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克鲁泡特金 -> 一个反抗者的话(1885)

第十章 公社



I


  我们时常说,社会革命应从公社的解放着手,只有绝对独立,丝毫不受国家钳制的公社[1],才能给我们以革命所必需的环境与完成革命的方法,听到我们讲话的人总非难我们,说我们想恢复古代已经有过,今日已无存在理由的社会方式。他们说:“公社?公社是古时的事情呢!你们想破坏国家而代以自由的公社,你们已经把目光转向过去了,你们想把我们重新引到中世纪去,重新燃起公社间的过去斗争,因而破坏历史过程中所不易得到的国家统一。”
  好吧,我们来观察这个批评,看看他是不是有理。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一切与过去的比较,往往只有相对的价值。假如我们所愿意的公社实在只是中世纪公社的恢复,那么我们可否承认今日的公社一定要用七个世纪以前的方式呢?那是很明显的,公社若成立于今日电报,铁路,国际科学与纯粹真理研究的时代,它的组织与12世纪的当然不同,我们将站在绝对新的事物面前,绝对新的情况里面,这事实与这情况势必引出绝对不同的结果。
  此外,我们的反对者,各色政体的国家的拥护者,也该也应该想到我们也能够以绝对相同的议论,非难他们。
  我们也可以同样而且更有理由的告诉他们,把目光转向过去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他们自己,因为国家是与公社同样古老的政体。所不同的只是国家在历史上是任何自由的否定,是专制与独断,是臣民的毁灭,是断头台与笞刑场等等的代表者,而我们恰恰在公社的解放,人民与公社反抗国家的起义中,找到了历史最光荣的几页。真的,我们即使要依恋过去,也不会把目光转向路易十一,路易十五或卡特琳第二(Ecaterina II),我们宁可把阿马尔菲(Amalfi)佛罗伦斯(Florence)都鲁斯(Toulouse)拉翁(Laon)列日(Liege)库特勒(Courtrya)奥格斯堡(Augsbourg)努连堡(Nuremberg)蒲斯可弗(Pskoff),諾弗哥洛(Novgorod)等公社与共和国作为我们注意的对象。
  所以现在不是玩弄词句或诡辩的时候,现在要做的是研究与精细分析的工作,我们不可因拉夫莱先生[2]与其热心的学生们只对我们说:“但是公社,这只是中古了!所以他已被判为死罪!”我们也回答他们:“国家,这只是恶行的全部过去;所以我们有理由把它判处死刑!”

  在中世纪公社与今日所希望成立而不久或将成立的公社中间,有许多基本的差别存在:六七百年的人类发展与苦难经验堀下了整个的深渊。我们请来观察他们的主要的不同。
  十二世纪若干城市资产阶级所结成的“同谋”(Conjuration)或“同盟”(Communion)究竟有何种主要的目的呢?他们的目的非常简单,无非想摆脱封建领主的束缚罢了。不同的居民,商人和手工匠,彼此联合起来,发誓不准“任何人侮辱”他们中的一个或把他们中的一个作为奴隶看待,公社就是为了反对他的旧主人而发动的武装起义。历史学家基埃里引证12世纪一个著作家的话说:“公社是一个可恶的新字。他的意思就是:应纳人头税的人们对于他们的领主每年只那一次他们所应当的年金,如果犯了轻罪,他们也可以缴纳法定的罚金自赎;至于习惯强迫农奴交付的苛捐杂税,对于他们是完全豁免的。[3]
  所以中世纪的公社的确是为了反抗封建领主而起义的。今日的公社则想从国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就是根本的差别,我们要牢牢记住,后来国王所代表的国家见到这个公社反抗领主的独立行动,恐怕对于自己的王冠有害,便立刻派遣军队去“讨伐”(如编年史上所说的)“那些流氓的暴行,他们想藉公社的名义,装起背叛君主统治的姿态。”
  明日的公社一定会知道它不能再承认任何上级机构的存在;它上面只能有其他公社自由合意组成的联盟。它更知道他不能采取“骑墙”的态度:或者是公社绝对自由,它能创立它所愿意创立的制度,它能实行它愿意实行的改良后革命;或者它仍旧留在原来的状态中,只做国家的简单“分号”,一切行动受制于国家,时常站在准备与国家对抗的地点并明白真理与国家冲突,必然遭到惨败的厄运。它知道它应该破坏国家而代以自由的联盟。它终必照着这个主张进行。不仅如此,它并且还有实行的方法。今天不只是小城市举起公社暴动旗帜了。今天是巴黎,里昂,马赛,圣太田,迦太基尼(在西班牙)以及其他一切大城市都扬起同样的旗帜,做公社革命的响应了。这就是基本差别的所在。

