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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各平等民族的社会主义自治共同体

〔南〕爱德华·卡德尔

(1969年发表的文章)




  如果我们希望在南斯拉夫有一个真正的各民族平等的支柱的话,那么联邦执行委员会及对其工作负责的人们——不管他们是哪个民族的——显然应该致力于在南斯拉夫各民族之间造成一个合作和协调的气氛。为此,他们对本共和国的利益,以及对南斯拉夫其他任何一个共和国或任何一个民族和自治省的利益都应一视同仁。因此,联邦机构必须在这样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工作,而不能仅仅成为在联邦任何一个地方可能出现的某些暂时的和局部利益的陈列所。出于这些原因,同时也是由于在原则上应该抛弃在自治社会主义社会中施加压力的办法,特别是应该抛弃那些受到对我国社会主义自治民主制度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负有责任的社会因素鼓励的施加压力的办法,所以我认为,联邦执行委员会在这场争论中采取的立场是唯一可接受的。
  当然,我并不抱这样的幻想,即压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被消除,或者这种压力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自从有组织的社会存在之时起就有压力,今后这种压力仍将继续存在。革命本身就是压力的最激烈的形式。所以我丝毫不怀疑这一点: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也还会出现压力,进步社会的各种愿望和利益的压力甚至是必需的,如果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保守势力或反动势力的抵制,或者走进各种各样的局部利益造成的死胡同的话。反之,当我国社会的革命力量行动起来的时候,保守势力和反动势力的压力也会加强。
  不仅如此,我还敢断言,尽管有些压力在眼下可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起破坏作用,但是从长计宜,它们不会不发生进步的影响。这里我特别是指我国人民中这样一些阶层的利益和需要的压力,这些阶层在我国社会中享有最微不足道的社会进步成果。譬如说,如果非熟练工人在“平均主义”方面施加压力,那么这在当今条件下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是破坏经济的行为。但是,从长远考虑,这一压力只会在缩小社会差别方面产生影响,这是历史的必然。
  如果是我国联邦、某个共和国,或者区和劳动组织的领导机构施加压力,那么这种压力的社会历史的效果则是相反的。首先,就其内容而言,这样的压力是很成问题的,就是说,它可能是民族主义的和利己主义的压力,或者是霸权主义的和集权主义的压力,也可能是本位主义或技术统治主义的压力。其次,这样的压力对加强国家官僚主义,即国家所有制和技术统治主义的垄断结构可能产生影响,而这些结构实际上排斥或至少是严重阻扰社会主义的民主自治形式的发展。
  因此,我完全不否认:压力会有正确的或不正确的,进步的或反动的和保守的,符合改革的或反对改革的。但是,这仅仅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事物的另一方面是,共盟不仅仅是压力的观察家和解释者,它同时也是我国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主要支柱之一,它要对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负责。在人类史上不存在没有压力的社会,也不存在不同那些使社会涣散和为对立倾向敞开大门的压力进行斗争的社会。所以,我们必须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国社会主义自治民主的社会是否善于保护自己,免遭压力——不管它们的出发点如何——对自己的破坏,或者是让压力放任自流,从而给自己带来严重危机。下面这个问题提得很实际,即:作为我国社会政治思想引导力量的共盟的任务是否要有组织地和有意识地同反动的压力和保守的压力进行斗争,同时致力于使进步的和正确的压力同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协调一致,从而推动其进一步的发展,或者是让自发的压力进行盲目的攻击,从而使自己迷失进一步发展制度的方向?

  如何消除矛盾


  在历史上,国家和社会垮台并不是因为其民主遭破坏,相反,是许多民主因为不能克服内部矛盾和对立,以及不能保护其社会制度免遭反革命的或反动的对立倾向的压力而遭破坏。因此,今后我们共产主义者也必须在评价各种压力的社会历史作用基础上对这个或那个压力表明自己的态度,与此同时,还必须从对这些压力在我国社会力量对比中和在社会主义自治民主的关系发展的整个方针中所产生的后果的立场出发,来评价这些压力。
  有些人提出这样一个论点,认为压力是必然的,并因此得出一个结论:我国社会应该忍受这些压力,甚至应该尽可能地加以发展,因为这些压力似乎是真正的民主,所以,就施加压力吧!
  那么就提出一个让谁来施加压力的问题:是共产主义联盟或几个共产主义者呢,还是社会其他因素或集团?如果要共产主义者接受不民主的压力而不是加强本组织和社会中的民主关系,那么共产主义者实际上会因为这样的政策而放弃自己建立起来的、今后还将同我国社会的所有进步力量一起继续建设下去的革命制度,同时还可能成为某个社会阶层或集团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工具,也就是说,他们自己将使革命流于自发和分散的进程。而如果要其他社会因素和力量这么做,那么这就是公开号召孤立共盟,号召共产主义者放手让革命流于自发,这在客观上和实际上意味着拱手把革命交给反自治的、保守的、主张经理垄断的势力,或者至少从理论上说可能拱手把革命交给反社会主义势力和资产阶级反动势力。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认为替压力辩护的人并不是这么想的。情况也许是这样,但是这对他们更不利。如果谁不知道字母表中的“A”后面是“B”的话,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来解释字母表。如果谁接受压力,但却不知道具体的行动在具体的社会结构中和社会力量对比中将产生什么样的后果,那么一般来说,他是注定要失败的,而不管他的目的是多么的进步。更加清楚的是,如果共产主义者盲目地听凭来自各个方面的和从相矛盾的利益的立场出发的种种压力自行其是,那么除了把社会主义社会的船舵交给反自治和反社会主义势力之外,就没有其他任何结果。因为这样他们就会自食其果。只有非常幼稚的和眼光短浅的人才会认为,单方面的压力能够在一个社会中长时间地存在,而且不会引起相反的压力。而这些相反的压力的实质如何,是不难想象的。
  因此,我们并不是面临着是赞成压力还是反对压力的抉择,而是我们是否有能力首先在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内解决社会矛盾祖政治矛盾,或者我们是否把这些矛盾和问题让给那些必然会把我国社会的整个发展指向截然相反方向的压力和反压力的自发冲突去解决。
  换句话说,只要我们懂得同盲目压力的自发性进行斗争,只要我们懂得并能够把这些压力引向自治民主的渠道,那么我们共产主义者就能够为我国社会自治民主的关系的发展,以及为劳动者和劳动的真正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而奋斗。因此,我想再一次强调指出,对共产主义者在我国社会中这种积极的和创造性的作用来说,劳动群众的直接压力、工厂罢工甚至学生示威游行的危害性远远小于我国社会从区、共和国直至联邦的领导机构本身组织的、领导的和施加的压力的危害性。

