要从精神的角度来考察人的活动。像18世纪的理性主义者一样,黑格尔把人的活动归结为精神活动,即观念的活动。

1.黑格尔体系概观


  黑格尔没有把现实理解为人的实际的、具体的活动的客体,因而未能把握住世界变化的动因。他基本上依然是一个唯心主义者。他把现实看作是精神活动的客体,并致力于证明通过精神反映的具体现实才是有效的现实,精神的发展不仅反映世界的发展,而且决定世界的发展。

  黑格尔为了确立物质现实与精神现实的同一性,竭力抛弃具体现实所将有的实质;至少从其主要方面,把具体现实变成了精神,从而使它成为精神因素的反映。正是在精神因素中,具体现实才找到了自己存在的目的和自己的真相。具体的现实在黑格尔那里,正如在费希特那里一样,成了思维主体的创造物。但在费希特那里,对世界的改造是把世界变成没有确定的现实可以与之相适应的绝对意志的产物;而黑格尔的世界发展不是从意志,而是从高于个体的主客体理性的理性形式推导出来的。这种理性形式把精神和存在结合在一起,它既是主体又是客体。

  黑格尔通过不断把精神导入世界,竭力证明这种统一在历史的进程中是如何实现的。实际上,在他的体系中,这种理性的发展不过是世界逐步理性化的一种比喻的说法,世界理性化是人类在整个历史中长期努力的结果。

  黑格尔关于精神活动决定现实的观点,实际上源于基督教的创造观。在黑格尔看来,上帝就是宇宙精神,是绝对观念,上帝通过外化或异化自己的本质而创造了一切现实。他通过把这种创造活动神秘地看作是从分裂返回到原来最初的统一,揭示了绝对观念在把自己的本质外化于世界之后,是如何逐步把它吸收回自身从而达到完满的自我意识的。

  既然黑格尔的目的在本质上是为现存的状此进行辩护,那么与其说他强调的是上帝同世界、精神同具体现实之间的根本对立,不如说是强调它们之间的由来已久的统一在他看来,基督的形象就是这种统一的象征。那种以“不幸的”或“苦恼的”意识为特征的悲观主义的世界观,是要从当前的现状返回到业已消史的过去,或转向虚幻的未来。与这种世界观相反,黑格尔提出了一种乐观主义的世界观,认为现存的状况就是上帝所体现的统不过上帝所体现的这种统一不是宁静的,也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现实的逐步理性化实现的,是人类长期奋斗的结果。

  不幸和努力是结合在一起的,没有这种结合,就没有深刻的生活,基督的形象就是这种结合的象征。这一思想构成了黑格尔体系的基础。他把对立之后就是统一的概念运用于整个精神生活,但认为只有克服了现实发展常常导致的对立,这种对立之后跟着就是统一的过程才能使现实事物合理化[1]

  最初在绝对观念中获得的现实与理性的同一,由于理性在起先似乎与它相异的现实中的外化而受到了破坏。后来,这种同一逐步为精神活动所修复。精神活动消灭了现实中的不合理因素,使它逐渐超越自身,而采取愈来愈相当于理性的形式和内容。世界的这种理性化所决定的精神和存在的逐渐统一,是以具体的观念或概念的形式实现的,这些具体的观念或概念形式,不仅是人解释物体和事物的表象,而且从其最本质的方面来说,也构成了现实本身。

  既然物质现实是在观念即具体观念中同精神现实融为一体的(在黑格尔看来,观念的作用同基督的作用是一样的),那么黑格尔也就把观念变成了人和外部坏境之间的必要的联系和环节。这样,黑格尔就使精神现实同物质现实达到了统一,并断言精神实际上包含事物的本质并决定其发展。

  因此,世界一旦同作为世界本质的精神结为一体,那么同现实不可分割地联在一起的观念——只要是具体的即似乎负载着它所代表的现实——就有了意义。观念的发展不是取决于同自己的客体相对立的主观意识,而是取决于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客观精神。

  这种观念的实现并不是通过抽象的思维和纯逻辑性,而是同世界的总的发展、同历史的进程联在一起的。因此,在黑格尔看来,精神的发展具有双重特性:逻辑性和历史性;历史具有重要地位,活动的思维同具体事实的统一是在历史中达到主体和客体的同一的。逻辑性和历史牲的结合乃是黑格尔体系的独特性。

  由于观念的发展是同在观念中找到自己的真正现实性的存在联在一起的,由于理性必须同现实相一致,所以,黑格尔既反对撇开事实而胡思乱想的独断论和不考虑具体现实的空想,又反对陷入具体事实而不能抓住现实本质即所谓精神实体的纯粹经验主义[2]。黑格尔谴责把思想同现实割裂开来从而使思想变成苍白无力和枯燥无味的独断论,并驳斥了一切空想学说,这些空想学说使现实从属于以抽象原则为基础的独断观念[3]。鉴于在现存状况之外去寻求理想是徒劳的,黑格尔提出哲学家的任务就是理解作为理性反映的现存的东西[4]

  在驳斥独断论和空想时,黑格尔承认经验主义有一个重要长处,那就是致力于探讨具体的现实,而探讨具体的现实恰恰是达到真理的唯一的方法[5]。但在黑格尔看来,单纯地、简单地了解世界是不够的。他认为真实的东西只有当它是精神的反映和产物时才站得住[6],他责备经验主义没有超出具体现实的直接材料,而是沉迷于大虽的事实之中,抓不住它们的本质。

  在黑格尔看来,本质的现实即体现精神的现实,既不同于缺乏实际内容的抽象观念,又不同于偶然的、非本质的直接现实。本质的现实同观念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本质的现实就是观念的实质:本质的的现实既是理性的又是必然的。只有这种本质的现实才值得认识,因为只有它才体现理性[7]。因此,黑格尔不考虑那些同其理性没有联系的现实要素,也就是说无视非本质的偶然的要素。他从大量的事实、本质和物体中只保留那些反映观念并起理性作用的东西[8]

  既然具体的现实无论是其形式还是其实质基本上都表现为精神,那么真正的必然性同逻辑必然性也就是一回事了。因此,精神的各种规律适用于外在世界,而逻辑即理念的发展则成了现实事物的创造者,也就是说,仅仅通过思维的作用就可以推断出现实事物发展[9]。这种认为观念在世界中辩证地实现自已本质的观点,使黑格尔走向泛逻辑主义;根据这种理论,黑格尔从观念所实际包含的内容展开,去解释世界的发展,从而使历史的发展从属于逻辑学;事件在时间上发生的先后次序决定于它们的理性的秩序[10]

  在这种图式中,世界的发展从属于它要体现的目标,因而发展成了教条和空想。世界发展的原则同其目标之间的基本同一,先验地决定世界的发展,但由于这种同一性,这种发展成了一种复归或返回自身,其进步是虚幻的。

