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四十二卷

现代兴起的今日尚存的共产主义移民区记述[117]



  如果你同人们谈起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那么往往会发现:他们认为就事情本身来说你是完全正确的,并且表示共产主义是某种十分美好的东西;他们接着又说:“但是,任何时候要使这类事情见诸实现是不可能的”。这种反对意见经常出现,本文作者认为,列举几个在德国还很少有人知道而且能把这种反对意见完全驳倒的事实作为回答,是有益的和必要的。共产主义,即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社会生活和活动,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在美国的许多公社中以及在英国的一个地方已经真正实现,我们将在下面看到,它们还颇有成效。
  此外,只要稍许仔细探究一下那种反对意见,就会发现,它分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没有工人会同意从事卑贱的讨厌的体力劳动;第二,在对公共财产享有平等权利的情况下,人们会为这种财产而互相争吵,使公社重新瓦解。对第一个反对意见的回答很简单:这种劳动一旦在公社中进行,就不再是卑贱的了;而且,这种劳动几乎完全可以因改进了的设备、机器等等而免除。例如,在纽约的一家大旅馆,擦靴子是靠蒸汽的力量;在英国“协和”共产主义移民区(下面还要提到),仿造了方便的英国式便所(设有抽水马桶的厕所),这种便所不仅能自动冲刷,而且还设有管道,把粪便直接排入大的粪池。至于说到第二个反对意见,情况是这样:所有共产主义移民区在最近十年到十五年内变得非常富裕,它们想要得到的应有尽有,而且比它们能够消费掉的东西还要多,因此,就没有任何争吵的理由了。
  读者将会看到,下面记述的移民区,大部分来源于各种不同的宗教派别,这些派别对各种事物往往持有十分愚蠢而荒唐的观点。对此,本文作者只想扼要指出:这些观点同共产主义毫无关系。至于用事实来证明公有是可行的那些人究竟信一个神,信二十个神,还是根本不信神,这显然也无关紧要。如果他们信奉一种荒唐的宗教,那么,这是实现公有的障碍。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这里还是实现了公有,那么,在摆脱了这种宗教狂的人那里就更有可能实现公有了。几乎所有新移民区都摆脱了宗教欺骗,英国社会主义者尽管主张信教自由,却几乎都不信教,所以,他们在笃信宗教的英国备受诽谤和咒骂。但是,一到要提供证据,甚至连他们的论敌也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些恶劣诽谤都是毫无根据的。
  最早在美国而且在世界上建立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公社的人,是所谓震教徒。这些人是一个奇特的教派,他们抱有非常独特的宗教观点,他们不结婚,根本不允许两性关系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但是,这一点在这里同我们无关。震教徒这个教派大约产生于七十年以前。它的创始人是穷苦人,他们联合起来,在兄弟友爱和财产公有的条件下共同生活,并按照自己的方式敬神。虽然他们的宗教观点,特别是禁止结婚,吓跑了许多人,但是,他们仍然找到了信徒,现在他们拥有十个大公社,每个公社有三百至八百个成员。每个公社是一座美丽的、按规划修建的城市,有住宅、工厂、作坊、会议厅和粮仓,有许多花园、菜园、果树、树林、葡萄园、草场和耕地;还有马、牛、羊、猪等各种牲畜和家禽,其数量之多超出了他们的需要,而且都是最好的品种。他们的粮仓总是堆满了谷物,库房装满了衣料。因此,一个访问过这些公社的英国旅行家[注:约·芬奇。——编者注]说:他不能理解,这些人什么都很富足,为什么还要劳动;除非他们劳动完全是为了消遣,因为,不然就无事可干了。