  从修路争论中汲取的教训


  假如我们现在根据这样提出的原则来评价同修路争论有关的具体压力的方法的形式和结果的话,那么不管这一争论的实质如何,也不管事实上是谁,以及他在争论公开之前是如何了解其内容,我们首先必须对两个问题作出明确答复。这两个答复表明,为什么在提到相对来说并不重要的实际问题时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危机和政治上的转向,进而引起同样激烈的抵制和相当尖锐的批评。当然,这里不仅应该把批评和抵制同南共联盟主席团执行局混为一谈,而应该同大部分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本身的抵制和批评联系起来,尽管这一抵制并没有能够在直接的压力气氛中充分表现出来。
  第一个已经提到的问题是:我们共产主义者是否想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加强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自治民主制度,使其成为取代资产阶级政治国家制度或者官僚主义和技术统治主义的国家所有垄断制度的唯一可行和众所周知的抉择;我们是否想进一步丰富这一制度的民主决策机构和手段,并关心和提高它的能力,使它能够在内部通过民主手段来处理越来越多的矛盾和冲突,简言之,我们是否注意使每个人都遵守社会主义自治民主的“游戏规则”,而不是用自己的压力把其他某个政治制度强加于人;或者是我们共产主义者因为对相对立的倾向和压力采取机会主义的态度,以及经常受实用主义的影响而作出一些目光短浅的和不负责任的事情,从而自己削弱社会主义自治民主制度,并且不仅使整个政治生活迷失方向,而且把从反民主、反自治和反社会主义立场出发进行活动的那些势力的压力也带进整个政治生活中去。
  所以,我并不是仅仅考虑到同加强社会主义和自治本身有关的利益。这种情况也决定了斯洛文尼亚人民的整个未来。今天,蛊惑家们对此津津乐道,他们表面上十分担忧,而实际上,他们出于其政客的计谋而毫无顾忌地把这一未来孤注一掷。既然如此,我只想提请注意这样一个论点,即社会主义如果没有能力拯救斯洛文尼亚人民,那么就让基督教,即教权主义来拯救它好了。我们这里有很多小市侩经常翻来复去地以这样的或类似的方式谈论这一论点。而实际上,这种论点对斯洛文尼亚的未来是最大的威胁。因为象斯洛文尼亚这样一个小民族,只有站在社会发展的前列,才能确保自己的未来及其在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地位,如果它没有找到相应的地位,那么就会成为这个或者那个帝国主义制度或霸权主义制度的附属品和偏僻的行省。
  近几十年来,斯洛文尼亚人民坚持了这种进步的立场。斯洛文尼亚人民的革命领导力量同南斯拉夫各族人民及其以工人阶级为首的社会主义进步力量一起,不仅为争取社会主义进行了斗争,而且在国家所有制和技术统治主义的垄断官僚主义制度把现代社会主义引入绝境的情况下开辟了道路。南斯拉夫,同样也有斯洛文尼亚,正是因为发挥了这样的进步作用,才能在世界上获得象今天这样有威望的地位。这一作用同样也是南斯拉夫各民族特别是斯洛文尼亚人民安全的最有力的保证。如果斯洛文尼亚人民想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的话,那么它今后的道路也只有一条:坚持社会主义和保卫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自治民主的发展并捍卫这样的发展方针,要为它们的物质基础尽快的发展而奋斗,并始终不渝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属从和民族依附,反对各种形式的民族仇恨、民族主义自我中心主义,以及反对对当代科技发展和人类的人道主义联合的潮流采取民族主义的闭关自守的态度。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对待南斯拉夫的态度问题。由于各种压力成堆,所以问题理应非常坦率地提出来:我们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是否赞成南斯拉夫,我们是否认为它是斯洛文尼亚人民平等和物质发展的基础和支柱,我们是否准备为使南斯拉夫变得真正坚强并成为各平等民族自治共同体而进行坚决的斗争?某些人认为,这个问题本身就提得不对,因为似乎每个人都知道斯洛文尼亚人是赞成南斯拉夫的。我对这一点也丝毫不怀疑。把斯洛文尼亚人民同南斯拉夫联结在二起的基本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是如此显而易见,以至绝大多数对我国社会主义自治的发展持敌对态度的势力也不否认南斯拉夫。比如,后来的斯洛文尼亚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也始终清醒地意识到了以前的斯洛文尼亚资产阶级所意识到的东西,即如果资产阶级一朝权力到手,那么南斯拉夫就是加强其经济力量的最好的起点。所以并非偶然的是,斯洛文尼亚大部分资产阶级实际上一向是主张一元主义,或者至少是主张中央集权主义的,并且支持所有的贝尔格莱德霸权主义的政权。无论是教权主义的资产阶级还是自由主义的资产阶级都是如此。
  然而,形形色色的反社会主义分子,不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所散布的政治口号,都有着另一种目的。这里指的是兜售民族主义,其目的是想破坏南斯拉夫人民解放斗争的成果和南斯拉夫发展民族关系的成果,这些成果是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同我国社会所有的进步力量和民主力量一道争取来的。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企图通过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和民族隔阂为自己反社会主义和反自治的活动开辟场所。
  我们都知道,南斯拉夫人民自治的社会主义共同体的发展走上了一条最好的道路,它赋于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内容和形式,比起作为资产阶级的政治国家形式的任何一个联邦或邦联所能赋于的内容和形式都无可比拟地要进步得多和民主得多。所以,此时此刻这些反社会主义分子和反自治分子企图借助兜售民族主义来动摇和扭转这一方针,并最终拉我们倒退到资产阶级的国家和国家集权主义那边去。这种国家集权主义表现为玩弄联邦或邦联或独立国家(当然,这样的国家不过是帝国主义制度和霸权主义制度的傀儡而已)的词句,表现为散布怀疑南斯拉夫是否能够存在下去的情绪。这些人的思想政治上的先驱者过去由于自己的行为主张而使斯洛文尼亚人民屡遭失败。近来在口头上兜售民族主义也只不过是企图公开出卖斯洛文尼亚人民的利益,使它回到行省的地位上去而已,其代价是把这一行省的权力和社会特权归还给那些反对社会主义的势力和反对社会主义自治的势力。
  实际上,这是重弹我们在人民解放战争时期就听到过的老调。在当时就有一些人通过兜售民族主义,企图破坏解放阵线的人民解放和革命纲领的影响。这个解放阵线在斗争中号召和动员了绝大多数斯洛文尼亚人民。当时有斯洛文尼亚教权主义的埃尔利赫——热博特的宗教法西斯集团,他们发起和组织了自卫军,并在反对斯洛文尼亚人民解放军的斗争中同占领军进行军事合作,同时还效仿帕韦利奇的“独立克罗地亚国”,提出了独立的斯洛文尼亚国家的口号。
  当时,斯洛文尼亚教权主义的这一政治手段并没有给斯洛文尼亚解放阵线和斯洛文尼亚共产党带来任何损失,因为在同占领军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中,斯洛文尼亚人民非常清楚地识别了热衷于同占领军合作的民族主义分子的一派胡言和人民解放斗争本身就证明了的真相。但是今天,在我国社会正在同各种各样的内部困难进行斗争、霸权主义的中央集权主义倾向的压力还始终影响我国社会的条件下,很容易出现下面这样的情况,即有一些完全是善意的人们,他们在进行评价时看不到全面的情况,因而可能站到目光短浅的民族主义的立场上。因此,斯洛文尼亚人民的共产主义者和所有进步的和民主的力量的责任和义务就更大,他们要以自己鲜明的观点和通报情况来影响斯洛文尼亚人的觉悟,这样的通报能够使斯洛文尼亚人看清楚整个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现实情况,从而防止他们成为他们自己目光短浅的牺牲品,亦即热衷于掩毫无结果的口头上兜售民族主义的牺牲品。

