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各县建立了一些委员会,在太子港集中了一些选举人,以便产生殖民者委员会,把我们的意见带到在该城举行的殖民者大会上去。可是意见不一;个人利益不服从整体利益;北部同西部和南部处于尖锐对立······小考阿夫裁判管辖区原司法总管费朗·德·波迪埃,因打算帮助有色人种而被人杀害。小河镇一公证人也差点丧命,因为他替要求在民事和政治方面享有平等权利的有色人种写了一个状子。近几年来,品质恶劣的下层白人有增无已;他们到处为患,我们正在设法阻止并且不让‘博爱'的鼓吹者散布有害言论。我们能成功吗?我们现在是这样的四分五裂······”
“法令不仅不会使各派和解,而且会使双方都不满意。来自〔殖民地的〕白人议员现在就已怒气冲冲地退出会场,决心再也不参加会议了。不久,父母皆为奴隶的有色人种即黑人,在弄清自己的也应享有权利后,将会大胆地要求得到它;如果人们拒绝给予,他们将会拿起武器来争取。
“这样,一场内战将在所难免,这是元老们的错误政策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不可推却的责任要求他们不要忘记有关正义和人道的规范,而明智却要求他们逐步准备由奴役向自由的过渡。因此,他们的首要使命是把那些谴责奴隶制并说理透彻的书籍送到白人和混血儿殖民者手中,同时努力减轻身为奴隶的不幸者因此命运而造成的痛苦。接着,他们应当设法给这些人以教育,每年下令解放一批奴隶,并以此正义行动奖励那些表现突出,努力实现此愿望的人。最后,要是他们认为需要对这些奴隶——新大陆的牛马——的所有者给予一定的补偿,他们可以或是在一定时期免于缴纳其应缴的部分税赋,或是每解放一个黑奴便付给一笔钱。”
“高等法院及高级教士和银行家们一定已经看到,公共舆论既在反对他们,把他们彻底打垮既已成为政府的主张;他们此刻唯一可行的办法是下定决心支持民众,反对宫廷,且理智和他们的本身利益也都要求他们非这样做不可。然而他们非但没有这样做,反而一味听任怨恨、野心和贪婪的摆布,以致现已处于被公众抛弃的境地。因为不管政局会怎样发展,要是拥护王权的一伙占了上风的话,高等法院及高级教士和银行家们是永远不会恢复其原有地位的;相反,要是自由事业取得了成功,而他们又是真诚支持自由事业的,新政府定会由他们来主持。
“我想〔依然是马拉在《人民之友报》所载巴孔的意见〕,市里要拒不同意平均每日至少一万二千至一万五千利弗尔的入股,以他这一大型有益工程早日完工,将必是对我们和后代的一种犯罪行为。况且所拿出的钱将会有益于公共,拥有大量股份的市政当局将参与运河收益的分配。做这种好事既可不必再为教济而耗费大量金钱,又是大大有利可图的投资。同时,同所有入股人一样,市里对于运河的修建和资金的使用将拥有监督权,而所动用的资金用不了多少年就会回到公共金库中去。
“我们还知道,运河在商业上所带来的收益可使之在五十年后将所有股份清偿完毕,从而成为法国人民的一项美好的产业。各那显然会根据当地的要求,纷纷仿效首都,建造这类工程。这样,以国家的资金投资,可使公众建立起充分的信心。
“为了对所雇工人的表现完全放心,这些工人将携带其所在各区发给的证明信前往运河工地。工地管理机构将由巡视员组成;这些人因利害攸关将不会对懒散现象听之任之,而且会努力把这公共慈善事业办好。人们或许担心,这么多穷人被迫受到严格规章的约束,又无法指望各部门负责人会表现软弱而对他们有所通融,因而会引起骚乱:对此,我们会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对一群群工人加以监视和控制。因此,我们不但能保持良好秩序,使这一慈善事业起到真正作用,减少贫困,而且能不浪费一分一秒,使工程一定发挥效益。而这一切却是现在的济贫作坊管理机构所无法实现的。希望所有正直公民能给予我们大力支持。”
三星期前,我就听他说过巴孔要为勃卢重写的那篇文章的全部内容,此文已由你摘要发表······”
一贯正确的马拉,每当发现自己弄错了时总显得相当尴尬;他以寥寥数语答道:“我对于巴孔,只是通过他的文章了解他的;因为其文章显示出他是一个颇有见地的慈善家。不过,我从未想到要推荐勃卢雷的计划,因我对他的为人一无所知。
“我所以谈到他的计划,纯粹为了说明市政当局对公共作坊的居心不良。”
马拉的工人合作社计划
几个月前,马拉曾支持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计划。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们不妨可以提前将此计划视为工人生产合作社的萌芽或有关此种合作社的最初想法。不过这里也一样,马拉的庄重言词同实际提出的计划,相距何其遥远!下面是《人民之友报》1791年3月28日星期一一期的内容提要:
“一个可在几年内为首都一万名生活无着的穷人解决生计的简单易行的办法,而且不需要国库拿出一文钱。此计划的实施将给国家带来的好处。市政当局为使此计划受挫而提出的徒劳借口及所耍阴谋。”
文章一开始便象是刮起了一股即将把所有富人即无产阶级的剥削者裹挟而去的革命风暴;但这一切不过是为了引出一个为几千人提供工作和支助的设想。近几年来,一些著作家经常把这种徒劳无益的激烈言词说成是社会主义的萌芽。我们还是来看看马拉是怎样说的吧:
“今天能在这里为穷人说话,是尽了我心中渴望多日的一项神圣义务。因为这些工人是人民中最为健康、最为有益的一部分。没有他们,我们这个社会一天也存在不了。这些宝贵的公民承担着国家的全部负担,而自己却未得到国家的任何好处。世间的无赖和贪官污吏是靠他们的血汗养肥的;但他们却受到了这些家伙的残酷虐待。当压迫他们的权贵在锦衣玉食中过着享乐的生活时,轮到这些不幸者名下的却只是辛劳、贫困和饥饿。啊,战神!要是我在某个时候希望能得到你的利剑的话,那只是为了给他们恢复神圣的自然法则;因为这个法则遭到了世间各个君王的践踏,并受到了我们的元老们肆无忌惮的无情破坏。”
刚才说过,这些激烈的言词毫无用处;它只表明,在这一席话语的深处,谈不上任何有关社会方面的明确思想,以及对于财产有根本意义的新认识。但这种一再出现的热烈呼声,显然已开始打动不止一个人的心灵;它很象一个人在能够说话和思考问题之前,因一种隐约的痛苦而发出的呐喊,这同无产阶级目前所处的幼年状况正相吻合。马拉因而急忙做出戏剧性的动作,试图缓和这一痛苦,但未能如愿。然而他在资产阶级革命的一片喧嚣中,在历次兄弟般的节日所唱的颂歌及充满乐观精神的豪言壮语中,至少是听到了这一痛苦的呼声。因此这个人,既然在革命扑朔迷离难以捉摸的黎明时分发出了充满同情的尖利怒吼,他那无缘无故的仇恨至少应得到部分的原谅。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位“天使”提出了什么样的建议;但这一次已根本不是想得到战神闪着寒光的利剑,而仍然同公共作坊有关,且设想新奇,带有启发性。
“我此刻要向公众介绍的计划,是一位高明慈善家提出来的。计划一旦执行起来,便可在几年内解决几千工人的生计,而且无须国库拿出一枚铜板:不论所涉及的工人怎样多,都不必担心巴黎的秩序和安宁会受到破坏。几年后,面包价格将会每四斤降至七至八个苏,民众因而每年可节省一千多万,同时首都的财富将会逐年增加,从而为大批工人带来工作。总之,计划的实现可使八万居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并有助于消灭乞丐,大大增加公共收入。所作设想很是简单:从圣摩尔开挖一条运河;运河将经过万森林苑,以便利用山丘下部的岩石;来往船只的费用将因而大为降低,因为这不仅可使之缩短八千特瓦斯〔注:特瓦斯,法国旧长度单位,一特瓦斯相当于1.94米。——译者注。〕的航程,而且可消除水下礁石,大大减少航行危险。
“(2)这一地区的天然河段既然不再用于航行,将可建造五十来座以水带动的工厂,如面粉厂、啤酒厂、加工大型器件的磨压厂、各种型的造纸厂以及金属拉丝厂;厂品输往外国,每年贸易额可达几百万。
“(3)万森城堡这座惨绝人寰的监狱,不断使人想起统治者的暴虐。他们当初建造它,就是出于复仇和发洩的心理。现在,城堡将由承包人出资买下,改建成大型谷仓,在首都和本郡的公民监督下,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为穷人提供食粮。因此,此城堡将会成为我们所赢得的自由普照人间的伟大丰碑。这个大型谷仓所存粮食可保存几年并将不断以新粮更换陈粮,它不仅可为各面粉厂提供原料,而且可使巴黎不再依赖贪得无厌的囤积居奇者。我们在丰收年景所经历的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粮荒,应使我们在今后变得聪明起来。
“(4)计划所需资金将由穷人提供,他们只须投入很少的钱,便可期望使自己的生活得到改善。具体办法是:将成立股金可退还的储金会,参加者涉及所有人,包括年长者。储金会设八万份数额相等的股份,即每股七十五弗利尔;可一次交清,也可在一年内每月交六利弗尔五个苏。三年后工程便将竣工。届时,上述所交款额将带有五厘的利息。随着部分入股者的死去及所建设施自然会得到的发展,此利息将会逐年增加。因此,一个入股者虽然只交五利弗尔,但这些设施的储备却会在某一天达到几十万利弗尔,这些钱随后将由国民继承。
“至于工程所雇工人,将通过某种安排使他们每人认购一股中的一部分,从而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愿意为工程竣工出力;况目且他们所挣工资,应付日常生活将绰绰有余。储金会资金将不用来为任何公司提供信贷,而是用于公共福利,因此将到六百万利弗尔为止,这个数额对于修建所有工程和购买所之物,是足够的了。
“通过这一道道地地的民办事业,我们将可使目子过得不太宽裕或靠其微薄积蓄无法改善的人,从此享有安逸的生活。这些人终身劳累,常常缺这缺那,甚至无法填饱肚皮;他们若不是因紧张的劳动或生活的拮据而身患重病,造成中年早逝,便只有在收容所发残年。而现在,八万穷人将可摆脱贫困,同儿女共享天伦之乐······这一简单计划只要略加介绍,便可得到人民所信赖的人给于的赞同和支持;对于这一点,谁不相信呢?可是哪里想到,就是这个计划,却受到了那些不称职的市政官员千方百计的阻扰?······”
这个计划值得我们停下来谈一谈。这里当然不是谈其技术方面的可行性或是财政措施,而是谈其在社会方面所显示的有趣倾向。这种由国家倡议建起的作坊,不但其工人就是作坊的股东,而且作坊随后将回归国民。就是说,这种可为后来的健在工人提供较多收入的储金会的办法,包含着路易·勃朗所理解的国家社会主义以及工人生产合作社和多种互助形式的萌芽。
然而遗憾的是,这种萌芽却非常脆弱;它难以觉察,含混不清。必须指出,它一点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工人联合或合作的思想,也即我们今天所说的工人工会的思想。马拉所设想的工人所有制,不是将作坊交给工人团体,而是采取资产阶级的个人经营形式。不过这里却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单就资产阶级的革命影响而言,它显然已开始在工人中产生勃勃雄心,要是革命所奠定的政治自由能持久存在,要是起初受到阉割,随后才全面实施的国民最高权力能维持下来,要是起初受到限制,随后才普遍推开的选举成了各权力机构赖以建立的基础,工人即无产者便很可能,甚至肯定会要求并得到一些保障。他们或许会通过类似马拉提出的办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参加到革命将使之获得巨大发展的资本主义所有制中去。
