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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组织民众的几个基本原则
(1939.5.1)
中国抗日的民族自卫战争,已经进行了将近两年,这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然而我们要取得这个战争最后的、彻底的胜利,我们还有很远的路程要走,还要经过各种的努力和牺牲奋斗。在这里,动员中国全民族四万万五千万人的力量成为统一的力量,是战胜强大日本帝国主义最基本的条件。因此,从抗战发生以后,动员民众、组织民众、武装民众的呼声,已经遍于全中国。许多的人们,因此即去从事民众运动,许多地方的动员委员会也组织了起来,并且发布了不少动员民众、组织民众的法律、命令。但是大多数民众是否已经充分的动员起来组织起来了呢?这,在全中国除开少数地方(如华北)以外,几乎是没有什么大的成绩的。这,在抗战中不能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个严重的问题如果不能彻底解决,要取得抗战的彻底胜利,是十分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同样对于这个问题的拖延迟疑,不去解决,也就要给抗战以极大的损害,延长与增加全国人民在抗战中所受的痛苦与牺牲。
为什么在抗战中民众运动不能广泛开展?为什么动员民众、组织民众的成绩如此薄弱?这里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国至今还没有民主生活,没有民众运动的自由,某些人还来统制与限制民众运动,甚至摧残压迫民众运动,所以民众的抗日救国运动不能广泛的开展起来,为了动员千百万民众去参加抗战,争取抗战的彻底胜利,纠正这种情况,是十分迫切与必要的。因为没有民主自由,不扩大中国现有的民主自由,要动员与组织真正广大的群众去参加抗战,是不可能的。同样,要推动中国在各方面走向进步,争取抗战的彻底胜利,也是不可能的。因此,争取民主、争取民众运动的自由与争取抗战的胜利,应该不可分离的结合在一起。
在这里我们暂时抛开政治上的民主自由与民众运动的关系不谈,首先专来讨论一下民众运动本身的几个基本原则问题。即是假设在一般的情况下 (不问当时的政治环境如何) ,怎样使大多数民众组织起来的问题。
在民众运动中有三个基本问题,即组织问题、行动问题(或斗争问题)、宣传教育问题。而这三件事情又是互相关联、互相影响的。要使民众的行动成为自觉的、有组织的行动,要在民众的行动中、斗争中去组织民众、教育民众。我在这里主要的来说组织民众的问题。
一 要在民众的自动性上去组织民众
要去组织民众,首先就要认识民众,并认识民众运动的规律,然后才有可能引导民众组织起来。
开始,就要认识民众是什么?民众是人群,是有思想、有要求、能动的人群。民众不是木头或机器。因此,组织民众必须采用和组织木头与机器不同的方法,即是不能把民众当作纯被动的东西任意去组织,而必须根据民众的自动性使民众自动的组织起来。
在开始,我们要组织民众与民众是否要组织,两者之间是不完全一致的,是矛盾的。必须解决这个矛盾,使我们要民众组织与民众自己要组织完全一致起来,然后才能组织民众。
因此,我们去组织民众,必须首先去启发民众的自动性,使民众了解他们有互相组织的必要,然后根据民众的这种自动性,给以推动、协助和引导,才能真正的组织民众。如果民众还不了解有组织起来的必要的时候,那你就即使去强迫命令,他们也不会组织起来,而且他们更加会走到和你对立。但是民众如果认为他们自己有组织起来的必要,即使你不让他们组织,他们也会多少组织起来,不能公开组织,他们也要秘密组织起来。这一种特点,就是因为民众是能动的人群而来的。