在这些人中间没有一个人会违背自己的意愿而劳动,也没有一个人为找工作白白操心。他们没有济贫所和救济院,因为没有一个穷人和受苦人,没有被遗弃的寡妇和孤儿;他们不知道贫困,也就不用害怕它。在他们的十个城市中,没有一个宪兵或警察,没有法官,律师或者士兵,没有监牢或者感化院;然而一切都有条不紊。国家的法律不是为他们制定的,如果说法律是为他们的,那么它也同样可以被取消,对此不会有人过问,因为他们是最安分守己的公民,从来没有一个人犯罪入狱。正如已经说过的那样,他们在最完全的财产公有的条件下生活,他们之间没有商业,不用货币。去年,一个名叫芬奇的英国旅行家访问了其中一个城市,即肯塔基州累克辛顿附近的快乐山,他作了以下描述:
  “快乐山有许多高大美观的砖石房、工厂、作坊、马厩和粮仓,所有建筑物都非常整齐,而且在整个肯塔基州也数得上是第一流的;震教徒的耕地很好辨认:四周有漂亮的石头围墙,土地精耕细作;大量膘满体壮的牛羊在田野里吃草,许多肥猪在果园里吃着掉在地上的果子。震教徒在这里拥有的土地约四千美国摩尔根,其中耕地面积约占三分之二。这个移民区是在1806年左右由一户人家开创的,后来有其他户加入,这样,户数就逐渐增多了;有些人带来一点钱,其他人则一无所有。他们同许多困难进行了斗争,因为他们大多数人都很穷,在开始时不得不忍受很多困苦,但是,他们勤俭节约,克服了一切困难,现在样样都绰绰有余,并且不欠任何人一分钱。目前,这个公社大约有三百个成员,其中十六岁以下的孩子有五六十个。他们没有主人和仆人,更没有奴隶;他们自由、富裕而幸福。他们有两所学校,一所是男校,一所是女校,学校里教的是读书、写字、算术、英语和他们的宗教教义;他们不教孩子们学科学,因为他们认为,这对升入天堂没有什么用处。由于他们不允许结婚,所以,如果经常没有新的成员加入他们的行列,他们势必会死光;尽管禁止结婚吓跑了许许多多人,连他们最好的成员中也还有一些人因此而退出,但是,仍然经常有许多新的成员加入,使他们的人数不断增加。他们从事畜牧业和农业,自己生产亚麻、羊毛和丝,在自己的工厂里从事纺织。他们把想过自己需要的产品拿到邻居中出卖或者交换。他们通常劳动到天黑。管理委员会有一个管理账目的公开的账房,每个成员有权在他愿意的时候检查账目。他们自己不知道他们富到什么程度,因为他们从来不登记他们的财产。他们只满足于知道:他们手头的一切东西,都归他们所有,因为他们不欠任何人一点债。他们只是每年把邻居欠他们的债款结算一次。
  这个公社分为五户(组),每户有四十至八十个成员,有它单独的经济,集体住在一幢宽敞美观的寓所里;每个人都能免费从公社的公共仓库得到他所需要的东西,而且得到他所需要的数量[注:这里和以下引文中的着重号都是恩格斯加的。——编者注]。每户有一名执事,他负责照管所有的人都得到他们需要的东西,并尽可能预先了解每个人的愿望。他们的服装是战栗教徒的服装式样,朴素而整洁。他们的食品丰富多样,而且质量都相当好。按照公社的章程,新接纳的成员必须把他的一切东西都交归公有,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即使在退社的时候,也决不能收回;尽管如此,公社还是把每个退社的人在入社时带来的东西如数归还。如果退社的成员在入社时什么东西也没有带来,那么,按照章程,他也不能要求给他的劳动以任何补偿,因为他在劳动期间吃饭穿衣都是公费。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他是和和气气地离开的,通常也会赠送他一份临别礼物。
  他们的管理机构是仿照早期基督教徒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每个公社有两个神职人员,一男一女,他们又有两个助理。这四个神职人员领导全公社,解决一切争端。公社的每一户又有两个长老和两个助理以及一名执事或者一名管理员。公社的财产由三人组成的管理委员会掌管,委员会看管全部设施,领导各项工作,并且同邻居进行贸易。不经公社同意,管理委员会不得买卖土地。此外,各个劳动部门自然还有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但是,谁也不能发号施令,而是应当善意地说服一切人,这已经成为他们的规定了。”[118]