不管怎样,即将遭到制宪议会粗暴否决的联合权和罢工权,很可能会较早赢得;工人群众因而不致于要等待一百年才合法享有。人们可能要问,在资本主义的统治尚未达到顶峰之时,工人的这种组织是否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及生产和财富的发展相协调。对此,我会不加犹豫地明确答道:会协调的。我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比许多社会主义者所说的要远为灵活。我认为,早在1789年,资本主义制度便已经适应充分的自由和民主制了。马克思发现,除资本所取得的正常的主要利润即未偿付的工人剩余劳动外,资本主义还谋取了许多次要利润。
它弄虚作假,欺骗工人,甚至连说好给予工人的钱也未给予,并以狡诈的手段延长工作日。它对工人的剥削超出了其基本利益及其发展的法则对它所要求的。在某些时候,它甚至没有支付维护劳动力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工资,因而损害了工人的体质。它把童工弄得劳累不堪,智力迟钝,远远超出了制度的内在需要,甚至违背了资本主义的本身利益。
如果建立民主制,实行普选,让人民享有最高权力,便可使雇佣劳动者与这种过分的剥削进行斗争时具有保障。此制度或许会在个别方面使半资本主义半工人的生产组织得以产生,并使工人的体力和智力得到增长,而不会损害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样,无产阶级的正常出现和社会主义以和平方式的逐渐确立,将非常顺利。啊,我们可不要认为阶级的对立发展是按严格的机械模式进行的,任何东西也改变不了。我们可不要认为,资本主义是在民主制下发展还是在寡头制或专制制度下发展,对无产阶级无关紧妥。不,说革命没有因帝国的军事专制、王朝复辟时期的反革命企图及路易一菲力浦的纳税选举制而受到损害和贬抑,是不对的。
是的,因革命而摆脱了封建行会束缚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所有制,在各种制度下都取得了发展。因此,这种发展不是任何反动势力所能阻挡和遏制得了的。是的,资产阶级一直很善于迫使人们承认公共债务,接受维护其威望所必需的一定的财务监督。因此,要是政治自由和国民最高权力没有在帝国专制制度下受到破坏,要是革命没有在一百年中摇摆于军事民主制和奥尔良派资产阶级寡头政治之间,而是始终保持着共和民主制,阶级的基本关系和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深层结构是不会发生变化的。不但如此,资产阶级的个人利己主义将会受到制约,工人所受的剥削将会受到限制。这样,必会更为宽宏的资产阶级同更为心明眼亮,更为自由的无产阶级之间所展开的必然斗争,便更加肯定会以更为崇高的方式产生一种新的社会,一种新型所有制。早在1791年,无产阶级思想便已开始出现。从那时起,人类思想便在寻求各种途径,缓和无产者的境遇了。因此,一看到这一点,一想到所有这些已经出现的萌芽在自由民主制的正常发展下所可能实现的,我们的心头便备觉凄哀。
我们不能以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无产阶级在过去一百年中所经受的巨大痛苦是不可避免的,是建立新的秩序所要求的。不,不,这些痛苦,许多是没有必要。要是工人至少能借助民主制和共和制进行自卫,反对有产阶级不必要的过分行为,资本主义定会同现在一样强大,一样富饶。
因此,无产者永远不应只是依靠经济机制的作用,永远不应对于阶级的组织存有过多的宿命论,以致低估和轻视民主制和自由为他们提供的各种途径。有鉴于此,我对马拉提出的有关社会方面的计划,就其内在价值而言,毫无兴趣。我所注重的,是此计划所显示的社会劳动即无产阶级的劳动,在人们心中开始隐约产生的争取新的自由的征兆,这还需要再说一遍吗?《人民之友报》一通讯员在该报1791年3月25日一期上写道:
“昨天,我到了爱国者加兰〔注:加兰(1753-?),面包师,选举人,巴紫市议会成员,1793年主管粮食。——编者注。〕的铺子里。一个工人要买个面包,拿出一张价值四利弗尔十个苏的指券。为了把钱兑开,他跑了十来家商店;最后终于换来零钱,但其中却有几枚硬币是假的。这个为难以兑换小面额指券而沮丧满怀的工人,于是长叹一声说道:‘在这个国家,我们已被那些本应多为我们考虑的人所抛弃,这可叫我们怎么活下去?’接着,他擦了擦泪,又说了一句:‘他们已渐渐把我们的耐心视为胆怯。可是我们工人在巴黎有二万人,个个身强力壮;总有一天,我们要结束这种拿我们寻开心的局面。我们至今一直听任这些资产者的蒙骗,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这样运用阶级意识,实在可怜,也不明智。指券虽然给零买零卖造成了一些困难和麻烦;但作为剥夺教会财产的一种手段,其发行却是一项重大革命行动。马拉出于对米拉波的仇恨,曾对此作过疯狂的攻击,因而在这方面起了反动作用。可是人民的痛苦已开始以阶级对抗的形式出现,工人已起来反对资产者,这难道不意味深长吗?
两年前,农民在陈情书中十分乐意把资产者当作另一种特权者来谈论,认为他们对人民的压迫同贵族一样重。可是在城市陈情书,甚至在工人阶级所使用的语言中,1789年的资产者却是一个革命者,即贵族和宫廷的敌人。那时候是资产者与贵族对垒,而现在,却是工人即无产者开始同资产者对垒了。这种正在形成因而还十分脆弱的阶级意识未能从这时起,在随后的一百年中通过对自由的继续实践而得以加强和明确,这是多大的遗憾!
马拉与其土地改革计划
1791年9月5日,就在马拉认为自己行将放弃新闻工作的时候,他提出了一个土改计划。计划首先在于——如同上文所述——借助法律,促使小块土地的强制交换,以便节省时间和不必要的开支。“分散的小块耕地是农民立足土地所必需的,而他们立足土地无论对于公共利益还是对于个人利益都至关重要;要合并小块耕地,首先必须摆脱打着自由旗号的个人主义幽灵,很久以来,‘自由’一词便遭到滥用,常常与任性和放纵混为一谈,因此必须一次将其含义彻底弄清。一个人如果做其所能做的,那是对天赋自由的运用;如果想做什么便做什么,那是专断;如果所做的事情损害他人,那是对自己的放纵;如果只做其应该做的,那是运用了唯一适宜于社会的公民自由。一个社会人的职责是由法律确定的。我们这个政治团体的首要目的是实现共同的幸福,每个公民都应为此而努力。
“为什么?因为社会状况要求每个人能为了公共利益而牺牲其部分利益;作为对此种牺牲的回报,每个人可从国家得到保护,即其财产的保护和人身安全的保护。因此一个人对自己在世间最珍贵的东西——财产、安宁和生命——的维护,取决于他对法律的遵守。
“以上谈的是原则;下面来谈谈这些原则在土地方面的运用。
“在英国,人们对真正自由的认识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为清楚;人们明确感到,要通过交换的方式合并土地,若听任个人的好恶行事是不行的。因此不得不以法律的形式对这种互相间的交换明令执行,并对具体方式做了规定。这称之为the Compact的合并,五十年来已按照议会对这种交换做出规定的文件在各郡逐步实施。在我们这里,大的佃农为了耕种方便,互相间常在其租佃期间进行这种交换;可是这一做法无论在圈地方面还是在土壤改良方面都无法得到长期协议所带来的任何好处,因而往往只会引起许多纠纷,在租约到期时使农庄出现混乱〔注:由此可见,马拉的英国经历十分丰富,包括对农村经济的了解。但他对英国农村的大变动所注意到的,与其说是圈地不如说是土地的归并。——编者注。〕。”
可以说,革命关于法律和财产的理论,在这里得到了全面的概括。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财产则是一种权利;法律对此权利既规定了限制,又提供了它所规定的保障,因而使个人的权利与共同的幸福协调起来。
因此,在农村财产问题上,小块土地的合并将由法律从公共利益出发,以不容置疑的权威做出决定。
不过马拉不希望法律只停留于这一点。因为如何方可确保人民大众,特别是他显然关注的众多短工和淳朴壮工的生存呢?可否以不容置疑的权威降低食品即农产品的价格呢?这可能会导致农民的破产,挫伤种植粮食的积极性。然而供求法则常可产生这样的结果:一种商品卖的人越多而买的人越少,其价格也就越便宜。因此,应当增加出售农产品的人数,为此便须扩大佃农队伍;而要做到这一点,则只有迫使土地所有者把大型农庄分为若干小型农庄〔注:关于这一点,马拉的观点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把大型农庄改为小型农庄是农民在旧制度末和革命时期经常提出的一项要求。参见本卷(上)第244页。——编者注。〕。
这样,许多短工立刻便可成为一个个小的佃农,结果不仅会减少农产品的购买者,而且会增加其出售者。因此价格的合理平衡和农业利润的合理分配,可使每个人都过上富裕的日子。这就是马拉提出的非常有限——如同我们所看到的——非常谨慎的土地计划。这同要求实行“土地法”,即平分土地,相差很远;因为计划只要求把农庄改小,而其收入仍由土地所有者占有。不过这仍是法律对财产制约的一种干预。他写道:
“因此,法律在通过正当交换使土地连成一体,从而给土地所有者带来许多好处的同时,也应迫使那些自己不种地的土地所有者把土地分成若干块出租,从而确保所有人的生存,是自然的,合乎情理的。当他们看到自己的土地因小块耕地的合并而使生产成本降低,从而使收入增加时,我这个对我们的同胞素有良好看法的人,不相信他们当中会有人无理提出这样的埋怨:法律在将土地分给更多家庭耕种后,虽使农产品的分配更趋合理,但却剥夺了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的支配权,即随意出租的权利。因此,这一措施必会产生如下结果:首先可通过耕种的便利和农产品的合理分配而使公民社会接近自然状态;其次,可使粮食价格与劳动力恢复平衡;最后,可消灭农产品方面的一切垄断。这是因为有地耕种的人越多,打短工的人也就越少,他们的劳动日价格因而必会增加。另一方面,有地农民越多,粮食出售的竞争也就越为激烈。况且生计得到保障的乡村居民将会十分乐意出售剩余粮食,这样粮食贸易也就不愁没有货源了。”
可见,马拉在为农村生产作出上述规定时,对于废除土地所有权和将土地收归国有或实行平分考虑很少,而是希望通过这一办法把富有土地所有者吸引到农村来。他说:“不久,随着土地的合并所带来的便利,随着田野耕作的花园化及农村生活的复苏和人们对大自然真正情趣的追求,富有土地所有者必会携带其财物回到农村来。我们很快将可看到一些开明人士会不耻下到田间去扶杖犁地;知识的传播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必会使农业生产出现飞跃······”