  包含精神和存在的观念的发展,决定于具体的理性。抽象的理性起分析的作用,它能分解而不能构成;而具体的理性却起综合的作用,可以从现实的同一性和差异中,即从现实的统一和多样性中把握一切的现实,使现实内部的矛盾和对立尖锐化,从而把一切导入运动,使世界不断发展[11]。具体的理性导致了一种新的能动的逻辑即辩证法,旧的传统逻辑只符合于静止的世界观。这种逻辑认为本质和事物是永恒的、不朽的,并从它们的同一性方面来理解它们,把它们固定化,排斥矛盾。然而解证法则摒弃同一性原则,因为同一性原则使一切发展都陷于静止状态,既不能说明统一现实界的各种不同要素如何彼此制约,也不能说明它们的变化。旧的形式逻辑认为现实界的各种不同要素不是彼此包含就是彼此排斥;与此不同,辩证法则认为现实界的各种不同要素是发展的、变化的,是彼此制约、相互影响的,并从它们的互相作用中揭示其变化的原因。

  旧的形式逻辑是以包容或排斥的空间概念为基础的,目的是通过消灭矛盾来建立本质和事物的同一性,而辩证法则是以能使它解释变化、发展、生成的时间概念为基础的。当辩证法把空间概念运用于时间概念时,就使空间概念有了能动性,而不像旧形式逻辑那样使其只具有静止的性质。康德曾认为变化在空间是不可想象的,而在时间上却是可以想象的,因为单个的存在物在时间中却可以经历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状态。但对黑格尔来说,这种简单的时间上的接连发生的变化是不够的,因为它只保有特定瞬间的同一性和不变性,即只保有某种与生成概念相反的东西,而生成的概念却意味着不断的变化。

  黑格尔是从本质和事物的不断变化来考察本质和事物的。对立和矛盾是活生生的现实所固有的,并且是一切精神现实和物质现实,即理念、事实、存在和事物的核心。矛盾的因素,远不像旧逻辑所认为的那样是彼此排斥,而是彼此相互制约,它们的变化决定着现实世界的发展。

  任何一种共存于一切现实事物之中的对立的、矛盾的因素,都是现实的、合理的,因为它反映了观念或本质的要素或特征。但从变异或生成的观点来看,正是这种矛盾的对立或否定才是本质的东西(这也正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要点之一)[12]。否定成矛盾,并不像静止的逻辑所认为的那样具有纯粹否定的性质,可以消解为抽象的无,而是具有肯定的性质。否定,作为对现实界一定要素的否定,具有肯定的内容,并通过它所引起的变化,而成为变易的源泉[13]

  在辩证法中,旧逻辑的含义完全颠倒了过来。在旧逻辑那里是肯定的基本因素的同一性,在辩证法中则成了抑制发展、使一切陷于停滞和僵死状态的标志;它是一种消极的因素。而静止的逻辑即旧逻辑认为只有消极作用的否定或矛盾,在辩证法中实际上却具有肯定的作用,它是能动的、丰富的因素,没有它就没有发展,没有生命。费希特业已看到了这种对立即“非我”的肯定性质,不过在他的体系中意志是现实的灵魂,“非我”所起的作用与其说是能动的,不如说是被动的,它只是“自我”为了规定和发展自己而创造的手段。在黑格尔那里,否定成了肯定的因素,成了以与一切力图维持自己同一性的事物相对立的形式来实现自身的动力[14]

  把矛盾、否定、对立看作是导致事物发展的因素,构成了黑格尔综合体系的特点。黑格尔反对旧逻辑所提出的排斥矛盾的解决办法,因为它会使现实事物变得贫瘠、并阻止事物的发展;相反,他揭示了对立物如何在更高的统一中综合起来。这种统一不是矛盾调和的结果(因为它会阻止必要的、有生命力的对抗作用),也不是矛盾钝化的结果(因为它将导致现实事物的停滞),而是各种矛盾达到不能并存的尖锐程度的结果。在作为结果而到来的危机过程中,相互对立的要素被扬弃了,并且在更高级的、具有新质的统一即综合中恢复起来。

  正是在这种辩证的过程中,对立物被转化了,并在出现了新的矛盾的综合中统一起来,即在新的综合中恢复起来。这种辩证的过程恰恰表现了精神的发展:精神通过矛盾的不断扬弃和重新产生,从一个概念过渡到另一个概念,即从一个观念过渡到另一个观念,每一次实际上都是新阶段的物质现实和精神现实的统一[15]。这一总的思想就是黑格尔力图重新表述和解释破归结为观念的现实的出发点,也是他力图证明现实在其发展中如何遵循理性并反映精神本身发展的出发点。

2.《精神现象学》


  在探讨客观的现实和人的社会之前,黑格尔分析了意识和思维形式的发展,认为它决定着世界的发展。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通过规定一整套的精神形式,首先着手证明精神如何从经验的意识逐渐发展成为自我意识,最后又发展为代表真理的绝对精神。

  因为精神不是自在地存在着的,它不依赖于自己实质的具体的现实,所以黑格尔从精神同外部世界的关系来研究精神,考察意识和客体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因此,哲学的根本问题,即关于主体和客体的性质,意识和世界的性质,并没有被看作是抽象的和仅仗仅仅是哲学上的问题,而是被看作影响人类生活一切方面的问题。在研究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黑格尔为了揭示人同世界的关系,拋弃了形而上学的观点,采取了历史的辩证的观点。

  但由于具体的历史发展被归结为精神的发展,即现实事物被纳入了概念,所以黑格尔把人和外在世界变成了意识和意识的客体,而把两者的相互关系归结为意识对自己的客体所采取的各种不同的态度。

  起初,客体即外在世界似乎具有不依赖于意识的现实性,这时,意识采取感性可靠性的形式,而认识的主体即还没有同现实界分开的意识则表现为经验意识的形式。然而,由于理性的作用,意识逐渐地占有具体的现实,同人在历史中日益加强对自然界的控制这一事实相一致。在这个过程中,思维的主体认识到它的客体并不是不依赖于它,还认识到构成真正现实的外在世界所以存在,实际上是由于主体的认识能力。

  人要摆脱外在世界的控制和在外在世界中认识自己的现实性,就必须把客体变成自己的创造物,即变成自己的东西。人的发展同意识的发展是一致的,标志人的逐步解放的历史基本原则,同摆脱了对世界依附的意识所采取的相继形式也是一致的。在这个超脱的过程中,最初与感性经验相同的意识,通过对自身的反思活动由经验意识转化为自我意识,并使自己区别于感性经验。

  感性经验只局限于直接的现实,并把世界看作是不依赖于思维主体的总体。然而,自我意识则前进了一步,在客观现实中认识到自己,因而认识到在现象的后而没有任何不依赖于思维主体的客体,因为实际上它才是感性世界的真正实质。由于这一步,自我意识从直接的现实和客观经验中超脱出来,意识到世界不过是精神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劳动进行的,劳动的成果不是僵死的物,而是人的本质的反映。

  黑格尔进而分析了劳动的性质、作用和意义。劳动的基本性质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那些基本特性,可以归结如下:劳动就是人的活动,它不断改造世界,日益把人同客观现实结合在一起多人通过使现实适应自己的需要而不断使客观现实具有人的属性;各个个人在具有集体性的、可唤起人的团结感的生产方式中日益密切地结合在一起;集体性的生产方式和以个人为基础的占有方式之间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使人彼此对立,不仅阻碍人同社会的结合,也影响增进团结感。