强迫民众组织起来的团体,不是真正的民众团体。在这种团体中民众自己的意志虽然暂时表现不出来,但与强迫者之间蕴藏着极大的矛盾,要么是强迫者暂时的优势,民众被压服着,使这个团体弄得毫无生气;要么是民众自己的优势,抛开强迫者,照着民众自己的意志前进了。
为什么说在民众运动中要发扬民众的自动性与创造性呢?因为民众是人群,没有民众的自动性与积极性,就不能使民众组织起来,也不能有民众运动。
为什么要在民众团体中实行民主生活、尊重民众的意志呢?因为民众是人群,没有团体内部的民主生活,不尊重民众的意志,就不能使民众真正组织起来,不能使这个团体活跃,也不能有真正的民众运动。
为什么民众团体的内部生活不能受外力的干涉,要保持民众团体的独立性呢?因为民众团体是人组织起来的团体,不保持组织生活上的独立性,就要窒死它的自动性与积极性。
某些人不了解发扬民众自动性与积极性的重要,不了解在民众团体中实行民主生活、尊重民众意志的重要,不了解尊重与保持民众团体独立性的重要,在基本上是出于他们不懂得民众团体是人组织起来的团体。他们以为民众也和其它的东西一样,可以由他们任意支配。因此,他们就去统制民众、劫持民众、命令与强迫民众。他们不知道民众是不可以统制、劫持与强迫的。历史上任何强迫民众的人,最后他还是要被民众所强迫,在民众面前屈服,或者为民众的压力所粉碎。
某些人幻想:他们需要的时候,民众能够起来,他们不需要的时候,民众能够安静下去。他们不知道民众是有思想的能动的人群,不能由他们叫起来就起来,叫安静就安静。
某些地方政府曾经下令限民众在若干时期以内组织什么团体、什么服务队等,但是民众并不听这些命令。这些地方政府不懂得民众是人群,要组织民众必须根据于民众的自觉与自动。
某些民众机关的工作者,他们要去组织民众,但他们以民众上司的态度去对待民众,他们独断专行,任意的去指挥与役使民众,结果他们必然为民众所拒绝与摒弃。他们不懂得民众是人群,不能由你要组织就组织。
民众是人群,这是一个浅显的认识,然而这是一个基本的认识。有不少的人们在实际行动中在工作中常常暴露他们没有这种浅显的基本的认识,或者忘记这种基本东西,所以他们就发生各种错误。
我们虽然不能把民众当作机械一样去组织,但是我们能够引导与推动民众组织起来,赞助民众组织起来。
因为民众是人群,虽然民众今天还出于政治、文化水平的不够,还没有觉悟到他们有组织起来救国与自救的必要,但我们可以去提高民众的政治、文化水准,启发民众的觉悟,使民众了解有组织起来救国、自救的必要,这是一切民众先觉者的责任,所以我们应该去推动和协助民众组织起来,不应该让民众自流的发展,作民众的尾巴,而应该领导民众。
应该教育民众、说服民众、启发民众的要求与自动性,并协助民众组织起来。但是真正民众的领导者,他不以领导者自居,不板着面孔去教训民众,不站在民众的头上去命令民众,而是以兄弟的、同志的态度去对待民众、说服民众,他不把民众属于他所有,而把他自已认为是属于民众所有;他不要求民众服从他,而认为他自己经常要服从民众的多数;他认为他没有任意支配民众的权力,认为他这样做就是在民众面前犯罪,相反,他认为他经常要受民众的支配。只有这样的人,才是民众真正的领袖,才能够真正从民众内部去教育民众、领导民众、提高民众的觉悟与自动性。只有不自封、不自称领袖的人,而且又在各方面能协助民众解决问题的人,民众才心悦诚服的推尊他为自己的领袖。又只有在民众中产生出领袖,才能真正的、最后的把民众组织起来。
我们说不要强迫民众,也不是说在民众运动中不要民众自已的严格的纪律,只有有纪律的民众运动,才是真正坚强的民众运动。而纪律总是多少带有强迫性的。但是这种民众运动自己的纪律的强迫性:(一)它是建筑在民众自觉的基础之上的,即是民众自己了解、自己承认、自己愿意遵守的在民众运动中不可少的那种纪律;(二)它是依靠民众的大多数对于极少数人的某种程度上的强迫。少数服从多数,这是民众运动中保持行动统一的最重要的纪律。我们经常教育民众在行动上少数有服从多数的必要,民众也了解这种必要。那么在行动中民众的少数常常能自动的、自愿的、暂时牺牲自己的主张去服从多数人的主张,与多数人在行动上、组织上保持一致。那么,这种纪律就成为民众自觉的纪律。这种自觉纪律的执行,也是依靠民众的自动性,自觉的、自动的遵守纪律,而不依靠强迫,虽然纪律是带有强迫性的。
