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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必要产品,剩余产品


· 劳动,社会,交通,语言,意识,人类
· 必要产品
· 劳动社会分工的开始
· 社会剩余产品的初次出现
· 新石器革命
· 劳动合作组织
· 土地的原始占有
· 水浇地的种植,文明的摇篮
· 冶金革命
· 生产与积累
· 有“经济剩余”吗?



劳动,社会,交通,语言,意识,人类


  在各类动物中,只有人不能依靠适应自然界而生存,他必须使自然界服从自己的需要(1)。人类各成员之间有可能联系和自发地相互帮助,所以产生了劳动这种同时是自觉的和社会的活动。劳动是人类赖以影响自然界的手段。

  其他各类动物,靠特殊化了的器官,使自己适应一定的自然条件。人的特殊化器官,有拇指灵活的手和发达的神经系统,但并不能使他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直接获取食物。但是,它们使人能够利用劳动工具,并且由于语言的发展,使初步的社会组织得以形成,从而保证人类在数目不定的各种自然条件下生存。[I]劳动、社会组织、语言、觉悟就成为人类所特有的、互相不分开的、彼此起决定作用的特性。

  人类没有劳动工具就不能生产那些首先是获取人类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劳动工具最初是人类天生器官人为地延长。“人需要劳动工具以弥补他的生理装备之不足”(3)。在人类早期,这些劳动工具是很简陋的:棍子,砸过的石头,骨块和尖锐的角。事实上,史前研究和人种学是根据各原始民族制造主要工具的原料来加以划分的。这种划分通常以石器时代为开始,尽管在北美洲的史前居民中,石器时代本身之前,似乎有过一个骨器时代。

  相同的劳动动作不断重复,逐渐产生出生产技术。人类史前的最重要的技术发现无疑是取火和保存火种的方法。在接触到外来文明以前不知道有火的原始部落,虽然再也没有了,[II]但是许多神话和传说都有证明曾有过一个无火的时代,接着还有一个时代,人不知道如何保存火种。

  詹姆斯·乔治·弗莱塞爵士曾在将近两百个原始民族中搜集过关于火的史源的神话。所有这些神话都证明了,发现取火和保存火种的技术在人类存在的早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5)。


必要产品


  人们靠劳动来满足自己的基本需要。根据人种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看法,吃,喝,休息,保护自己不受风雨、太冷或太热天气的侵害,通过生殖保证人类继续生存,锻炼身体的肌肉:这就是最基本的需要。所有这些需要都是通过社会来满足的,即不是通过单纯的生理活动,不是通过个人和自然力量的决斗,而是通过人类一个集体的各成员之间建立相互关系从而产生的活动(6)。

  一个民族愈原始,他们整个生存时间中用于劳动、实际上就是用于寻找和生产食物的部分就愈大(7)。

  生产食物最原始的方法是采摘野果,捕捉不伤人的小动物,以及初级形式狩猎和捕鱼。生活于这种低级阶段的民族,例如澳洲的原住民,或者更原始的、已经绝迹了四分之三世纪之久的塔斯马尼亚居民,他们从不知道有经久的住所、家畜(狗有时除外)、纺织衣物,也不懂得制造盛放食物的器皿。他们不得不跑遍广大的地区,来搜集足够的食物。只有体力不能支持经常移动的老年人,可以部分地免除搜集即需食物的劳动,而从事制造工具。今天仍存留的大部分最落后的部族,像印度洋中安达曼群岛的居民,拉丁美洲的富埃吉和波托库多人,中非和印度尼西亚的矮黑人,马来亚的库甫野人,他们过着同澳洲原居民相似的生活(8)。

  如果同意说人类已存在一百万年,那么至少有九十八万年,人类是在极端穷困的情况下生活的。饥荒经常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食物的平均产量不足以满足消费的平均需要。那时不懂得保存多余的食物。在少有的丰盛和幸运时期,就大量浪费。

  “波希曼人,澳洲人,锡兰的维达人,富埃吉人,可以说从来不作贮备,以应未来之需。澳洲中部居民只想一下子得到他们的全部食物,以便大吃一顿。然后他们就只好饿肚皮……当迁移的时候,他们就抛弃掉他们的石制工具。再需要时,他们就另造新的。一个巴布亚人只要一件工具就够了,直到用破为止;他从不想预先另造一件来代替旧的……在原始时代,生活不安全使得无法进行贮备。丰盛时期和半饥饿时期经常相互交替(9)。”

  这种“缺乏预见”不是由于原始人智力不足之故,而是千万年来的不安全和不断饥荒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人一有机会就尽量饱食,保存食物的技术是创造不出来的。全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产品,即全体的食物、衣服、住所和用以产生这些资料的数量多少稳定的劳动工具。没有任何经常的剩余。


劳动社会分工的开始


  人一天不能保证得到足够数量的食物,就一天不能一贯地从事生产食物以外的经济活动。中美洲最早的探险家之一卡贝夏·德·瓦卡曾在美洲遇到过一些印第安部落,他们会用麦杆为自己的住所编席。但从来不从事这种活动:“他们要用全部时间来搜集食物。因为,要是把时间用于别处,他们就要受到饥饿的折磨(10)。”

  由于所有人都从事生产食物,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分工,使各种职业专业化。某些民族不能理解为什么制造日用物品并非人人都会的事。巴西中部的印第安人不断地向德国探险家卡尔·史坦宁询问他的裤子、蚊帐和许多其他物件是不是他自己造的。当他们听说不是的时候,他们十分惊讶(11)。

  即使在社会发展这一阶段,也有一些人赋有对这种或那种工作的特别才能。但是经济情况,即缺乏经常的食物贮备,使他们不能专门运用这些特别的才能。雷蒙·弗尔斯描写提科皮亚岛(太平洋的所罗门群岛)居民的活动时写到:“提科皮亚岛的每个男人都是一个种田人和捕鱼人,在某种程度上又是一个木工,;每个妇女为作物锄草,在礁石间捕鱼,用树皮制作衣服和编织席子。所谓专业化,就是发展某种手艺的特别能力,而不是专门从事这种手艺、排除其他手艺(12)。”