  中世纪的有产阶级,靠着商品的买卖与资本的经营,逐渐成为城市的巨富,从领主的束缚中获得解放之后,当时的公社也曾脱离这些富人的压迫吗?一点也没有!破坏了封建领主的要塞之后,城市的居民不久见到富有的商人在公社里建起征服他们的堡垒,所以中世纪公社的内部历史是贫富二者的斗争史,这激烈的斗争势必引起国王的干涉。贵族阶级于是在公社中发展起来,脱离了从前城外封建领主压迫的平民重新跌入现在城内富有领主的奴隶制度中,他们知道公社里再没有值得保护的东西,他们离开为争取本身自由而建筑的城墙,可怜这些城墙由于个人主义的制度的结果,变成新型奴隶制度的孔道了。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损失,他们就让富有商人自行保护,后者终于失败了:一面耽于奢侈淫欲的腐蚀;另一面又少平民的协助,他们不久只好接受国王传令官的催促,交出他们城市的钥匙。在别的许多公社,是富人自己出来开了城门,迎接皇帝,国王或公爵的军队,籍以避免准备袭击他们的平民的报复。
  但是19世纪公社的主要工作,不是扫除这些社会的不平等吗?不是占领积累的社会资本,把它全部放在愿意用它生产财富与增加公共福利的人们手里,任其自由支配吗?它的第一注意,不是破坏资本的势力,使那促成中世纪公社之覆灭的贵族阶级永远无法成立吗?它会拿主教与修道士做自己的联盟者吗?最后,它会描摹祖先只在公社中寻觅国家中的国家吗?他们废除了领土和国王的权利之后,只晓得依样画葫芦的重建相同的权力,而不知道这权利虽被四周的城墙限制,而仍旧保留它故存的全部缺点,我们这个世纪的无产者将效法这些佛罗伦斯人一面废除贵族头衔或使此类的头衔成为耻辱,一面又让新的贵族——钱袋的贵族产生吗?他们将跟这些到达市政厅的手工帐一样,虔诚的描摹他们的祖先,重建这一切他们才刚推翻了的权力的阶梯吗?他们会只改变人物而不改变制度本身吗?
  当然不是的。19世纪的公社,既有丰富的经验,可作前鉴,一定会更好的完成事业。它将是名称以外的公社,它将不只是公社主义的(Communaliste),而是共产主义的(Communiste)。不但在政治上是革命的,在生产与交换的问题上也是革命的。它将不是为着重新建立国家而消灭国家,许多公社一定会创立榜样,推翻代议的政府之后,而不再把自己的主权委托给偶然的投票。

II


  中世纪的公社,摆脱了领土的枷锁之后,也会设法打击领土力量所以形成的根源吗?也会设法帮助它周围的农民吗?也曾设法用农奴所没有的武器帮助它从城墙高处傲然俯视的那班不幸的人吗?完全没有呢!以纯粹自私的情感为出发点,中世纪的公社,把它关在它自己的城墙之内。多少次他在求帮助求避难所的奴隶之前,嫉妒地紧闭城门,收起吊桥,让领主在他的眼前,在火绳枪所能涉及的地点,杀害这些不幸的人。它以自己的自由自负,它不设法使呻吟于城外的同胞也得着这些自由。很多中世纪的公社,就以这个代价,让邻人保存着农奴制度的代价,获得本身的独立。并且看着平原的农奴始终枯守着他们的土地,既不认识工业,又不知道商业,时常要向城市购买铁器,金属与工业的产品,这不是公社少数大富翁的利益吗?当手工匠想把手伸给城墙以外的农奴时,他们怎能抵抗资产阶级的意志呢?资产阶级有权有势,又知道战术,并且雇有老练的佣兵,而手工匠却是赤手空拳,一无所有![4]
  现在是多么不同!胜利的巴黎公社只限于创立多少有点自由的都市制度吗?巴黎的无产阶级击碎自己的枷锁时,社会革命就在巴黎开始,乡间的公社起来响应。巴黎公社就在自身支持斗争的时候,也对各地农民说:“亲爱的兄弟,你们占领土地,占领全部的土地吧!”它不只限于说话,要是必要时,它的勇敢战士,必能武装下乡,帮助远地的农民完成他们的革命:驱逐土地的占有者,将全部土地还给一切愿意并知道耕种的人们。
  中世纪的公社,只想把自己关在它的城墙以内;19世纪的公社则设法扩展于城墙以外,普及于整个世界,它以人类的休戚相关代替公社的特权。