总之,民众是有思想、有要求、能动的人群,要组织民众必须依靠民众的自动性,一切民运工作者与领导者的责任,就在于启发与提高民众的这种自动性,并在民众的自动性发扬以后,加以适当的配合、组织与指导。在这里一切的主观主义,都要受到惨酷的失败。
二 要在民众的要求上去组织民众
民众是有要求的人群。民众的要求,是民众组织的目标与目的。离开民众自己的要求,就不能组织民众。民众是为了达到他们一定的共同要求,他们才组织起来。
民众团体的要求,规定民众团体的性质。由于要求的不同,民众团体也就有各种不同的性质。我们根据民众要求一般可以分作下列各种不同性质的组织:
第一,政治组织:主要是在一定的共同政治要求上建立起来的组织,如政党、政派及其它政治性质的组织等。
第二,经济组织:主要是在一定的共同经济要求上建立起来的组织,如工会、农会、合作社等。
第三,文化组织:主要是在一定的共同文化要求上建立起来的组织,如研究会、俱乐部、剧团及其它学术团体等。
各种民众组织的性质,由各个组织的主要要求纲领来规定。除开主要要求外,各个组织还有它的次要要求,但这并不变更这个组织的性质。比如政党常有经济的、文化的附带要求,工会、农会也常有政治的、文化的要求,俱乐部、学术团体等也常有政治的、经济的要求。但是,你如果把这种次要的附带的要求,变成为主要的经常的要求,那就要变更这个团体的性质。比如一个政党如果长期放弃它的政治任务,仅仅为某些经济要求而斗争(如经济主义),那在实质上这个政党就不成为一个政党。一个工会或俱乐部如果长期放弃它原来的经济的、文化的要求,主要去进行政治斗争、政治活动,那这个工会组织或俱乐部就要变为第二党,即使它的名称与组织形式不变更,但原来团结在这些组织中间的人,必然会变更,即那些对政治斗争、政治活动不感受高度兴趣的人,逐渐的会要脱离这些组织,直到只剩下少数几个政治活动家保存在这些组织中。那么,这些组织在实质上已经不是什么经济的、文化的组织,而成为政治组织了。所以在民众运动中,你如果不准备变更某些团体的原来的性质,那你就不要放弃这些团体的原来的任务与主要要求。
在民众运动中有许多人是不懂得这一点的。他们不懂得各种团体的性质,是由各个团体的主要任务与主要要求来规定的,团体的任务与要求变更,团体的性质就要跟着变更。他们不懂这些,他们常常不顾民众的要求与情绪,主观的随便抛弃某些团体原来的任务与要求,而为另外的要求斗争,结果变更了这些团体的性质与内容,他们还不知道,这种情形常常要损害民众运动。
在另外的情形下,自然也可以利用这个原则去发展民众运动。比如有某些团体原来的任务与要求是不很好的,不很合乎民众要求的,虽然它们的名称叫工会等等,但实质并不是工会,而是别的东西。因此,民众对这些团体冷淡,不积极参加。但是你如果去变更这些团体的任务、要求与实质,那就可以吸引很多的民众来参加,使民众组织起来。又如使某些同乡会、佛教会变为经济组织或抗日组织等,也许对于民众运动是有利的,但在这里必须要求人们作具体的分析与估计。
在各种民众组织中,经济组织是最主要的民众组织。所以要组织真正广大的民众,必须注意在民众各种经济要求上去组织他们。因为民众不论是工人、农民、学生、妇女以至商人都有各种不同的经济要求,因为经济要求是民众自己最直接、最容易感觉得到的要求。如果我们不问年龄、性别、籍贯及政治信仰的不同,凡是有共同经济要求者联合起来,组织起来,那就可以组织最广大的民众。