  一个已有农业的相对进化的社会,情况是这样,一个更原始的社会,那就更加是这样了。

  但是,雷蒙·弗尔斯所描绘的社会组织同时也揭示了某种初步的分工。这种分工在人类经济发展的所有阶段中都可以辨别出来,即:性别之间的分工。在最原始的民族中,男人从事狩猎,妇女搜寻果子和一些不伤人的小动物。在稍为进化的部族中,某些已经掌握的技术,由男人或女人专门运用。妇女担负在接近住处的地方进行的活动:看火、纺纱、织布,制造陶器等等。男人走得远些,他们猎捕较大的野兽和利用原料制造劳动工具:用木、石、牙、角和骨头等等制造工具。

  劳动分工可以产生专业化的手艺,没有分工就不能产生出必需有较长时间学习和特别知识的技术,但却可以使人的身体和活动得到比较和谐的发展。有些民族还不知道什么是分工,但是由于优越的自然条件(波里尼西亚人和在白种人征服前北美洲的某些印第安人)已战胜了饥饿和最可怕的疫症,他们发展了为现代文明人所羡慕的一种人的典型。


社会剩余产品的初次出现


  各种发明、发现和知识缓慢的积累,使得有可能增加食物的生产,同时减少生产者的体能消耗。这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最初迹象。弓、箭以及倒须标枪的发明使得有可能改进狩猎和捕鱼的技术,从而使人类定时得到食物供应。从此以后,这些活动超过了采摘野果的工作。采摘野果只不过是一种辅助的经济活动了。经常不断捕捉到兽类的皮、毛、角、骨、牙成为人有空暇去加工的原料。特别丰富的猎场和渔场的发现,使游动的人转变为半定居的(季节性的换居)或者甚至是完全定居的猎人或渔人。像明科披斯人(安达曼群岛沿岸居民),克拉马斯人(居住于加利福尼亚沿岸的印第安人),马来亚的某些部落等,情况就是这样(13)。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人才能向暂时或永久的定居生活过渡,而定居生活反过来又使生产率增长。这时候劳动工具可以积累到超过一个游动部族所能一起带走的有限数量。

  这样,除了公社生存所必需的产品外,慢慢出现了最初的经常剩余,即最初形式的社会剩余产品。它的主要职能是使得有可能贮备一些食物,以避免周期性的饥荒或者加以减轻。千万年来,原始民族没法解决保存食物的问题。许多部落只是由于接触到高级文明才找到了解决办法。因此,仍停留于游猎阶段的、一般不生产经常剩余产品的部族,全不知道有盐,即保存肉类的最有效的物质(14)。[III]

  社会剩余产品的第二个原始职能是使得分工有可能更趋完善。既然部落拥有多少是经常的食物贮备,某些成员就可以用他们更大一部分时间去生产非供食用的物品:劳动者工具,装饰品,保存食物的器皿。过去,个人对这种或那种技术的爱好、才能,现在成为一种专长,一种职业的萌芽。

  社会剩余产品的第三个职能是使人口有可能迅速的增加。半饥荒壮态实际上使一个特定的部落的人口仅仅限于壮健的男女。这个部落只能让少到最低限度的低龄儿童活下去。大部分原始民族都懂得和广泛地实行人工节制生育。由于食物供应不足,这是绝对必要的(15)。只有少数病人和残废者得到照料和能够活下去。杀害婴儿的作法屡见不鲜。通常,被擒的战争俘虏不是被吃掉,就是被杀掉。所有这些限制人口增长的努力丝毫不表明原始人本性残忍,而表明他们尽力避免一个最主要的威胁,即:由于缺乏食物,整个民族遭到灭亡。

  但是,既然有了多少是经常的食物贮备,可得食物数量和人口数目之间就有可能达到新的平衡。于是,生育增加了。与此同时,由于婴儿死亡率降低而活下来的儿童增多了。残废者和老年人能够活得更久,因而提高了部落的平均年龄。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个特定地区的人口增加了,这是社会和经济进步的最佳征兆(16)。随着人口增长和劳动专业化,人类能够支配的生产力增加了。社会剩余产品的出现是这一增长的必要条件。


新石器革命


  人类自从在地球上出现以来所经历的最重要经济革命是:开始从事农业,驯服和饲养牲畜,而完成这个革命的物质基础,则是食物有了经常的剩余。根据这个革命所发生的史前时期,——磨光石器时代或新石器时代——人们便把这个革命称作新石器革命。

  要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必需先有一定的剩余食物。原因有二。首先,因为农业和畜牧要求把种子和牲畜不直接用于食用,以便为下一阶段生产更多的作物和肉类。千万年来生活在饥饿边缘的民族要不是拥有另外的食物贮备,是不会轻易同意把立即可吃的东西转用于更长远目标上的。[IV]其次,因为不论农业也好,畜牧业也好,都不能立即提供必要的食物来供养部落,此外,还需要有多余的粮食来应付从播种到收获这一时期的需要。由于上述原因,无论原始农业或畜牧业都不会一下子就为一个民族采纳为主要生产体系的。农业和畜牧业是分阶段出现的,首先当作打猎和采集野果的辅助活动,并且在很长时期中,甚至当农牧已成为民族的给养基础时,仍然辅以打猎和采集野果。

  人们一般设想,在饲养家畜(纪元前约一万年开始)之前,已初步尝试计划农业(纪元前约一万五千年开始),尽管这两种活动是可能同时出现的,而在某些部族中,先后次序甚至可能颠倒过来(18)。今天非洲和大洋洲的许多民族仍实行最原始形式的耕作方法是,用一根尖棍耙松土地的表面,或用镢头掘土。由于这种耕作方法很快就把地力耗尽,几年后就必须抛弃这样耕作的土地,另找新的。许多民族,像印度的山区部落等,他们放火焚烧丛林,以便获得新耕地;植物灰提供一种天然肥料(烧草肥田)(19)。

