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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马克思致恩格斯

赖德

1857年9月25日[于伦敦]


亲爱的恩格斯:
  ……你的《军队》[1]一文写得非常好,只是它的分量之大就像给了我当头一棒,因为这么多的工作一定会损害你的健康。如果我知道你一直要工作到深夜,那我宁愿让这一切见鬼去。
  军队的历史比任何东西都更加清楚地表明,我们对生产力和社会关系之间的联系的看法是正确的。一般说来,军队在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薪金最初就完全是在古代的军队中发展起来的。同样,罗马人的军役特有产[2]是承认非家长的动产的第一种法律形式。同样,工匠[3]公会是行会制度的开端。大规模运用机器也是在军队里首先开始的。甚至金属的特殊价值和它作为货币的应用,看来最初(格林石器时代以后)也是以它在军事上的作用为基础的。部门内部的分工也是在军队里首先实行的。此外,市民社会〔46〕的全部历史非常明显地概括在军队之中。如果今后有时间,你应当从这个观点去探讨这一问题。
  在我看来,你在叙述中忽略的地方只有以下几点:(1)雇佣军制度以完备的形式一下子大规模地第一次出现在迦太基人当中(为了我们个人的需要,我将查考一本最近才知道的、一个柏林人写的关于迦太基军队的著作[4]);(2)15世纪和16世纪初意大利军队制度的发展。无论如何,战术方法是在这里发展起来的。同时,马基雅弗利在他所著的《佛罗伦萨史》中极其有趣地描写了雇佣兵队长的作战方式(我将摘要寄给你)。〔115〕(不过,如果我去布赖顿看你——什么时候?[5]——,我不如把马基雅弗利写的书带给你。《佛罗伦萨史》是一部杰作。)最后,(3)亚洲的军事制度,最初出现在波斯人中间,但后来在蒙古人和土耳其人等等中间则被改得面目全非了……


【图】马克思1850—1856年在伦敦的住所(索霍区第恩街28号)




[1] 恩格斯《军队》,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16卷。——编者注

[2] 指古罗马家庭中处于父权支配下的家庭成员在服役期间取得的并由他们自己直接占有和经管的财产。——编者注

[3] 指古代罗马人军队里的作业队或军事工匠。——编者注

[4] 威·伯蒂歇尔《迦太基史》1827年柏林版。——编者注

[5] 马克思大约于1857年9月30日在布赖顿和恩格斯见面。——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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