  名叫皮特基思利的第二个英国旅行家于1842年访问了另一个震教徒移民区:纽约州的新黎巴嫩。皮特基思利先生仔细参观了拥有八百居民和七八千摩尔根土地的整个城市,调查了它的作坊、工厂、制革厂、锯木厂等等,认为整个设施是完善的。他对这些起初一无所有而现在一年年富裕起来的人拥有的财富也感到惊奇,他说:
  “在他们中间,大家都幸福和愉快;那里没有纠纷,相反,他们的整个寓所充满了友爱的气氛,各个方面都秩序井然和有条不紊,而这一点是无与伦比的。”[119]
  关于震教徒就讲这么多。上面说过,他们生活在完全的财产公有的基础上,他们在北美合众国有十个这样的公社。
  在美国,除了震教徒以外,还有另一些建立在财产公有基础上的移民区。这里首先谈谈拉普派拉普维尔腾堡的传教士,他和他的教民于1790年同路德教派决裂,因此受到政府的迫害,于1802年出走美国。他的信徒于1804年也追随前来,这样,他就和将近一百户人家在宾夕法尼亚定居下来。他们的财产共约二万五千塔勒,他们就用这些钱来购买土地和工具。他们的土地是尚未开发的处女林,这块地使他们付出了全部财产;不过,他们是分期偿付这笔钱的。他们在财产公有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并订了以下公约:
  (1)每个成员都把自己所有的东西交归公有,不得借此索取任何特权。在公社中人人平等。
  (2)每个成员必须遵守公社的规章制度。
  (3)每个成员只能为整个公社的福利从事劳动,而不是各人顾自己。
  (4)退社者不得要求给他的劳动以补偿,但可以收回他带来的一切东西;凡是什么也没带来但和气而友好地离开的人,可以得到一份自愿赠送的临别礼物。
  (5)公社有义务向每个成员及其家庭供应一切生活必需品,并使病人和老人得到必要的照顾。如果双亲死亡或退出公社,他们留下的孩子由公社教养。
  在他们建社的头几年,要开垦荒地,每年还要偿还购置土地的欠款七千塔勒,这对他们来说自然是很艰难的。这种情况吓跑了一些比较富裕的人,他们退出公社并且取回自己的钱,这就更增加了这些移民的困难。但是大部分人始终不渝地坚持下来了,过了五年,在1810年,他们就还清了全部债务。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在1815年卖掉了他们的整个移民区,在印第安纳州又重新买进了两万摩尔根处女林。过了几年,他们在这里建立了美丽的城市“新协和”,开垦了大部分土地,培育葡萄园,种植庄稼,建立毛棉纺织厂,生活一天天富裕起来。1825年他们以二十万塔勒把整个移民区卖给罗伯特·欧文先生,第三次迁入处女林。这次,他们在俄亥俄这条大河畔定居下来,建立了“节俭”城,它比以前他们住过的任何地方都宽广、美丽。1831年莱昂伯爵带领一群德国人,大约三十人,来到美国,要加入他们的行列。他们欣然接纳了这批新来的人;但是,伯爵煽动一部分成员反对拉普,因此,在一次全社大会上作出决定:莱昂及其支持者必须离开。其他留下来的人向这些心怀不满者付出的钱超过十二万塔勒,莱昂用这笔钱建立了第二个移民区,但是,它由于管理不善而告失败;它的参加者各奔东西,不久,莱昂伯爵成了流浪者,死于得克萨斯。相反,拉普的移民区至今还欣欣向荣。关于它目前的情况,上面提到的旅行家芬奇作了如下报道:
  “‘节俭’城有三条既长又宽的街道,与五条同样宽的横马路相交叉;城里有一座教堂,一家旅馆,一个毛棉丝纺织厂,一个养蚕房,一个为满足本社成员需要兼向外人售货的小百货店,一个博物标本室,各种手工业作坊,农用建筑物以及为各家各户建造的宽敞美观的住宅,每所住宅都有一个大花园。这座城市拥有的耕地,其长度等于步行二小时的路程,宽度等于四小时的路程,它有大葡萄园和一个占地三十七摩尔根的果园,还有庄稼地和草地。它有将近四百五十名成员,人人穿得好,吃得好,住得舒适;他们是快乐、满意、幸福和有道德的人,已经多年不知道什么是贫困了。