  从人类早期算起,新石器革命使人第一次直接控制生活资料的生产:这就是它的头等重要的意义。采集野果,打猎和捕鱼是消极的给养方法。它们把自然界在一个特定地区提供给人的资源总和,局限或充其量维持于一定的水平。相反地,农业和畜牧业是积极的给养方法,因为它们增加了人类可得的天然资源并且创造新的。在消耗同等劳动量的情况下,人类所得食物可以十倍的增加。因此,这些方法意味着人类劳动社会生产率的巨大增长。

  新石器革命同样强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工具的发展。与创造经常的剩余产品同时,它也创造了建立职业化手工业的可能性。

  “培养手工业才能(技术)的先决条件是能够从生产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中抽出一定的空暇(20)。”

  此外,开始从事和家畜饲养业,导致了劳动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除耕作民族外,出现了畜牧民族。

  无疑,由于从事农业而获得的决定性进步应归功于妇女。生存至原始农人阶段之后的民族本身,以及无数神话和传说[V]都证明了,在原始社会中,从事采集果子和大部时间留在住所周围的妇女首先播种所拾得果子的种子,以便减轻部落供应上的困难。此外,温尼贝果的印第安妇女不得不把播种用的大米和玉米起来,要不男人们就会吃掉。在许多原始耕作民族中,出现了以信奉丰饶女神为基础的宗教,这同妇女发展农业是有密切联系的。母权制的建立也同妇女在创造农业中所起的作用有关。在达到同样的社会发展水平的民族中,可以证明仍存在母权制。萨梅,凯勒和弗里兹·哈什尔海姆(22)曾列举大量业经证实的事例,说明原始耕作民族中存在着母权制。


劳动合作组织


  霍勃豪斯、威勒和金斯堡曾研究过二十世纪初尚存在的所有原始民族的生产方式。他们发现,所有只知道一种农、牧业原始形式的民族——更不用说停留在经济发展低级阶段的民族——都有不会使用金属,只掌握极简陋的制陶和纺织技术。

  考古学的资料证实了人种学的资料 。在新石器时代,我们在欧洲只找到了形式最粗糙的陶器。在印度,中国北部,非洲北部和西部,我们发现了在我们纪元前六千年和五千年间类似的社会遗迹(23)。没有陶器和完美的织物证明当时缺乏完全独立的手工业。农业和畜牧业供给社会的剩余产品还不能使手工业者完全摆脱生产自己的食物的任务。

  例如,直到今天,在中国的泰都村(译音):

  “任何手工业者都有不能完全靠自己的职业生活……所有泥瓦工,木工,纺织工人,小熔炉工人,以及村里的小学教师,粮食看守人和乡村各行政人员在播种和收获季节,或者每当他们不忙于自己的业务时,都和他们的家属一起在自己的土地上劳动(24)。”

  同样,在经济发展的更原始阶段,社会是建立在劳动协作组织之上的。公社需要它的每个成员的劳动。它还不能生产足够的剩余产品,让这些产品成为私人财产,而不危害整个社会的生存。部落的习惯和荣誉准则都不容许个人积累超过平均定额。个人在生产中的不同本领并没有在分配上得到反映;技艺本身并不能让个人享受他自己的劳动果实。同样地,更辛勤的劳动在分配上也没有得到反映(25)。伯尔纳·苗希金写到:“在毛里人中,分配基本上只服从一个目的,即:满足公社的需要。只要在一个公社的仓库中还有贮存,就没有人会饿死(26)。”

  为了保证在公社各成员之间公平分配食物和其他必需物品,逐渐建立起一些专门的设施——例如交换礼物形式和收获后的节日组织等。在描写阿拉配斯的巴布亚民族组织节日时,马尔加莱·米德认为:这种设施“实际上有效地阻止了个人积累财富,积累同他人不均等的财富(27)。”

  关于赤道中部的巴刚果部落,乔治·巴朗迪埃也写道:

  “像名为马拉提(malati)的设施对于这种暧昧情况是有启发意义的。起先,它具有季节(在旱季)的性质它通过祭祀祖宗,颂扬家族的团结和使姻戚关系得以加强……每逢这个时候,大家把一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在一种真正穷奢极欲的气氛中集体消耗掉。由家族首领掌握的节余[]被用作重新加强姻亲关系的手段。马拉提由于周期举行和需要大量财富,因而在巴刚果经济中起着推动和调节作用。”

  “……它表明经济发展的一个(难以确定)的时期,所生产者的剩余财富对人提出了新的问题:财富发生了影响,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28)。”

  詹姆斯·斯文描绘弗拉特里角(美国华盛顿洲)印第安人的习惯时宣称:谁生产了不论怎样丰盛的食物,习惯上都请大批邻人或家属同他一起吃。如果一个印第安人积聚到足够的食物贮备,他就不能不大排宴席,直至吃光这个贮备为止(29)。这样的社会重视社会互助风尚,并认为,经济竞赛和谋求个人发财致富的态度是不道德的。

  索罗蒙·阿希曾实地研究过霍比印第安人的风俗,他发现:

  “每个人都应得到相同的待遇,任何人都不应该是上级或下级。任何受到赞扬或者自我吹嘘的人立即引起(其他人的)反感或批评……大部分霍比印第安人拒绝当工长……儿童在游戏中的态度也很有意思。我从同一来源知道:低龄儿童,甚至是少年们在玩耍中从不关心计分。他们可以玩一个钟头篮球而不知道哪一队赢了,哪一队输了。他们继续玩下去,只是因为他们喜欢这种游戏而已(30)。”