  中世纪的公社能自闭在他的城内,直到某种程度,可以不跟它的邻城来往,它即使与其他的公社发生关系,这关系也只限于反抗领主,保护“社权”的条约,或为公社的人,缔结远地旅行的互助协定,即使真正的同盟如在Lombardie,西班牙与比利时等地一样,成立于各城市间。这些同盟也因太不同质,太陷于不同的特权而相互分散,故不久即分裂成孤立的团体或在邻国攻击之下消灭了。[5]
  拿这个来跟今日所要组成的团体比较,真有天壤之别!一个小公社,若与工商业及艺术的中心发生连续的关系,由于事务之必然,势必不能生存八天以上;这些中心本身也有向着邻近乡村,四周公社与遥远城市开放门户的必要。
  假设某一个大城市明天宣布“公社”成立,废除辖区内的私有财产制度实行完全的共产主义,换言之,共同享受社会资本,劳动工具与劳动产品的利益,只要城市不被商人的军队包围,几天后,大车就会达到市场,运输工人就会从遥远的商埠运来大批必需的原料,城市的工业品,满足居民的需要以后,也会向世界各地寻找他们的买主;外国人将成群结队地来访问。无论是农民,邻近城市的公民和外国人,所有的人都会回到他们的家中,叙述这个自由城市的美妙生活,他们都会说,这里一切人都要做工,这里既没有穷人,也没有被压迫者,大家都在享受自己的劳作结果,而没有人来强占弱者的一份。孤立是不怕的:美国的共产主义者,在他们的共产村中,所要害怕的,与其说是孤立,毋宁说是这四周的资产阶级世界不断地来侵犯他们的公社事务。
  今天是商业与交换推翻了国家的界限,同时也破坏了古都似的城墙。他们已获得中世纪时期所没有的凝聚力。西欧一切住人的地点联络得极其密切,所以一处的孤立已成为完全的不可能;不论如何高的村落,即使在一座山的悬崖上吧,都有他所趋附的。他所不能截断关系的工商业的中心。

  大工业中心的发展,更加可观。
  今天钟楼的精神[6]还能引起两个公社间的嫉妒,阻止他们的直接结合,甚至燃起兄弟相杀的烈火。这些嫉妒固然阻止这两公社间的直接联合,而这个联合区却由大中心的媒介而间接成立起来,今天临近的两小市往往没有直接链接的关系存在;它们所维持的很少联系,非但不能成立休戚相关的友谊,反而引起彼此的冲突,好在两者早有时常发生关系的共同中心;不然他们便无存在的可能;无论钟楼的嫉妒如何强烈,它们不得不以它们获得供应品和销售生产的大城市为他们联合的中介;为维持他们与集中点的关系,为集合在这其中点的周围,他们两者都需变成这同一联合的一部分。
  然而这个中心本身对于周围的公社,也不能有侵犯的优越权。由于工商业需要无限的变化特性,一切居住的地点已有他们所属的许多中心,待着它们的需要逐渐发展之后,它们即属于能满足其新需要的新中心。我们的需要如此富于变化,它们发生的如此迅速,一个联合不久即不足以满足他们的全部。公社于是觉得有缔结其他同盟,进入另一联合的必要。作为粮食团体一份子的公社,为获得其他必需的物品——如金属之类的——必须加入第二个团体,为了布匹与艺术作品,它又需做第三第四团体的一份子。请拿不论任何地方的经济地图来看,便可见到没有经济界限的存在。各类物品的生产与交换地带,互相交错,相互穿透,相互积累。公社的联合也是一样,如果任它们自由发展,它们不久也会互相交错,互相穿透,互相积累,终于形成一个比国家机构还要紧密还要完整,还要“牢固且不可分的”组织网,而国家行的机构却只是并列的,如木枝捆在斧钺周围似的松散的结合罢了。
  如此。我们重述一句,那些反对我们说,公社一旦脱离国家的束缚,便会互相冲突,互相残杀,因而构成不断内战的人,忘了一个事情,就是密切的关联。由于工商业的吸引中心以及这些中心的日益增多与其不断地来往,早已存在于不同的地点,他们根本就知道中世纪关闭的都市和在险要道路上慢慢走着的结队商人随处受着土匪式领主监视的情形;他们显已忘掉今天这些人,货,信,电报,思想与情感的潮流,如不枯竭的江河之水,不断地来往于我们的城市之间,总之,他们不大明白他们所相比较的两个时代的差别。
  此外,历史不是又在那边给我们证明联合的本能已成为人类最迫切的一个需要吗?只要国家一旦因为某种原因自行瓦解,只要强权的机器一旦减弱其固有的机能,自由的联合就会自动的一跃而出,让我们回忆法国大革命时代武装资产阶级的自动联合吧。让我们回忆拿破仑的政府军动摇西班牙的国时,西班牙人民的自动联合是怎样拯救他们国家的独立吧。待国家不再强迫实行无理的团结之后,团结就会依着自然的需要而产生。要是我们把国家推翻了,联合的社会就会从它的废墟中茁壮发生出来,而且这实在是“完整牢固且不可分割的”实在是独立而自由的,并且自由的扩展其休戚相关的范围。