  联邦并不仅仅是联邦行政机构


  民族主义的反应,以及基于这些反应之上的有关修路争论的自发的政治运动,不仅仅无助于弄清所有这些问题,而且损害了斯洛文尼亚人民真正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利益。当然,我并不想在后果的大小方面夸大其辞。但是我害怕从中获得某些好处的不是斯洛文尼亚人民,也不是斯洛文尼亚民族主义分子,而是极力想证实我们在我国社会和民族关系的民主化和非中央集权化方面走得太远了的一些势力。
  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同民族主义者企图提出这个问题,有着实质上的差别。今天的南斯拉夫并不是作为霸权主义的超级大国,而是作为各平等民族的社会主义自治共同体而得到发展和加强的。斯洛文尼亚再也不是,也不想成为任何形式的帝国主义或霸权主义的偏僻行省了,它是一个完整的民族机体,它愿意同其他所有民族,特别是南斯拉夫各民族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中。应该认识到,这个以联邦这一过时的名称命名的共同体,同样也是我们斯洛文尼亚国家和主权的一部分,如同斯洛文尼亚国家是南斯拉夫国家的一部分一样,因此,我们必须象对待本共和国内部的职能一样来对待自己在联邦中的职能。就是说,斯洛文尼亚人民的未来取决于,斯洛文尼亚社会主义社会的共产主义者和整个领导力量是否有能力既在本共和国,也在整个南斯拉夫社会中,即在作为本共和国和本共和国经济制度一部分的联邦职能中成为有创造性的进步因素。把联邦仅仅看作是联邦行政机构,把自己对联邦的关系仅仅看作是对联邦行政机构而不是对南斯拉夫人民共同体的关系(每个民族都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意味着自己把自己放到了行省的地位。
  所以我完全赞同今天讨论中提出来的看法,它们认为来自斯洛文尼亚保守的知识分子阶层的影响是要把我们重新推到行省主张那边去,而这一阶层同斯洛文尼亚旧的传统、斯洛文尼亚小市侩的旧习气是休戚相关的。因为,拒绝自己在联邦中履行职能甚至拒绝履行自己的主权,拒绝自己对南斯拉夫整个社会发展的影响,就意味着是自己把自己置于行省和隶属的地位,意味着自觉或不自觉地破坏南斯拉夫人民的共同体,从而破坏斯洛文尼亚人民在当今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世界上维护民族生存的坚强支柱,破坏自己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支柱。反之,如果在加强南斯拉夫物质力量方面,在发展南斯拉夫社会及加强南斯拉夫的国际威望方面成为一个积极的因素,那同时也就意味着加强自己本身的物质力量,加强自己的独立和南斯拉夫各民族的独立,意味着加强自己的边界和平。既然如此,怎么可以把联邦当作某个异己的东西,而不是当作自己国家、主权、自己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部分来看待呢?怎能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明天南斯拉夫会怎么样的问题,而不是意识到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就削弱了旨在使南斯拉夫成为比今天更为完善的自由和平等各民族的自治共同体所付出的努力和进行的斗争呢?
  当然,我并不想通过我所说的所有那些有关今日南斯拉夫各民族之间关系的话来断言:联邦中万事大吉,民族关系中不存在问题,也没有中央集权主义和霸权主义或者特权地位的倾向和压力,经济关系得到彻底解决,总之,在我们的联邦中丝毫也不需要加以及变、纠正和补充。同时,我也没有断言:我国不存在任何危险,在发展民族关系方面坚定的社会主义自治民主方针再也不会受到敌对势力的任何攻击了。无论如何,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多问题和任务的。而这一事实使共产主义者和所有进步民主力量对应该如何对待和完成这些任务所负的责任就更大了。当然,我们用退缩到本共和国边界内和搞行省的办法是不可能解决这些问题的,因为那样我们会使霸权主义的倾向在我们国家里得到加强。再说南斯拉夫也不是偶然诞生的,它在其各民族的共同历史遭遇中有着深刻的根源。把南斯拉夫各民族联合成一个国家共同体并提高对这一共同体必然性的认识的是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其他社会历史利益,这些利益的范围是如此之大和如此重要,以至于每个民族都懂得南斯拉夫是一幢极其坚固的大厦,尽管战前大塞尔维亚霸权主义统治了二十年它都没有被摧毁。在我们这个时代,当世界上在共同解决一系列国际政治经济关系问题方面要求建立民族之间、地区之间以及更广泛的共同体的愿望愈益得到确认的时候,很显然,南斯拉夫各民族共同利益的范围将得到扩大,同时这就要求它们之间尽快地联合起来,并尽快地同其他所有民族联合起来。所以毫无疑问,南斯拉夫社会在南斯拉夫各民族当中,以及在各种条件下有足够的力量来抵制分裂的倾向。问题仅仅在于,是哪些和什么样的社会力量将在这样的抵制中发挥作用,以及同时在南斯拉夫各族人民的关系中将出现什么样的变态,因为,正如我所说的那样,这一发展过程中的抉择并不在于南斯拉夫是否将生存下去,而在于南斯拉夫是想进一步建设成为各平等民族的社会主义自治民主的共同体,还是想让它落到披着某种政治和意识形态外衣的霸权主义势力的手中。
  鉴于存在着这样的抉择,南斯拉夫各民族的共产主义者显然应该意识到自己不仅对本共和国和本民族负有责任,而且对南斯拉夫整个社会发展负有责任。南斯拉夫各个民族的地位和未来首先取决于这一点。
  因此,我们应该从这样的责任角度来看待诸如围绕修路展开的运动这样一些现象的政治效果。
  有人从对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的某些看法和评价中得出一个结论:似乎我们斯洛文尼亚人是第一次坚决而又彻底地为自己的权利和要求而斗争,也就是说,似乎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现在才开始为争取斯洛文尼亚的民族利益而斗争。如果这样的论断不是政治投机的话,那么无论如何也是消息极端闭塞和极端无知的。现在来详细地叙述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在人民解放战争中和革命中的作用是毫无意义的。但是,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在一九四五年以后,同其他共和国的绝大多数共产主义者一道,不仅为我国社会生活的自治和民主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而且为彻底根除霸权主义、一元主义、官僚主义的中央集权主义,以及一切对南斯拉夫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和斯洛文尼亚同联邦的关系有害的东西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不仅如此,我觉得如果我说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在这场斗争中所作出的贡献并不小的话,这并不是不谦虚。我们应该加以补充的是,这场斗争比起今天某些人在敞开的大门口兜售民族主义货色来更为艰巨和重要。如果今天甚至小市侩都可以这么叫卖的话,那么他们之所以能够这么做而不冒风险,正是因为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和其他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进步的和民主的力最同各种形式的民族不平等和霸权主义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的缘故。
  当然,这仅仅肯定了这样一个事实:敲打敞开的大门和兜售民族主义在今天只不过是制造虚假情况和纠集敌对势力而已。某些人也可能认为共产主义者因此而扩大了自己的基础和赢得了盟友。如果这种歪曲事实的政客作风在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中占上风的话,那么事实将不可避免地表明,这样的盟友会很快地成为共产主义者的主人,而共盟则不可能站在事态的前头而会被甩在事态的后面。同时也会很快地表明,这样的政策首先将削弱斯洛文尼亚人民在南斯拉夫的地位,以及在南斯拉夫整个生活领域中的地位。
  在过去几十年的革命岁月中,斯洛文尼亚在南斯拉夫发挥了非常积极的创造性的作用,今天它依然发挥着这样的作用。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同斯洛文尼亚人民所有进步民主力量一道,在南斯拉夫的政治和整个现代进步思想和政治的发展中曾是一个积极的因素。正因为这样,他们是同南斯拉夫所有革命进步力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并与它们一道,同当今整个世界的进步潮流紧密联系在一起。这说明了斯洛文尼亚人民在南斯拉夫共同体中,以及在世界上占有相应的地位。如果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倒退到什么民族主义的行省主义那边去的话,我担心首先会毁掉斯洛文尼亚。因为,如果斯洛文尼亚人民在南斯拉夫共同体中有积极作用和强有力的支柱的话,那么它首先要同南斯拉夫和世界上所有的社会进步力量联结在一起,其次要关心其他民族的平等和需要,也就是说,要民主的和人道主义的,而不是民族主义的、自私自利的和以我为中心的态度对待南斯拉夫及其他民族。因此,围绕修路事件表现出来的那些倾向必然会削弱斯洛文尼亚在南斯拉夫,以及在其他民族当中的作用和地位。
  因此,正是斯洛文尼亚人民和斯洛文尼亚劳动者,以及南斯拉关每个民族的真正利益,首先使我以批评的态度对待斯洛文尼亚修路争论中施加压力的那种方法和政治后果。使我抱这种态度的第二个原因是我国自治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持久发展和稳定的利益,以及共盟在这一发展中的作用。