  黑格尔对劳动的分析,实际上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解释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的性质和意义。比如,他认为能使人支配和改造世界的人的活动的基本作用,是受客体的意识支配的,只有在客体的意识中,人的活动才能实现自己的本质,黑格尔对劳动的集体性以及通过完成共同任务而把人结合在一起的现象,也作了意识形态上的解释。按照他的说法,人只有通过其他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本质,人的真正本质是为他人而存在。

  此外,黑格尔对由于追逐利润、使个人利益同公共利益相对立而破坏了现存社会中的人的团结的方式,也作了意识形态上的解释。在其对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中[16],黑格尔不仅强调了这种基本对立,而且强调了资本主义制度下金钱力量所造成的普遍的不自由。他虽想超越这种对立,但由于他维护这种对立所造成的私有财产社会,使得他只能以一种空想的方式来超越这种对立。

  黑格尔认为,由于社会的不平等,劳动使人产生了分裂,而这种社会的不平等又是劳动在人与人之间造成的;但通过克服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劳动也可以使个人同礼会结合在一起。他不是像社会主义者所做的那样,把这种结合同生产方式的实际改造联系起来,而是把社会变革的进程归结为意识的发展,认为意识的发展通过上升为自我意识,就可以使人认识到他自己的真正本质是为他人而存在。

  黑格尔把劳动领域分成了两个方面:奴隶方面和主人方面。奴隶的作用是创造属于他人的物。由于离开这些物,奴隶就不能存在,所以他依赖占有这些物的人,他自己的真正本质就在于这种奴隶状态。然而,就意识到他自己的劳动在帮助世界前进这一点而言,奴隶将摆脱这种奴素状态,并逐步意识到他的真正本质是为他人而存在。因此,奴隶是通过自己所创造的物来认识自身的。他的劳动成果,即以外在形式来体现自己意识的成果,对他来说似乎已不再是奴役自己的异己的东西,而是他的本质据以实现的方式。

  主人是以相反的方式来认识自身的。他不像奴隶,而是认为自己不依赖于供他支配、但又不是他自己创造的或把自己的本质异化于其中的那些物。但在把这些物皆作自已的财产时,主人实际正是把这些物变成自身的一部分,从而使自己依赖于为他创造这些物的人,即依赖于他自己的奴隶。因此,像奴隶一样,主人也逐渐意识到自已的真正本质也在于为他人而存在。

  由于主人和奴隶都逐渐意识到他们的真正本质是劳动产品即客体,因而引起主人和奴隶对立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最初的差别消失了。对主人和奴隶来说,客体似乎不再是某种外在的或异己的东西,而是他们的意识的体现。这种意识构成了客体的真正的实质。

  意识和实质、主体和客体的这种统一,使意识从自我意识上升到第三个阶段,即理性阶段。理性并不会因同世界的对立而变得不自在,它就存在于它自己活动的产物中。理性由于意识到现实同自己的本质是同一的,因而认为它自己就是真正的实质,即世界的本质。

  现在,在自己所创造的现实中认识自身的意识,同那种把具体的世界看作是思维主体的实现或体现的那种认识就融合在一起了。客体本身只有采取概念的形式,即成为意识发展的反映,才能达到自己的真正现实性。意识和客观现实的这种统一,是在精神中实现的,精神把自己看作是现实界的原则和本质,精神在其所有的限定中,就包括了自然界,使它成为精神本身的要素和方面。

  因此,当黑格尔把现实变成意识活动的产物,并强调意识支配客体时,实际上是把推动人去支配外在世界的人的活动变成了观念性的东西。同时,黑格尔还强调指出了这种活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所产生的基本的和对立的结果。一个主要的结果是,人通过生产过程愈来愈深入地同世界结合在一起;黑格尔认为,思维的主体即创造性活动的意识构成客体的实质,就反映了这种结合。除了这种结合之外,黑格尔还揭示了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日益密切的结合,正是这种结合使人们将个人利益服从于普遍的利益;主体即自我意识的真正本质是通过他人来体现的,就反映了这种结合。最后,黑格尔分析了私有财产制度下的人同以个人占有为基础的世界之间的对立;他在研究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关系时,强调的就是这种对立。

  黑格尔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个人屈从于他自己的活动的产物即屈从于他的劳动对象,造成丁奴役状态,因为人的本质已异化为他自己的劳动对象。黑格尔指出应通过取消客体对主体的支配来摆脱这种奴役状态。但由于他不愿废除私有制(他认为私有制是人的个性的基础),所以只能以一种空想的方式把主体从受客体支配的状态中解放出来。私有制和相应的奴役状态所造成的这种异化现象,引起了社会和经济问题,黑格尔把它们归结为意识同其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在黑格尔看来,人从这种奴役状态(它使人的劳动对象成为自己的一个沉重负担)中解放出来,也就是意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意识将通过自巳的客体来认识自身。

3.《逻辑学》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揭示了意识在共同客体的关系中所经历的历史的、逻辑的发展形式,并把客体归结为概念,认为意识同实体是同一的,在《逻辑学》中,他则进一步描述了精神的发展,并依据观念和概念的发展揭示了观念和概念的世界。

  不应忘记,意识在同具体的现实和经验的现实的联系中是先变成自我意识,然后又变成理性的。由于类似的发展,最初以“有”的形式自在地存在着的概念,通过反思成为主体即本质,并且最后作为观念意识到,主体和客体在它自身中是统一着的。

  最初,概念沉浸下无意识的自然界中,不易觉察,它同直接的“有”联在一起。像《精神现象学》中的经验意识一样,它不是支配世界,而是易于受世界影响的。后来,“有”把自己同它迄今结合于其中的直接的现实对立起来,“有”才逐渐意识到自己的真正特性或本质,并使自己的限定成为自身实现的限定。

  “有”由于或了本质,因而变成了主体,并从这时起,为了实现自己的真正本质而把它所导致的进程不断推向前进。“有”实现自己的真正本质,也就是否定任何特定的存在形式,因为每一种形式由于是规定的和限定的,因而成了“有”的发展障碍。“有”的本质同其存在的特殊条件之间的矛盾,是通过实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实有通过超越每一种特定的存在形式,使“有”实现自己所包含的一切可能性。

  在这种不断超越直接现实而达到本质现实的过程中,“有”的统一并不表现为不变的、呆板的、固定的形式,而是以其变化的形式表现为差异和统一的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为它自己所吸收的一切所丰富。

  这种过程同静止的逻辑学是不相容的,它反对这种静止的逻辑学,并以辩证法来取代它。辩证法是一种新的逻辑学,它否认直接现实有结对价值,倾向于技造直接现实,使之适应于自己的本质。

  辩证法是生命的普遍规律,它的根本点是否定或矛盾。否定或矛盾使一切存在超越自己一定的存在方式而达到据以实现自己本质的新的存在方式。在这种变易的过程中,否定或矛盾所包含的各种可能性将逐渐显现出来。