政治组织是各种组织中的高级形式。政党是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是阶级先锋队的组织,因为它须要有高度政治觉悟的人才能加入,才对政治斗争经常保持兴趣,所以政治组织不是民众组织的主要形式,政党还不属于民众组织的范围以内。但在某种时期,某些单纯的政治口号与政治要求,也常常能够动员与联合最广大的民众,如抗日救国、保卫和平、反对帝国主义等。在这些口号与要求下常常能够发动各种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程度的民众到一个联合的组织中,如目前的救国会、抗敌后援会等,就是这类组织。这类组织在某些一瞬间也常能成为民众的主要组织形式。但是这类组织有它的弱点:(一)它的主要要求比较单纯,因此就影响到它的内部生活的不充实、空洞、单调等;(二)它的主要要求是暂时性的,只有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才发生这种不同阶层、职业、地区的民众的共同要求;(三)联合在这种要求上的各种不同的民众,还有各自不同的信仰与要求,因此,他们内部是有许多矛盾的。而在这种要求上建立起来的组织,大多数只能采取联合的形式。因此,它的内部不巩固。
所以,如果不在民众的经济上去广泛的建立民众的经济组织,而只单纯的用政治口号去组织民众,那就不能真正组织民众的大多数。比如你单纯的用抗日救国或牺牲救国的口号去组织民众,而抛弃民众自己的经济要求,那就只有那些对你的抗日救国或牺牲救国感受兴趣的人,才会跟你走,才会到你的组织中来。其余大多数不大感受兴趣的人,或不可能来的人,就不会到你的组织中来。所以除用政治口号与政治要求去组织民众外,还必须用民众的经济要求与经济口号去组织民众。否则,真正组织民众的大多数,并长期保持这种组织,是不可能的。
必须在民众各种要求上组织各种不同性质的民众团体,才能组织民众的多数。这一点并不是许多人都彻底了解的。我们看见许多人,他们要求民众组织起来,要求民众起来抗日救国,协助军队,组织担架队、运输队、侦察队等,或者要求民众起来革命,反对某某,拥护某某,……然而他们不管民众的要求,不管当时当地的民众要求的是什么?反对的是什么?他们只要求民众,而不管民众的要求,他们就要民众照他们的要求组织起来,那自然是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的。因为他们不知道在民众的要求上去组织民众,而只在他们自己的主观要求上去组织民众。民众的要求没有满足,民众自然不会去满足这些人的要求。
另外有些人要求民众不要起来救国,不要参加救国会,不要罢工、增加工资等,然而这些又恰恰是民众的要求,民众为达到这些要求常常自动的组织起来,行动起来,而不管这些人的要求。这些人也不懂得民众的要求是必须满足的。
我们说要在民众的要求上去组织民众,并不是说我们就不要去启发与提高民众的要求,而要把民众的要求永远限制在落后的狭小的范围以内,或者甚至把我们的要求也降低到落后的狭小的范围以内,这是错的。我们要积极去启发与提高民众的要求,民众的要求是可以启发与提高的,比如一个农民本来没有感觉到减租的要求,但当你向他说明他穷困的原因以及减轻痛苦的方法之后,他就会有减租的要求了。这个农民本来没有感觉到有武装抗日的要求,但当你帮助他减了租以后,并且向他说明日寇来了亡国之后对于他的种种不利,以及保证他已得的减租利益,而必须大家武装上前线之时,这个农民也许会有武装抗日上前线的要求了。一切民运工作者与领导者,必须经常的、积极的去启发与提高民众的要求,从低级的提到高级的,从经济的提到政治的,从部分的、暂时的提到全体的、永久的,从地方的提到国家的、民族的。只有这样,然后才能在被启发与提高了的民众要求之上,去组织广大的民众。然后才能最后组织广大民众到抗日的战线上来。