  劳动协作组织一方面意味着共同进行某些经济活动——建造草棚,猎狩巨兽,打通道路,砍伐树木,开垦荒地,另一方面意味着各家庭之间在日常劳动中互相帮助。美国人类学家约翰·普罗文斯曾描写居住于婆罗洲的商·狄阿克部落的这样一种工作制度。部落所有成员,包括巫医在内,轮流在自己的稻田和另一家庭的稻田上劳动。他们全体都去打猎,捡柴和从事家务劳动(31)。

  根据马尔加莱·米德的描绘,新几内亚山区民族阿拉佩斯人也实行一种类似的制度(32)。形式纯粹的劳动协作组织意味着任何成年人都不免要参加劳动,因此它不容有“统治阶级”。劳动是由公社根据习惯和古老的仪节进行规划的,这些习惯和仪节又是对自然环境(气候、土壤成分、兽类的生活习惯等等)的深刻认识为基础。如果有领袖的话,领袖只不过是这些习俗和仪节的化身和忠实的执行者。

  在村社瓦解的过程中一般都存在劳动协作,这个过程要不是长达千年,也历时整个世纪(33)。应该指出,在阶级社会中很晚才再度出现的共同执行任务的习惯无疑是劳役的始源,劳役就是为国家、寺院或贵族所作的无酬的额外劳动。以中国而且论,发展过程是一目了然的。

  美尔维尔·海尔科维茨(34)指出,在达荷美有一种很有趣的过渡情况。多克扑威(dokpwe),即公社劳动,一般是为一切当地人家庭进行的。但是同传统习惯相反——也同正式规定相反——比较富裕家庭的要求优先得到接受。此外,多克扑威的首领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达荷美人也意识到这种发展。他们自己告诉海尔科维茨以下情况:

  “多克扑威是一种古老的设施。有国王以前就有这种设施了。在古老的时候,没有头人,多克扑威加(dokpwaga)(公社劳动首领)就是村里的头人。同今天一样,村里所有男人组成多克扑威。土地耕作是共同进行的。后来随着领袖和国王的出现,也就发生了争执……(35)。”

  根据拿德尔所说,尼日利亚的怒贝王国,名为埃格贝(egbe)的公社劳动首先(和主要地!)是在首领们的土地上进行的;约瑟夫·蒲利列指出,在柏柏尔人中,名为土伊莎(touiza)的协作劳动也有类似的发展过程(36)。


土地的原始占有


  部落在开始从事农业的时候,一般是在亲属关系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最古老的社会组织形式似乎是原群horde),就像尚存在于澳洲土著中的那样。

  “一个原群就是一群人,他们共同拥有、占据和开发特定的一部分地区。原群对它的土地的权利可以简单的概括如下:一切非原群人员的人均无权获得这土地上的动物、植物或矿物产品,除非是得到原群一个成员的邀请或允许(37)。”

  以后,大家族、氏族、各氏族联合而成的部落、相互有亲戚关系的部落组合等,是原始民族开始从事农业时的正常组织形式。因此,最早的土地占有和对土地(所有权)的这种或那种控制,首先是受到这种压倒优势的社会组织方式所影响的。

  只要还没有利用肥料、灌溉来实行精耕细作,占有土地的一般形式就仍然是由一个大家族、由亲戚关系联合起来的一群男人女人占有一个村社。在北罗得西亚,奥特雷˙理查发现,邦巴民族“是分为小公社生活的,每个小公社包括三、五十个棚户……每个村社都由一个头人领导的大家族(38)。”在摩洛哥的定居的柏柏尔人中,“典型政体不是部落而是我们颇不妥当地加上这样名称的分部落[大家族]……分部落的全体成员都说他们是一个祖先的后裔,他们都姓他的姓(39)。”在六至九世纪的斯拉夫国家中,“每个部落都同自己的氏族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每个氏族都是自主的(40)。”

  在描写中世纪的法国农村生活时,马尔克·勃洛克得出的结论说:

  “总之,村社及其田地是一个广大人群,也许是一个部落或一个氏族的产物;宅田(英语是hides,德语是hufe)是分给较小的分群的。这种以宅田为基础的较小集体是什么呢?很可能是有别于氏族的家族,一个仍然是家长制类型的家族,它比较大,有可能包括好几对旁系男女。在英国,hide这个字的拉丁文同义语是terra unius familoe(一个家族的地)(41)。”

  在谈到洛林农村生活时艾蒙·贝林证实说:

  “宅地起初是一家人家耕种的地,梅罗文加王朝时代的习惯作法证明这一点;事实上,在七世纪……佃户对教会田地和王室捐税的负担是按家长而不是按宅田为单位来计算的(42)。”

  因此由大家族、氏族占有村社,而由家族本身建立农户。然而,原始农业首先面临的总是是定期开垦新地,开垦工作则是全村共同进行的,正像今天仍停留在这一发展的民族本身所证明的以及和中国古老歌词所赞颂的那种情况一样。因此,在劳动协作组织范围内,共同开垦的可耕地仍属公社所有,并且定期重新分配,这是合乎逻辑的。只有住宅周围由家族单独开垦的园圃或种植果树向私有制阶段发展(43)。此外,园圃的意思就是有围墙的园地,即不别人进来的田地,以区别于没有围起来的田地——公社的财产。[VI]

  历史学和语言学的许多材料都证实了定期用抽签办法分派和重新分配土地的作法。洛林的可耕地最初叫做sors;在圣经中巴勒斯坦抽签分配的土地命名为nahala(签),以后成为财产的同义语,等等。古希腊的情况也是一样(45)。