  因此,否定的原则使“有”不断否定其现象形式以获得自己的本质和实现自己的真正内容。这种否定的原则并不像在费希特那里那样具有不确定的“应有”的特性,作为否定特定内容的否定,具有肯定的、确定的特性。否定之否定也是这样,它是对这种对立的克服,依靠这种克服,“有”才实现自己的本质。

  概念的发展并不是以本质而告终。当概念意识到它构成事物的实质,并以这种方式便自己摆脱了被认为是相异于思维主体的某物的现实性时,概念同现实之间的矛盾就消失了。

  这时,本质就变成了理念。在理念中,概念逐渐意识到自己的全部的即主观的和客观的现实性,并把自己同作为总体的现实等同起来。从本质过渡到理念,意味着超越了被认为是某物的直接的现实性;被认为是某物的直接现实性就被造成为通过概念来体现的既是主观又是客观的合理的真相。思维主体的活动(其中体现了现实的实质)成了理念活动的一部分,理念在自身中实现主体和客体的同一,即在把一切现实设想为自己的实质过程中实现主体和客体的同一。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正如在《精神现象学》中一样,也力图克服那些阻碍人同世界完全融为一体和阻止人合理地控制现实界的矛盾。黑格尔把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看作是必然的、合理的经济社会制度的形式,他想克服基于上述矛盾之上的资本主义的各种矛盾,但他不是通过改变人们的生活条件,而是通过把人的活动归结为观念领域的东西,去实现绝对的自由和完美的理性。在他看来,理念包含了一切现实,除了自身之外没有别的客体,因而是完全自由的,并易于克服现实中的矛盾。

  既然实际的活动被归结为认识,那么就只能主要从其精神方面来考察存在了。也就是说,清除存在的一切物质的直接现实性,把存在升华为概念。从这一点出发,在自身中把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结合在一起的理念,就成了唯一的现实,理念通过展现自己的实质来创造自己,并变成创造性的宇宙精神即上帝。

  从《逻辑学》中推演出神学以后,黑格尔就着手掲示这个创造活动是如何进行的。在《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中,他已多少描述了精神逐步变成完美的理性和绝对理念的理论发展过程。现在他将进一步揭示绝对理念最初在自然界〔自然界是它的对立面)中如何以原始的形式来体现自己,然后将揭示绝对理念在历史中如何较完全地体现自巳。他认为,在历史中,绝对理念将逐渐摆脱客观现实,把客观现实当作是自己实质的反映。最后,他还将揭示绝对理念在艺术、宗教和哲学中如何实现自己的最高体现,而其终点则是他黑格尔本人的哲学。他的哲学包含了作为理性总体的世界,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在其中最终实现了同一。

  在这种力图把整个世界都看作是绝对理念的逐步实现的过程中,黑格尔把事变和事物都归结为概念。这样,他就能证明事变和事物的发展是遵循理性的,是精神发展的反映。然而,这种方法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应用的,而且离开纯思维领域越远,应用也就越困难。在概念中间建立理性的联系和辩证的秩序也许比较容易,但在历史领域中这样做就比较困难了,因为在历史中起重要作用的是非本质的、偶然的因素。到涉及自然领域时,现实和理性的同一就只能靠专断的方式来实现了。

4.《自然哲学》


  这里谈一谈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缺陷和怪僻之处。黑格尔虽反对那种抛弃现实的质的因素而只保留表示大小的量的因素从而可能导致形而上学的科学方法,但他却从哲学和逻辑学的角度,竭力把现象的自然连续过程归结为概念的辩证发展。

  鉴于这种归结是困难的,所以黑格尔解释说,自然不可能认识概念,因为自然是由理念外化而产生的,是理念的异化或外化;自然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理念的否定,是某种基本上可着作理念所包含的偶然性和非理性因素的东西[17]。自然界与理性无关,它要服从于偶然和盲目的必然性。在自然界中,变化是机械的(如在矿物中),是无意识的(如在植物中)和本能的(如在牲畜中),而在人类活动中,变化则取决于旨在使现实理性化的意志活动[18]

  然而,由于黑格尔认为现实事物在本质上是合理的,因而断言自然界虽同精神相异,但在其基本方面同理性却是一致的,至少理性可以渗透入自然界[19]。黑格尔并没有表示要从自然界中推演出一切,而是力图在自然界内部建立理性的秩序和揭示理性的发展,其目的是要以推理的方法证明自然界包含一切本质的东西。为此,他从一般的经验科学的材料出发,认为它们可以为思辨科学提供原材料。他力图在现象之间建立辩证的联系,一度甚至达到了这样的地步:把现象归结为概念。黑格尔正是用这样的方法,建立了自然的逻辑。

  黑格尔所以用这种逻辑推演的方法取代机械的解释,其原因就在于:在他看来,只有用概念的发展才能解释变化。因此,他的发展观同近代的发展观正好是对立的[20]

5.《历史哲学》


  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依然是以一种不完全的方式来描述绝对理念如何在自然的、有机的世界中体现自身的,而在《历史哲学》中,他则通过行动的思维同现实之间的日益密切的结合来揭示绝对理念如何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愈来愈完善地实现自身。

  他首先假定理性统治世界并决定世界的发展[21],接着他又把历史归结为绝对理念的发展,从全部历史事件中挑选出一些能反映精神发展相继经历的本质因素。因此,历史就被导入了他的逻辑学范围;在逻辑学范围内,历史的进程不过是精神发展的反映。在历史中,精神成了历史所固有的东西:成了历史的本质、历史本身的实体[22]。由于这样把历史的发展归结为逻辑的发展,所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就有了一种与叙事史完全不同的推断性、先验性。大量的事实、众多的个人和无数相继发生的历史事件,都是杂乱无章的,使历史的进程难以捉摸,因此黑格尔只保留了其中那些能反映理念的发展、本质,并起理性作用的因素[23]

  这种把历史看作是精神的合理的因而是必然的发展的反映的先验观点,使黑格尔认为事件发展的实际顺序从属于它们的逻辑联系,事件的时间顺序从属于它们的逻辑顺序。这样,黑格尔就从推断的角度确定了历史发展的总的路线。

  然而,在黑格尔看来,观念同现实是密不可分的,观念只有反映现实才有意义。因此,历史不是某种抽象的东西,不只是精神的发展。相反,黑格尔想把民族、自由、民主(他认为这些都是历史的本质内容)这样一些崇高的观念的发展,同绝对的历史的具体现实的发展,完全融合为一体。不过,由于他不断宣称事实本身具有最高价值,对历史的考察应从经验而不是从独断出发,因而这种排斥非本质的偶然性因素的推演式的先验历史观,似乎就站不住脚了[24]

  然而,黑格尔对现实的重视,同他强调经验科学的材料的作用,是完全一样的。历史进程的合理性虽然是考察事实的结果,并用事实来证实,但事实本身什么也证明不了,事实只有用思辨哲学来解释,并被纳人逻辑的范畴,才具有真正的意义。鉴于他对具体历史材料的运用只是在于衡量它们所揭示的观念的发展,因而他就把历史的事实歪曲为它们应当实现的目的,使它们上升为概念以适应逻辑的发展。