  他们也有一个时期非常反对结婚,但是现在他们也结婚、建立家庭,而且如果有合适的人到他们这里来,他们是很希望增加成员人数的。他们的宗教是以《新约》为基础的,但是他们没有特殊的信条,允许每个人有自己的观点,只要他不妨碍其他人,不为信仰发生争吵。他们自称协和派。他们没有领取报酬的传教士;年过八十的拉普先生既是传教士又是管理人和公断人。他们喜欢音乐,有时举行音乐会和演奏晚会。在我到达那里的前一天,他们就以在田野里举行盛大音乐会作为收割的开始。在他们的学校里设有读书、写字、算术和语言课,但是象震教徒一样,不教科学。他们劳动的时间大大超过他们必需劳动的时间,也就是不论冬夏,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人都参加劳动,冬季不在工厂做工的人就去打场,照管牲畜等等。他们有七十五头奶牛,一大群羊,许多马、猪和家禽,他们把自己积蓄中的一大笔钱贷给商人和银钱兑换商,尽管这笔贷款的相当一部分由于破产而受到损失,他们的闲置的钱还是逐年增多。
  最初他们力图自己生产他们所需要的全部东西,为的是尽量不向他人购买而且归根到底是要使生产的东西超过他们的需要;后来,为了改进养羊业,他们花了一万五千塔勒买到一百只西班牙羊。他们是最先在美国开始生产羊毛织品的。以后他们开始培育葡萄园,种植亚麻,建立棉纺织厂,从事养蚕和蚕丝的加工。但是,在所有这一切事情中他们首先关心的是,在出售任何东西以前,先要充分供应自己。
  他们以二十至四十人为一户组织生活,每户有单独的房子和单独的经济。每户从公共仓库领取它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供给大家的东西绰绰有余,可以免费得到一切,并且需要多少就得到多少。他们需要衣服或鞋的时候,就到裁缝师傅、缝工或鞋匠那儿去,得到按自己的爱好订做的衣服或鞋。肉和其他食品,按人数分给每户,他们的一切都很富裕充足。”[120]
  另一个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公社建立在俄亥俄州的佐阿城。这些人也是来自维尔腾堡的分离派,他们和拉普同时与路德教派决裂,在遭受路德教派和政府长达十年的迫害之后,也移居国外。他们一贫如洗,只是靠伦敦和美国的慈善战栗教徒的支援,才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们在自己的传教士博伊姆勒的带领下于1817年秋到达费拉得尔菲亚,向一个战栗教徒买了土地,这些地至今还是他们的,面积有七千摩尔根。买地的钱将近六千塔勒,他们必须逐步偿付。他们到达目的地,计算了一下自己的钱,这时才发现平均每人只有六塔勒。这就是全部家当了;买地的钱还分文未付,仅有的几个塔勒必须用来购买种子、农具和能维持到来年收获前的口粮。他们面临的是一片只有几间木房的树林,而且必须把它变成可耕地;但是,他们斗志昂扬地投入劳动,不久就把这块地变成了耕地,第二年就建成了一个粮食加工厂。起初,他们把耕地分成小块,每一小块地由一户自行耕种,并且作为这一户的私有财产。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这样行不通,因为每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们不能以最快的速度把森林伐光并把它变成可耕地,根本不能很好地互相帮助,因此,许多人负了债,而且有成为赤贫的危险。于是,一年半后,即1819年4月,他们联合成一个财产公有的公社,起草了章程,一致选举他们的传教士博伊姆勒为社长。现在他们还清了公社成员的全部债务,并且可以延期两年付清买地的钱,他们干劲倍增,同心协力地从事劳动。有了这个新组织,他们干得很顺利,比预定日期提前四年把买地的钱连同利息全部付清。至于他们现在的情况如何,可由两个目睹者的记述作证:
  一个经常去佐阿的美国商人认为这个地方是清洁、整齐和美观的完美典型;这里有舒适的旅馆,有年老的博伊姆勒居住的高大宅第,有占地两摩尔根并配备了一个大花房的美丽公园,还有美观、设备完善的房子和庭园。他把这些人描写得十分幸福和满足,勤劳和正直。他的这篇记叙文曾在匹兹堡(俄亥俄州)的一家报纸(《匹兹堡每日辩护者和通告者》1843年7月17日)上发表。[121]