一方面是大的土地所有者,一方面是小的佃农;这就是1791年在社会方面提出的最为大胆的思想。然而这并不能根除粮食的垄断,因为大商人显然会收购小农的剩余粮食,将其囤积起来。
不过应当看到,马拉这样做,是在想方设法提高短工和壮工的收入。他所以很快被人们视为“人民之友”,是同这一特点即他对穷人和无产者的关心是分不开的。因此,今天从许多方面来看,马拉的思想无论怎样幼稚,如果对它有所忽视,将难以弄清无产阶级的历史及其源流,难以发掘它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最初表现和思想雏形。马拉思想的真正历史意义,恰恰是这稍嫌幼稚的特点所赋予的。部分无产者花了五年时间便从马拉前进到了巴贝夫;可见这场资产阶级革命对无产阶级的教育作用是多么巨大。
选举问题
不过1791年,工人阶级已较多地关心当前的问题。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工人阶级这时对普选的注意已比1789和1790年远为明显。他们当初对此问题的漠不关心,看来已成过去。不言而喻,议会对扩大选举权的任何做法,皆持反对态度。不过议会自己显然也已感到,关于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立法未免有点武断而难以持久。
罗伯斯比尔一有机会就会提出这一问题,如讨论土地税和修设宪法时便是这样。他对于普选的要求,如今是一次比一次强烈而嗓音也越来越高了。
1790年底的10月,有关委员会向议会建议,凡自愿向国家交纳相当于三天工资金额的公民,皆可成为积极公民,因而获得选举权。这个建议实在有点莫名其妙,因为一个富翁只须替穷苦工人交纳这笔款项,便可为自己建立起一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选举大军。再说工人即便交得出来,也并不表明他们拥有那怕少得可怜的财产。因此不给没有财产的人以选举权是毫无道理的。委员会这一议案在议会虽未获通过,然而这类议案的提出,表明人们的思想已出现动摇。
此外,议会已将确定三天工资值的有关事宜,交各市镇在县的领导下进行;这就为民众施加其影响开了方便之门。各市镇只要把每天的工资值定得低一点,便可使除仰靠救济为生者外的几乎所有公民都能获得选举权。确实,许多民众影响较大的市镇所定工资值就非常之低,从而使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差别实际上已荡然无存。
议会对此做法进行了抵制,宣布若无议会的特别认可,所定一天工资值不得低于十个苏。可是谁都看得出来,纳税选举法这垛墙已处于分崩离析之中。实在说来,议会一下子让四百万公民有了选举权,最后势必会接受普选制〔注:饶勒斯这一看法似乎有点乐观,国王逃往瓦伦事件发生后,制宪议会对民主运动采取了遏制政策,竭力强调宪法中有关选举的纳税规定,要求各级选举人须分别拥有或租赁相当于一百五十、二百和四百天工资值的财产。国民卫军的组成也由1791年7月28日法和9月19日法作出最后规定:只有积极公民方可参加。——编者注。〕。许多积极公民同消极公民的社会差异微乎其微,无法在政治权利方面坚持不同的做法。因此制宪议会虽然进行了抵制,但枉然无益,其闭幕不到一年,普选制便得以确立了。诚然,普选制的实行可以说同8月10日的革命声势不无关系,但1791年,罗伯斯比尔所作不懈努力及民众影响较大的市镇不声不响地逐渐对寡头法律所起瓦解作用,早已为此做好准备。因此,重大的改革虽然常因形势的剧变而突然得以实施;但长期的孕育和暗中的推动已经使之趋于成熟了。
入市税的取消
彻底取消入市税,是在1791年2月获得通过的。大城市人民,特别是曾不止一次试图烧毁城门外栅栏的巴黎人民因而沉浸在一片欢乐之中。这是一个大胆的行动。制宪议会因取消食盐税、饮料税、烟草税和入市税而减少的收入,每年为一亿七千万〔注:食盐税于1791年3月21日取消,间接税(即饮料税)于1791年3月2日取消。1791年3月20日法令取消了对于烟草的管制,从而使烟草的种植、加工和销售在全国得以自由进行。各市镇的入市税也随着1791年2月19日法的颁布而取消。——编者注。〕;不过,要是没有战争的话,革命以它所确定的四种直接税,是足可维持其预算的〔注:制宪议会所确定的直接税有三种,即土地税(1790年11月23日)、动产税(1791年1月13月)和营业税(1791年3月2日)。另一种直接税——门窗税——由督政府确定(1798年11月24日)。——编者注。〕。革命动乱的旷日持久和各级政权的涣散状态所造成的赤字,指券将可予以弥补。这样,虽然遇到种种阻力而一再推延,宪法所确定的完全仰靠直接税的税制,仍开始实施起来了。取消入市税的法令于5月1日生效。欢天喜地的民众如同沉浸于重大节日一般。午夜时分,巴黎一声炮响,报告人们该市各城门从此可以自由进入;装载着粮食、葡萄酒等商品而在城门边等候的车队,于是在一片欢呼声中进入市内。人们纷纷以廉价购买的成桶葡萄酒和大块大块的牛肉,办起了丰盛的筵席。工人们不断高呼着“国民议会万岁”的口号,他们已忘记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失望和不受信任而个个喜笑颜开。
一支支满载货物的船队,也给取消入市税的巴黎带来了丰富的食物和欢乐。覆盖着树叶的船只一靠岸,便忙着给民众分发肉类、烟草、啤酒和葡萄酒。龚古尔兄弟说这是“革命的主保瞻礼节”〔注:见龚古尔兄弟的《大革命期间法国社会史》(1854年出版)。——编者注。〕。这含义丰富的比喻,不禁使巴黎瘦弱多病的穷苦大众因想起富饶的荷兰而感到无比的振奋。龚古尔兄弟这样说,要不是意在说明此庆祝活动是多么地粗俗和低下,我们本来会衷心赞同的。这两个以搜集革命轶事为乐的可怜文人,对盼望能填饱肚皮的民众发自内心的欢乐之情,始终感到格格不入。
现在,所有消费税,特别是入市税,业已取消;有关负担已转移到财产方面。议会这样做,是想巩固革命的成果,给工人群众一点实惠。对城市居民来说,取消入市税同取消什一税对于乡村居民一样重要,甚至有着更为深刻的意义;因为什一税的取消,受益者仅为有地农民而与无地农民毫无关系,而入市税的取消则可使城市中的穷苦工人和壮工都能因而减轻负担。因此,这一大胆措施使得伟大的革命议会忽然重新赢得了其当初的声望,并因而建立起了新的秩序。议会既然能够通过这一勇敢之举而突然激发起民众发自内心的支持,即便就它所颁布的消极公民法,戒严法〔注:戒严法即禁止公共集会法于1789年10月21日由制宪议会通过。马拉在第34期《人民之友报》对此进行了抨击。——编者注。〕等以提防和镇压为目的的法律而言,其自私性也已显得不那么突出了。不但如此,议会还希望,入市税的取消在有助于改善民众生活的同时,能促进手工工场的繁荣。可是我们从下文将可看到,入市税取消后,虽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一些工厂主和承包商却拒绝增加工人的工资,理由是入市税的取消,已使他们的工资相应提高。
1791年的经济形势
确实,就在这时,特别在建筑行业,老板与工人之间发生了严重冲突。作为冲突的产物,著名的勒夏帕利埃法便产生于这一年的6月。这一困难局面是怎样形成的?工人何以会掀起这场斗争?是否象许多轻率的历史学家所说,是因为工商企业在此革命初年出现了全面停滞?工人因工作不足所迫而要求对其少量工作日付给较多报酬?不管怎样,工人们要求业主提高工资,不太可能是因为工作太少所致。
果真如此,他们定会到市政府去要求工作和面包的。从保皇派的反革命报刊摘了些片言只语的龚古尔兄弟说道:“商业活动一片死寂······巴黎的商业已遭扼杀。”原因是:花销惊人的贵族已逃逸无踪;穿着入时,手头阔绰,给京城奢侈品行业带来一片繁荣的高级教士已销声匿迹。“连富有资产者也已不知哪里去了。可是这些人,用当时一人的话说,无论是意大利的鲜花,还是美洲的卷尾猴和中国的瓷器,他们无不购买。”不错,我们并不否认,贵族的逃亡和金融界个别败类的恐惧心理确给京城造成了很大困难;可是再说一遍,认为贵族和反革命银行家带走了全部财富是非常可笑的。事实上,即使在巴黎而且特别在巴黎,财富仍掌握在革命方面。
少数购买高级消费品的人虽已离去或不再购买,但京城繁华的商业活动并未停止;获胜的资产阶级所拥有的巨大消费能力依然如故。一些贵族和反动分子说什么巴黎的工商企业是靠了他们才得以运转的;这是十足的自吹自擂,十足的自欺欺人。他们说,仅仅编织其仆人所佩金色饰带和描绘其车辆所饰纹章的工人,就达两万人;而现在,这些人却无工可做了。这纯粹是欺人之谈,对天真地把这些胡言乱语和虚浮言词抄录下来的龚古尔兄弟,更是一大愚弄。因为取代逃亡贵族的富有消费者正在涌现出来。国民议会一千多名议员就在巴黎形成了一支新的消费力量。富有资产者花销惊人的革命沙龙、社团和俱乐部随处可见。同时革命所显示的巨大魅力以及由政治上什么也不是却一跃而进入几乎完全民主制的民众所呈现的奇异景象,使得世界各地的观察家和好奇者纷纷来到巴黎。仅仅造纸业和印刷业因革命而得到的发展,显然便足以抵销巴黎其他行业可能会出现的萧条。
一些企业主如何千方百计地试图独占公共作坊的劳动力,上文已经谈到;不言而喻,他们这样做,显然是想得到一些工钱低廉的工人。因此,如果当时确实爆发了大规模危机,失业广泛存在的话,那么除这些作坊外,别的行业也一定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
确实,仅就充满自豪感的国民卫军而言,他们对制服的需要,便已经取代,甚至远远超出,逃亡贵族当初为其仆人所购置的衣装。
我们知道,马拉在就民众的疾苦而对国民议会提出严厉指责时,曾把问题说得多么严重。要是各作坊都已关门歇业,要是巴黎大街有许多工人因失业和食不果腹而到处游荡,他在自己所办报纸的每一期上都会谈到这一问题的。然而他在谈到工业萧条时;笔调却很谨慎。他在5月9日一期上,对波迈兹〔注:波迈兹(1759-1800),弗朗德尔高等法院总检察长,杜艾管辖区所选贵族代表。——编者注。〕关于指券的发言发表了洋洋自得的评论,随后写道:“况且他也已指出,手工工场生产的停滞或确切地说疲软,是整个这场大规模革命所必然产生的结果。”如果确实爆发了危机的话,这一谨慎态度将何以解释?马拉没有说,波迈兹未能对问题给予足够的强调;可见在马拉看来不过是存在着疲软而已······
一般说来,这甚至根本不可能;否则要是真的出现了全面停滞,这位“人民之友”的评论是不会如此轻描淡写的。夏拉维〔注:参见本卷(下)第74页。——编者注。〕在对1790和1791年的巴黎选民进行统计时,发现1791年许多街区的积极公民比1790年多。这不是情况日益严重的迹象,而是相反。1791年11月1日,罗德雷〔注:罗德雷(1754-1835),麦茨高等法院推事,麦茨市所选第三等级代表;制宪议会闭幕后任巴黎郡总检察长。——编者注。〕在雅各宾俱乐部的会上说:“手工工场的生产现在是一派兴旺,肯定可为国家挣回不少钱来。”要是生产停滞的话,他怎么会在巴黎这些资产者和手工业者即工商界的头面人物面前大谈什么兴旺呢?不要忘记,教会财产的没收在1791年给各个方面带来了多少笔生意!
