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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马克思致恩格斯
曼彻斯特
1869年3月5日[于伦敦]
亲爱的弗雷德:
附上的文件〔265〕是昨天收到的(虽然日期写的是2月27日)。阅后请立即退回,因为下星期二我要把它提交给委员会。“同盟”的先生们为了搞出这部作品可没少花时间。
事实上,我们倒乐意他们能在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为自己保住“无数的军团”。
巴枯宁以为:如果我们赞同他的“激进纲领”,他就可以把这件事宣扬出去,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败坏我们的名誉。如果我们表示反对,人们就会骂我们是反革命分子。此外,如果我们允许他们参加,他就会设法在巴塞尔代表大会上争取一些败类支持他。
我认为应当答复如下〔266〕:
根据章程第一条,接受“追求共同目标即工人阶级得到保护、发展和彻底解放”的一切工人团体[1]。
因为同一个国家各行各业的工人的发展水平和不同国家的工人阶级的发展水平都必然是极不相同的,所以,实际运动也必然以十分不同的理论形式反映出来。
国际工人协会所确定的行动一致,通过各国支部的各种机关报刊所进行的思想交流,以及在全协会代表大会上所进行的直接讨论,也将逐步为整个工人运动创造出共同的理论纲领。
因此,说到“同盟”的纲领,总委员会没有必要批判地审查它。总委员会无须研究这个纲领是不是如实地、科学地反映了工人运动。它只需要弄清楚,纲领的总的方向同国际工人协会的总的方向——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有没有相抵触的地方!
纲领中只有一句话是可以受到这种指责的,即第二条:“同盟首先力求实现各阶级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平等”。“各阶级的平等”,照字面上理解,不过是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所鼓吹的“资本和劳动的协调”的另一种说法而已。国际工人协会力求达到的最终目标,不是违背常理的“各阶级的平等”,而是历史地必然出现的“消灭阶级”。但是,从纲领中这句话的上下文可以看出,这纯粹是一个笔误。因此,总委员会完全相信,这句可能引起危险误解的话将会从纲领中删掉〔267〕。
在此条件下,根据国际工人协会的原则,允许每个支部自己对自己的纲领负责。因此,没有任何障碍阻挡同盟各支部改变为国际工人协会的支部。
如果将这样做的话,那么,根据条例,必须把注明新加入的支部的国名、所在地和成员人数的登记表寄给总委员会。
最后这一点——清点他们的军团——会使这些先生们特别不痛快。你觉得这个复信草稿应该作哪些修改,请在退回原信时告诉我……
[1] 参看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227页。——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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