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五卷
“祖国报”[150]论和丹麦的休战
科伦7月20日。为了使祖国能够确信它对国民议会、帝国摄政王等进行的所谓革命,除了完全恢复德意志民族的光荣的神圣罗马帝国以外一无所得,我们援引丹麦“祖国报”如下一篇文章。我们希望这篇文章足以使那些甚至是制度的最轻信的维护者也能相信:4000万德国人被2000万丹麦人利用英国的调停和俄国的威胁欺骗了,正如他们在“至高无上的帝王”时代经常受骗一样。
奥尔拉·列曼大臣私人办的“祖国报”对休战发表如下的看法:
“如果只从我们的希望和愿望的角度去观察休战,那末这个休战当然不能令人满意。如果政府能够有所选择,即或者停战,或者指望靠瑞典和挪威的帮助把德国人赶出什列斯维希,迫使他们承认丹麦在公国居民的同意下有管理该公国事务的权利,那末就必须承认,政府同意休战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动。但是并没有这种选择的机会。应当考虑到,无论英国或俄国(这两大强国对解决这个争论问题最感兴趣)都要求签订休战协定来作为它们今后建立友好关系和进行调停的条件。瑞典—挪威政府在决定给予任何积极的援助以前,也要求我们采取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瑞典—挪威政府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答应给予这种援助,即这种援助不是用来占领什列斯维希,而只是用来保卫日德兰和各个岛屿。因此,我们只能在下面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或者争取时间以等待国外形势的变化和整顿国内政治和军事机构;或者向较强大的敌人作殊死的单独战斗,但是这种战斗几乎一定不会取得胜利(即使占据有利阵地的联军遭到我们这个兵力要少一半的部队的进攻),相反地,它也许会造成这样的情况:瑞典—挪威部队一旦撤退,德国人就会占领整个半岛。这种斗争在最好的情况下也许会给我们带来付出巨大代价而得不到好处的胜利,而在最坏的情况下会使我们全部防御力量消耗殆尽,并带来丧权辱国的和约。”
这家丹麦报纸进而申辩休战条件有利于丹麦。担心冬天一到德国部队能从冰上开到芬宁岛和阿尔森岛[注:丹麦称作:芬和阿尔斯。——编者注]的时候军事行动会重新恢复是毫无根据的。德国人和丹麦人一样,在这种气候条件下进行冬季远征是吃不消的。而3个月的休战对丹麦和对丹麦抱友好态度的什列斯维希居民来说是很好的机会。如果在3个月内和约还不签订,那末休战条约自然就会拖延到春季。这家报纸继续写道:
“取消封锁和释放战俘大家会认为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交还截获的船只也许会引起某些人的不满。其实,我们截获德国船只仅仅是作为迫使德国不能越过我国国境的一种强制手段,决不是为了发财致富而去霸占别国的私有财产。而且这些船只的价值也决不象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在目前国内市场和整个欧洲贸易都处于停滞的情况下,这些船只能拍卖,而且至多也只能卖得150万,即两个月军费的总数。但是交还船只的代价是德国人退出两个公国和赔偿由于在日德兰实行征集所造成的损失。因此,我们所采取的强制手段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种手段现在当然就没有必要再采用了。我们觉得,使3个地区摆脱力量比我们强大的军队的统治(我们自己决不可能迫使这种军队撤退),比国家出卖截获的船只所获得的那么点利益要大10倍。”
据说第7条引起极大的怀疑。这一条说,要继续保留公国中的特别政府和“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主义”;这一条规定,由丹麦国王任命的临时政府的两个成员必须从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的名流中提出,这样就很难找到一个非“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人”。然而“一切暴动”都受到严厉的斥责,临时政府的一切决议都被废除,而3月17日以前的制度又告恢复。
“这样,我们从丹麦的观点来考察了休战协定的一切基本条件。我们不妨也从德国的观点来看一下。
德国的一切要求归结为交还船只和取消封锁。
德国放弃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放弃由强大无敌的军队所占领的公国,这个军队能够打败比至今和它对抗过的敌人强大一倍的军队,来保卫自己的阵地;
第二,放弃什列斯维希加入德意志联邦,虽然联邦议会宣布过这件事情,而且国民议会也以吸收什列斯维希代表参加议会的方式承认了这一点;
第三,放弃德国承认为合法的并且与其进行过谈判的临时政府;
第四,放弃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党,把这个党所提出的受到全德支持的要求原封未动地交给非德意志国家去研究;
第五,放弃援助奥古斯丁堡的王位篡夺者,虽然普鲁士国王曾经亲口答应援助这些王位篡夺者,但是在休战协定中却根本没有提到他们,而且既不保证他们得到赦免,又不保证他们享有避难权;
最后,放弃公国和德意志联邦各自担负的那部分战费的赔款。但是丹麦本身所耗费的那笔战费将得到赔偿。
我们觉得,我们相当强大的敌人在这个休战条约中所遭受的损失,比我们这个渺小而受人轻视的人民要大得多。”
什列斯维希莫名其妙地想做德国人。因此它自讨苦吃,受到德国的任意摆布,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休战协定的本文我们明天发表。
弗·恩格斯写于1848年7月20日
载于1848年7月21日“新莱茵报”第51号
原文是德文
俄文译自“新莱茵报”
俄译文第一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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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50]“祖国报”(《Faedrelandet》)是丹麦报纸,1834年至1839年在哥本哈根出版,最初是周报,后来改成日报;1848年该报是丹麦政府的半官方机关报。——第2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