负责拆除巴士底狱的承包人〔注:即建筑师帕罗伊(1755-1835),共和二年因贪污罪受到查处。——编者注。〕从所拆物料中弄到了多少好处,我们只要看到这一点,便可明瞭这些企业主有着多么清醒的头脑:巴黎的四分之一已掌握在他们手中,大笔生意滚滚而来。这一时期,人们抱怨颇多的硬币不足,部分地恰恰归因于革命给工商企业所造成的迅猛发展,因而毫不足怪。1789年的农业歉收,曾造成硬币大量外流。由于所流失的硬币这时尚未弄回,因此这个新社会只得靠仅存的硬币应付欣欣向荣的生活所带来的一笔笔数额很大的生意。
里昂等好几个工业城市便发行了信用券。信用券面额很小,上面盖有私人联合体的印戳,可以兑换指券;硬币的奇缺因而得以弥补,同时也弥补了指券没有小面额的缺陷。
这一作法十分成功,所发行的信用券也未出现任何贬值。这表明,这些企业联合体享有很高信誉,同时也显示了经济上的繁荣和勃勃生机。
总之,从当时的人所提供的统计数字——虽然这些材料不是很准确——来看,1789至1792年间,法国的对外贸易有很大发展,1792年达到十七亿三千二百万法郎,其中进口九亿二千九百万,出口八亿零三百万。总额比1789年增加六亿多。
确实,要弄清指券在1792年便已十分明显的贬值及对进出口商品的实际价格是否有影响,很是困难。不过贸易的增长,看来相当明显。连有意把问题说得十分严重的西贝尔〔注:即亨利希·冯·西贝尔(1817-1895),德国历史学家,著有《法国革命期间欧洲史》。——译者注。〕也承认,指券发行初年,其贬值反倒有助于促进出口。金币和指券的差价对我国出口商就大有好处,因为他们在国际市场出售商品得到的是金币,随后在国内将金币换成指券可有很多赚头。
1792年12月20日,内政部长〔注:即罗兰,1792年8月10日至1793年1月23日,他第二次进入内政部。——编者注。〕在国民公会所作关于1792年第一季度外贸情况的重要报告,本书虽无法全引,但仍须在此提一提。报告中所谈这一时期的发展,显然并非一天形成而是与1791年的努力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况且这一点已由上文所引罗德雷的有趣谈话得到证实。这位部长在报告中说:
“今年第一季度,我国的出口为三亿八千二百万;为引起大家的注意,这里有必要补充一句:按通常年景,这一时期的出口仅为三亿五千七百万;但今年则在全年贸易额中一个季度就增加了二千五百万。”
他说这一增加并不是由于人为的提价造成的,而是商品的出口数量有了实实在在的增长。比如葡萄酒的出口便增加很多,他还说:“我国的棉麻织品已在国际市场站住脚。细麻布、花边和呢绒的销售都有所增长,而丝绸、纱罗、饰带和丝绸针织品今年第一季度销售之畅却是多年来少有的。因为一般年量,这类商品的出口不会超过三千六百万,而今年以来仅在德国方面就已销售四千五百万。”
因此,同那些武断的说法相反,革命初期,恰恰是奢侈品行业的发展似乎最为迅猛。所以,上文所谈德国旅行家赖哈特〔注:见本卷(上)第145页注①。——编者注。〕为何觉得1792年的里昂虽在隆冬季节而妇女们的打扮却仍是那样花团锦簇,如同节日里一般,现在也就不难理解了。不知道——这只是纯粹的假设——是否由于逃亡到莱茵河彼岸的亲王和贵族,或以其自己的购买,或以其表率作用,而大大促进了德国对法国的丝绸进口。因此在开始阶段,逃亡只是使奢侈品行业的贵族主顾离开了法国,而没有使该行业彻底消失。
不管怎样,我们有理由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战争风暴来临之前,法国的工业生产不如说是十分兴旺,而不是不景气。工人们并未因而受苦;甚至很可能是劳动力相当精贵。还有一点应当看到,无论是1790,还是1791和1792年,皆未发生激烈的民众骚乱,而6月20日和8月10日事件则根本不是经济方面的困难造成的。
可是已经开始的指券贬值在1791年已达到百分之六、七,到1792年就更形严重了;结果难道不会造成粮价上涨,因而使工人生活趋于恶化吗?老板发给工人两三个劳动日的工钱如果是一张面值五利弗尔的指券,且此时指券已贬值百分之七或八的话,看来工人这两三天的工资损失即为七八个苏。
不过若对1791年下这样的结论,将非常轻率。上文已经谈到,马拉对指券的抨击很是激烈;他说,国王逃走的那天,指券的贬值达到了百分之四十。按照他的计算,指券的贬值所造成的物价上涨,远远超出取消入市税所造成的物价下跌。但他未能举出任何实例。他无法否认面包价格的下跌。以指券购物的工人不得不多付些钱的食品,他一种也举不出来。
应当如何解释这种乍一看来令人颇为费解的现象呢?只能认为是商人把指券因贬值而出现的损失包揽了下来。情况想来是这样的:商人们这时未将金币或银币同指券区分开来,工人购买日常必需品的零售商店和小店铺尤其如此。一个前往购买五利弗尔商品的工人,如果付的是银币或铜币,这当然很好;如果付的是指券商人也不会要对方补足差价,而只以收下五利弗尔指券为满足。否则如果定要将指券和金属货币的不同价格区分开来,将会使顾客非常扫兴。况且指券的行情每天都有些轻微的变化,顾客须补交的差价也就时时处于变动之中;这样一来,即便是面包铺或食品店的小小柜台也将变成证券交易所了。因此商人宁愿在营业时不对纸币和金属货币作任何区分,而只是按照必要的比例提高商品价格,以弥补指券的贬值。同时,由于一大部分交易是以金属货币支付的,特别是制宪议会为方便民众的小笔买卖,而发行了许多铜币,指券即使贬值百分之十对全部生意也不会有多大影响,因而造成的损失不会超过百分之二、三。因此所说差价在零售中非常之小,几乎难以觉察。同时,因入市税的取消及各行各业的欣欣向荣和国内外的和平局面而造成的物价低廉,早已使此差价变得不值一提。
况且——此点十分重要——1791年指券的轻微贬值似乎主要由于缺乏通常货币的小面额,使用不太方便,罗德雷在上文提到的雅各宾俱乐部会上,特别谈了这一点:
“与银币相比,纸币处于劣势的唯一原因是难以随意不兑开。一旦可以兑开,此缺陷便可弥补。手工工场的生产现在是一派兴旺,肯定可为国家挣回不少钱来。不过除五利弗尔的指券外,若不新增十个苏的指券,使之可以兑开,则此纸币将变得没有多大用处。”
罗德雷的意思是,小面额指券若不与小面额金属货币相一致,指券将难以同金属货币兑换。因此,为便于兑换,应使指券具有通常货币一样的灵活性和可兑性,这样二者便可同时并存。
不过,握有指券的个人,要购买小件物件物品须花费一点时间方可弄到所需零钱。这虽然不太方便的;但这种不便是对买主而言,对店主则没有什么不便之处。因此不一定要提高商品售价,即便是上述很小比例也罢。
最后——这一点至关重要——1791年工人在其提高工资的要求中,从未谈到他们的劳动力价格已因指券的贬值而间接下降〔注:这里有必要谈一谈有关的民众心理状态。手工工人及其伙计所要求的,是实现工资率即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他们没有把劳动生产率与工资率联系起来考虑。工资是按食品价格而不是按劳动确定的,劳动的社会职能未得到明确阐述便是证明。——编者注。〕。然而这本来会是提高工资最为有力的理由。
勒夏帕利埃法
因此可以肯定,1791年,指券的轻微贬值对于促进繁荣和福利的一般因素毫无妨碍。1791年春,巴黎建筑行业的工潮所以搞得相当激烈,并不是由于工人失业,工资降低或他们遇到了特殊困难所致;而是相反,他们想利用本行业蓬勃发展,营造商亟需大量劳动力这一有利时机,要求得到更多报酬。斗争情况既然十分有利于工人,老板们不得不求助制宪议会来挫败工人的联合。
著名的1791年6月14日法就是这时产生的,其主要条文经常被人提及。
现全文转载如下:
本法律所涉及的,是同行业工人和手工业者的联合。
废除各类同行业行会是法兰西宪法的基础之一,因此禁止以任何借口和任何形式将其重新恢复······
同一行业的公民,如业主、店东、有一技之长的工人及伙计不得聚在一起,产生主席、秘书和理事,编造名册,通过决定或决议,就其所谓共同利益制定规章。
各市镇政府不得接受以行业名义提交的任何请愿和要求,给予任何答复;并应宣布以此方式做出的决议一律无效,务必使之无法执行,没有下文。
同一行业之公民,若做出决议,订立协约,一致拒绝提供其技能或劳动,或只在一定报酬下方才提供,则此决议和协约应视为违反宪法和对自由及人权宣言的侵犯。
各市镇政府应以此态度对待上述决议和协约。参与其策划、起草和主持的发起人、鼓动者或为首分子,应由市镇检察官提出请求,将其传讯至治安法庭,每人罚款五百利弗尔,其积极公民权和进入初级议会权暂停行使一年。
对于策划和签署上述决议或协约的业主、工人和伙计,各市镇政府不得在任何公共作坊聘用,接纳或容忍这些作坊接纳他们从事其本行业工作,除非他们已主动就此决议或协约向治安法庭的书记官声明撤消和收回;否则有关市政官员将受到追究。
上述决议和协约若以张贴公告或内部通报的方式公布之并对来本地工作的外来业主、手工业者、工人和短工,及愿意接受较少报酬者含有威胁之词,其发起人、鼓动者和签名者将每人处以一千利弗尔罚款和三个月监禁。
手工业者、工人、伙计和短工若联合起来或鼓动此种联合,反对任何人按照双方〔即劳资双方〕商定的条件自由地施展其技能和劳力,反对各类企业的公开招标,或与警方相对抗,并阻挠有关此行为所做判决的执行,则此联合将视为暴乱,由治安部门根据向其发布的合法命令将其驱散。其发起人、鼓动者和为首分子及所有证据确凿犯有伤害他人罪和有暴力行为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以上就是这一旨在摧毁一切联合的严厉法律。它表面上对业主和工人不偏不倚,实际上所打击的却只是工人,对他们处以罚款、监禁和不让他们进入公共作坊工作〔注:劳动的自由胜过联合的自由。1791年7月20日,议会决定勒夏帕利埃法的各项规定在农村推广实行。这条不许工人进行联合和罢工的禁令,是资本主义为维护自由竞争而采取的一项主要措施。工人到1864年才赢得罢工权,建立工会权则到1884年才赢得。——编者注。〕。
这条禁令禁锢了法国工人整整七十五年。它动辄被用来镇压无产者,因此对无产者说来,它已成为敏锐阶级性和资产阶级狭隘利已主义的象征。毋庸置疑,这个1791年6月14日法在这场“人权”革命的时代,是一种最为明确的阶级显示。不过在1791年,革命资产阶级心中对此法律的认识可能根本就没有达到社会发展后来所使之达到的那种赤裸裸的程度,因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对立当时还只有微弱的表现。因此,一个历史学家若想如实了解这两个阶级的真正发展情况,应当就当时的人对6月14日法的理解作仔细的研究。
马克思在《资本论》极其出色的一章——“十五世纪末以来惩治被剥夺者的血腥立法。关于工资的法律”中谈到了这个法律。他认为,法国革命资产阶级颁布的6月14日法,同英国那些把拒绝劳动的工人当作奴隶拍卖和对工资规定最高限额的法令如出一辙。他指出:“因而被指责为侵犯人权的工人的联合,便同旧的法令所规定的一样,成了一种背叛,即叛国罪,Staatsverbrechen”。〔注:这一句话似乎不是直接引自马克思的著作,疑为饶勒斯本人的归纳。——译者注。〕他写道:
“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风暴一开始,就胆敢再把工人刚刚争得的结社权剥夺掉。它在1791年6月14日颁布组织法,宣布劳动者为保卫自己的共同利益的一切联合都是‘对自由和人权宣言的侵犯’,要课以五百利弗尔的罚金并剥夺公民权一年。这个法令依靠刑法和警察把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斗争限制在对资本家有利的范围内,它经历了几次革命和几次改朝换代。甚至恐怖政府也没有触动它。直到最近它才被从刑法典中取消;而且还留了一手!最能说明资产阶级的这种彻底转变的,是下述借口:被卡米尔·德穆兰称为‘可悲的诡辩家’的法律报告人勒夏帕利埃非常坦率地说:‘日工应该比现在高一些······因为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工资的数额必须使领工资的人能够摆脱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活资料而陷入的绝对的几乎奴隶般的依赖状态’。但是,在他看来,现在是‘防止混乱状态进一步发展的时候了’,这种混乱状态就是:‘工人为了提高工作日的价格'和缓和这种绝对的、几乎是奴隶的依赖状态‘而结社’。必须绝对制止结社,为什么?因为工人这样做会损害‘企业主即前行会师傅的自由’,因为他们在破坏前行会师傅的专制的同时——谁也想不到——却‘力图恢复革命所取消的行会’〔注: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汉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800页。本书对这段引文的个别译法做了改动。——译者注。〕。”
革命资产阶级对他们给予无产阶级的这一打击和他们在经济斗争中为自己谋取的这种好处,果真有如此明确的认识吗?关于这一点,围绕此法律在议会所进行的讨论,未能给我们提供任何线索。没有一人在讲坛上要求勒夏帕利埃作出解释或针对此法律提出反对意见。只是当勒夏帕利埃谈到工资太低是一种奴役时,有人发出了低声埋怨(马克思未指出这一点)。一位议员在座位上要求不要把商会也包括在这一禁令中。此点未加讨论便通了。然而奇怪的是,该法律于6月17日获得批准后发到各市镇的文本,却没有会上临时提出的这一条,因此这一条仍停留在讨论之中〔注:关于这一点,《议会档案》有如下记载:勒夏帕利埃说:“我身边的人认为应将各城市商会排除在外。这是自然的。你们可以想象,我们当中没有一人主张不让商人们在一起谈谈自己的生意。因此我建议在记录中加上这样一条:考虑到刚刚通过的法令不应涉及商会,国民议会随即转入对此问题的讨论’。”——编者注。〕。看来草案是一致通过的,至少没有遇到任何反对。这种一致性是否就显示了它是一个阶级的法律?罗伯斯比尔和勒夏帕利埃即民主主义者和温和派这种心照不宣的赞同,是否就是资产阶级联合起来对付无产者的最初例证?勒夏帕利埃此时做的这件事是反动的;作为宪法委员会报告人,他正力图对民众的自由加以限制。然而他对各种各样的团体或组织所怀抱的憎恨,似乎不是假装出来的,似乎不是一种不过用来驱散工人力量的借口。我们可以回想一下,他对教会团体所进行的抨击是多么猛烈;大家想必记得,当教会以维护穷人的权利为由而力图守住其财产时,他曾大声嚷道:“难道穷人也自成一帮吗?”他认为,让穷人有饭可吃,有工可做是国家的事情,而不应由个人通过联合的方式解决。我们将可看到,勒夏帕利埃可以说是一个主张一切仰赖国家的个人主义者,除一切阶级的考虑外,不能容忍团体的存在。
我甚至觉得,为了维护个人的自由和消除工资过低所造成的奴役状况,他可能赞成由国家来进行干预,对工资规定最低限额。
一方面是个人,一方面是国家,中间不应有任何组织;这就是勒夏帕利埃的社会观。这一思想无疑有益于资产阶级利益,但我看不出勒夏帕利埃提出6月14日法,主要是为了瓦解无产阶级。不管怎样,罗伯斯比尔一声未吭应如何解释?我知道,他不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而是一个民主主义者。他所依靠的是手工业者和工人大众,而不是工业资产阶级。
在6月14日之前不久进行的两次关于国民卫军的建设以及请愿权的重要讨论中,他就捍卫了“穷人”即没有财产的公民的利益。他大声喊道:我们有什么权利只把武器发给积极公民?