民众要求的这种提高,当然也不是不顾客观情况与客观联结的纯主观的瞎提一顿。如工人本来只要求增加一毛钱工资,而我们硬要提高到增加一块钱,工人本来只要增加工资,而我们硬要提高到消灭托派等,这种提高是要根据客观情况、客观联结与民众的觉悟程度,而且是要有步骤的去实行的。应该了解民众从他感觉到有某种要求,到他决心为某种要求而起来组织、斗争与行动的时候,还有很远一段过程。如从民众感觉到有抗日的要求,到他决心起来拿起枪去抗日,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因此要提高民众的要求,不只是须要宣传解释工作,而尤其须要民众自己的实践,民众的实际斗争。在民众的斗争实践中,民众才能亲身体验到经济要求与政治要求、个人的要求与国家民族的要求,原来是不可分离的整体。这样才能引导民众到高级的抗日救国的战场上来。
民众的政治要求、经济要求与文化要求,是有区别的。但这些要求又不可分离的联结在一起。民众的每一个经济斗争,同时就是政治斗争;每一个政治要求与文化要求,都有经济原因作为基础。因此,民众的经济要求应该与政治要求、文化要求联系起来。当民众起来为一个简单的要求而行动的时候,我们应该从这个简单要求的行动所牵涉的一切方面,引导民众去了解其它一系列的问题,并且引导这个行动走到更高的阶段上去。这是每一个民运工作者与领导者的责任。
从民众要求的启发、提高与联系的问题上,使我们可能解决另一个问题,即我们的要求与民众要求的矛盾问题。开始,我们要求民众组织起来抗日救国,而民众要求减租减税,这,我们与民众是矛盾的;然后,我们在民众减租减税的要求上引导民众,组织起来、行动起来,再从民众减租减税的行动中,提高民众的要求与觉悟,使民众也起来要求抗日救国,如是我们与民众又取得了一致。在开始,我们要去暂时将就民众,在最后是民众接受我们的要求。要把我们的要求、我们的口号,变为民众自己的要求、自己的口号,这里需要艰苦的教育工作与民众充分的实践斗争。这是每一个民运工作者与领导者所应该了解的。那些要求民众在他们领导之下组织起来抗战的党派和人们,应该了解这一点。如果一方面要求民众在他们领导下起来抗战,同时又不为民众的切身要求而斗争,甚至反对民众的要求,那即使你再加强你们的统制,民众永远也不会在你们领导之下抗战的。相反,你们将会变为民众的敌人。
三 要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组织民众
民众并不是一样的人,而是各种各样的人,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的要求,有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年龄、性别、地域、阶层和文化觉悟程度等。因此,要组织民众,就必须采用各种各样不同的方式去组织,才能真正组织民众的多数。民众内部的复杂性(再加上外部政治环境的复杂性),规定民众组织方式的复杂性。如果企图采用单一的方式去组织各种各样的民众,那必然不能组织民众的多数。企图把各种各样的民众纳在单一的组织方式之内,也是必然不能成功的,因为我们如果把医生、大学教授和码头工人与农村中的老太婆纳入一个组织之内,过共同的组织生活,那是很难想象的。
我们如果从组织方式上来区别民众组织,那我们可以分为以下的类别:
第一,以产业为界线的组织。即是凡在同一产业部门中工作的工人、职员,组织在一个团体之内,如工人团体中的产业工会── 铁路工会、纺织工会、矿工工会、海员工会、印刷工会等。
第二,以职业为界线的组织。即是凡从事同一职业的人员,组织在一个团体之内,如裁缝工会、木匠工会、医生的团体、新闻记者的团体等。
第三,以地域为界线的组织。即在同一地域的某种人员组织起来的团体,如某某地方的工会、学生会等。又如同乡会等也是另一种以地域为原则的组织。
第四,以年龄为界线的组织。即青年、儿童组织以及某些地方的老人会等。
第五,以性别为界线的组织。即妇女团体等。
第六,以阶级为界线的组织。即是在经济上站在同一地位的人组织起来的团体,如工会、商会等。
第七,以信仰为界线的组织。如各种宗教团体、红枪会、白枪会等。