  我们曾多次提到的芬奇认为,这个公社是美国所有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公社中组织得最完美的一个。他提供了一份很长的公社财产清单:他们有一个麻纺厂、一个毛纺织厂、一个制革厂、一个铸铁厂、两个粮食加工厂、两个锯木厂、两台脱粒机以及许多各种各样的手工业作坊。他还补充说,他们的耕地比他在美国看到的其他一切耕地耕作精细。《芬尼杂志》估计分离派的财产为十七万至十八万塔勒,这全是他们在二十五年内挣得的,而开始的时候他们每人只有六塔勒。他们有将近二百人。有一段时间他们也禁止结婚,但是,和拉普派一样,后来他们放弃了这种做法,现在可以结婚了。
  芬奇援引了这些分离派的章程的副本,主要内容如下:
  公社的所有公职人员都由选举产生,凡年满二十一岁的成员都可以被选为公职人员。这些公职人员是:
  (1)三名管理员,每年必须重新选举其中一人,管理员可以由公社随时撤换。他们管理公社的全部财产,并且在情况许可的限度内一视同仁地供应公社成员的生活必需品、住房、衣服和食品。他们可以在各劳动部门委派自己的助手,解决小的纠纷,可以与公社委员会共同颁布新的条例,但这些条例不得与章程相抵触。
  (2)社长,他的任职期以受公社的信任为限,他以最高公职人员的身分领导公社的全部事务。他有权买卖,订立契约,但是,在一切重要问题上,只有取得三个管理员的同意才能行动。
  (3)公社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每年必须有一人离职,委员会握有公社的最高权力,与管理员、社长共同颁布法律,监督其他公职人员,并且在争吵的双方对管理员的解决办法不满时解决纠纷。
  (4)司库,每四年选举一次,在全体成员和公职人员中,只有他一个人有权掌管
  此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一所学校;全体成员把自己的全部财产永远交归公有,不得收回;凡在公社生活一年并经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者,方被接受为新成员;只有在三分之二的成员赞同的情况下,才能修改章程。
  要把这些描述继续写下去并不困难,因为几乎所有前往美国内地的旅行家都访问过上述任何一个移民区,而且几乎所有的游记都描写了这些移民区。不过,没有一个旅行家在背后说这些人的任何坏话,相反,都只是赞扬他们,顶多也只能责备他们的宗教偏见,特别是震教徒的宗教偏见,不过这种偏见同财产公有的学说是毫无关系的。本来我还可以援引马提诺小姐、梅利什先生、白金汉先生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著作,但是,上面已经说得够多了,而且这些作者报道的也是同样的事情,所以就没有必要这样做了。
  震教徒、协和派和分离派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对人类社会新制度的普遍需要和由此产生的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的努力,促使美国的其他许多人在最近几年来进行类似的尝试。例如费拉得尔菲亚的一位德国传教士吉纳耳先生组织了一个公社,公社在费拉得尔菲亚州买了三万七千摩尔根森林,在那里盖了八十多幢房屋,移居那里的已经有五百多人,多数是德国人。他们有一个大制革厂,有制陶业,有许多作坊和仓库,他们生活得很好。不言而喻,和下面列举的所有例子一样,他们是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组织生活的。匹兹堡(俄亥俄州)有一个铁工厂厂主希兹比先生在他本乡的城市建立了一个类似的公社,去年这个公社在那个城市附近买了约四千摩尔根土地,并打算建立一个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移民区。其次,在纽约州的斯坎尼艾特勒斯有一个这样的移民区,它是由英国社会主义者约·安·柯林斯在1813年春和三十个同伴一起创立的。