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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马克思致恩格斯

曼彻斯特

1868年1月8日[于伦敦]


亲爱的弗雷德:
  关于杜林〔245〕。他几乎完全接受了《原始积累》这一节[1],这对他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他还年轻。作为凯里的信徒,他是直接反对自由贸易派〔66〕的。此外,他还是非公聘讲师,所以妨碍他们这些人的前程的罗雪尔教授挨了脚踢〔246〕,他并不伤心。他的评论中有一处特别引起我的注意。这就是:当劳动时间决定价值这一点像在李嘉图本人的书里那样还“不明确”的时候,它并没有引起这些人不安。但是,一旦把它同工作日和工作日的变化准确地联系起来时,他们就感觉到这是一种令人十分难堪的新见解。我相信,杜林完全是由于憎恨罗雪尔才来评论这部书的。他害怕自己也陷入罗雪尔的处境,这的确是十分明显的。奇圈的是,这个家伙并没有觉察到这部书中的三个崭新的因素:
  (1)过去的一切经济学一开始就把表现为地租、利润、利息等固定形式的剩余价值特殊部分当做已知的东西来加以研究,与此相反,我首先研究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在这种形式中所有这一切都还没有区分开来,可以说还处于融合状态中。
  (2)经济学家们毫无例外地都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既然商品是二重物——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那么,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也必然具有二重性,而像斯密、李嘉图等人那样只是单纯地分析劳动本身,就必然处处都碰到不能解释的现象。实际上,对问题的批判性理解的全部秘密就在于此。
  (3)工资第一次被描写为隐藏在它后面的一种关系的不合理的表现形式,这一点通过工资的两种形式即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得到了确切的说明。(在高等数学中常常可以找到这样的公式,这对我很有帮助。)
  至于杜林先生对价值规定所提出的温和的反对意见,他在第二卷230中将会惊奇地看到:价值规定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不是“直接”实现的。实际上,没有一种社会形式能够阻止社会所支配的劳动时间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调节生产。但是,只要这种调节不是通过社会对自己的劳动时间所进行的直接的自觉的控制——这只有在公有制之下才有可能——来实现,而是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动来实现,那么,结局就始终像你在《德法年鉴》中已经十分正确地说过的那样[2]……




[1] 指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第六章《所谓原始积累》这一节。——编者注

[2] 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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