  当然,在原则上支持联邦执行委员会对修路之事所持的态度的同时,我并没有支持和接受联邦机关的整个做法。相反,还在讨论这一争论的执行局布里俄尼岛第一次会议上我就强调指出,无论如何,下面一个事实是斯洛文尼亚在进行这场争论时出现那些政治反应的主要原因,或者至少是主要原因之一,这就是,我们在解决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问题方面动作迟缓。在这里,联邦机构也负有很大一部分责任。在其中某些问题上还不具备直接得到解决的物质可能性和其他可能性,但是这一点并没有开诚布公地向我国公众讲清楚。鉴于多少是主观上的某些原因,特别是由于我国社会的政治状况和互相矛盾的利益,或者是由于这些或那些社会机构的低效率,我们还不能解决这类问题。

  联邦效率不够高的原因


  例如,我曾多次批评在解决或者至少是澄清下面一些问题方面太缓慢,如无清偿能力、国家资本、扶植联邦基金的方式、联邦和各共和国的某些经济政策、外汇制度、银行的作用、资本集中的手段、同联邦与共和国的关系有关的某些宪法规定、区和政治制度发展方面的停滞不前,基于劳动收入之上的经济关系的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等等。在改革以前和在进行这一改革的过程中,这些问题是我们所有讨论的中心。众所周知,南共联盟主席团在去年提出的方针中尤为明确地表示了自己的批评立场,并且为解决这些有争议的问题制定了原则方针。然而,联邦机构仍然没有足有成效地使这些立场具体化和得以贯彻执行。
  除此之外,还没有很好地通报联邦机构的工作情况和所遇到的困难。公众几乎全凭《联邦公报》发表的法令和决议、报告(而往往正是那些嚷嚷不了解情况的人很少看这些东西),或者通过往往受某些局部利益影响的一些报刊随心所欲的解释(而这种情况也为数不少),不了解联邦执行委员会或联邦议会所决定的一切事情。因此,南斯拉夫公众,以及斯洛文尼亚公众往往不够了解情况,如什么是联邦中的实际问题,而什么是表面的问题;当问题得不到解决时,这是因为问题不能够解决呢还是别有原因;什么是而什么不是联邦机构采取措施的真正意图等等。
  因此,经常重复这样一种意见,即联邦执行委员会,或联邦议会,以及联邦管理机构作出决定和解决某些问题都很缓慢。这个意见本身确有道理。但是,这个意见到底针对谁呢?是否仅仅针对联邦执行委员会和联邦其他机构呢?这些机构确实只能成为我国社会矛盾的一面镜子,仅此而已。我们仅仅批评镜子是不能改变其面貌的。应该更加坚决地改变现实情况。然而,不管它有多大能耐,联邦机构本身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而应该由我国社会所有进步力量和创造性力量共同来做,其中共盟确实负有决定性的责任。所以,现在是我们应该停止片面指责联邦机构似乎没能力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了,因为,第一,说这是问题的实质所在是不正确的;第二,这样的意见往往不是别的,而是意味着把自己的责任推到他人肩上。我们应该坦率地指出联邦效率不够高的真正原因。
  在我国社会民主化的过程中,联邦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那种使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集中起来的做法被制止了,这种集中往往是国家所有制的官僚主义、技术统治主义的垄断和大国霸权主义的教条保守相向的根源。但与此同时,联邦机构也失去了它进行决策的部分力量和威望,而这些力量和威望在我国革命初期曾使它们能够对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并迅速作出决定。
  我们不能只看到民主的一个方面,即只要求得到权利而不想承担责任。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更能意识到,今天的联邦不仅仅是由联邦机构和机关组成的,它是由社会利益的许许多多体现者组成的一个非常复杂的机构。这些体现者直接参加联邦机构的决策,而这样的决策首先是有赖于这些体现者,我这里指的是劳动组织,它们的联合体和一体化系统及这些关系中的社会政治引导结构,特别是共和国及其决策机构。如果在民主的条件下,这些社会利益的体现者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迟迟未能达成协议或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在联邦机构中就不能解决所存在的问题,或者是进展缓慢。
  今天我们就经常处于这种状况。因此,我认为我即使这样说也不过份:由于相矛盾的利益而产生的一些压力,由于联邦和共和国的社会机构和自治机构不能就有争议的问题达成协议,甚至在有时以多数通过和作出某些牺牲来解决存在的问题比根本不解决它们要好的情况下都不能达成一致,所以联邦及其机构在决定一些问题时几乎经常处于瘫痪状态。
  当然,在谈到社会机构和自治机构时,我必须指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机构的领导都是共盟盟员。但是,他们作为共盟盟员并不是那么坚持不懈地和有效地作出努力,以便在实际克服当时相矛盾的利益和其他困难方面寻找共同语言。