  然而还有别的我们应该知道的东西。由中世纪的有产阶级看来,公社不过是孤立的国家,以它截然的界限与其他的公社隔离。依我们的意思“公社”不再是地域的结合;它是普遍性的名词,与无疆界,无城墙的平等者集团同义。社会的公社,将不再是偶然确定的整体。公社的每一团体必然倾向于别的公社的同类团体,它与这些团体结合联盟,他们中间的关系至少与同城市民结合的关系同样坚固,他们构成一个利益相同的公社,其组成分子将分散于成百成千的城市与乡村。有些个人只能与趣味相同,住在其他无数公社的个人结合,才能获得其需要的满足。
  今天的自由团体已开始分布于人类活动的广大领域。有闲暇的人也不再单单为了满足他的科学,文学或艺术的趣味而创立团体了。人们也不单单为了阶级斗争而缔结同盟了。
  今天在人类活动的无穷表现中,想要找到一个不已经为自由结合团体所代表的活动,实在很难,同样团体的数目不断地增加,每天总要侵占新的行动领域,即过去被视为国家专有的职权,也渐渐为这些团体所吞并。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商业,工业,贸易,娱乐,卫生,博物馆,远地的企业,两极的探险,甚至国土的保卫,伤兵的救助,反抗侵略,反抗法庭等等到处看见私人创意的表现与自由社会方式的产生。这就是19世纪下半叶的倾向与特征。
  这倾向一旦遇着自由发展的机会,一旦有扩大的实行的新领域,便可以作为将来社会的基础。社会的公社就由自由的团体组成,这些团体将推翻旧有的城乡与疆界。这将是数百万非地域的公社,伸手到江河,山脉与海洋之外,把散在地球四隅的个人与民族,结合成平等的一家。




[1] 法文 commune 为法国行政系统的最低单位,于今日中国的乡保相似,这里所说的公社,法文亦为Commune,惟含义不同,从前有人译为市府,自由市府,乃未来社会的理想的单位,不拘地方职业或人数,以自由契约为基础的自由组织,中古时期已有雏形存在,将来想必起而代替现在政府性质的种种机构——译者

[2] Emile de Laveleye 1822-1892 比利时经济学家与出版家

[3] 当时的封建领主,如土匪一般的,敲诈抢占,无所不为,公社能规定其税则,照当时人看来,的确是进步的。

[4] 这是在四十年前写的,后来我曾细心研究过中世纪公社的历史,在《互助论》一书中我做过一番简略的叙述。读者在那本书中还可以看见当时许多公社(从十世纪起在北意大利的公社就是这样)为了谋农民的解放,不惜与封建领主长期作战。这一斗争是很坚决的,并且佛罗伦萨的公社现在他本身的四乡Contado完成了解放农民的工作,结果在多斯卡纳(佛罗伦萨便是多斯卡纳的首府)一带创造了极大的安乐。就在十世纪热那亚也已经大规模完成了这样的工作。关于法国的公社,拉翁城及其附近一带即Laonnais 也完成了联合性的农村同盟团体。在别的许多国家也有少数都市达到这样的成就。然而在另一些地方都市与富有领主的斗争却较少成功,甚至完全失败。当时此等都市倦于跟附近的封建领主斗争,便和他们休战,于是农民又匍匐在他们的势力下面。就在这些公社中,都市不得不把封建领主请进它的城里面来;那般富有的贵族,住进都市里后,他们中间便不断地发生冲突,不是当街斗殴,就是阴谋争权,其结果便是遭征服者的厄运,征服者或为教皇,或为国王,而在俄国便是大公或沙皇

[5] 我在这里又得重讲前一个注脚所说过的。以前我对中世纪的都市的同盟知道的很少,现在我才明白都市同盟——如在意大利北部,在莱茵河一带,在弗兰德斯,英吉利,法兰西都市,在汉萨同盟等等——在几个世纪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请看《互助论》第五第六章

[6] 欧洲古时宗教盛行,每一村皆有教堂与钟楼,每村的居民因知识简陋,皆视自己的钟楼为最光荣,最可贵,恰是近世的爱国主义者敬仰自己的国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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