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十八卷

给总委员会驻伦敦负责意大利事务的代表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指示



  1.总委员会负责意大利事务的代表将全力促进在意大利按照共同章程、条例和总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国际。
  2.他应该注意意大利运动的工人性质。
  3.在紧急情况下,他将对有关在意大利组织和领导我们协会的有争论的问题做出临时决定,而有关方面有权向总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他应该立即用适当方式通知总委员会。
  4.他也有权暂时开除意大利的个别会员或整个组织,听候总委员会做出决定,同时,他应该立即向总委员会报告所采取的措施,提出证明文件;如果没有请示和没有得到总委员会有关的特别指示,他没有权利开除由总委员会直接委派的任何代表。
  5.他有权在意大利发给一些人以一定期限的临时委托书,但是这些人的权力无论如何不应该超过由总委员会直接委派的代表的权力;当然,一切委托书和权力都应该由总委员会做出决定加以批准,也可以随时被撤销和废除。
  6.他应该注意按时收齐会费并上缴总委员会。
  7.他应该与总委员会保持经常联系,让它了解各种事件,并且每月给总委员会寄一份详细的报告。
      根据总委员会的指示并代表总委员会


总书记 弗·阿·左尔格
1873年1月5日于纽约
第一次发表
原文是法文
俄文是按手稿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