  民主与局部利益的体现者


  那么,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国社会存在的某些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究竟是谁的过错呢?是民主的过错呢还是在这一民主内部活动的那些社会因素的过错呢?或者,这些因素是谁:仅仅是联邦机关,还是所有那些最终以自己的所作所为影响一个民主制度效率的局部利益体现者呢?
  当然,在我国社会中教条的保守分子并非少见,他们把所有的失误和困难都归咎于民主和非集权化。我认为这些论点不值得一驳。所以我都不屑提起它们,尽管我们不应该低估站在它们背后的那些现实的政治势力。然而,我们应该非常严肃地向自己提出另一个问题:在我国社会中,所有那些几乎必然是相矛盾的局部利益的体现者是否充分认识到自己对本国社会主义自治民主制度的责任?在由于自己的所作所为,特别是由于自己没有能够进行协商和达成协议而削弱这一制度的决策能力时,它们是否意识到这一责任?如果在社会决策中,在每个革命决策中效率不高,那么这就是唯一可能给我国民主和自治的发展带来危机的最大危险,难道一这还不清楚吗?
  所以我想非常坦率地再提一个问题:在共和国和区里,或者在劳动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身居要职的共产主义者——他们要关心一定的局部利益或在联邦内代表这些利益,如果他们自己在解决因有相互矛盾的利益而产生的一些问题时,没有全力以赴地在制度范围内进行协商和达成协议,那么他们难道就不要对联邦机构效率低承担责任吗?如缺少这样的责任,那么在相矛盾的利益之间进行仲载的沉重包袱就常常落在联邦机构的肩上。
  我国社会主义自治民主制度的发展取决于我国社会生产、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稳定,而联邦关系和机构的民主化更是取决于民族关系的稳定。当然,民族关系的稳定首先取决于为使这些关系更加符合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和各民族的自由和平等而进行的斗争和所作的努力,也就是说,取决于社会主导力量是否确实有能力从进步的意义上来解决社会上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是,这也取决于所有社会主义因素对这场斗争的方法和手段的责任感,因为它决定了我们是想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自治民主的关系,还是想破坏和推翻这一关系,进而激化社会矛盾和扩大反社会主义、反自治和反民主势力的活动地盘。
  有人会说:如果我们要为建立更进步的关系而斗争,那么我们不仅不能放弃压力的办法,而且还要加强之。好吧,那么这样做是反对谁和反对什么东西呢?如果谁错答了这一重要而又关键的问题,那么他就很容易会发生这种情况,他的压力会得出完全不是他所想象的和所希望的结果,因为社会必不是许多个人想法的总和和组合。我们大家都知道,社会的特点是各种社会力量的现实关系,这些社会力量在社会结构本身、生产关系的性质、劳动者的社会利益结构等方面产生并发挥作用。如果是这样,那么决定这种作用成功与否并决定这种作用给予哪些力量以真正的和客观的支持的,不仅仅是社会主义社会因素对力量的这种配置发挥作用的目的,而且是发挥作用的结果。

  联邦稳定的基础


  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同联邦的关系。如果我们认为南斯拉夫对南斯拉夫各族人民来说是需要的和不可缺少的,也就是说,在目前局势允许的基础上,南斯拉夫必须更进一步发展成为各独立平等民族的自治共同体,那么事情就很清楚了,就是说,在共和国和联邦之间的一切争议中(这种争议在象南斯拉夫这样一个有这样一些结构差别和其他差别的多民族共同体中总是可能的),在选择解决这些争议的办法和手段时,特别应该考虑到两个目的。首先,我们不要破坏基本原则,唯有这些原则能够确保人民的平等,从而确保基于彼此同等责任之上的各民族自由共同体的生存。第二,我们不要破坏和削弱那些进步的社会主义社会力量的能力,唯有这些力量能够确保发展的这个方向,即进步民主的方向。简言之,只有民族关系中的所有因素都充分感到并对加强制度(唯有这样的制度能够保证这一发展)的现实前提和因素彻底负责,才有可能在这方面以民主的方式解决问题和争议,并使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的积极发展。
  在各共和国里,甚至有些共产主义者使用“盲目的”压力,他们根本没有或者极少考虑到我所说的所有情况,因而引起了政治危机,并为敌对势力和破坏势力敝开了门户,他们这是目光短浅,自己拆自己的台。难道这种情况有道理吗?我担心今天在我们各个共和国里,当然包括斯洛文尼亚在内,很多共产主义者根本没有意识到,那些以自己毫无原则的机会主义或欠考虑的行为使旧社会的幽灵复活的人们将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
  我完全赞成讨论中一位同志所说的话,他说,我们共产主义者认为革命已经彻底地推翻了旧世界,但现在我觉得这个旧世界正慢慢地从我们后面撵上来了。的确,我也有这样的感觉,这里不仅是指国家所有制的官僚主义和技术统治主义的管理垄断的旧思想境界,而且也是指旧斯洛文尼亚资产阶级一小市民社会及其行省主义习气的思想境界。我想补充指出,这是我们自己的错误,而它们往往是因为一些细小的事情引起的,过几年后,谁也不会知道曾经还有过这些小事。因此,各共和国的共产主义者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如需要的话,那么就在互让的情况下使南斯拉夫各民族能够迅速进行协商和尽快达成协议,而不至于成为肆意施加压力的执行者甚至组织者,以实用主义的方式为眼前的局部利益效劳。
  联邦机构经济政策的最激烈的批评者,也必然从迄今有关国家资金、联邦的过去的投资义务、无清偿能力等等的讨论中看到,这些问题太错综复杂了,我们难以仅仅通过压力来解决它们。如同已经表明的那样,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还应该在妥协中寻找,如果这种妥协是向着最终的解决迈出一步的话。无论如何,如果我们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长期的发展和人民在社会中的地位的角度看待事物的话,那么达成协议的前提就是不去斤斤计较眼前的东西,并能够辩别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下述情况更能说明这一点:迄今为止所有的长期预算,除可能存在的一些缺点之外,从中直接得出的结论是,有时候是这一个共和国在某些方面受到影响,有时候是那一个共和国在某些方面受到影响,但是我们可以断定,今天在南斯拉夫各民族共同体中谁也不剥削谁。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各共和国之间的经济关系中,一切都曾经是或者始终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实际政策中应当注意到比例。我们的人民说,宰牛并不是为了一公斤肉。换句话说,假如为了眼前点滴好处而忘掉了自己长远的利益,也就是说,为了眼前某些幻想而牺牲未来,这样的人民必遭失败。因此,在谈到人民时,我当然首先想到的是其领导阶层,在我国条件下,也就是共产主义者联盟。不论在什么地方,共产主义者都必须比一般的经验主义者要看得远。
  因此,任何一个南斯拉夫民族的共产主义者,如果他们在实现长远目标的战役中因为某些区区小事闹误会而放下武器的话,如果因为一些欠考虑的行为而破坏自己革命的成果和统一的经济制度及国内市场的长远经济利益,从而特别是破坏本民族和南斯拉夫各民族的安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那么他们就有破坏自身社会职责的危险。所以他们必须尽力在自治制度内部解决那些不可避免的争端。同时,他们还应通过这些努力来促进我国自治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在一个民主制度中,作为这个制度体现者的那些因素必须对自己的制度及其未来负有一定的责任。这一点是很自然的。因此,今天联邦中的问题已不再是不能以正常的方式和正常的程序逐步得到解决的了,条件是中央和各共和国共盟首先要帮助寻找解决办法和进行协商。我认为,恰恰是在执行局的布里俄尼岛会议上对修路之争所表明的立场将帮助联邦执委会和联邦机构更加坚决地把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因此,我们仅仅批评联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尽管我并不否认这样的批评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今天首先需要的是中央和各共和国共盟作出努力,推动对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达成具体的协议。这样就可以使联邦机构和共和国机构在实施经济改革政策和社会改革政策方面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所以,首先是我们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必须要对我国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和达成协议,因为首先对一些误解和隔阂的状况负责的也是我们。这就是说,在达成协议的同时,很重要的一点是,任何人都不要象醉汉那样死死地坚持自己的主观立场和要求,我们大家都要共同寻找既符合改革政策又符合我国多民族结构的最合理的答案。