“剥夺部分公民将自己武装起来的权利而把此权利给予另一部分公民,这是对新的社会契约的基础——平等——和神圣自然法则的侵犯······二者必居其一:法律和宪法或者为公共利益而制定,这样的话就应将其交给所有公民来维护;或者为某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制定,这样的话所制定的法律将十分可悲。
“有人以所谓怕招惹麻烦和想当然地认为会引起恐惧为由,反对这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但枉然无益······不,社会秩序不能以侵犯人的不受时效约束的权利为基础······请不要再诽谤民众,不要再辱骂你们这至高无上的‘君王’,不断地把他们说得多么凶顽和粗野因而没有资格运用他们的权利。其实,变坏的是你们自己······
“民众是好的,他们既有耐性,又宽宏大量。他们所要求的只是安宁、正义和生活的权利,而权贵和富人则渴望的是地位、金钱和享乐。民众的利益,民众的愿望,就是人类的利益和愿望。它合乎自然法则,因此也就是公共利益的体现。富人和权贵的利益与愿望则表现为野心勃勃和贪得无厌,其随心所欲和狂热情绪不仅荒诞不经,而且给社会幸福带来莫大危害······因此我们这场伟大的革命是谁进行的?难道是那些富人,是那些权贵吗?希望革命并能进行革命的,只有民众;正因为如此,能够给革命以支持的,也只有民众。”
最后,他要求对有固定住所的全体公民都发放武器。一个在4月27日和28日做了如此发言的人,为了照顾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竟会不顾工人大众的利益而在6月14日一言不发,这可能吗?我知道,在政治上敢作敢为的民主主义者,往往在经济上畏首畏尾,持反动立场。
可是即使从经济上来说,给全体公民发放枪支也比让工人们为提高工资而联合起来,更为大胆。布朗基说过,“有枪者即有面包”。资产阶级有产者害怕民众广泛武装起来,更甚于让他们享有联合的权利。其证明是,无产阶级经过一百年的斗争才赢得罢工权;但他们却未能赢得使自己武装起来的权利。
因此我觉得,这个在1791年主张把全体公民——穷人和富人——都武装起来,使之既得到选举权又得到枪支的人,如果看出资产阶级关于工人工资的做法是一大阴谋的话,是不可能参与这一阴谋的。他恰恰在5月9日和10日为集体请愿权而展开了一场斗争。勒夏帕利埃代表宪法委员会,要求议会只允许个人请愿民众集会的一切集体性示威将予禁止。罗伯斯比尔提出了强烈反对:“我在这里发言不是要鼓动民众起来闹事,而是要捍卫公民的权利······我特别要替那些最穷苦的人说话。一个弱者越是不幸,便越需要享有请愿权。”
第二天,他再度登上讲坛,对波迈兹的发言作了答复。据《普罗旺斯信使报》报导,哈梅尔说,“为了阻止议会向后倒退,罗伯斯比尔进行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努力。他那严厉而又感人至深的话语,象一句句至理名言在大厅里回荡······
个别议员对他的话自然感到很不入耳。由于马蒂诺不断地打断他的发言,他只得敦促主席不要让人污辱他,因为他在捍卫公民最为神圣的权利。
主席德·安德烈〔注:德·安德烈(1759-1825),普罗旺斯最高法院推事,艾克斯选区所选贵族代表。——编者注。〕问他是否已经说完。
“没有,”左边席位上突然有人喊了一声。
那就请这位说“没有”的先生起来说明一下。
拉鲍德〔注:拉鲍德(1761-1801),王国国库监理,艾棠普选区所选第三等级代表。——编者注。〕站了起来:我说没有,是因为我发现,为了让罗伯斯比尔快点把话说完,你对待他的做法,同你在波迈兹和勒夏帕利埃发言时对待他们的做法不一样。
“人们越是处境虚弱,”罗伯斯比尔接着说道,“便越需要民众的受托人提供权威性保护。因此,不但不应对穷人行使这一权利设置障碍,使之受到淡化,而且应为其提供方便。”
因此,一个不顾议会中的窃窃私语和焦躁不安,如此主张给予全体公民集体请愿权的人,6月14日在一个可以说是请愿权在经济方面的延续的问题上竟然一言未发;这应如何解释?因为联合权的运用,就是穷人在经济方面所展开的集体行动,如同集体请愿权的运用是他们在政治方面展开的有组织行动一样。
罗伯斯比尔天真地认为革命是穷人搞起来的,没有看到资产阶级在经济上的巨大发展,而革命正是此发展的结果。他显然没有预感到资本主义工业领域即将产生的大规模阶级斗争。小型企业所占据的依然明显的优势,无疑使他未能看到这一问题。此外,他可能认为——不管这在马克思看来是多么奇怪——要是工人能够联合起来迫使企业主对工资规定最低限额,要是他们同愿意接受此最低限额的企业主结成一种联盟来对付不接受的企业主,那么刚刚取消的行会便可通过这一途径而重新恢复。
对于罗伯斯比尔的缄默无语,我未能找到别的解释。各家报刊也没有发表任何评论。马克思提到,勒夏帕利埃曾被卡米尔·德穆兰称为可悲的诡辨家,人们由此可能认为德穆兰对他发出这一攻击,是因为6月14日法。实际上,德穆兰痛骂勒夏帕利埃,是因为有关请愿权的5月10日法。他在其《法兰西和布拉邦革命报》上,对6月14日法未置一辞。同样,《巴黎革命报》也只是全文登载了6月14日法,未作任何评论〔注:请愿权未明确写入1789年人权宣言。此权利应如何行使!当时有两种不同意见。资产阶级主张由个人行使,无套裤汉主张由集体行,1791年5月10日,制宪议会通过决定,请愿不得由集体进行,只能由个人进行。——编者注。〕。
《巴黎革命报》对此问题的沉默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在造成本法律制定起因的建筑业业主同其工人所发生的冲突期间,该报的态度曾相当地左右为难,认为工人的工资无疑应有适当提高;但又觉得老板也应因入市税的取消而得到好处。
这就是说,企业主可给工入少付一点工资,因为工人的生活费用已较前降低了,除此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令革命资产阶级感到为难的冲突如果因法律的制定而不再发生,由普鲁多姆主办的这份报纸可能不会感到不悦。
因此,若将该报可能未看出此法律在未来所具有的意义除外,它以其沉默对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的彻底转变”予以支持,是不足为怪的。
马拉和勒夏帕利埃法
马拉显然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其出言吐语似乎雄辨地表明,资产者和无产者在经济方面正在形成的冲突,并没有怎么被人理解;6月14日法并不含有马克思所说的那种阶级的打算。
马拉只看到6月14日法的政治一面,而未看到其经济的一面〔注:饶勒斯此观点值得商榷。马拉在评论1791年6月14日法时曾写道:“为了防止民众举行他们怕得要命的多种集会,他们剥夺了为数众多的壮工和工人合理讨论其自己利益的集会权,理由是这类集会可导致业已取消的行会重新恢复。”——编者注。〕。不过他知道得很多,十分清楚建筑业业主同工人发生的冲突,因而明确站在工人一边。意味深长的是,6月12日,即勒夏帕利埃法获得通过前两天,马拉在他的报纸上登了一封工人严厉谴责企业主的来信。信以大字标题登在头版头条:
致人民之友:
亲爱的“先知”,穷人的真正卫护者,请允许我们这些工人在此向您揭露我们的泥瓦工师傅对我们的残酷压榨及其卑鄙勾当,我们已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这些贪得无厌的压迫者并不满足于从可怜的壮工身上榨取巨额财富,他们还联合起来,散发无耻诽谤我们的文章,妄图剥夺我们的工作(因为工人们已到愿意接受其条件的新的业主那里去工作)。他们竟丧心病狂地致函立法部门,要求通过一项针对我们的无情法令,把我们活活饿死。
这些无耻之徒成天无所事事,坐享壮工以血汗换来的劳动成果,对国家从未有过任何贡献。7月12日、13日和14日,他们全都在地下藏了起来。他们看到革命是由我们这些穷人单独进行的,便从所藏洞穴走了出来,把我们说成是强盗。随后,危险过去之后,他们又在各选区耍尽阴谋,抢占席位,穿起了国民卫军的制服。今天,他们认为自己已大权在握,要狠狠治服我们了;他们对我们的迫害令人发指。
亲爱的人民之友,这些压迫者既不学无术又贪得无厌。我们这些圣热纳维埃弗的工人现对其中几人向您揭发如下:
圣热纳维埃弗新教堂泥瓦工师傅
蓬塞,生于萨奥纳河畔的夏龙;他原来是个车把式,对建筑业一窍不通;但他精于盘剥之道,已从工人身上聚敛起九万利弗尔的年金。
库堂斯人
康皮翁,原为巴黎一壮工,现为圣索弗尔教堂泥瓦工师傅;此人虽然极其无知,但却已将塔巴兰小公馆弄到手并拥有九万利弗尔的年金。
勉强娶妻成家的
基约,当上泥瓦工师傅后,不知凭借什么本事今已成为拥有五万利弗尔年金的富翁。
阿让通人
毕埃弗,原为罗朗等人所雇用的办事员,其管理不善导致几位老板在所承包的商业大厦工程中破了产,但他却给自己积攒了一笔达三万年金的财富。
阿让通人
蒙蒂尼,圣安东关厢大街35号修缮工程负责人,现在巴黎拥有三所豪华住所。
利穆赞人
夏瓦涅克,当年穿着木鞋到了巴黎,现已拥有四座漂亮的公馆。
头等无赖
科纳菲,原为采石场工人工资发放人,手中握有一支骑警队,贪污国家二百多万;他在库蒂伊给自己造了几个大商店,对工人的虐待和盘剥一如当初。
利莫热石灰商之子
德拉勃,靠贪污意大利歌剧院建筑用款起家,现已拥有四万多利弗尔的收入。
愚昧无能性情粗暴的
戈贝尔,贪污布鲁纳大街几处工程的建筑用款二十多万利弗尔,随后在这条街上以五十多万利弗尔给自己造了几幢房屋。
原勃民第壮工
佩罗,因娶了巴黎已故大主教波蒙的私生女而受到几家医院管理人员的保护,他刚刚带着每年二十多万利弗尔的收入告老隐退。
原桑帕尼壮工
卢热文,担任泥瓦工师傅刚刚五年,现已成为拥有五万利弗尔年金的富翁。
以上对这些吸血鬼的发迹过程及其来历不明的家产做了简略介绍。请相信,尽管腰缠万贯,他们的贪得无厌仍毫无收敛,依然想克扣管理部门发给我们的四十苏的日工资。他们也不想一想,我们一年只有半年的工作,也就是说我们一天的工资只有二十四苏;这一点钱,我们一家老小的吃穿住用全得靠它。因此,我们在为国家耗尽了体力,受尽了工头的虐待及饥饿和劳累的煎熬之后,到头来常常只有到比赛特收容所去打发残生,而那些吸血鬼却住的是高楼大厦,喝的是上等葡萄酒,盖的是羽绒被褥,乘的是金碧辉煌的车辆。他们在灯红酒绿中,早已把我们的痛苦忘得一干二净,常常对一个在一天当中的某个时候因工致伤或死于非命的工人连半天的工资也不愿付给。
亲爱的人民之友,请接受我们这篇诉状,在我们备感希望破灭的绝望时刻,使我们的正当要求得以实现;因为我们曾满怀希望,想在新的形势下得到一些好处,使我们的生活有所改善。
1791年6月8日于巴黎
圣热纳维埃新弗教堂五百六十名全体工人(签名)
接着,马拉在这封令人震惊的来信下方写了这样几句话:“看到如此善良的穷人受到一小撮以他们的血汗养肥自己、霸占其可怜劳动成果的无赖的摆布,我们深感羞愧和痛心。这等恶劣的行径分明在使人们对社会的贡献付诸东流,更确切地说是要把广大正直的公民扼杀于贫困之中。国民议会本应对此予以关注,拿出一点时间来解决这类问题;然而它却无休止地把宝贵的时间用到了徒劳的讨论和可笑争论上。”
