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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恩格斯致奥古斯特·倍倍尔

德累斯顿—普劳恩

1884年11月18日于伦敦


亲爱的倍倍尔:
  我本想写信把洛贝尔图斯的欺诈行为告诉你,但现在《新时代》要发表我为《哲学的贫困》写的序言[1],你可以从那里找到全部最必要的说明,这要比我在信里讲得好。更进一步的论述将放在《资本论》第二册的序言[2]里。
  但是,还有一个在我看来是迫切的问题,我想对你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想法。
  所有自由派庸人们都对我们如此尊敬,他们异口同声地喊道:“是呀,如果社会民主党人愿意守,放弃革命,那么,我们是赞成立即废除反社会党人法〔408〕的。”由此看来,毫无疑问,在国会里会立即向你们提出这种要求。你们的答复,对德国不如对外国那么有意义,因为在德国,我们的可爱的小伙子们在选举中已经作了答复。要是作出顺从的答复,就会立即失去选举49 7所造成的全部巨大影响。在我看来,情况如下:整个欧洲现有的政治制度,都是革命的产物。法制基础、历史权利、合法性到处都遭到千百次破坏或彻底颠覆。但是所有通过革命取得政权的政党或阶级,就其本性说,都要求由革命创造的新的法制基础得到绝对承认,并被奉为神圣的东西。革命权原先是存在的,否则现在的执政者就是不合法的了,但是后来这种权利被取消了。
  ……各政党的情况如何呢?
  1848年11月,保守党人毫不犹豫地破坏了1848年3月确立的新的法制基础〔492〕。他们认为立宪制度只是暂时的,他们对于任何封建专制政变都会深表欢迎。
  各种色彩的自由派都参加了1848—1866年的革命,即使今天他们也不会放弃这样的权利:用暴力对付以暴力颠覆宪法的尝试。
  中央党〔484〕认为教会是居于国家之上的最高权力,因而也是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责成它进行革命的权力。
  而这些政党却向我们提出要求,要我们,而且仅仅是要我们发表声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诉诸暴力,而要屈从于任何压迫和任何暴力,不仅在它们形式上是合法的(在我们的敌对者看来是合法的)时候要这样,而且在它们完全不合法的时候也要这样!
  任何一个政党,要是不撒谎的话,都不曾否认过在一定的情况下有进行武装反抗的权利。从来没有一个政党会放弃这种非常的权利。
  但是,如果就一个政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保留这种权利发生了争论,那对我们是有利的。那时争论就会越扯越远。何况是一个被宣布为非法的党,因而是一个被当局逼迫得只能进行革命的党。我们每天都可能被宣布为非法,就像已经被宣布过了一次那样。要求这个党作出这种无条件的声明,简直是荒谬极了。
  不过,这些先生们可以放心。在目前的军事情况下,当武装力量还在反对我们的时候,我们不会去同军队发生战斗。我们可以等待,直到武装力量本身不再是反对我们的力量。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任何革命,即使取得了胜利,也不会使我们掌握政权,而会使最激进的资产者即小资产者掌握政权。
  总而言之,选举已经表明:对敌对者采取顺从和让步的办法,我们什么也得不到。只有通过顽强的抵抗,我们才能迫使人们尊重我们,才能成为一支力量。只有力量才能赢得尊重,只有当我们有力量时,庸人们才会尊重我们。向庸人让步的人,庸人是瞧不起的,这种人在庸人看来不是一支力量。可以让人透过丝绒手套感觉到钢手铁腕,但必须让人感觉到它。德国无产阶级已经成为一个强大的党,愿它的代表人物无愧于这个阶级!
  (邮班快截止了。)

你的 弗·恩·





[1] 恩格斯《马克思和洛贝尔图斯》,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编者注

[2] 指恩格斯为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写的序言,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第3—25页。——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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