  某些要求的价值


  今天我们的精神状况的特点是,往往非常强调保护改革的口号,或者是强调应该执行南共联盟九大决议。这本身是积极的,因为它反映了九大的改革方针得到我国人民拥护这一事实。但是,在这些口号后面往往隐藏着就其后果而言有着完全相反的效果或者至少是同改革及九大毫不相干的要求和行为。因此我认为,什么是符合改革的精神,什么是不符合改革的精神,这不能根据改革的体现者如何评价自己的要求和行为来判断,而应根据每一个要求和每一个行为的实际作用来判断,也就是说,应根据整个结果和对我国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应根据这些结果在物质发展方面和社会经济或政治发展方面把我们引向何处去加以判断。
  在讨论共和国之间关系的改革问题方面的情况也是如此。很多人一致认为,他们的共和国,或者他们的企业的一些利益是符合改革的,是维护改革的,而其他共和国或其他企业的同样利益则不符合改革,或者是反对改革的。我认为,如果我们尽量去掉这些不能令人信服,而只能使人模糊不清的主观片面的言论,那对我们大家都有好处。因此,这里也特别需要根据其整个结果和对我国社会的关系和发展的影响来评价每一个行动。
  这里尤其要注意到问题的这个方面和其他方面。当然,有些人对某些共和国的政治利益影响改革提出批评是正确的。然而,同时也不应该忘记,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一些主要的社会问题并不总是政治问题,它们也包含着民族平等这一方面的问题。我们当中总有人喜欢把其他某一个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宣布为经济上不合理的和反对改革的政策。然而与此同时,如果本共和国的经济政策也遭到同样的指责时,他马上认为本民族的平等遭到了攻击。
  比如,我经常看到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报纸指责联邦援助不发达地区基金的资金用得不合理,并提出联邦要严加监督这些黄金的使用。我并不是说过去没有一些不合理的投资,也不认为基金机构应该放弃对投资合理性的监督,如果这个监督并不意味着是亳无道理地干涉这些共和国的平等权利的话。因为南斯拉先其他所有的共和国都享有这些平等权利。
  然而,难道在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就不曾有过不合理的投资?我不想列举斯洛文尼亚经济政策中一些不甚成功的情况,因为你们大家对此也都一清二楚,但是我要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有人要求某些联邦机构对斯洛文尼亚投资的合理性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机构的经济政策的合理性作出评价,那么在斯洛文尼亚会出现什么样的反应?毫无疑问,这样的要求将会遭到愤怒的拒绝,并将会被理解为对斯洛文尼亚人民自主性的攻击。我认为这样的反应是有道理的。同样的事情不能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难道这还不清楚吗?使用这种不同的标准不仅可能破坏南斯拉夫各民族的平等,在这种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经济不发达的民族和共和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依赖发达民族和共和国,难道这也不清楚吗?当然,在其他某些方面使用这些不同的标准也可能带来其他形式的片面依赖。
  我并不是因此而断定一个共和国就没有任何权利来批评性地评价其他共和国的实践和政策的某些方面。相反,在统一的经济体制和统一市场的范围内,一个共和国的实践可能对其他共和国的地位产生消极影响,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这里也必然存在着一定的互相负责的关系。我认为,这正是民族关系的另一个方面,在这里联邦行政机构并不能有某种更大的独立作用,而是必须使各共和国互相之间的直接协商和协议得到确认,并且最好商定联邦机构在一定情况下进行仲裁的形式。这种作法在我们这里还始终开展得不够,所以我们对联邦有着这么多完全相矛盾的压力。
  我们举某些同志的批评为例,这一批评涉及到所谓“六个六分之一”的政策,也就是涉及到这样一种情况,即为了保持家中一团和气,联邦决定在六个共和国修建六条道路,而当我们在斯洛文尼亚修建道路时,很多斯洛文尼亚共盟盟员就说,这完全是一个不合理的和反对改革的政策,正常的是首先集中资金修建一条,然后再修建第二条。我也认为这样才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联邦执行委员会在联邦这样的经济政策基础上决定首先在其他共和国而不在斯洛文尼亚修建道路的话,那么不难想象,在斯洛文尼亚会出现什么样的政治反应。因此,对“六个六分之一”的政策的批评可以成为两刃锋利的宝剑。如果联邦通过其行政机构或立法活动对此作出决定的话,那么这只能造成对联邦施加政治压力的新的可能性,以及由于新的分歧和问题而加重联邦的困难。
  此外,修建道路的货币资金并不在联邦,而在各共和国。除了改革之前遗留下来的一些义务外,联邦今天没有一个第纳尔用于修路的。当然,所有的共和国在自己的计划里都预计要修建道路及整个地面设施。然而,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只有通过各有关共和国之间的协议,并同时应该确定互相之间长期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解决这样的问题,这一点是很清楚的。换句话说,如果各共和国就修建全南斯拉夫基本公路网的进程达成协议的话,那么它们还必须就由此产生的互相之间所有的物质方面和其他方面的义务和关系进行协商。所以我并不相信这些人走得是正路,他们因为“六个六分之一”的政策而单单批评联邦机构,并且不相信各有关共和国同时是否会作出相应的努力和倡议,以及是否准备就这些问题进行协商和接受共同的解决办法和协议。