不言而喻,这样一个发表工人来信并赞成其观点,支持他们对泥瓦工师傅发出的撕人心肺的痛苦控诉和严词怒斥的人,不可能是一个会照顾资产阶级阶级利益的人。因此,我们在读了《人民之友报》6月12日这一期之后,对于马拉得悉6月14日法时的反应是在意料之中的。他写道:“这就是议会对工人所寄希望的答复。它不仅没有倾听他们的呼声,而且禁止他们联合起来捍卫其可怜的工资,因而把他们出卖给了大企业主。它这样做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自由,而且危害了工人的生计。”
是的,如果说马拉已经看出大的泥瓦工师傅同工人的这场冲突是无产者同资产阶级资本家正开始形成的阶级斗争的一场插曲,那么他对6月14日法主要是从这一方面理解的,即法律对工人在经济方面的自由作了限制。显然,在他看来,这个法律是对限制请愿权和结社权的法律在政治上所作的补充。他在6月18日写道:
“尽管卖身投靠的谄媚之徒耍尽了欺骗伎俩,实际上,特权等级自然同国王沆瀣一气的那些代表人物所朝思暮想的,始终是摧毁人民所争得的自由,在此废墟上重新恢复专制制度。巴士底狱被攻陷之后,他们的处境极为虚弱,不得不顺应形势的需要;因此装出一副心意至诚的样子做自己所不愿做的事情,口口声声说自己热爱正义,热爱自由;然而这绝非他们的肺腑之言。
“要是人民的代表稍有德行的话,他们也就彻底完了。遗憾的是,惯于对大臣的仆役和当局大多数无耻代理人点头哈腰的阴谋家们,所以宣扬爱国主义和攻击现行政权,几乎全都只是为了使他们手中掌握的一票待价而估。因此他们几乎全都匐伏于宫廷的脚下。他们很能随机应变,所以民众一旦显得有点听话,他们便开始以戒严法来将其紧紧束缚住,理由是防止民众杀人,因为这会危害正义,触犯众怒。接着,他们逐渐剥夺了国民在行使最高权力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并通过一系列越来越暴虐的手段剥夺国民的公民权,竭力使之永远无法重新享有此权利。
“对于这些人民的代表来说,没有比看到自己的‘主子'始终处于戒备状态,始终准备着对其滥用他们所给予的权力加以报复,更使这些人感到难堪了,因此想方设法解散他们的各类会议,使之处于瘫痪状态,让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处于孤立状态。这样,规定区级议会长期存在的法令很快被另一法令所取代,此法令使区级议会从属于市镇官员,其召集和所要讨论的议题皆由后者决定,从而使之变得名存实亡。
“因此,根据这一卑劣的法令,人民只有得到其权力执行人的同意之后,方可在公开场合露面,只有在他们让其说话时方可开口。然而对我们这些元老说来,这一令人发指的规定犹嫌不够;因为他们不胜惊恐地看到,国民中已组织起联谊会(即俱乐部)〔注:联谊会不同于俱乐部,因为它是消极公民的组织。其会费一般为每月两个苏,妇女也可参加。——阿·马迪厄。巴黎这一民众组织是小学教师当萨尔于1790年2月2日建立“男女爱国者联谊会”之后发展起来的。此“爱国者联谊会”也设在圣奥诺雷街的多明我修道院(即雅各宾俱乐部所在地——译者注),这类街区组织,平民百姓皆可参加,1792年8月10日后获得蓬勃发展。——编者注。〕的最为健康的部分,正不安地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要求惩治贪污,并随时准备着给国民以启迪,发动国民同这些不可信赖的代表展开斗争。为了消灭这些起保护作用的组织,他们什么手段都使出来了。其理由是这些组织以通过决议的方式篡夺了全部权力;而实际上,有关决议的通过只是为了反对压迫和暴政。
“他们不敢解散这些组织,于是决定禁止一切团体通过任何决议,确切说来也就是禁止一切团体进行任何请愿,从而使之形同虚设。其理由是请愿权是一项个人的权利,而这恰恰意味着任何团体都不能受到侵害和压迫,而不是一切团体必须默默忍受种种登蜂造极的污辱。
“最后,为了防止民众组成他们所怕得要命的众多组织,他们剥夺了广大壮工和工人联合起来就其利益作出合理决定的权利,理由是这种联合可能会使已被取消的行会死灰复燃。
“他们所处心积虑的,是把公民孤立起来,使之无法共同过问国家的事情。”
因此,对十分了解泥瓦工师傅和工人之间在社会方面进行的这场斗争的马拉说来,6月14日法不过是保皇派和温和派用来对付国民的一项措施(而且显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措施);总之不是革命资产阶级为对付无产阶级而制造出来的一件阶级的武器,而是旧制度的维护者为对付国民新获得的自由所制造的一件武器。马拉没有指责制宪议会不许工人举行旨在维护低微工资的聚会和协商,而是指责它驱散为捍卫公共自由而聚集起来的公民。他好象对该法律在社会方面的意义有意视而不见而一笔抹煞,却只是把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的彻底转变看成是反革命所施展的一个阴谋。他没有一刻想到,工人可在这种会议上讨论同其阶级利益有关的问题,而是认为议会所以取缔这类集会,是因为工人在会上可能会共同过问国家的事情。
总之,在他看来,制宪议会所要取缔的,不是针对资本的无产阶级聚会,而是针对反革命阴谋的民众俱乐部和公民集会。具有辛辣意味的是,资产阶级早期历史学家对这个著名的勒夏帕利埃法似乎一无所知。梯也尔在其《法国革命史》中就根本没有提到。更有甚者,他在该书第四卷(第324页)谈到指券的贬值给民众造成日益严重的困难时,竟写了这样莫名其妙的话语:“终日不得不向愿意雇佣他们的人提供其劳动的工人群众,由于不知道联合起来使其工资因指券的贬值而得到二倍、三倍的相应增长,因而其日常所需只能得到部分的满足。”好一个“不知道联合起来”,要是梯也尔知道制宪议会通过的一项法律就是禁止这种联合的,这个讽刺实在太为辛辣了。
他显然确实不知道这个法律的存在;因此,既然从大革命的幸存者口中搜集了许多隐情的梯也尔对勒夏帕利埃法也一无所知,既然马拉也未指出这部法律有什么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我不禁要问,革命资产阶级当时是否已预料到这部法律对于资本的全部用处。更加意味深长的是,路易·勃朗也全然不知勒夏帕利埃法的存在〔注:梯也尔的《法国革命史》(10卷)于1823至1827年问世:路易·勃朗的《法国革命史》(12卷)于1848至1862年问世。——编者注。〕。
建筑业木工师傅和工人的冲突
不过,制宪议会已直接受理建筑业木工师傅和工人的冲突,因此不可能不知道勒夏帕利法所要直接防止的,是在经济方面和社会方面出现的困难。
况且勒夏帕利埃本人在其简短发言中已向议会特别说明这一点,即必须拆散雇佣劳动者的联合,不让劳动者广泛地组织起来。
“这种联合组织正在王国蔓延并已在互相间建立起联系——这种联系已由奥尔良市收到的一封信得到证实,该市寄来的一份抄件已查明与原件相符——其目的是要迫使企业主即前行会师傅提高劳动日的价格;是要阻止工人同雇佣工人参加作坊劳动的个人,通过双方协商订立协约;是要让他们在簿册上签名,保证服从联合组织所确定的日工资率及其擅自规定的其他规章。
“为了推行上述做法,人们甚至使用了暴力,强迫工人离开他们做工的作坊,即使他们对自己得到的工资十分满意也不行。人们打算把各作坊弄得空无一人;已经有好几个作坊停工闹事,造成多种混乱局面。”
因此,正在孕育的组织活动,确实是一种阶级的组织,阶级的起义;在胜利之际突然受到此威胁的资产阶级,不禁一片愕然。
可见这场资产阶级革命传给工人的革命热情和广泛激昂情绪所造成的声势,要比过去的“伙计会”掀起的那种狭隘、局部的声势远为广阔。工人们如今也建起了自己的“联盟”。
勒夏帕利埃从此工潮中看到了一些新的东西,他说:“在巴黎,这些不祥组织的前身,是过去建立于该城的另一组织:‘义务会’〔注:“义务会”,一种靠伙计间的联系而建立的工人组织。——编者注。〕。
“未履行该组织所规定的义务和规章者皆受到了严厉制裁。”
勒夏帕利埃一方面声称现在的工人组织是过去伙计会的延续,一方面又说它不同于后者。可见他已预感到工人的行动在统一的法国将要达到的新规模。
拉罗什富科公爵在1791年6月16日即勒夏帕利埃法通过之后两天所发表的很有意思的谈话,清楚地表明制宪议会议员完全明了此运动的工人性质。
拉罗什富科这篇发言不仅雄辩地证实了上文所谈1791年的经济有惊人的发展,而且表明,制宪议会议员在思想上分明认为工人想利用师傅们对劳动力的大量紧迫需求而对他们施加压力。因此,拉罗什富科公爵对于雇佣劳动者的这一大规模联合行动在经济上所具有的意义,比马拉明白。这位以行善为乐的公爵谈的是拟议中的公共作坊的解散问题。“你们曾希望等待时日,待工作大量增加,可给靠劳动谋生者提供生活保障的时候才予以解散。因为不但首都的〔公共〕作坊——按照市里的决定,现已减少到二万个一一里还有不少因为习惯或图方便而进来的人,而且其中许多人应当有份工作;这是一些循规蹈矩的穷苦家庭。一般说来,他们在权力遭到滥用的时代,都曾埋头苦干过,因此我们当中没有一个愿意使其生存受到一天的影响。
“现在,你们可以毫无顾虑地——迄今为止,你们一直因此而难下决断——按照财政状况和公共习俗的需要,做出你们的决定了。
“乡村农活已在各个方面进入繁忙阶段,到处都因丰收在望的年景而需要劳动力;不仅活多,雇用期也长。各郡即将开始道路修建,由于去年在这方面有所忽视,今年要做的工作将非常之多。国有财产的大量出售不仅扩大了私人占有的土地,而且给各地带来了活计,因为很少土地所有考愿同前人一样经营。
“商业又呈现出了勃勃生机,各类作坊出现了多年未见的繁荣。工人师傅,特别是首都的工人师傅,个个在为自己难以找到伙计,完成订货而叫苦不迭。
“一些工人为提高工资而组成的联合组织,似乎只表明工人的人数少于需做的工作。”
此观点非常明确,因此整个革命资产阶级都是知道的。
建筑业木工师傅于4月30日向巴黎市政府递交了一份控告工人的诉状;工人们则在5月27日直接给国民议会呈送了一份简要说明,对上述控告做了批驳。这两份文件所涉及的,是革命爆发以来无产者和资本家之间在经济方面发生的第一次大规模冲突,因而十分重要。现先将木工师傅的诉状转载如下:
1791年4月30日建筑业前木工师傅
呈递巴黎市政府的诉状
先生们,巴黎建筑业前木工师傅不得不在此就木工工人一个时期来藐视国家法律,在大主教府会堂聚会的事宜向市政府作一番揭露;他们在会上做出的决定,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同公共秩序和巴黎市民的利益完全背道而驰的。
这非法、罕见集会的与会者,在其一项决议中决定,把工人日工资的最低限额提高到五十苏。他们并在会议开始时做了宣誓:低于此限额或业主不接受他们擅自给前木工师傅规定的其他条件,他们决不工作,也不让别的工人工作。根据这一决议,出席此集会的木工工人于本月28日星期一及此后几天,分别到了巴黎各作坊和工地,以暴力手段把在那里安静工作的工人强行拉走。
