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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马克思致恩格斯



伦敦
1882年11月20日[于文特诺尔]

亲爱的弗雷德:
  本周末(也就是在下星期一,11月27日)我将陷入困境。因为我应该事先在一周以前把这种情况告诉你,所以我现在就这样做了。在离开伦敦之前,我付给议会书商圣金约五英镑,付给科尔克曼(书商)约两英镑,此外因各种杂事花了三英镑。
  杜西和琼尼在今天三点钟左右天气尚好的时候,从我这里走了。
  我非常不安地等候巴黎的消息。拉法格、盖得等人招致法庭的追究[97],这是不可原谅的。这是可以预料到的;这都是由于“害怕”来自“无政府主义者”的竞争的缘故!真幼稚!
  祝好。

你的 卡·马·




  注释:
  [97]指盖得、拉法格及法国工人党的其他积极活动家由于在罗昂代表大会(见注78)以后在里昂、罗昂、蒙吕松、韦森、圣夏蒙以及其他城市发表的演说而受法庭审讯一事。法院侦查员爱德华·皮康传唤盖得和巴赞于11月14日,拉法格于11月21日到蒙吕松市初级法院出庭,罪名是煽动国内战争、凶杀、抢劫和纵火;但是被告公开宣布拒绝出庭。10月7日起住在巴黎的拉法格于12月12日被巴黎警察逮捕。1883年4月底,拉法格、盖得和多尔莫瓦被木兰市陪审法庭判决六个月徒刑和罚款。盖得和拉法格从1883年5月21日起在巴黎的圣珀拉惹监狱服刑。——第108、405、407、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