  联邦和各共和国的结构和关系


  当然,在我以批评的态度谈到各共和国和其他因素在共和国之间关系体系中的行为时,我并不相信,仅仅对这类形式的现象进行指责就能使我们挪一下地方。我说那些话的目的是不要怨天尤人。我只不过想提醒一下,片面地指责联邦机构的行为,如同片面地指责共和国的行为一样,都不是解决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的灵丹妙药。如果我们想在克服联邦和共和国之间(实际上是在共和国之间)不时出现的紧张气氛方面前进一步的话,那么我们首先应该扪心自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紧张气氛和为什么它们会以今天发生的这种方式表现出来?
  现在的争论无论如何不是能够比较详尽地探讨这些问题的时机。但是既然我们是在探讨这些问题,我认为我们就应该特别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争执和紧张气氛首先是由于南斯拉夫社会结构和南斯拉夫经济结构中的一定利益发生矛盾而引起的。每一个社会都会遇到这样互相矛盾的利益(有的甚至比我们的社会还要深刻),但是它们在多民族的共同体里可能具有特殊的政治形式。
  如果我们有一劳永逸地消除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一利益矛盾的想法,那么我们就可能生活在一个非常危险的幻想之中。社会克服了一个矛盾,但是还会产生新的矛盾。人如果能够克服社会发展的这一必然的辩证关系,那么他必然成为能搬弄绝对真理的上帝。但是,如果人通过革命还不能成为上帝,那么他就必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面向现实的目标,这就是说,不是面向消灭矛盾而是面向解决问题,而这要以尽可能合理的,同时是人道的和民主的方式进行,朝着这个方向迈出的任何一个实实在在的步子,也就是在克服矛盾和实现真正的社会发展方面前进了一步。
  正因为如此,我国(特别是联邦)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以及它们克服利益矛盾的手段和方法的进一步发展,成了今天社会发展的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形式、手段和方法方面实在太贫乏了。这无论如何也是一个原因,使得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欲望未能通过制度得到表现,但却在联邦制度中那些不正常的压力和紧张气氛的范围内得以渗透。
  这种情况当然首先是因为联邦、以及共和国的结构和关系同我国社会自治基础相适应的速度太慢。在我国革命的初级阶段,革命的国家中心同时也是相对立的利益之争的权威仲裁者。非集权化和民主化产生了很多社会决策的独立社会因素,随之也产生了对由于各种需要和利益而出现的问题的不同的和独立的反应。因此,对争端作出仲裁的旧制度和旧方式是削弱了,然而,以自治民主的方式解决争端的新制度却发展得不够。
  由于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方面存在着这样落后的状况,所以我们今天还始终面临着两种倾向。一方面,各种利益的体现者越来越经常地使用压力的方法,时而在解决不同利益的争端时使用“强权政治”。另一方面,顽固地坚持这样一个倾向,即保留或者甚至扩大联邦及联邦机构的仲裁职能,提出这些论点的主要论据是因为压力不断增加了。
  因此,如果我们想更加坚决和更加现实地抵制这样和那样的倾向的话,那么在今后的岁月里,我们就必须在社会主义自治的基础上,特别是从社会决策的手段和方式,即以民主的和社会主义的方式解决有争议的情况的立场出发而积极地工作,进一步发展我国社会制度,特别是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再说,我国联邦的结构和关系的发展也应该服从于这样的目的和这样的发展,而不是服从于兜售民族主义。
  我认为,我们确实必须在这方面开展积极而又具体的行动,不能因为不谨慎的行为和方法而为这种盲目的民族主义的盲目反应开路。在这种民族主义的背后很有可能隐藏着形形色色的政治投机。
  我不想因此而断言,通过加紧解决我国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方面悬而未决的问题——包括民族关系的问题——就能够避免各种利益的冲突和排除在思想政治上划清界线的必要性。但是完全可以肯定,我们只有以这样的方式才能保证尽可能地根据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自治发展的准则和利益来解决这些冲突。换句话说,只有我国社会结构在社会经济或政治思想方面的落后因素处在压力之下,我们才能够减少这一发展出现更大的自发变态的危险性,这是巩固和进一步制定民主制度——包括民族之间关系制度——的特殊内容和形式的首要条件,而这样的内容和形式则自发地要求在人们之间确立社会主义的关系和自治的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进步力量,特别是共产主义者必须自觉地为此而奋斗。

  南斯拉夫不是古典式的联邦,也不能成为古典式的邦联


  同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特殊的自治结构和方针来具体地协调联邦关系的这样一个方针相反,在关于民族关系的讨论中,我们经常遇到有人企图把这个问题局限在联邦和邦联的文字游戏上。与此同时,一些人认为邦联是兜售民族主义货色的一个命题,目的是破坏民族关系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成果,并人为地在这些关系中制造危机。而另外一些人在谈到清除中央集权主义国家的残余时则以存在实行邦联的危险来进行威胁,当然也有很多人把促进我国联邦的发展作为他们最美好的愿望,他们之所以强烈要求进行这样的讨论,是因为他们要去掉那些同各民族的社会主义自治共同体已没有什么关系的陈旧概念。
  我认为,这两者都是要对我国制度中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陈旧范畴进行讨论。无论是在揭示当代社会(而特别是我国社会)中对民族关系产生影响的客观规律方面,还是在选择解决这些关系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的办法和手段方面,这些范畴都给我们指出了一个错误的方向。所以,仅仅在这两个或类似的范畴内转圈子的这种讨论,是对现代世界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给于民族概念和整个民族关系概念的社会内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仅如此,人们还得到一个印象,这样的看法不仅看不到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所展示的前景,而且看不到在人类一体化方面由于自然规律的必然性和力量而产生的前景。
  无论是联邦还是邦联,在当今这些概念的含义中。都是多民族国家的范畴,这个国家范畴在资本主义阶段也是资产阶级政治国家的形式。这两者曾起过进步的历史作用,曾是很多国家人民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的工具。但是就其社会历史性质而言,这两者只不过是中央集权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形式,这样的国家是建立在民族资产阶级和整个统治势力强迫的或自愿协商基础之上的,但这些协商首先是指权力的分配和对本国剩余劳动的支配。当然,这些并不是这种国家形式的所有实质。但是我撇开它们政治、外交、文化和其他方面不谈,因为我想指出它们的社会经济基础,也就是想指出一个事实,即各民族之间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关系是符合资本主义时代的私有制制度的。鉴于这种情况,也就产生了保卫本民族和本地区的剩余劳动的斗争和掠夺其他民族的剩余劳动的斗争。因此,资本主义时代的特征是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和对各国人民实行帝国主义统治的斗争,联邦和邦联,以及其他形式的多民族国家或国家联盟正是这些倾向和斗争的反映。
  只要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还是国家所有制关系占统治地位,那么在这个社会的民族关系中,事情还会以类似的方式重现,也可能产生类似的矛盾。革命初期的国家所有制形式的发展本身就含有使它表现为民族所有制的必然性,从而也就会产生分配民族剩余劳动的争论。对中央集权的多民族国家中的这种倾向的否认,则又成为产生大国经济霸权和政治霸权制度的根源,具有这种霸权对民族关系的发展所能产生的一切后果。所以在这种条件下,关于联邦和邦联的讨论无论如何会有现实的内容,
  但是,我们能否总是仅仅以这种方式来讨论自治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的民族团结?在这个社会里,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是由劳动者自己和生产者自由联合体,而不是由作为联邦或邦联或者作为共和国的国家来支配剩余劳动。显然这是不行的。当然,我并不是说我国社会已经是这样的联合体了,而是说这个联合体是我国社会的革命目标,在争取这一目标的斗争中,它的整个体制都要得到调整。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从联邦或邦联的静止的国家法律概念的角度来观察民族之间关系的发展,并与此同时忽略国家在社会中的作用随着自治的发展而发生的变化。
  所以我认为,不应该在联邦或邦联的国家法律范畴的基础上,而应该在根据自治原则发展民族关系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来讨论和解决我国联邦悬而未决的问题。今天这种民族关系不论是比联邦还是比邦联都更为进步和更为民主,这种情况在我国自治社会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更是如此。简言之,今天的南斯拉夫再也不是古典式的联邦,也不会成为古典式的邦联,它是各民族的社会主义自治共同体,这在很多方面同时也意味着民族关系中意义重大的新范畴。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人民的独立性要比在古典式的联邦和邦联中的独立性要大得多,同时也在反映各民族和劳动者共同利益和保证平等条件的一切领域里广泛开辟了一体化的进程。当然,在这些关系的现状里还孕育着很多陈旧的形式和制度,同时也包含着相对立倾向的强大压力。因此,我根本就不认为这方面的发展将会在没有抵制、变态及其他困难和阻挠的情况下进行。但是,这也不能成其为使我们向后看而不向前看的理由。