被这一要求和混乱局面弄得不知所措的木工业主,立即向其所在各区做了报告。当他们正准备诉诸法律和向市政府求助,以便将此事平息下去而使正义得到伸张之时,忽从大街上的布告中得悉,市政府已要求人们不要再举行这种集会以免给本市造成严重后果。然而市政府的期待和业主们的希望很快全部落空。那些短工依然顽固坚持其做法,根本不考虑少数木工业主所以作出牺牲,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他们接受工人集会提出的条件,完全是为了使其所负责的房屋能继续建造下去。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前木工师傅对房主的承诺,以及由于担心事态随时有可能扩大,这些师傅觉得有必要提醒市政府,现在是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这一混乱局面的时候了;否则不久之后,这混乱的局面将会给社会各阶级带来危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确实,先生们,木工行业如果随意提高工程造价,这在目前情况下怎么能说得过去呢?因为现在,各类食品,特别是主要食品,即将大幅度降价,工人们怎能在这时候提出这种要求呢?木工业主无权这样来支配房主的财产,使之失去因入市税的取消而得到的好处;况且这种税,房主将以另外的方式交纳一部分。
他们不能同意从联合组织招聘工人。因为联合组织所提供的工人,不论人数多寡,属何工种,皆需支付该组织擅自规定的工资。谁说该组织不负责提供木工行业所需要的壮工呢?因为它对由自己介绍了工作的人可能要提取一定的手续费。木工业主是按照市价签定契约或在建设项目招标中以最低报价中标的,因而无法承受额外的负担。其他行业的业主也一样,因为人们在制定规章时,不会将此情况通知他们。因此木工部门的劳动力价格突然增加三分之一,是无法接受的。
同时,木工部门的停工,将会使从事建筑的其他工人无法继续工作。许多壮工和泥瓦匠因而会很快涌向公共作坊,从而造成这方面支出的增加。此外,人们还会由于同一原因而遇到另一方面的困难:当房屋砌到顶层后,需要泥瓦匠和木工的携手合作方可封顶。要是这一部分在入冬之前不能完工,将会影响房屋的坚固性,从而给房主造成损失。
不错,工人不应当是奴隶;但是,他们如果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和损害社会的愿望,就应当动用法律和警察,使之回到其应尽的义务上去。
一个联合组织如果今天能对公共意志施以胁迫,明天就会提出更多的要求。因此市政府应尽快加以阻止。
联合组织不应再继续存在,统一的工资不应再提;双方的利益应通过竞争来自然而然地解决。
鉴于上述考虑,建筑业前木工师傅特向市政府提出下列要求:
(1)下令解散或取缔该部门短工工人的联合组织,因为这种联合是非法的,它在侵犯人权和个人自由方面已走得很远;
(2)宣布该组织擅自通过的决定与决议和制定的规章与条例,及其所发表的谴责性声明一律无效;不管它是针对谁和以何种方式进行的。
(3)收缴记录上述决议的簿册并对其进行研究,然后就所发现的问题做出决定。
可见,要求非常明确,甚至毫无掩饰。企业主大资产阶级要求立即解散工人的联合组织,并对其发起人和为首分子加以追究,因为收缴簿册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这个吗?他们声称雇佣劳动者的联合违反了竞争的原则;所谓竞争应当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无产者不得串帮结伙。
他们还摆出一副傲慢不逊的样子,放肆地以捍卫人权为由来组织对雇佣劳动者的镇压,好象确信这是他们的权利一样。因此,制宪议会对勒夏帕利埃法的表态,所涉及的就是雇佣劳动者同资本家的首次斗争;不承认此法律的阶级根源是不行的。工人的答复直接送到了制宪议会。
1791年5月27日巴黎市建筑业木工工人
呈送国民议会的简要说明
先生们,完全按法律行事的木工工人4月14日的集会是在事先通知市政府的情况下举行的。他们并向木工业主发出了邀请,以共同制定关于工人日工资的固定规章。可是,木工业主以此集会不合法为由而拒绝参加。工人虽然受到了这些本应爱护他们、尊重他们的人——因为这些人是靠了他们才得以致富的——的蔑视;但仍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谨慎地通过各种渠道向他们指出,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希望他们还是来参加上述规章的制定为好。工人在白白等了四天之后认为,木工业主这一顽固态度可能会造成混乱的局面,而防止混乱的出现,则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因此,工人们说,房主不应对我们的“无事生非”感到为难;请告诉他们,我们的条件并不苛刻,而是完全合情合理的。结果怎样呢?好几个业主找到了活计,并干了起来;他们主动是出对他们所雇短工最低按五十苏的日薪付给,并希望制定固定的规章,以便在与房主洽谈生意时有个稳定的基础可以依靠。这就是老的木工业主所说的“决议”,实际上只是双方情愿的协约。同时,为满足新的业主所提要求,工人们订了个共有八条的规章;这些条文都订得合情合理,因此所有新的业主和绝大部分工人都在上面签了名。现在就看此规章的执行能否既不损害房主的利益,又给业主带来足够的正当好处。不过,此规章虽是本行业文化素养很高的人制定的,但这还不够;因为它不管怎样正确,为了能够推广,还必须得到有关各方的赞同。
有鉴于此,工人们把它送给了市长,请市长对此事进行调停,把那些前行会师傅找来同工人一起将日工资确定下来。至于这些师傅所提出的指责,工人们觉得没有必要多费口舌;因为这些指责纯属无中生有。
不想这一小撮老的木工业主,看到自己边去享有的随意支付工人工资、靠工人的才智和辛劳迅速发迹的可恶权利行将失去,不禁一片惊慌。他们找了市警察局,在警察局肯定把工人说成是无视国家法律及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的人。
他们说,〔市政府〕因而于4月26日给工人写了一份意见书,但遭到工人的蔑视。可是,木工工人没有把这份意见书视为写给他们的。因为这确实不是写给他们的,而是写给各行各业的工人的。他们看到,市政府在此意见书中所表示的愿望无比纯正,因此并无蔑视之意。然而这些业主却围绕所谓蔑视大做文章,向市政府递交了一份诉状,不顾人间的法律和礼仪,竟然对工人恶意中伤,恶毒地把他们说成与公共利益为敌。
他们没有以此为满足,接着又向国民议会主席递交了一份诉状。用他们的话说,他们在此诉状中对工人的行会性联合必会产生的严重后果做了一番发挥;说此联合意在提高工资并以停工来实现之。
应当承认,他们这一做法实属居心不良;他们明明知道,我们成立这个组织是为了在病伤或年老时能互相提供帮助。但是,他们却把这叫做行会,这样的话,我们对组织应当怎样称呼呢?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把工人说得一无是处,诬蔑他们怀有罪恶的企图。
至于工人提出的规章,绝大多数的前行会师傅及新的业主都承认它合情合理;但仍遭到一小撮顽固业主的强烈反对。他们试图让人相信,工人是在谋求增加日工资并以停工强行达到目的。然而这一规章已在前行会师傅的大会上宣读,我们并给了他们一份抄件。规章第七条是这样写的:
“工人保证,绝不利用师傅所面临的工期紧迫而迫使其支付的工资高于原先所商定的。”国尽议会在废除各种特权和行会制以及在宣布人权时,显然已经料到,人权的宣布对长期来受独断专行的业主摆布的穷人会有所用。还有,如果我们也象前行会师傅那样指责对方的话,则我们也会说,他们就天天聚在一起,为少付工人工资而共谋良策,结果使工人按一业主雇佣用后便不得不接受他所提出的工资,因为他们先已知道,别的业主不可能付得更多。业主对此无疑会矢口否认,然而有关证据却不胜枚举。
这样的情况也肯定有:一些业主事先同工人单个地谈妥了条件;但工人工作了半个月后却只能得到业主所愿付的工资。对此,工人却无法要求业主兑现。鉴于这一情况,木工工人及所有真正爱国者有权期待国民议会行事审慎,不要保护业主的联盟;因为这个联盟的唯一目的就是压迫工人。这种压迫所以罪恶昭彰,是因为它使我们的祖国失去了许多木工技艺超群、为公众所亟需的公民;他们在国内只要能有口饭吃,是不会远走他乡的。
此外,业主的所作所为无不表现出他们的个人利己主义和对过去特权的留恋,无不表现出他们同宪法的不共戴天;因为他们不仅不承认人权,而且是极端贵族政治的狂热拥护者,因而是公共利益的死敌。
工人的这份诉状,语气无疑非常坚定。他们对老板长期来结成的联盟进行了有力的揭露,并以雄辩有力的言词要求对无产者实行人权。显然,无产阶级已将人权宣言视为一种许诺,并将自己的希望立即寄托于大革命的这一象征上。可是,工人所得出的实际结论却相当含混,他们还处于非常幼稚的阶段。即便在联合权和罢工权问题上,他们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还似乎有所怀疑。至今以主子自居的前行会师傅〔注:这里的主子和师傅,原文用的是同一词:"les maitres",此处为双关语。——译者注。〕带着傲慢的神态明白无误地宣称,雇佣劳动者相互间不得进行任何磋商,其旨在提高工资的任何联合都是违反人权,违反个人所享权利的。竞争意味着独来独往,劳动契约必须在个人之间商定。当他们放肆地使实际上一直抱成一团的师傅对于分散的单个工人所占优势因此而合法化时,工人却不敢明确回答,他们除了联合起来,以共同停工来对付业主,无法捍卫自身利益,使其工资得以提高。
更有甚者,他们说,业主诬蔑他们怀有罪恶的企图,说他们想以停工的办法来增加工资。可见他们自己也把有条不素地坚持进行的罢工这唯一能解决问题的有效斗争手段,说成是犯罪。此外,在他们起草的章程,即向师傅们提出的规章中,他们规定自己不得因工期紧迫而停工;这就是说,在罢工可能会取得胜利的时刻,他们反而放弃了罢工权。
他们尚未认识到,社会将要进入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制度将会出现无穷尽的斗争,因而应当为战斗作好准备。
他们的心中被一种模糊的希望激荡着,感到自己在新的社会中可借助自由而赢得更多的福利。但这是以长期的斗争为代价的,他们对这个道理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实际上,他们仍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旧行会制的束缚和侵扰〔注:工人这时还没有能力弄清自己的社会团体地位和劳动的职能地位。这同当时以手工作坊为主要特征的经济条件及民众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财产观,是分不开的。劳动界仍处于以手工业为主的经济环境中,没有形成任何阶级意识,怎么能认识到经济的发展趋势及其社会后果呢?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人将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到那时,劳动将作为一种主要社会职能而存在。——编者注。〕。他们没有预感到经济体制将会出现不稳定性和日益明显的多变性;持续不衰的产业革命将很快到来;生产、物价和工资将会发生剧烈变化。因此,他们似乎希望制定一种一劳永逸或至少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实行的持久规章。这种规章不同于旧的行会规章,因为它不是由师傅们凭借其权威独自制定的,而是业主和工人的协商产物;虽然如此,但二者都有着几乎一样的稳定性。