此外,以各种组织的内部机构来分,又有所谓集体的组织与联合的组织。集体的组织,即是它的组织机构是整个的,它的各部分与下级组织没有独立性的,这种组织机构适用于战斗性较强的团体。联合的组织,即是许多独立的团体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共同组织,仍旧保存各个团体的独立性,这种组织机构适用于内部情况较复杂的团体。
在各种组织中,产业组织与职业组织,是组织民众最主要的方式。因此,主要的民众团体,应该是工会 (其中又有各种产业工会与职业工会) 、农会、妇女会、青年团体及其它自由职业者的团体等。如果在全国各地到处建立这些组织,那就可能真正的组织民众的大多数。
要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组织民众,并不是主张民众组织的分散而不要统一。我们是坚决主张民众运动统一的。但是这种统一,必须:(一)首先要依照民众内部各种复杂的情形,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组织民众的大多数;(二)在民众组织的各部门中,在共同的要求与纲领上求得各部门的统一,如求得工会的统一,农会的、青中的、妇女的各种组织的统一;(三)最后在抗日救国的共同纲领上,联合一切的民众团体,组织统一的救国总联合会,在各地同样建立这种联合会的系统。这样就能把一切的民众组织统一在一个总领导机关之下。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统一全国民众运动的领导。
在目前统一民众运动固然要紧,但组织民众的多数尤其要紧。如果不采用似乎是分散的各种各样的方式去组织民众,那就不能组织民众的多数,不能把民众广泛的组织起来,民众运动的统一就不能有更大的意义。要能够广泛的组织民众,又能够真正统一民众运动,那只有采用上面提议的方式,除此以外,没有其它更好的方式能够完成这个任务。
有许多人不懂得这一点,他们不愿意看见民众内部这种复杂的情况。他们把民众看作一样的没有分别的东西,他们采用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与言语去对待各种各样的民众。他们更不会去分别研究各部分民众中的情形,以及这些民众中的生活、习惯、情绪、要求、文化程度等。因此,他们不能深入民众,不能与民众结合一起,不能提出组织这些民众的适当的办法。
另有许多人也不懂得这一点,他们不允许民众去建立各种各样的组织,尤其不允许民众按产业和职业的原则组织起来。他们只建立一种组织,要各种各样的民众去参加他这个单一组织,他们企图用一种单一方式,把各种各样的民众都组织起来,而且他们为了要统制民众运动,不允许各种民众团体的独立存在,不愿意采用联合的方式,用他们纯粹从主观上想出来的那个单一的团体,去并吞其它一切民众组织,而美其名曰:这是统一民众运动。自然,这种人是不会达到他们的目的的。他们的办法对于民众运动不独没有丝毫的好处,恰恰相反,只有摧残民众运动、分裂民众运动,并且要引导民众起来直接和他们对抗。
在今天我们看到有某种人口里讲着要动员民众、组织民众,但是他们:(一)不在民众的自动性上去组织民众,并且反对民众自动组织起来;(二)他们不在民众的要求上去组织民众,并且反对民众的要求;(三)他们不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组织民众,并且反对民众各种各样的组织。这种人不能动员民众、组织民众,是必然的。因为他们违反民众运动的上述三个基本原则。
在这里我仅仅说到组织民众的三个基本原则,其它的问题都没有说到。至于在今天的政治环境下,全国各地的民众运动应该如何进行?如何组织?并且如何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动,来改变民众运动的工作方式、组织方式?那只有留待下次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