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二十六卷(I)
[(5)]诺思
[作为资本的货币。商业的发展是利率下降的原因]
[ⅩⅩⅢ—1418]达德利·诺思爵士《贸易论》1691年伦敦版(补充本C)[122]。
这部著作同洛克的经济学著作完全一样,也和配第的著作直接有关,并直接以配第的著作为依据。
诺思的著作主要是研究商业资本,就这点来说,和这里要讨论的东西无关。诺思在他所研究的问题的范围内,表现了行家的谙练。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从查理二世复辟时期到十八世纪中叶,地主对地租下降不断发出怨言(因为小麦价格特别从?年[123]起,不断下降)。虽然(从卡耳佩珀和约瑟亚·柴尔德爵士以来)工业资本家阶级积极参与强制压低利率,但是这个措施的真正鼓吹者是土地所有者。“土地的价值”和“提高这个价值的方法”作为国民利益被提到首位。(正如,相反的,大约从1760年起,地租、土地价值、谷物和其他食物的价格的上涨以及工业资本家对此发出的怨言,成为经济学上对这个对象进行研究的基础一样。)
从1650年到1750年的整个世纪,除了少数例外,不断发生货币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斗争,因为生活阔绰的贵族,看到高利贷者把他们抓在手里,又看到自从十七世纪末建立了现代信用制度和国债制度以后,高利贷者在立法等方面占了他们的上风,心中十分不快。
配第已经谈到地主对地租下降发出怨言和他们反对农业改良的事情(参看有关的段落)。[124]他维护高利贷者而反对地主,他把货币的租金同土地的租金相提并论。
洛克把这两者都归结为对劳动的剥削。他同配第站在同一立场。他们两人都反对对利息作强制性的调整。土地所有者注意到,如果利息下降,土地的价值就上升。在地租量已定时,地租的资本化的表现即土地的价值,其升降就同利率的高低成反比。
达德利·诺思爵士在上述著作中是配第路线的第三个代表。
这是资本起来反抗土地所有权的最初形式。因为实际上,高利贷,即土地所有者的一部分收入转入高利贷者手中,是资本积累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是,工业资本和商业资本或多或少同土地所有者携手共同反对资本的这种古旧的形式。
“正如土地所有者出租他的土地一样,这些人(他们有资本[stock]可用于商业,可是由于没有必要的才干或由于怕辛苦而没有用于商业)就出借他们的资本。他们从中得到的东西叫做利息,但是,利息不过是资本的租金
{在这里如同在配第那里一样,我们看到,对于刚从中世纪走出来的人,租金[1419]表现为剩余价值的原始形式},
就象土地所有者的收入是土地的租金一样。在几种语言中,借货币和租土地是通用的说法:英国有几个郡的情况也是如此。因此,当一个地主[landlord]或当一个财主[stocklord]是一回事;地主有利的地方,只在于他的佃户不能把土地带走,而资本的债户却很容易把资本带走;因此,土地提供的利润应当比冒更大风险借出的资本提供的利润少。”(第4页)
利息。诺思看来是第一个正确理解利息的人,因为,从后面引用的几段话可以看到,stock这个词他不仅指货币,并且指资本(同样,配第也把stock和货币区别开来。在洛克那里,利息完全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在配第那里也是这样。参看马西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
“如果放债人多于借债人,利息将下降……不是低利息使商业活跃,而是在商业发展时国民资本使利息下降。”(第4页)
“金、银和用金银铸造的货币无非是重量和尺度,有它们比没有它们更便于进行交易;此外,它们又是适于存放多余资本的基金。”(第16页)
价格和货币。因为价格无非是用货币表示并且由货币实现的(在我们说的是卖的情况下)商品的等价物,也就是说,因为商品先在价格中表现为交换价值,以便以后再转化为使用价值,所以,在经济思想方面迈出的最初的步伐之一,就是认为金银在这里只作为商品本身的交换价值的存在形式,作为商品形态变化的一个因素出现,而不作为金银本身出现。就诺思那个时代来说,诺思把这一点说得很巧妙:
“因为货币……是买和卖的普遍的尺度,所以每一个要卖东西而找不到买者的人,总以为他的商品卖不出去是因为国内缺乏货币;因此到处都叫嚷缺乏货币。然而这是一个大错误……