此外,在马萨诸塞州的明登,从1842年起约有一百人移居那里。在宾夕法尼亚州的派克郡两个公社,也是在不久前建立的。另外一个是在马萨诸塞州的布鲁克农场,在这大约二百摩尔根土地上居住着五十个成员和三十个学生,有一所在一神论派[122]传教士乔·里普利的领导下创办的非常好的学校。在这个州的北安普顿有一个从1842年起就存在的公社,有一百二十个成员在五百摩尔根土地上从事农业、畜牧业,有锯木厂、丝织厂和染坊。最后,在威斯康星密尔窝基附近有一个移居伊阔利蒂的英国社会主义者移民区,它于去年由托马斯·汉特建立并在迅速地向前发展。除此以外,据说还有几个新近建立的公社,但是有关这方面的情况还没有报道。——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美国人,尤其是纽约、费拉得尔菲亚、波士顿等大城市的穷苦工人非常关心这件事,他们为了创建类似的移民区成立了许多团体,而且新的公社在不断地产生。美国人不再愿意为少数靠人民的劳动养活的富人当奴隶,而且由于这个民族有很大的活动能力和顽强的精神,显然财产公有不久将在他们国家的很大一部分地区实现。
  但是,不仅在美国,而且在英国,都在从事实行财产公有的尝试。博爱的罗伯特·欧文三十年来就在这里传播这一学说,他把自己的巨大财产全部无遗地用于建立这个至今尚存的汉普郡协和”移民区。他为此目的组成了一个团体,以后这个团体买了一千二百摩尔根土地,并根据欧文的建议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公社。公社现有成员一百多人,他们集体住在一幢大寓所里,到目前为止,主要从事农业。因为从一开始就打算把这个公社建成新社会制度的完美典范,所以需要一笔相当可观的资本,而到目前为止他们已投资二十万塔勒。这笔钱有一部分是借来的,必须逐步偿还,这就产生了许多困难,许多设施由于缺乏资金而不能完工和带来收益。因为公社成员不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而是由该企业所属的社会主义者协会来领导,所以,有时也会由此产生误会和不满。但是,尽管如此,事情还是正常进行;所有访问者都证明,公社成员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在困难重重的情况下,现在还是保证了企业的存在。主要的是,一切困难不是由公有造成的,而是由于公有尚未完全实现。假若公有完全实现,公社成员就不必把他们的全部收入用来偿还利息和借款,而可以用来建成这个企业并更好地经营它;此外,他们就能自己选出自己的管理机构,不总是依赖协会的领导了。
  有一个实践的经济学家关于企业本身写了一篇记叙文,他为了了解农业情况走遍了整个英国,并在伦敦《纪事晨报》上以“一个跟在犁后面吆喝的人”[注:亚历山大·索麦维尔的笔名。——编者注]为笔名叙述了自己的观感。他的记述(《纪事晨报》1842年12月13日)[123]如下:
  他经过一片耕种得十分粗糙、草多于苗的地区以后,在附近一个村庄里,生平第一次听到一些有关“协和”移民区的社会主义者的事情。那里,一个富裕的人对他说:他们耕种一大片土地,而且耕种得很好;所有关于他们的传闻都是不真实的;如果一个教士管区的居民哪怕有一半象这些社会主义者那样品行端正,那么这个教士也就能引以自豪了;如果邻近地带的土地所有者能象这些人一样给穷人那么多和那么有益的工作,那又该多好啊。他们对财产有他们自己的见解,然而他们在行动上表现得很好,给邻近地带树立了一个好榜样。他补充说:他们的宗教观点各不相同,一些人到这个教堂,另一些人到那个教堂,他们从来不和村里的人谈论宗教或政治。有两个村里的人对我提出的问题作了回答:在他们中间没有任何确定的宗教观点,每个人都能自由地信仰。当我们大家听到他们要来这里时,都感到惊慌不安,但是现在我们觉得他们是很好的邻居,给我们村里的人在道德上树立了好榜样,他们还为我们这里许多穷人找到了工作,由于他们从来不想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我们,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对他们不满意。他们的特点全都是作风正派和彬彬有礼,在这一带,没有一个人会对他们的道德品质妄加指责。