  随着更先进耕作方法的发展,土地终于稳定了下来,集体开垦在村社生活中也不再起重要作用了,这时出现了土地私有制。但即使这个时候,只要村社一天不解体,古老的公社所有制就仍在各种形式下维持下去。除了房屋和园圃以及可耕田地这两部分外,村落的第三部分,主要是牧场和树林,仍属集体所有。自由放牧,即公社所有成员在播种前的田地上放牲口的权利,收割后拾穗的权利,共同建造或使用磨房、水源的权利,村落构成一个集体负责纳税的单位,维持互助习惯,在树林开垦出来的土地上建立新农庄的权利等,所有这些现象都有证明了:在许多世纪的村社生活中,存在着强有力的集体互助关系,这种互助关系是生根于以往公社所有制的。

  所有文明民族,在他们农业发展的一定时候,都有实行这种土地公有制。证实这一点的材料多不胜举;让我们简单的指出其中几个主要的。吉富曾描绘过日本的村(mura)竹越与三郎在他的巨著——《日本文明史经济面貌》一书中描写过古代土地的公社所有制以及抽签分配土地的作法。柏克曾写道,在印度尼西亚,“村社就是原始的公社”。维特福格曾分析过中国村庄把田分为九个方块的“井田”制,发现了由于 集体占有土地而产生的村社(46)。迪克曼教授在关于古埃及法老王的著作中明确地宣称:那里土地最初是社族的财产,各份土地定期重新分配。雅克·比兰纳教授在他的《古埃及体制与私法史》一书也论及这一点(47).雅克·伏莱斯在描绘亚鲁依特的阿拉伯民族的耕作制度时,发现至今还保留着集体所有制的遗迹,而过去,在整个穆斯林世界中,集体所有制是占统治地位的。

  “人们把全部土地属于整个村社集体的村落叫做穆夏(mouchaa)。村社每个成员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而只是对全部土地的一种权利。一般在每三年一次重分土地时,这个权利保证每个成员得到特定的一份土地(48)。”

  关于于整个中非和东非,半官方的《非洲调查》杂志宣称:“可以正确的肯定说,在我们所论述的非洲这整个部分,土地是部落或群众集体所有的观念,占有压倒的优势(49)。”

  在谈到提科皮亚的波里尼西亚经济时,雷蒙·弗尔斯证明“果园和园圃部分土地传统上属于大家族(氏族)所有(50)”。对历史研究证实了在荷马时代的希腊,在日耳曼的马尔克,在古代阿芝特克人的村落中,在佛教文学时代的古印度村落中,在印加拉村落中(那里耕地叫做沙普斯耳巴夏[sapslpacha],即属于所有人的土地);在东罗马帝国,特别在埃及,叙利亚,色雷斯,小亚细亚,和在斯拉夫人移民前的巴尔干等村庄中,在村社制(obchtchina)的古俄罗斯;在南部的斯拉夫人、波兰人和匈牙利人中,都有曾有过土地集体所有制。此外,在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所进行的研究中,杰勒耳德·克劳森爵士证实,不论在任何地方,在开始的时候,农业都是在这样一个土地制度范围内进行的,这个制度的基础是公社所有制和定期重新分配土地(51)。


水浇地的种植,文明的摇篮


  初期的农业,是劣拙的和不规则的。人不懂得保持土地肥力的方法。灌溉和休耕作用发现后,农业技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一农业革命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饲养家畜和开始从事农业使人得以把生活资料掌握在手里。有计划的实行休耕,特别是灌溉,结合使用驮拉牲口,使人类能够仅仅靠自己的劳动,经常可靠地获得大量剩余食物。在美索不达米亚播下的一颗种子,到收获时,可以收到一百颗(52)!

  有了这种经常的剩余粮食,手工业技术就可以独立,专业化和完备起来。社会可以养活千百个不直接参加粮食生产的人。城市可以同乡村分开来。于是文明诞生了。

  早在荷马时代的古希腊人就将文明视为农业的产物(53)。古代中国人把“发明”农业、商业和文化的功劳都归于神话黄帝、神农氏(54)。值得提出的是,在阿芝特克人的传说中,人民的繁荣起源于大法师梦中得到的神谕,神旨,“命令墨西哥人把绕过山脚的一条河拦起来,使水流到平原上”(55)。比这些局限性的例子更进一步,历史学家哈什尔海姆有理由的大胆宣称,农业是包括现代资本主义在内的所有文明的基础56)。此外,美国的社会科学百科全书写道:

  “迄今为止,无论历史学或考古学都未曾发现过一种没有大大地依靠小麦、玉蜀黍和稻米这三种谷物而能存在的伟大发明(57)。”

  在自然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地球上许多地方都过渡到利用灌溉办法耕作土地,并从而出现了城市生活。现在尚难确定,在各不同民族中,这种发展是在多大程度上互不相关地独立完成的。但是,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一点似乎是得到承认的。在纪元前五千的尼罗河,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流域;纪元前四千多年的中国黄河流域,伊朗和塞浦路斯岛;纪元前三千年的印度河流域,中亚细亚和克里特岛;纪元前二千年大陆希腊,阿纳托利亚,多瑙河流域和西西里岛;纪元前一千年的意大利和南阿拉伯(米尼亚王国[VII]和沙比亚文化)公元一千年的西非(尼日尔河和塞内加尔河流域的加纳,马里和桑果亚文化)以及美洲(墨西哥,危地马拉和秘鲁),我们相继地发现了灌溉土地的耕作方法,经常的大量剩余粮食贮存,手工业专业化等的发展过程和城市的发展过程。


冶金革命


  农业革命一般同磨光石器时代末期相吻合。人从饥饿和屈辱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后,就能够发挥他们固有的好奇心和技术实验才能。很久以来,他们就知道可以用火烧熟某些粘土来制造坛坛罐罐。他们把一些特定的石块放在火里烧,于是发现了金属,随后,他们巧妙地应用金属制造劳动工具。铜(在纪元前六千年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以及尼罗河流域),锡、然后是名为青铜的铜和锡的适当混合物(在纪元前三千年的埃及,美索不达米亚,伊朗和印度),最后是铁(在公元前约一千三百年的希底特人中,在他们之前,黑海沿岸居民也不时使用过)等金属的相继发现,是这一技术革命的各个最重要阶段。