那些叫嚷缺乏货币的人究竟要什么呢?我从乞丐说起……他要的不是货币,而是面包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租地农民抱怨缺乏货币……他以为,如果国内有较多的货币,他的货物就可以卖到好价钱。看来,他要的不是货币,而是他想卖但又卖不出去的谷物和牲畜的好价钱……为什么他卖不到好价钱呢?……(1)或者是因为国内谷物和牲畜太多,到市场上来的人大多数都象他那样要卖,但只有少数人要买。(2)或者是因为通常的出口停滞,例如在战时,贸易不安全或不准进行。(3)或者是因为消费缩减,例如,人们由于贫困,不能再花费过去那样多的生活费用。可见,有助于租地农民出售货物的,不是增加货币,而是消除这三个真正造成市场缩减的原因中的任何一个原因。
批发商和零售商也同样要货币,就是说,因为市场停滞,他们要把他们经 营的货物销售出去。”(第11—12页)[125]
其次,资本是自行增殖的价值,而货币贮藏却以交换价值的结晶形式本身为目的。因此,古典政治经济学最早的发现之一,是它认识了货币贮藏和货币自行增殖之间的对立,也就是说,它论述了作为资本的货币。
“谁也不会因为用货币、金银器等形式把自己的全部财产留在身边而变富,相反,倒会因此而变穷。只有财产正在增长的人才是最富的人,不管他的财产是租出去的土地,还是放出去生息的货币,还是投入商业的货物。”(第11页)
{约翰·贝勒斯在他所著《论贫民、工业、贸易、殖民地和道德堕落》一书(1699年伦敦版)中谈到这个问题时说道:
“货币只有放出去才能增殖,才有用处;正如一个私人除非用货币去换取某种更有价值的东西,否则货币对他就无利可图,同样,超过国内贸易绝对需要的全部货币量,对于一个王国或一个民族来说,是死资本,它不会给让货币停滞不动的国家带来任何利润。”(第13页)}
“虽然每一个人都愿意有它〈货币〉,可是没有一个人或者只有很少的人愿意把它保存起来,大家都力求把它立刻花出去;因为大家都知道,从一切放着不用的货币中,不能得到任何利润,只会受到损失。”(诺思,同上第21页)
[1420]作为世界货币的货币。
“从商业来说,一个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无论哪一方面都同一个城市在一个王国中的地位,或者一个家庭在一个城市中的地位一样。”(第14页)“在这种商业交往中,金银同其他商品毫无区别,人们从金银过多的人手里把金银拿来,转交给缺少金银或需要金银的人。”(第13页)
能够流通的货币量决定于商品交换。
“不论从国外带进多少货币,或者在国内铸造多少货币,凡是超过一国商业的需要的,都只是金银条块,并且只有拿它当作金银条块对待;而且铸造的货币就象旧金银器一样,只有按它所包含的金属成色出卖。”(第17—18页)
货币变成金银条块和相反的情况(第18页)(补充本C,第13页)。货币的估价和衡量。上下波动(补充本C,第14页)[126]。
高利贷、土地所有者和商业:
“在我国,取息的货币,放给商人去经营业务的还不到1/10;大部分是借给这样一些人去维持奢侈生活和其他开销的,这些人虽然是大地产的所有者,但是,他们花费收入比他们的地产带来收入快,他们不愿出卖自己的财产,宁愿拿财产去抵押。”(诺思,同上第6—7页)[ⅩⅩⅢ—1420]
注释:
[122]马克思指他的1861—1863年手稿的“补充本”(Beihefte)之一,他在1863年5月29日曾写信给恩格斯说,1863年春他在这些补充本中“摘录了同我已写好的部分有关的政治经济学史方面的各种材料”。现在有补充本A、B、C、D、E、F、G、H。诺思著作的摘要在补充本C第12—14页。——第394页。
[123]手稿这里本来写了“从1688年起”,但后来1688这个数字被勾掉,而代之以问号。马克思在他的1861—1863年手稿第Ⅺ本第507—508页引用了1641年起小麦价格变动的资料。1641—1649年小麦的平均价格是每夸特60先令5+(2/3)便士,十七世纪下半叶平均价格降到每夸特44先令2+(1/5)便士,十八世纪上半叶降到每夸特35先令9+(29/50)便士。——第394页。
[124]马克思显然是指他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二册论洛贝尔图斯一章(手稿第494页)所引用的配第《政治算术》(1676年)第四章的一段话。参看《资本论》第3卷第39章:“在配第和戴韦南特时期,农民和土地所有者对改良和开发发出怨言;较好土地的地租下降……”——第395页。
[125]这段引文(从“我从乞丐说起”开始),据马克思在1861—1863年手稿第ⅩⅩⅢ本第1419页注明,系取自补充本C第12—13页。——第397页。
[126]在补充本C第14页有诺思著作的摘录,诺思谈到一国货币流通中的“涨落”。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注95中引用了其中一部分摘要。——第3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