  我们的作者从另一些人那里也听到了同样的情况,然后就前往“协和”移民区。在他又一次走过耕作粗放的田地之后,看到一块管理得很好、可望获得大丰收的芜菁田,于是对他的朋友,当地的一个佃户说,如果这是社会主义者的芜菁田,那么看来会长得很好的。过了一会,他遇到了社会主义者的七百只羊,这也是一些很出色的羊。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幢宽敞、美观别致、坚固的寓所。不过房子还没有竣工:砖和建筑木料堆放着,围墙砌了半截,地尚未填平。他们走了进去,受到有礼貌而又热情的接待,并被带领参观了整个寓所。一楼是一个大餐厅和厨房,从厨房把丰盛的菜肴用机器送到餐厅,然后再把空盘空碟送回厨房。这台机器是由几个孩子指给客人看的,这些孩子的特点是衣服整洁、身体健康和举止大方。厨房里的妇女看上去也很干净和端庄;使来访者十分惊奇的是:尽管她们置身于油盘垢碟——午饭刚过——之间,还是显得那样动人和整洁。厨房内部设备漂亮,非笔墨所能形容。修造厨房的一位伦敦建筑师说:即使在伦敦也很少有设备如此完善和造价如此昂贵的厨房。我们这位访问者也同意这样的看法。在厨房旁边有舒适的盥洗室、浴室、地下室和单人房间,每个成员在下工后都可以在那里盥洗和沐浴。
  第二层楼是一间大跳舞厅,第三层楼是布置得很舒适的卧室。
  公园面积为二十七摩尔根,布局非常出色;而且从各方面都可以看出是作了很大努力的。人们在这里制砖,烧石灰,修筑道路;已经在一百摩尔根土地上种了小麦,并打算开垦更多的土地播种小麦;挖了一个粪池,并且从分布在移民区的小树林中收集腐烂的植物作肥料。总之,他们千方百计地提高土地的产量。
  我们的访问者最后说:
  “我认为,他们的土地平均每摩尔根值年租金三镑(二十一塔勒),可是他们只付十五先令(五塔勒)。——只要他们合理经营,他们就会做成一笔有利可图的交易;不管人们对他们的公共住宅能说些什么,但是必须承认,他们把自己的土地耕种得极好。”
  我们再给这一记述补充一些有关这个公社内部的各种设备的情况。公社成员集体住在一幢大房子里,而且每人有自己的布置得十分舒适的单间卧室。家务由一部分妇女共同为大家料理,这样,自然就把许多小家小户操持家务所耗费的大量杂费、时间和精力节省下来,从而创造了许多在小户人家根本不可能有的方便条件。例如,厨房的炉子把暖气同时送到这幢房子的所有房间;冷水管和热水管可通到每个房间,而且还有其他一些只有在公共建筑里才可能有的诸如此类的方便条件和优越性。孩子被送进这个企业附设的学校,依靠公费受教育。家长想看孩子的时候就可以去看,教育不仅考虑到体育和德育而且考虑到集体生活。孩子们不受宗教争论和神学争论的折磨,也不受希腊文和拉丁文的折磨;这样他们就能更好地认识自然,锻炼自己的身体和发展他们的智力,而且要求他们坐课堂的时间不长,他们在野外能得到休息;因为教学不仅在室内进行,也经常在广阔的天地进行,而且劳动是教育的一部分。德育只限于运用这样一条准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只限于实行完全平等和兄弟友爱。
  正如已经说过的那样,移民区受社会主义者协会的主席和管理委员会的领导;这个管理委员会每年由各分会派一名代表出席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它在协会章程的范围内有无限的权力,并对代表大会负责。因此,公社由生活在公社以外的人管理,就免不了要发生误会和争吵;然而,即使“协和”的实验由于这一点和由于资金困难而失败——不过,这样的前景是绝对不可能有的,——这对于论证财产公有只是多了一个论据,因为发生上述两种情况的原因都在于公有还没有彻底实现。虽然如此,移民区的存在是有保证的,尽管它还不能如此迅速地获得发展和臻于完善,但是公社的反对者没有可能去庆祝公社的垮台。