  把历史看作是逻辑发展的这种历史观,是以一切理性主义哲学所共有的进步观念为基础的;这种进步的观念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是为这个阶级执政进行辩护的;它把资产阶级执政看作是历史进程中所固有的某种现象。黑格尔所表达的不是像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那样的革命的愿望,而是半保守的资产阶级的愿望。由于他竭力为现存的现实进行辩护,他的进步观念受到了削弱,他的全部重点都放在现状上,反对任何超越现状的企图,认为这样做是徒劳的。这就是“世界历史是世界的仲裁者”,“智慧女神之鹰只是在黄昏时刻才并始翱翔”这两句著名格言的含义。这表明:一,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是对其本身的证明,不能依据抽象的原则来判断或先验地加以确定;二,由于理性同现实连在一起,并逐渐在现实中实现自身,所以哲学家必须只限于记载理性的活动,揭示其本质,而不应对未来作空想的推测。

  《历史折学》的基本矛盾,就是决定历史发展的精神的无限的辩证发展同创作时这种发展的中断之间的矛盾。黑格尔为普鲁士国家和基督教进行辩护,认为这两者都具有绝对价值,就证明了这一点。

  历史的进步,取决于基本创造原则或超验的主体,即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在世界中逐步意识到自己的本质即自由,这种对自己本质的逐渐意识就反映在人类的发展之中。人类也逐渐产生了自由的意识,人类是在历史的各个伟大时代的进程中产生这种意识的。人不同于物体、植物和动物这些存在物,它们都盲目地、被动地受其环境的支配,而人是能思维的生物,本身就是自己存在的能动的主体,他自由地限定自己的存在。正是这种自由的能动性决定了人类历史的特性[25]

  把历史的进程同精神所采取的路线混同起来,就可以使黑格尔赋予历史的发展以逻辑的性质,把人类的发展同精神的发展等同起来[26]。人类分阶段发展的思想,在黑格尔之前,即在康德和海德[27]的著作中就已存在了,但他们的体系对人类发展的每个阶段的考察是割裂的,因而是半静止的。而黑格尔则不仅努力依据人类的各个不同阶段去分别地考察历史的发展,揭示各个阶段的基本特征,而且依据这些阶段的发展去考察历史的发展,揭示是什么在决定由一个阶段辩证地过渡到另一个阶段。

  在研究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十分重视那些体现崇高目的和绝对精神某个阶段的那些个人的作用。像亚历山大、凯撒或拿破伦这些伟大人物,就是在起世界精神的执行者的作用,虽然常常是不自觉的,在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的过程中(这使他们推翻了既定的秩序),这些人建立了新的制度,并达到他们那个时代的真理。黑格尔把这种情况称之为“理性的狡计”或“历史的诡计”。这些人既决定真理的发展,又决定历史的发展。

  这种发展或进步主要体现在许多伟大的历史民族之中,每一个伟大的历史民族都代表世界精神所达到的一个新的高度,代表世界精神赋予自由的一种新的形式。然而,一个伟大的民族在其实现自己使命的时候,也是它走向衰落的时候,因为一个伟大的民族也决定自己的对立面,即决定世界精神发展的新阶段,而这个新阶级恰恰是另一个伟大民族所要实现的目标。

  这种认为历史是一些伟大民族的相继交替,认为毎一个民族代表世界精神的一个阶段和自由的一种形式的观点,并不符合事实,因为一个民族的活动并不限于实施一个单一的原则,黑格尔在各个不向民族之间则分历史发展阶段的做法也并不高明,因为各个不同民族的发展一般来说并不是相继交替的,而是平行的,只有少敬几个民族得到充分的发展。黑格尔通过夸大达些少数幸运民族的作用,而把历史变成了一部巨大的残剧,一个民族在某个时期占据了舞台。这个戏剧又基本上分为三幕,每一幕标志自由意吸的一个特定阶段。

  在黑格尔看来,东方世界是精神解放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类从原始和野蛮状态上升到理性;而以理性意志形式出现的自由属于君主,只有君主才是自由的。在希腊和罗马世界,精神达到了更髙的自我意识,但这种自由是属于贵族的,只有贵族才是自由的。在充满基督教影响的日尔曼世界,精神达到了充分的自我意识。只有这时自由才在全体人中得到了实现。

  向自由发展,这在精神那里主要地表现为在历史进程中发生的国家形式的变化;国家作为世界精神的体现,乃是历史发展的能动的主体和决定因素,无疑,在黑格尔看来,没有国家就没有历史,以前的一切社会状态(野蛮状态、原始状态)与其说是属于人的生活,不如说是属于没有精神的动物生活[28]。当各个个人合理地组织他们之间的关系时,就出现了国家,而历史正是从国家形成开始的。黑格尔十分推崇国家,认为国家在决定一个民族的命运方面起着极大的作用。他的这种思想显然是受了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当然,他的这种态度同他本人的保守倾向也是一致的。

  国家的发展取决于理性同非理性之间不断引起的冲突,而这种理性同非理性之间的不断冲突则是现存政治社会制度在特定时期所呈现的形式。这种冲突摧毁国家的现存形式,并以更高的形式来取代它。作为理性国家的普鲁士国家,就是这种发展的最终目标。在这种国家中,个人意志同普遍意志的一致性,可以把个人自由同权力结合起来,并使社会的最高原则自动地从属于法律。黑格尔认为,这种国家是以尊重法律和秩序为基础的,既不是专制制度,也不是革命的民主政体,因此是人类普遍利益的最好保证。黑格尔认为人类的普遍利益同资产阶级的基本利益是一回事,所以他把当时的普鲁士国家看作是宇宙精神的最完满的体现,是历史发展的终点。

6.《法哲学原理》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的占支配地位的观点,就是认为国家是绝对精神的体现。在这本书中,他依然为普鲁士国家进行辩护,但已不是从历史的角度,而是从法律和伦理的观点出发,并揭示了国家同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

  在黑格尔看来,法律像历史一样,是合理意志的反映,不断在实现作为自由的自身。因此,它的发展,也象历史的发展一样,既具有逻辑性又具有历史性。理性主义者曾认为法律是历史之外的某种绝对的东西,它源于适应一切壮会并支配历史发展的、永恒的普遍有效的原则,黑格尔反对这种观点。他还谴责理性主义把原子式的社会观作为出发点,把个人当作人类而不是当作社会的一分子,这样也就谴责了理性主义使法律从属了个人的愿望和要求,而不考虑社会和国家的更高需要的主张。

  黑格尔虽然批判了反动的浪漫主义,但却附和浪漫主义者所说的法律必须同社会现实和历史发展相结合,以及个人必须适应集体并服从集体的观点。他也不同意理性主义者把法律归结为习惯法,因为这样一来,法律就不是被当作理性的东西而是被当作经验的东西了。黑格尔甚至也没有把个人从属于共同体仅看作是被动地服从过去的制度和势力;而像卡尔·哈勒这样的浪漫主义者却在传统的“成文”法的名义下,为过去的势力和制度进行辩护。