  冶金革命首先对农业本身发生重大作用,农业仍是社会基本的经济活动。随着在农业上使用金属工具,首先是配有金属犁头的耕犁,就必需利用畜力来拖动,于是农业生产率再次向前跃进。由于使用装有铁犁头的耕犁,不但粗放农业得到了发展,而且在纪元前七至八世纪欧洲的坚土地带,出现了城市(59)。公元八世纪,金属劳动工具传入日本,使耕地面积有了可观的扩展,人口因而大大增加(60)。

  这样就为手工业技术的发展、为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创造了物质条件。生活福利的普遍提高[VIII]使人口有可能增加,从而提高劳动能力。剩余粮食的增长给城市这部分劳动力提供生活资料。金属本身成为这些手工业者劳动最常用的原料。手工冶金业最初主要是一种制作奢侈品和装饰品的技术,以后逐渐成为用来制造成各种劳动者工具和武器的专业。随着铁匠工作的出现,手工业最后取得了独立。[IX]


生产与积累


  能够保持和增加土地肥力的农业创造了经常的粮食剩余、重要的社会剩余产品。这一剩余产品不仅为劳动的社会分工,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城市和乡村的分离打下基础,同时也是社会分为阶级的基础。

  只要社会仍然太穷,无法积累经常的剩余产品,社会不平等现象就不可能有大发展。直到今天,在东方国家中,豪绅在肥沃的土地上建立了所有权,夺去农民收成的一半或者更多一些,然而在山区中却“收成低得使土地无法承受佃农和地主的双重负担”(63)。“在原始的生活条件下,不存在奴隶。在两只手不能生产出多于一张嘴消费的时代,奴隶是没有经济基础的。当人们学会了贮存积累起来的劳动产品、或者把它们纳入重大的建设工作的时候,奴隶便出现了(64)。”

  在研究了四百二十五个原始部落的社会制度后,霍勃豪斯、威勒和金斯堡发觉,在不知道有农业和畜牧业的民族中,完全没有奴隶制。他们发现,在进入畜牧或初期农耕阶段的民族中,有三分之一开始有奴隶制,而在农业充分发展的阶段,奴隶制就成为普遍的了。三十年后,达里尔·福尔德也得到了同样的结论(65)。

  在积累到大量的剩余产品后,就有可能使社会上一部分人放弃生产工作而靠损害社会上另一部分人来获得空暇。把各种战俘或被虏的人(在波里尼西亚,奴隶意思是来自战争的人——唐格塔托亚[Tangata-Taua]66))当作奴隶使用,是社会最初分为阶级的两种形式之一。这种原始分化的另一种形式是强迫社会的另一部分人缴纳贡品。

  等到许许多多小村落从事先进农业的时候,每个小村落都生产剩余产品,但每一份剩余产品都有不足以单独地产生出专职化的手工业,更谈不上建立城市了。[X]集中这种剩余产品就成为有效加以利用的先决条件:

  “当时农村经济基础是这样落后,以致每季所产牛犊都有很大一部分被吃掉,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家庭消费所需外,每个家庭自己生产的剩余产品显然是很少的。一个这样的公社要得到相当大量的外来产品——比方说盐和金属——就要集中(各家的)这些剩余产品。古代东方的青铜文化历史资料和波里尼西亚及北美的人种学资料表明,树立领袖是集中方式的一种,信奉神氏又是集中方式的另一种。真实的领袖和假想的神氏可以集中数量巨大的剩余产品,包括部下或信徒自愿从他们各家小量剩余产品中提供的献礼或祭品(68)。“

  这些献礼和祭品开始是自愿的和时断时续的。后来成为必须的和经常的。通过使用暴力,即国家组织,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在农民把剩余粮食送给新统治者的基础上建立起来。[XI]

  在谈到最原始的民族时,马林诺夫斯基解释说:

  “这些民族既没有集中的权力,也没有政治。因此,他们没有武装力量,没有民兵,也没有警察。在部落与部落之间,他们不打仗。个人的怨仇通过对个人的暗害或对手搏斗来报复……在他们之间,没有战争。”达里尔·福尔德也同样描述过西伯利亚东北部唐古族人的氏族的原始共产主义,那里没有承袭的头人[XII]70)。另方面,哈什尔海姆在最初的城市中,发见国家组织的萌芽:

  “新中心(城市)的居民……大部分是食利(即靠占有农业劳动的剩余产品)为生的上层分子,包括封君、贵族和僧侣。此外还应加上由这个上层间接活动的官吏和差役等(即国家机器)……。(72)。”

  除了集中和积累社会剩余产品外,这些新有产阶级还执行着从社会上看起来必要的和进步的职能。他们使艺术得到发展,产生了为新封君们劳动的奢侈手工业。它们使社会剩余产品由于积累而发生分化,社会剩余产品的分化又同生产本身的分化合而为一。它们使得有可能积累那些维持和发展农业生产力所必需的技术、知识和规则:如确定水的涨落、收割的大概时间以及必要时保障收获所需的天文和气象知识;划分田地所需的几何知识;由于人口增加而必需在超过一村或多村力量的规模上进行开垦工作;建筑运河,堤坝和灌溉所必需的其他水利工程等。[XIII]此外,由于有空暇时间,它们中间部分还亲自进行这种积累。

  积累的技术成为占有大量物质特权的理由。这种占有尽管从历史上看来是必要的,但丝毫不能证明从长远看来不可能由集体自己来加以实行。至于特权,人民总是受害者,对他们来说这些特权就是横征暴敛。特权激起了抗议,例如在“职业讽刺诗”中那个古埃及帝国农民所表示的那样(74)。

  此外,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必要性”,其范畴比普及者一般所设想的要复杂得多。它辩证地包括旧有的有产阶级对社会剩余产品的积累,也包括农民和奴隶们对这些阶级的斗争,没有这种斗争,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就无限地更加困难。


有“经济剩余”吗?