  因此,我们看到,财产公有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相反,所有这些实验都十分成功。我们也看到,共同生活的人花费的劳动比较少,而生活得很好,他们有很多空余时间用于智力的培育,同他们那些保留私人财产的邻居相比,他们是更好的、更有道德的人。所有这一切,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比利时人以及很多德国人已经认识到了。所有国家都有一些人传播这种学说,并宣称自己是公有的拥护者。
  如果说这件事情对所有人都是重要的,那么,它对一无所有的穷苦工人就更是重要,他们今天挣得的工资,明天就花完,并且随时都可能由于意外的和不可避免的事故而没有饭吃。这里展现在工人面前的前景是:独立的、有保障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并且同那些现在靠自己的财富把工人变为自己的奴隶的人完全平等。这件事情同这些工人的关系最大。在其他国家,工人正组成要求财产公有的党的核心,德国工人也有责任严肃地考虑这件事情。
  当工人彼此联合起来,团结一致并追求一个目的时,同富人相比,他们就无比强大。此外,如果他们抱有象财产公有这样一个合理的和为所有人谋福利的目的,那么,不言而喻,富人中比较好的和比较有理智的人就会宣布自己赞同工人,并且会支持工人。在德国各地已经有很多富裕而又有教养的人公开表示赞同财产公有,并捍卫人民对有产阶级所把持的世上财富的权利。


弗·恩格斯写于1844年10月中
载于《1845年德国公民手册》年鉴达姆斯塔德1845年版,未署名
原文是德文



  注释:
  [117]恩格斯的这篇文章是为回答共产主义的反对者关于共产主义实际上不能实现的反
  对意见而写的。从恩格斯给马克思的一封信中可以看到,他在1844年10月初就着手写一本小册子,以便通俗地叙述“共产主义在英国和美国的当前实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7卷第8页)。主要材料是英国旅行家-欧文主义者约翰·芬奇的一组信,共二十九封,这组信以《美国旅游札记》为标题刊登在1844年1月13日至10月19日《新道德世界》上。引自芬奇信中的某些话,是恩格斯自己用德文意译的。这篇文章没有以小册子的形式出版,而是在1844年12月出版的《德国公民手册》年鉴上发表的。文章没有标明作者的姓名。恩格斯在他关于共产主义在德国的成就所写的一组文章中简评共产主义文献时提到过这篇文章(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卷第599页)。——第221页。
  [118]引自1844年2月10日《新道德世界》第33号所载芬奇的第五封信。——第225页。
  [119]这段话引自1843年5月6日《北极星报》第286号发表的劳·皮特基思利的通讯《何处着手和如何着手。震教徒移民区记述》(《Where to,and how to proceed.Description of the Schaker Villages》)。——第225页。
  [120]引自1844年2月17日和24日《新道德世界》第34和35号所载芬奇的第六和第七封信。——第228页。
  [121]在这里和下面记述分离派的移民区时,利用了1844年3月2日和9日《新道德世界》第36和37号上所载芬奇的第八和第九封信。——第229页。
  [122]一神论派或反三神论派是反对“神的三位一体”的教条的宗教派别的代表。这一宗教派别产生于十六世纪,是人民群众和激进资产阶级对封建教会的一种抗议。一神论派于十七世纪传入英国和美国。它的教义反对宗教的表面仪式,而把宗教的道德伦理方面提到首位。——第231页。
  [123]恩格斯在记述欧文的门徒于1841年在汉普郡建立并一直存在到1846年初的“协和”共产主义移民区时,利用了索麦维尔的一篇短评,这篇文章载于1842年12月13日《纪事晨报》,署名“一个跟在犁后面吆喝的人”。——第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