  因此,黑格尔代表了德国中产阶级的愿望,既反对革命的法律,也反对传统的法律。他在理论上虽采用了法国大革命所宣布的新的法学原则,但却愈来愈倾向于神圣同盟的反革命原则。个人完全服从国家的绝对权威,乃是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根本原则。

  在黑格尔那里,人同社会的结实,是在不同于实际国家的理想国家中实现的。这种理想国家既不是社会的反映,也不是社会的工具,而是社会的对立而,代表与社会相反的普遍的利益和集体生活。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这种国家是法律的最终目标,它的发展也像历史的发展一样,反映了现实通过实现自由而逐渐达到理性化的过程。

  黑格尔不是从自由的主观方面把自由看作是个人意志的反映,而是看作个人自动服从客观道德的普遍原则的反映,国家就是这种客观道德的普遍原则的体现。黑格尔把自由的原则即法律的基本点,同私有财产的原则等同起来,并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为私有财产原则进行辩护。他说,自由源于理性意志,而理性意志必然倾向于占有其对象。因此,这种占有的功能,即自由的客观反映,同所有权是联在一起的,但由于所有权意味着要排斥他人,所以仅仅占有本身就表明所有权是私有财产权。理性意志的基础是占有的自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要素。理性意志的最初形式表现为个人的特性即个性,它从外表上看是对自己所获得的物的占有权,即由契约所证明并由法律所认可的所有权。因此,个性是利己主义的,主要是由个人利益所决定的。

  然而,契约由于承认对其他人的所有权,因而在人与人之间导致了各种义务。为了形成一种新的道德形式,契约超越了个人利益,不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了,结果就形成了法律的较高阶段。这种客观的道德就体现在家庭、社会和国家之中。

  客观道德的形成并不是人类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像自然界和历史的发展一样,是由精神发展所决定的。精神在屈从于那些尚不完全、且约束其本质的存在形式,即家庭和社会之后,从这些存在形式中摆脱了出来,而在国家中找到了自己的完满的体现,变成了自我意识。黑格尔并没有把家庭和社会看作是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其实,没有家庭和社会,或不依赖于家庭和社会,国家就不可能存在。黑格尔把国家变成了先验地决定法律发展的要素。

  然而,黑格尔没有把这种发展归结为抽象概念的演替。在《历史哲学》中,他曾把自由这个概念的发展,同各个伟大历史时代的先后发生的顺序联在一起。同样,他在《法哲学原理》中,又把客观道德的发展同经济政治的发展联在一起。正如在《自然哲学》中探讨经验科学,在《历史哲学》中探讨叙事史一样,他只是用政治经济作为思辨思考的材料,其目的是以道德和法律的名义为他认为是理想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国家进行辩护。

  家庭、社会和国家是个人从主观道德上升为客观道德所经历的三个相继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个人要实现的目标同社会的需要和目的是融合在一起的。

  在家庭这个客观道德的第一个阶段,个人懂得了要使自己的个人利益服从于较高的集体利益即普遍利益。

  家庭的联合,构成了社会。黑格尔认为,社会不是各个个人的聚集体,而是所有个人在其中彼此交融的有机体。他所说的社会,并不是像18世纪所认为的那样,是什么受自然法则支配的无差别的社会,而是资本主义社会,它的基本特征在19世纪初就已明显出现了。他根据当时的统治阶级的名称,把这种社会叫做资产阶级社会。

  资产阶级社会是以竞争和追逐利润为基础的。在黑格尔看来,这种社会是私人利益之间势不两立地进行倾轧的舞台。因为利己主义者占据支配地位,所以作为个性和自由基础的所有权的发展受到了阻碍,真正的社会秧序秩序也受到了侵犯。这种社会的利润动机使人的权利从属于物的权利,使人把自己当作出卖其劳动和服务而同自身相异化的对象。人与人之间在追逐利润方面出现了不平等:一方面形成了过多的财富,另一方面又产生了极度的贫困。

  尽管资产阶级社会有这些缺陷,但黑格尔并没有谴责这种建立在私有财产权基础之上的社会,因为在他看来,废除这种所有权就会抑制自由的个性。此外,黑格尔还认为,资产阶级社会虽然有自己的不足之处,但却标志客观道德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使个人实现了自己的真正本质(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对的,但并不完全),使个人同社会结为一体。尽管追逐利润会使资产阶级社会的成员从利己主义的角度去满足自己的需要和愿望,但他们却要一道进行集体劳动,參与社会交往。因此,他们将超越利己主义,不只单纯追求个人利益,而能理解普遍利益。

  然而,普遍利益至高无上的地位,在社会中并不能实现,因为它同社会的本质是抵触的。与个人意志相悖的这种至高无上的普遍利益,只能由高于社会的机构即国家来强制实行。只有在作为客观道德终点的国家之中,个人同社会的结合才能得到完满的实现,个人利益才会从属于普遍利益。

  国家的本质作用就是抵消个人利益彼此冲突所导致的有害后果。如果不在社会中确立一种崇高的秩序,那么个人利益的彼此倾轧就会使社会陷人无政府状态。但由于国家是普遍利益的保障,所以它不可能由那些只关心和追求自己利益的个人来创造。

  国家源于高于个人意志的意志,即源于理性意志,这种意志将把自己强加于各个个人。

  因此,个人同国家之间的关系必然不同于社会范围内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社会中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受假定各个契约当事人是平等的契约所支配的,而在个人同国家的关系中却不存在什么契约,只有承认君主国家最高权威性的义务并且绝对服从。

  由于黑格尔把国家看作是代表普遍意志、合理地调节和处理特殊利益的机构,所以他同卢梭是对立的。卢梭虽然也认为国家的本质是自由,但却把这种自由或理性意志看作是通过契约联结起来的个人自由的总和。同时,黑格尔也批判了哈勒。哈勒虽认为国家是超个人意志的体现,但却把这种意志归结为君主的专横和独断的权力。

  黑格尔的国家观基本上源于拿破抡。在他看来,拿破伦在自己建立的强大国家中实现了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完满的结合,拿破伦既反对导致内战的极端的个人自由,反对任食行事所造成的恐怖,也反对敌视一切自由的过时的封建主义。

  国家在其建立社会本身不能确立的真正社会秩序时,应尊重自由个人的权利。国家可以做到这一点,因为个人在国家中可以找到自己的本质即集体的本质,因为在国家中特殊的意志同普遍的意志是一致的。体现这种一致或同一的就是作为理性意志反映的法律,个人会自愿赞同它的。要建立这种理性的秩序,国家首先要依靠法官和警察,这些人通过惩办犯罪和不法行为来抑制个人的意志,保证法律的严格实施;其次,国家要依靠受国家管理和指导的法人,法人将把义务加诸自己的成员,使各个个人在社会活动中把自己的特殊利益从属于集体的利益,从而使集体利益具有同国家利益相一致的普遍性。君主是国家权力的化身,他的权力既受到宪法和议院的保护,又受到宪法和议院的限制。君主召集有产阶级的代表,成为统治者同人民之间的有机联系。