  社会剩余产品的概念是从经常的剩余生活资料这个概念产生出来的,对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分析来说,是主要的。此外,直至最近,这一要领不仅得到大部分经济学家接受,而且,更有意义的是,他也为所有人类学家、考古学家、人种学家和原始经济学专家所接受。散见于本书头几章所引证的专家的著作,证明了现代科学根据经验的资料已经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分析的基本假设是可靠的。

  哈利·皮尔逊教授在卡尔·波兰依,康拉·阿兰斯堡和皮尔逊本人主编出版的一部集体著作《早期诸帝国的贸易和市场》的一书里,对史前经济基础中的经济剩余和社会剩余产品的概念进行了攻击,值得详细地加以驳斥。

  皮尔逊教授的批评可以概括为五点:

  1 “经济剩余”这个概念是含糊的,因为它实际上包含两个不同的内容,即:从这个词的生理学意义来说的绝对剩余,少于此,社会就不能存在下去;相对的剩余,它的形成是社会决定的。

  2然而,从这个词的绝对的、生物学的意义来说,“经济剩余”是不存在的。要确定一个人能活下去而不至于死亡的最低限度生活水平是不可能的;为整个社会确定这一水平也是不可能的(75)。总言之,这个水平是这样低,实际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曾有过一个人类社会,就其全部而言,是按这个水平生活的。

  3至于相对剩余,它不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更不是劳动平均生产率增长的结果。无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总有潜在的剩余。生产或增加不由生产者消费的资源是由社会决定的,采取这些决定的原因可以绝对不是经济上的(而是宗教的,政治的,威信上的)。

  4没有一点证据的影子(not a  shred  of  evidence )证明“私有权、物物交换、贸易、劳动分工、市场、货币、商人阶级和剥削阶级”的出现,是因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转折时期出现了经济上的剩余。这种说法只能用以下假定来证明,即:“发展的逻辑过程导致十九世纪欧洲的市场体系(76)。”

  5此外,这个观点全部建立在最粗糙的唯物主义之上。这种唯物主义“把人类窄小的肠胃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77)”。在任何时期,不论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经济资源都曾用于非经济的目的。

     皮尔逊教授的论证以“绝对剩余”和“相对剩余”的区别为出发点,当然是他自己引起了这个区别的辩论。据我们所知,无论重农主义者也好,英国古典派经济学家也好,而特别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都不曾把“维持生存的水平”视为一个绝对的生物学的概念。但是完全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这个概念在每个具体情况中就没有特定的历史意义了,也就是说,人们可以把一个民族在一个特定时期认为最低限度的水平专断地随意降低。因此,如果说,任何社会都具有同劳动平均生产率提高毫无关系的剩余潜力,这是不正确的。

  无疑,任何社会,如果在提供最菲薄的食物后,它的生产就不足以维持劳动工具的贮存,那么这个社会就无法存在。从这个“绝对的”词义来说任何社会,如果只能有这个纯“生物学”的生活水平,是不能存在下去的。但是,只要有一天,人还不能控制自己的生活资料——换句话说:只要有一天,在我们面前,还是一些靠采集野果、打猎、捕鱼为生的原群或原始部落——那么,这个“剩余”不但是不稳定的,而且是极有限的。这一点的原因也很简单:日常生产的额外增长,并不产生出“经常剩余”,相反地,由于破坏了居住地生态学上的平衡反而造成饥荒。

  当皮尔逊教授写道:任何一个人类社会都有不曾生活于这样一个贫困的水平之下,他实际上就犯了他自己正确地批评的那些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所犯的错误。正像这些根据市场经济学家去设想一切经济活动,皮尔逊教授考虑人类的整个经济历史时所依靠的根据,是即将进入文明或已经开始的原始民族的经济,也就是说,这些民族进行了他们的“新石器革命”,他们已经从事农业和畜牧业。但是,当人们考虑到,新石器革命后的那个时期,在人类存在于地球上的期间,只占极短的一部分;当人们想到,数以千计,至少是数以百计的原始部落,主要在改变了的自然环境中无法解决生存问题,而在到达新石器革命之前就消灭了,那么,人们就会明白,这种说法是多么站不住脚。

  无论是逻辑的或经验的证据都相反地证明,新石器革命前的大部分人类社会[XIV]不得不为生存而进行经常的斗争;他们对这个似乎永远不能胜利结束的斗争不断感到苦恼;而皮尔逊教授为支持相反的论点所援引的一切社会制度(例如,巫术和宗教在这些社会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却具有明显的经济职能,也就是说,它们正好是用来解决生活资料这个焦心的问题的。

  新石器革命的决定性重要意义就在于此。这是人类史前时期,人类生活资料首先从自然界转到人的掌握之中。从这个时候起,这些资料第一次能够大量增加,即便不是无限的增加,至少也是比例空前。由于这个缘故,社会很大一部分能够从直接参加生产食物的需要中解放出来。一方面,经常的和大量的剩余食物出现,另方面,手工业和农业分离,城市和乡村分离,社会分为阶级,这两个方面之一间有着联系,今天,没有任何考古学或人类学的材料能够推翻关于这种联系的确凿证据。

  无疑,劳动平均生产率的提高只为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任何独立于社会力量之外的经济上的自动现象是没有的。[XV]人创造了自己的历史;一个现存的社会总是保卫自己反对改革力量的。原始社会保卫它的平均主义的结构。因此需要一个社会革命来瓦解平均主义的原始社会并产生一个分为阶级的社会。但是,只有当生产率达到一定的水平,使社会一部分人能够从物质工作中解放出来,这种社会革命才有可能发生。只要有一天这个物质条件——这个潜在的剩余——不存在,那么上述的社会革命就仍旧是不可能的。