  在联邦范围内以自治的方式协调利益


  如同其他任何一个社会一样,我国社会无疑地也需要积极地协调利益和需要。但是,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即什么时候通过联邦立法的力量和表决的方法来进行协调,而什么时候首先通过共和国、经济和其他领域本身更直接地进行协商和达成协议来进行协调。我认为,我们必须本着这种精神来发展宪法制度,并明确地把联邦机构的仲裁作用主要局限在由统一经济制度和统一市场产生的各共和国的平等、互相依存和互相负责等方面。
  我没有在这里作出具体的答复,但我想通过上面说的一切来强调下面一点:我们与其讨论哪一种国家法律形式更符合我国民族关系(这只能在政治上使这些关系复杂化),倒不如坚决地、逐个地着手解决具体问题,并不断地朝我国自治社会革命目标前进那样更为有效。因为,一方面,否认革命或者给革命带来危害的兜售民族主义的行为对我们来说不仅是不能接受的,而且是反革命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使人民的创造性愿望公式化,或者使南斯拉夫各族人民之间出现不平等、霸权主义和互不负责任的现象,那么我们就无法解决民族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紧张状况或冲突。我认为,通过这个途径,我们将比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更加容易地在发展和稳定民主的民族关系方面取得新成绩。
  但是,在这条道路上,最有害的行为无疑是使隐藏在邦联和独立国家的虚伪口号后面的反动自私的民族主义灵魂复活。因为,这样的民族主义为斯洛文尼亚人民准备的命运仅仅是某个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制度的毫无权利的傀儡和附属品而已。显然,这本身就说明,在南斯拉夫多民族共同体中,在我们联邦中,我们必须比任何建立在权力等级制度基础上的古典式联邦或邦联更积极地,采用协商和协议的方法。我们是非常缓慢地习惯于这样的做法的。正因为如此,就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很多人把联邦看作是某种超国家的调解人,而不是南斯拉夫各族人民之间原则上协商和合作的机构。
  在所有这些关系中,共盟起着重要的作用。共盟的革命先锋作用决不仅仅是为寻找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自治道路而斗争,而且是为以民主的和社会主义的方式解决这条道路上出现的冲突而作出努力。在我国所有的共和国里,包括在斯洛文尼亚,可以感觉到一些社会阶层的批评和抵制,它们反对所谓党对其他机构事务的“干涉”。这些抵制无法阻碍我们前进。因为以往的探讨已经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问题不是反对党的干涉,而是坚持在对待某些问题方面确实存在的分歧。
  因此,往往是共产主义联盟和社会主联盟一表态,便被称之为“干涉”。
  然而,问题是很明白的,如果共盟不对社会进步的道路表明态度,那么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如果共盟不同这种反对进步的立场作斗争,不同削弱唯一能够支持这一进步力量的立场进行斗争,那么共盟怎么能够成为革命先锋队呢?还有,如果共盟在争端和冲突中不为寻找符合这些利益的解决办法去斗争,那么它怎么能成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呢?
  所以共盟必须成为社会协商的主要倡议者和体现者。毫无疑问,如果过去我们在达成协议方面付出足够努力的话,那么我们就能够找到更多的共同立场和共同解决办法,从而消除观点中的分歧了。所以,如果共产主义者自己都没有付出足够的努力来为共同的问题寻找共同的语言,那么就不应该仅仅责备联邦机构迟迟不去解决某些问题。
  我早就强调指出过,今天大家在维护自己的观点时都引用改革和南共联盟九大的决议,可是他们的观点却经常是极不相同的。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代表大会的决议就其性质来说是些总的东西,它们并不总是对一些问题作出具体回答。在很多方面,它们同代表大会之前讨论中的某些观点相比更缺乏具体的东西。因此,这些情况的出现就要求我们以相应的方式继续进行我们在代表大会之前的讨论中已开始的工作。南共联盟必须坚决地致力于在有着各种不同观点的问题方面作出共同而又具体的答复。因为民主并不仅仅是讨论,思想斗争和思想自由。民主也是行动,而行动则要求有效的决策制度。这是我们近几年来最薄弱的一点,因此,如果我们这一完整的民主自治制度在这方面不能更加行之有效的话,那么我们就会使它陷入严重的困境。


  对民族主义的批评并不意味着否认民族意识


  毫无疑问,在民族关系这一领域里,一切反社会主义势力和反自治势力都企图在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的旗帜下同共产主义者联盟决一死战。
  当我们谈到民族主义时,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我们今天是如何理解民族主义这一词的,我们所反对的这一政治范畴的意义又是什么。因为,不少人——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企图把民族主义的概念同民族意识的概念混为一谈,同对民族存在的确认混为一谈。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现象,民族主义在历史上首先是以两种形式出现的:作为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中的社会意识的整体,从而作为民族整体和民族觉悟的因素;作为争取民族解放而同任何一种形式的民族依附而民族压迫进行过斗争和正在进行斗争的人民的一种意识形态。
  今天我们共产主义者谈到民族主义时,我们必须明确地指出,我们指的不是那种处于历史进步阶段中的民族主义,更不是指民族意识的表现和确认了。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民族主义同其他任何一种意识形态一样有过自己的发展过程,但是今天的民族主义的作用不同往昔了。它昨天曾是争取自由斗争的旗帜,而今天它往往成了民族利己主义和唯我中心主义,甚至是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旗帜。大家知道,民族主义曾是德国纳粹主义和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的本质。我还想指出一种荒谬的说法,即民族主义就是斯洛文尼亚自卫军借以同占领者勾结起来反对的解放阵线的意识形态。然而这一阵线并不是什么民族主义的,它不仅始终不渝地忠实于本民族,而且也是本民族人民解放斗争的组织者。
  今天首先应该看到,在现代生产力和人类意识发展的条件下,民族主义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成为对人类人道主义思想一体化的反动阻力,而这个思想一体化是社会历史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因此,在这种反动思想意识的重压下而落伍的人们必然会被历史的发展所抛弃。
  所以,不管谁企图把我们对民族主义的批评说成是对民族意识的否认,那他要么是有意识地把共盟所没有的目的强加给共盟,要么就是无知。
  在我国条件下,反动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已成了每一个反对社会主义者和反对自治者的一面旗帜。而民族主义最为常用的口号(在修路事件中提出了这些口号)之一是斯洛文尼亚经济没有得到重视和利用。当然其他共和国的民族主义分子也同斯洛文尼亚民族主义分子一样,为自己的共和国讲话,并“成功地”为自己的说法找到根据。因此,斯洛文尼亚共产主义者必须对这一问题表明立场,并为实现这一立场而奋斗。当然这不应该信口开河。我们要向斯洛文尼亚公众提供数字材料,并向他们指出这些材料的实际意义。



感谢 李将敬思 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