7.《精神哲学》


  这种认为绝对观念在世界中展开自己的本质的观点,最后您决定了作为黑格尔创作巅峰的《精神哲学》的主要内容。这种展开是在作为绝对精神的感性表现的艺术中,在作为绝对精神的象征表现的宗教中,在绝对精神达到完全自我意识的哲学中进行的。

  黑格尔抛弃了宗教的神秘和无理性的方面,把宗教的教义内容归结为以表象或影象的形式体现哲学根本概念的象征。在许多宗教之中,黑格尔把基督教列为第一位,认为它是自己哲学的象征。因此,三位一体在他看来就成了据以实现对立统一的三段式的象征。基督具有双重性:既代表神又代表人,人和神在基督那里得到了统一。基督代表特殊和普遍的统一,是在自身中结合着精神和自然界的具体观念的象征。所谓人类的堕落和原罪的说法,则成了精神先是外化其本质、然后再克服这种二元性和矛盾达到完全的自我意识即达到客观的永恒的真理的象征。正询黑格尔认为普鲁士国家具有绝对价值一样,他也认为基督教具有绝对价值,并把基督教看作是宇宙精神在宗教领域发展的顶峰。

  最后,宇宙精神不再是以象征的形式,而是以观念的即哲学的形式,达到自己的最高表现。这些伟大的哲学体系都在探索神在世界中的发展,而这些哲学怀系的最后一个体系,即他自己的体系,则应当是绝对精神的最终的和最完美的显示。

8.结论


  黑格尔的学说,是理性主义之后出现的浪漫唯心主义哲学的顶峰,从意识形态方而来看,它是对资木主义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反映。资本主义的经济社会发展,出于生产的不断增长,改造了世界,并使人同自己的自然的、社会的环境愈来愈结合为一体。黑格尔的哲学突出了标志新的生产方式特点的诸如发展、变化和进步这样一些概念,从半静止的世界观发展成为能动的世界观。它力图把精神和物质、人和外在现实的二元论归结为有机的一元论,把具体的现实即自然和社会的发展归结为精神的发展,把精神的发展看作是存在和事物的创造和调节的基本原则。黑格尔的学说把思想和现实、意识和存在统一于历史发展之中。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这种学说是新兴资产阶级的单命发展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并预示若旧的静止的哲学和思辨的形而上学的终结。

  黑格尔对历史发展的解释,表明客观的矛盾的现实和它们的辩证消失的必然性是生成的源泉和形式。然而,他不是依据其历史发展实际地分析具体的辩证运动,而是从槪念的角度进行考察,把具体的辩证运动变成抽象的、一般的和形式上的运动,对矛盾的解决也同样具有形式上的特点。

  这种唯心主必使黑格尔的体系带有矛盾性,成了一种静止的世界观与能动的革命世界观之间的折衷物,成了超验唯心主义(这种唯心主义认为事物的本原和目的在事物之外)与实在论(它受内在概念的影响,认为事物的本原和目的在事物本身之内)之间的折衷物。

  黑格尔的体系,反映了工业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他不再满足于纯唯心主义的和抽象的世界观,竭力把现实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并把精神的发展纳入具体现实的发展之中。这样,他就使自己的体系具有了历史性。他努力抛弃形而上学的、超验的观点,依据事物固有的、具体的特征去考察事物,从而表明了他对历史的重视。

  尽管有上述实在论的因素,但黑格尔的体系基本上还是唯心主义的。为了能使现实与概念等同起来,黑格尔从具体的现实中排除了特殊和限定,这样,他就使特殊失去了自己的具体的特性和实质,被归结为概念发展的历史也就同逻辑学混淆起来了。只有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而不是往其他任何地方,人才能同世界结合在一起。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黑格尔的体系也只能是静止的世界观与能动的世界观之间的折衷物。浪漫主义哲学强调生命和变化的概念,不同意那种认为运动源于事物之外并与事物相异的某个本原的观点。黑格尔的哲学虽是浪漫主义哲学的顶峰,但浪漫主义哲学的因果关系的解释却不能阻止黑格尔哲学认为运动的本原同事物本身是一致的。

  黑格尔的哲学的确想说明世界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因而充满了能动性,但这种能动性却决定于一个最高的原则,即永远自在存在的绝对观念。而绝对观念作为变易的原因和目的,在永恒的变易中是个不变的东西,它把一切现实包含于自身之中,但为了使自己在历史的进程中返回自身,又把现实投入世界之中。因此,世界的发展的终点又回到它原来的起点。这种辩证的发展只是虚幻的,是一种恢复到自身的回旋,这就使得黑格尔的理论接近于旧的静止的世界观。

  从政治上来说,静止的世界观同能动的世界观之间的这种折衷,则表现在企图把反动的体系(这个体系把普鲁士国家和基督教看作是绝对观念的最终的和最完美的形式,因而结束了精神的发展)同历史的辩证的变易统一起来,而辩证的变易本是制约着不断的变革的,并且不能用任何一定的政治、宗教或社会的形式作为它的界限制目的。




[1] 参阅J·瓦耳:《黑格尔哲学的不幸意识》,1929年巴黎版,第7、82、83、107、108页。

[2] 参阅罗克:《黑格尔的生平和创作》,第17页(《黑格尔手稿》1789年版,第252页):“哲学既不能是经验主义的,也不能是形而上学的,而应当根据精神从自身向自己活动体系的内在必然发展,来考察精神这个概念。经验主义的考察方法停留在现象的知识上,而撇开现象的观念;形而上学的方法只想同观念打交道,而撇开观念的现象,从而观念只成为抽象的概念。相反地,精神则在本质上是能动的,也就是说,它能使自身转化为现象。”

[3]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页:“妄想一种哲学可以超出它那个时代,这与妄想个人可以跳出他的时代,跳出罗陀斯岛,是同样愚蠢的。如果它的理论确实超越时代,而建设一个如其所应然的世界,那么这种世界诚然是存在的,但只存在于他的私见中,私见是一种不结实的要素,在其中人们珂以随意想象任何东西。”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4—45页:“但惯于运用理智的人特别喜欢把理念与现实分离开,他们把理智的抽象作用所产生的梦想当成真实可靠,以命令式的‘应当’自夸,并且尤其喜欢在政治领域中去规定‘应当’这个世界好像是在静候他们的睿智,以便向他们学习什么是应当的,但又是这个世界所未曾达到的。”

[4]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0页:“哲学是探究理性东西的,正因为如此,它是了解现在的东西和现实的东西的,而不是提供某种彼岸的东西,神才知道彼岸的东西在哪里。”
  同上书,第12页:“哲学的任务在于理解存在的东西,因为存在的东西就是理性。”

[5]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11-112页,“经验主义中有一重大原则,即凡是真的,必定在现实世界中为感官所能感知。这一现实原则正好与应有相对立,凭借应有的原则能作反省思考的人,常以矜骄的态度提出一【理想的应当的】彼岸观念,而表示他们对现实或现在的世界的轻蔑。而这种彼岸的观念也只有在主观的理智里才有其地位和定在。”