  皮尔逊教授会反驳说,总言之,决定性的动力是社会动力,即社会组织的一个“典型”由另一个所代替这个事实。我们很愿意承认社会的优先地位。但是,原始猎人部落联合起来有没有可能建立罗马帝国,或仅是哈姆拉比的巴比伦呢?美索不达米亚的农民有没有可能建立现代工业呢?回答这些问题,就会懂得,经济剩余和社会剩余产品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增长,在人类社会中,起着多么重大的作用。




[I]“完全适应于自己所处环境的生物,集中了和竭尽了自己的全部能力和生命力,才能够要当时、当地得到成功的动物,再也没有余力去应付根本的变化。在特定的环境中,它可以击败所有的对手,但是,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环境一旦改变,它也就消灭。大量的“兽类”灭绝,看来正是由于它们成功适应了环境之故(2)”

[II]十六世纪,探险家麦哲伦在太平洋的马里亚群岛曾遇到过不知道有火的部族。十八世纪,史泰勒和克拉申尼科夫曾访问过居住堪察达尔民族,这个民族也不知道有火(4

[III]直到发现盐的保存功用为止——对于经久贮备蛋白质问题,这一发现是决定性的——为保存肉类曾用过多种多样方法,晒干、烟熏、放在抽掉空气的竹制盛器中等等。所有这些方法都表明不足以长久地保存肉类。

[IV]格林着重指出:“农业要求有……。一种苦行者自我遵守的纪律。这种纪律不是从机械意识中自动产生出来的。”因此,作者怀疑,最初的作物是否由于专门用于宗教目的而受到保护(17)。

[V]巴塔克的印度尼西亚部族抒女人叫做“巴斯加东”(pasigdong),即食物(gadong)取得的方法(pasi)(21)。

[VI]在中国唐朝时代(纪元618年),由于农民起义,恢复了定期重新分田制,但是让农民保留园圃(每户土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左右),作为可以继承的财产(44)。

[VII]根据字源,米尼亚的词义是“泉水,春水”(58)。在同一时期,由于使用休耕办法,德意志和高卢受到文明的影响。

[VIII]同一切动物的情况一样,人口增加是进步最客观的标志。地理学家拉特塞尔(61)列出下表,表示同本世纪初各种生活方式相应的人口密度,兹稍加简化,转载如下:

 

   每平方英里居民

 

   在有人居住的世界边缘地区的猎人和渔人部落(爱斯基摩人)………………0.005__0.0015

 

   居住于草原的猎人和渔人部落(波希曼人,澳洲人,巴塔哥尼亚人)…………0.005——0.025

 

   有原始农业的猎人部落(狄亚克人,巴布亚人,印第安丘陵部落,最穷困的黑人部落)0.5——2

 

   海、河沿岸定居的渔人部落(美洲西北的印第安人;波里尼西亚小岛上的人)…………最高达5

 

   游牧民…………………………………………………………2——5

 

   开始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的农人(中非,马来群岛)……………………5——15

 

   兼务农业的游牧民(科尔多凡,波斯,森纳尔)…………………………10——15

 

   从事粗放农业的民族(西亚和苏丹的穆斯林国家;东欧的国家)……………………10——25

 

   从事农业的渔人部落(太平洋岛屿)………………………………最高达25

 

   从事精耕细作的地区(中欧各民族)………………………………100

 

   南欧从事精耕细作的地区…………………………………………200

 

   印度实行灌溉耕作的地区…………………………………………500以上

 

   西欧大工业地区……………………………………………………750以上

[IX]在中世纪的欧洲,铁匠是最早专门为市场劳动的手工业者。此外,拉丁字faber(铁匠)和德文字Schmied(铁匠)最初的词义是手工业者(62)。但是,在西欧和中欧、直至青铜时代,还没有出现城市文明;只是有了铁犁头的耕犁后,才创造成出大量的剩余产品。另方面,在中美洲,由于气候条件和人口密度稀疏,在使用金属劳动工具之前,文化教育就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这些例外却证明了:只有生产和集中大量社会剩余产品,才能产生文化。自然条件的不同,在生产这一剩余产品的方法上,和各民族在这方面获得成功的时期上,不可避免地造成差异。

[X]美国亚西利亚考古家奥本汉姆认为,美索不达米亚最早的城市不过是大的村落并保存着与村社相同的结构(67)。

[XI]在尼日利亚的怒贝王国,向头人缴纳的税金在乡村中仍叫做礼品(京塔[kynta]),而在首都有比达附近,则已经叫做“值十抽一税”(赞卡[dzanka])了(69)。有意义的是,阿拉伯字“马略真”(maknzen)意即“政府”,来自动词“喀扎拿”(khazana)即“积累”、“贮存”,在法国和西班牙语中,与它相应的字是“magasin”和“almacen”!

[XII]在南比克瓦拉的印度人中,头人(尼里堪德[nilikande]:意即把大家联合起来的人)所亨有的权威是建立在大家同意的基础上的,他没有任何强制的权力。当赖维-史特劳斯询问一个印度人,头人的特权是什么时,他得到这样的答复“在战争中走在最前面!”这同蒙太义在1560年——即四个世纪之前——向一个美洲印第安人提出同样的问题所得到的答复一样(71)。

[XIII]二千四百年前,印度孔雀王朝的旃陀罗笈鑫王的首相桥底利耶在他所著的《利论》一书中,认为全部文化的来源是农民的劳动,他解释说:“因为,村落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和人们在田地上找到他们唯一的乐趣(!),从而使王室的财库、商品(商业!)、小麦和流动物品(流动资产)增加起来(73)。”

[XIV]只有生活于特殊优越的自然环境中的部落,通常被称做“进化猎人”的除外。

[XV]参阅本书第二章的《以协作方式组成的社会和建立在劳动时间经济上的社会》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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