那些业主以及勒夏帕利埃说,工人要把旧的行会重新建立起来,这不但无比恶毒,而且荒谬透顶。此外,制宪议会及其报告人只是把业主送交国民议会主席的诉状拿来誊抄一遍便将其变成了法律,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但是,工人的模糊认识及其思想上所掺杂的陈旧过时的东西,也给资产阶级耍弄这一伎俩提供了方便。罗伯斯比尔等人被弄得心烦意乱而没有发言,这恐怕是其中原因之一。
这些民主主义革命者所以放弃斗争,保持沉默,我想还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已由保尔-蓬库尔在其关于经济的集中化一书中揭示出来,这就是革命时期的人出于一种奇怪的反常,大都不相信大工业会出现。上文所引马拉的文章就这样说道:取消行会和师傅制将会扼杀手工工场。因为既然人人皆可各行其是,将不会有任何人愿当工人;这样,小本经营的老板将多如牛毛,而大的工厂却一个也没有。
米拉波虽然头脑清楚,知识渊博,知道某些行业只有得到大量资本方可发展起来——正如他对煤矿的看法所表明的——但却认为,总的说来,劳动的自由及税收特权和行会束缚的取消,将会导致大型手工工场的解体而产生大批小生产者。
他在其多卷本《论普鲁士王国》一书中谈了这一看法。马克思读过这本很有意思的书并引用了其中几段,说道:
在革命狮子米拉波的时代,人们还把大手工工场叫做“联合手工场”······〔注:虚点为译者所加,原文所引这段引文,标点不明。——译者注。〕米拉波说:“人们只注意有几百人在一个厂长指挥下进行劳动的,通常叫做‘联合手工工场’的大手工工场;而对人数众多的工人分散地独自经营的手工工场,几乎不屑一顾,把这些手工工场完全摆到次要的地位。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因为只有它们才是使国家繁荣的真正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工场使一两个企业主大发其财;但工人不过是得到或多或少报酬的短工,他们丝毫分享不到企业得到的好处。
“相反地,在分散的工场中没有人发财致富,但许多工人过着优裕的生活;勤劳节俭的人会积聚起一小笔资本,为生儿育女、防备疾病,为他们自己或他们的某个家庭成员而节约少量的资金。勤劳节俭的工人人数将会增加,因为他们将会认识到,良好的品行和劳动,是根本改善自己状况而不是稍许提高工资的手段;稍许提高工资对于将来决不可能是重要的事情,只能使工人的生活稍为好一些,不过也只能勉强糊口······联合的手工工场,即由若干对工人支付日工资,独立经营的企业主组成的企业,能够使这些企业主个人过富裕的生活,但根本不足以引起政府的注意。”
此外,他把通常同小农经济结合在一起的单个分散的手工工场称为“唯一自由的手工工场”。
马克思接着写道:“他还认为,分散的工场比‘联合的’工场更经济,生产率更高,并把后者只是看作政府温室中的果实。当时大陆上大部分手工工场的情况可以说明这一点〔注: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汉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版,第806至第807页。——译者注。〕。”
确实,大型手工工场大都是靠王国政府给予的特权建立起来的;因此,实实在在地说来,这种特权所产生的结果,虽然只是使势在必然的经济发展具有政府经办的形式,但米拉波及其他许多革命者都可能认为,大型工场只是靠人为支撑着,一旦行会束缚和国家给予的特权不复存在而使劳动享有充分的自由,便会敌不过小型工场而倒闭。这样,在当时的许多革命者看来,雇佣劳动者和企业主之间的关系也就失去了其社会意义。
他们希望能通过另一种途径,即通过小型工场——在这些小型工场中,随时准备成为自由手工业者的工人,因具有自行开业的可能而不会受到其小本经营的老板的挟制——的增加,通过这种手工业的小资产阶级思想实现社会方面的平衡。民主主义者的这一奇异幻想,为资本家资产阶级耍弄其巧妙伎俩提供了方便;同时无产者阶级觉悟的缺乏和思想上的胆怯,也为这一伎俩帮了大忙。
显然曾使极左翼革命者即民众派革命者决心不参加这场讨论的另一原因是,难以承认新社会将有阶级存在。什么?我们刚刚拆除了把公民分开的种种障碍,比如我们废除了旧的省份及各种关卡,废除了行会、师傅和等级,打倒了贵族,解教了高等法院和使教士成了领取工资的普通公民,在这个统一的社会中,在这个全国的联合体中,将要出现两个对立的营垒和派别,一边是只同自己的人在一起议事的资本家,另一边是只同自己的人在一起议事的无产者?难道共同的法律将不足以使双方都受到保护?难道一方要是力量太弱而无法赢得正义的话,便只有让他们享有联合起来的权利,任他们自己去解决问题?在物价和工资问题上,难道不应由国家在必要时进行干预吗?以严厉的法律使“围积居奇者”不敢轻举妄动,从而促进资本的分散及中等阶级的发展,使过激分子逐渐融合到此阶级中去,这样岂不更好吗?
这是当时许多人所怀抱的幻想。这种幻想非常可笑,而且是有害的。因为他们对已经相当明显的现实如此视而不见,是帮了精明之徒的忙。这些精明之徒对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日益尖锐的对立是一清二楚的,因而通过勒夏帕利埃法使自己为今后的斗争赢得了决定性优势。
对这一危害性如此之大,资产阶级性如此浓厚的1791年6月14日法,当时所以没有人提出任何反对,原因显然就在于此,而不是出于阶级的一致考虑。
工人们在此法律通过之后便不再提出任何要求了,这是很意味深长的。它表明,无产阶级思想还刚刚脱胎成形。他们不仅不敢——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肯定罢工权,而且即使在后来,当高涨的革命形势使得民众有了更大的权力,当巴黎公社检察官肖梅特以无产者名义发表言词激烈的讲话时,谁也没有想到要求废除1791年6月14日法。据我所知,连巴贝夫也未对此说过一句表示异议和反对的话语〔注:巴贝夫此时正集中精力进行反对封建权利的斗争。——编者注。〕。马克思说,即便在恐怖政府时代,这个针对工人的法律也未取消,事实确实如此。而且应当补充一句,工人们即使在那些好象大权独揽的日子里,也未要求将其废除。他们的思想在别的方面,他们在一个观点——即法律和国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上同革命资产阶级有着一致的看法。在他们看来,主要不在于同资本的力量展开经济方面的斗争,不在于把无产者组织起来,通过一致的停工同企业主对抗;因为对93年和94年的无产者说来,这些办法都嫌太慢而软弱无力。当务之急是利用国家的力量——正如革命资产阶级曾利用国家的力量制伏贵族,没收逃亡者和教会的财产一样——通过极其有效、能解决问题的法律确保民众的福利。如果粮食售价太高,那就制定最高限价法;如果有失业出现,那就让市镇和国家为参加区级议会的所有公民发放工资,也就是以向富人强借来的钱养活无产者。如果有的工厂主所付工资不足,那就警告他们将把他们当作贵族看待,甚至象几位特派员所做的,把他们的工场交给国家,由国家以更为合理的条件让拥护革命的工人去工作。如果需要,可让国家做出榜样,象特派员在土伦所做的那样,给它所雇用的工人增加工资。
控制国家,利用国家,这就是工人阶级在此艰难时刻所怀抱的希望和幻想,但这并不是要建立一个共产主义制度,因为他们对此制度尚未产生丝毫认识,而是要以至高无上的法律来捍卫自身利益。
这样,在无产者眼中,罢工权也就成为次要的了;况且在1793和1794年为战争服务的工场非常之多,革命的爱国工人若停止工作势必等于拱手将革命的法国交给那些专制制度的乌合之众。再说,国民公会也不会同意这样做,为了对付联军的进犯,它已提出祖国在危急中。有鉴于此,雇佣劳动者所选择的不是罢工,而是不得不把他们考虑在内的国家。
因此,虽然象马克思所指出的,即使在恐怖时期,勒夏帕利埃法也未引起异议,但这并不是由于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寡头在整个革命时期能够得以延续其权力和活动,而是由于在国家已成为一切的这一非常时刻,勒夏帕利埃法已几乎没有什么意义,不再是有待解决的悬案了;更确切地说,既就民众的经济利益也就政治事件作出决定的各区级革命大会,实际上已将这个法律废除了〔注:此观点值得商榷。勒夏帕利埃法即便在恐怖时期的鼎盛时刻也依然有效。1794年春(共和二年花月至稽月)发生有关工资的工潮时,巴黎公社国家工作人员帕扬就曾以维护公共秩序为由要求对各行业集会实行勒夏帕利埃法。——编者注。〕。
因此,有人说1791年6月14日的勒夏帕利埃法概括了革命在社会方面的意义,这就对革命作出了很不全面,非常狭隘的结论。这个法律确实反映了资本家的自私性和资产阶级的预见性,但它并不能阻止人民力量的发展。要是革命没有陷入帝国的军事专制之下,并能建立起持久的共和民主政治,工人群众受自己对革命的胜利所作贡献的鼓舞,并随着自由的实践和经济的发展而对斗争的必然性有更深的认识,无疑会要求撤销勒夏帕利埃法。
再说,这个法律虽然极其自私,虽然对工人所怀抱的希望泼了一瓢冷水;但并不足以使工人离开革命。它在1791年甚至没有激起多么广泛,多么激烈的骚动;而且我相信,无论是无产者还是资产阶级革命者,大都没有看出其遥远的后果。
因此,两个阶级在1791年已经开始的不声不响的较量及其冲突,并没有在全国引起太大的震动并造成革命政治方向的转变。
这一年,压倒一切,弄得人心不得安宁的,是另一问题:革命方面现在是将其基本原则明确下来了,但却开始遇到教会的反抗,国王将何去何从?
补充注释
1791年的政党和阶级
关于雅各宾俱乐部所起作用,卡米尔·德穆兰在1791年2月14日的《法兰西和布拉邦革命报》上写有这样一段话:“爱国主义即博爱精神这一新的宗教,在其传布中必将赢得整个世界。雅各宾俱乐部或‘教会’〔注:雅各宾俱乐部原为出席三级会议的布列塔尼代表于1789年在凡尔塞成立的一个俱乐部。该俱乐部由凡尔赛迁至巴黎后,即设在圣奥诺雷街的多明我修道院中(“多明我”原文为"Jacobins",“雅各宾”是其另一译法),德穆兰在此借用“教会”一词形容雅各宾俱乐部,显然与此有关。——译者注。〕看来定会占据罗马教廷在传布基督教中所占主导地位。各地的爱国者俱乐部,集会或‘教堂’一开始出现便要求同它建立联系,认识一致的来信纷至沓来······雅各宾俱乐部是名副其实的国民调查委员会;对好人来说,其危害性比国民议会有关委员会要小,因为它所进行的揭露及所作出的决议都是公开的;对坏人来说,却要可怕得多,因为它同地方各分支所建立的联系把八十三个郡的拐拐角角都包括了进来。它的出色调查不仅令贵族闻风丧胆,而且为所有公民提供帮助,使一切弊端可得以纠正。确实,它似乎是国民议会下属的‘检察部’。各地被压迫者的诉状在呈送庄严的议会之前都要先送到这里。因此,在雅各宾俱乐部的大厅里,来自各地的代表成天川流不息;他们或是向它表示祝贺,或是要求给予支持,或是让它提高警惕,或是请其纠正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