[6]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版,第11页,“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7]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版,第30页:
  “与此相反,哲学并不考察非本质规定,而只考察本质的规定:它的要素和内容不是抽象的或非现实的东西,而是现实的东西,自己建立自己的东西,在自身中生活着的东西,在其概念中实际存在这的东西。”

[8] 参阅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版,第11页:“因此,整个的任务就在于,从暂时的和无常的东西的假象下而认识内在的东西、实体,亦即认识假象中现存着的永恒的东西。因为作为观念的同义语的那个理性的东西,当它在自已的现实性中同时进入外部实存的时候,就表现为无限丰富的形式、现象和形成物……由于本质在外壳中的反映而在这外壳下形成的无限多样的关系,以及这种无限的材料及其调节,都不是哲学的对象。”

[9] 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58页:“倒不如说,逻辑表明了理念提高到这一阶段,从那里理念变成了自然的创造者。”

[10] 迈耶松:《料学上的说明》第1卷,1921年巴黎版,第115页:“由于坚信现实的东西在本质上是合理的,所以人们认为,而且必然会认为,一切继承顺序的关系即表明逻辑相依性的关系,又掩盖逻辑相依性的关系。”
  黑格尔:《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哲学是没有时间性的理解活动,就其永恒规定而言,也是对时间和所有一般事物的理解活动。”
  黑格尔:《历史哲学》,商务印书馆1956年版,第56页:“精神知道它自己的本性的判断。……依照这个抽象的定义,世界历史可以说是‘精神’在继续作出它潜伏在自己本身‘精神’的表现。如像一粒萌芽中已经含有树木的全部性质而果实的滋润色相,所以‘精神’在最初迹象中已经含有‘历史’的全体。”

[11] 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9页,“但思维的理性则可以说是使差异物变钝了的区别锋利起来,使表象的简单多样性尖锐化,达到本质的区别,达到对立。多样性的东西,只有相互被推到矛盾的尖端,才是活泼生动的,才会在矛盾中获得否定性,而否定性则是自己运动和生命力的内在脉搏。”

[12] 参阅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66页:“但是,认为矛盾不像同一性那样是一种本质的和内在的规定的见解,是以往的逻辑学和通常的观念的一个主要偏见;而且,如果问题涉及的是梯级的不同,如果我们必须把矛盾和同一性这两个规定作为互不相属的东西固定下来,那么应该承认矛盾是更为深刻和更为本质的。因为同矛盾比较起来,同一性不过是简单的、直接的东西的规定,是僵死的存在的规定;而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活力的根源;只是因为某个东西内部有矛盾,它才运动,才有冲动和活动。”

[13] 参阅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3页,“为了争取科学的进展——为了在基本上努力于对这件事有十分单纯的明见——唯一的事就是要认识以下的逻辑命题,即: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消解为零,消解为抽象的无,而是基本上仅仅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或说,这样一个否定并非全盘否定,而是自行消解的被规定的事情的否定,因而是规定了的否定;于是,在结果中,本质上就包含着结果所从出的东西;——这原是一个同语反复,因为否则它就会是一个直接的东西,而不是一个结果。由于这个产生结果的东西,这个否定是一个规定了的否定,它就有了一个内容。它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比先行的概念更高、更丰富;因为它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物而变得更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概念的系統,一般就是按照这条途径构成的,——并且是在一个不可遏止的、纯粹的、无求于外的过程中完成的。”

[14] 歌德的《浮士德》中的靡非斯特的形象就反映了否定的肯定作用这一思想。

[15] 参阅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0-31页。

[16] 参阅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7-132页。

[17] 黑格尔:《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1页:“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

[18] 黑格尔:《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4页,“所以自然在其定在中没有表现出任何自由,而是表现出卒维隼必然性和偶然性。”

[19] 整阅同上书第12-13页,及迈耶松:《科学上的说明》第2卷,1921年巴黎版,第44页。

[20] 黑格尔:《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8-29页:“自然必须看作是一种由段组成的修系,其中一个阶段是从另一阶段必然产生的,是得出它的另一阶段的最切近的真相,但并非这一阶段好像会从另一阶段自然地产生出来,相反地,它是在内在的、构成自然根据的理念里产生出来的。形态的变化只属于概念本身,因为唯有概念的变化才是发展。……把一种自然形式和领域向一种更高的自然形式和领域的发展和转化看作外在现实的创造,是古代和近代自然哲学的一种笨拙的观念,可是为了使人更明白这种创造,有人还把这种创造推回到过去的晦暗状态。各种相异的东西可以互相分离,并且可以作为无差别的现实存在而出现,这种外在性正是自然界所特有的。引导各个阶段向前发展的辩证的概念,是各个阶段内在的东西。”

[21] 黑格尔:《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47页,“哲学用以观察历史的唯一的‘思想’便是理性这个简单的概念;‘理性’是世界的主宰,世界历史因此是一种合理的过程。”

[22] 同上书,第56页,“‘精神’知道他自己。它是自己的本性的判断,……依照这个抽象的定义,世界历史可以说是‘精神’在继续作出它潜伏在自己本身‘精神’的表现。如像一柱萌芽中已经含有树木的全部性质和果实的滋味色相,所以‘精神’在最初迹象中已经含有‘历史’的全体。”

[23] 黑格尔:《精神哲学》,载《黑格尔全集》第10卷,1942年斯图加特版,第430页:“无疑,一个时代的杰出个人的特性,一般说来就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总的精神,哪怕这些个人的特性不那么特性、突出,其中体现的时代精神也不那么充分。甚至少数事件的细节,只要是有影响的,无疑也常常鲜明地反映主观的特性,反映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种教育……然而,大部分其它事件则是多余的,把它们堆积在一起,只能干扰和混淆值得称之为历史的人和事;精神及其时代的基本特性永远存在于伟大的历史事件之中。”

[24] 黑格尔:《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48页,“从世界历史的观察,我们知道世界历史的进展是一种合理的过程,知道这一种历史已经形成了‘世界’精神的合理的必然的路线——这个‘世界精神’的本性永远是同一的,而且它在世界存在的各种现象中,显示了这种单一和同一的本性。正像前面所说过的,这种本性必须表现出它自己为历史的最终的结果。同时我们又不得不完全接受这种实际存在的历史。我们不得不从历史上、经验上去研究历史。”

[25] 参阅黑格尔:《楕神哲学》,载《黑格尔全集》第10卷,1942年斯图加版第427页。

[26] 参阅库尔特·布赖西格:《历史形成过程》第2卷,1926年斯图加特和粕林版,第365页。

[27] 海德(1744-1803),德国哲学家、文学理论家,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

[28] 黑格尔:《精神哲学》,载《黑格尔全集》第10卷,1942年斯图加特版,第429页:“在人民的定在中,实体的目的就在于成为一个国家并且保持其为国家。没有国家结构(即民族本身),人民实际上就没有任何历史……凡是随同人民产生并且在人民内部完成的东西,对国家说来也具有本质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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