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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恩格斯
法德农民问题[502]
(1894年11月15日和22日之间)
资产阶级的和反动的政党,对目前社会主义者突然到处都提出了农民问题,感到非常惊奇。其实,他们倒应该对这件事情没有早已发生而感到惊奇。从爱尔兰到西西里,从安达鲁西亚到俄罗斯和保加利亚,农民到处都是人口、生产和政治力量的非常重要的因素。只有西欧的两个地区是例外。在大不列颠本土,大土地占有和大农业,完全排挤了靠自己经营为生的农民;在普鲁士易北河以东地区,几百年来一直发生着同样的过程,在这里,农民也是日益被“驱逐”[注:德文原文是wird《gelegt》。Bauernlegen〔驱逐农民〕是德国历史上放逐、剥夺农民的叫法。(弗·伊·列宁在他译的恩格斯这部著作的开头部分上加的注。)],或者至少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日益退居次要的地位。
作为政治力量的因素,农民至今在多数场合下只是表现出他们那种根源于农村生活隔绝状况的冷漠态度。广大居民的这种冷漠态度,不仅是巴黎和罗马议会贪污腐化的强有力的支柱,而且是俄国专制制度的强有力的支柱。然而这种冷漠态度决不是不可克服的。自从工人运动发生以来,西欧的资产者,特别是在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占优势的地区,不用很费气力就能激起农民对社会主义工人的怀疑和憎恨,在农民的想像面前把社会主义工人描绘成partageux,即“均产分子”,描绘成侵犯农民财产的一群懒惰而贪婪的市民。1848年二月革命的朦胧的社会主义的激情,很快就被法国农民的反动投票一扫而光;希望能过安逸生活的农民,记起了关于农民皇帝拿破仑的神话,创立了第二帝国。我们大家都知道:单是农民的这一勋业就索取了法国人民多少代价;法国人民至今还苦于这一勋业的后果。
但是从那时以来,许多东西都已改变了。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发展,割断了农业小生产的命脉;这种小生产正在不可抑止地灭亡和衰落。北美、南美和印度的竞争以廉价的粮食充塞欧洲市场,这种粮食廉价到没有一个欧洲的生产者能够跟它竞争。大土地占有者和小农都同样面临着灭亡。而因为他们两者都是土地占有者和乡村居民,所以大土地占有者宣称自己是为小农利益奋斗的先进战士,而小农——一般讲来——也承认他们是为自己利益奋斗的战士。
然而在这个时候,在西方已成长起来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人政党。二月革命时代模糊的预感和憧憬已经明朗化了,更加广阔而深刻了,它们已变成了能满足一切科学要求并包含有明确具体要求的纲领;不断增多的社会党议员在德国、法国、比利时议会里捍卫着这些要求。社会党夺取政权已成为最近将来的事情。然而,为了夺取政权,这个政党应当首先从城市跑到农村,应当成为农村中的力量。社会党是以明确理解经济原因和政治后果的联系而与其他政党不同,因此它早就揭露了硬要跟农民作朋友的大地主那副掩盖在羊皮下边的豺狼面孔,——这样一个政党能不能心安理得地把注定灭亡的农民留在他们的伪保护者手中,一直到农民从工业工人的消极敌人变成工业工人的积极敌人为止呢?这样,我们便谈到农民问题的中心点了。
一
我们可能面对的农村居民,包含有一些很不相同的组成部分,这些不同的组成部分本身又按各个地区而有所区别。
在德国西部,正如在法国和比利时一样,占着统治地位的是小块土地农民的小生产,这些农民大部分是小块土地的所有者,在少数场合则是小块土地的租佃者。
在西北部——在下萨克森和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占优势的是大农和中农,他们是非雇用男女长工、甚至非雇用短工不可的。在巴伐利亚的某些地区,情形也是一样。
在普鲁士易北河以东地区和梅克伦堡,是一个拥有家奴、长工和短工的大土地占有和大生产的区域,而在某些地方则尚有为数不多并且日趋减少的小农和中农。
在德国中部,我们遇到的是所有这些生产形式和土地占有形式的混合,其比例按地区而各不相同,并且这些形式当中没有一种是在稍许广大的面积上占有优势的。
此外,还有一些大小不同的地区,在那里,自有的或者租佃的耕地不足以养活家口,而只是作为从事某种家庭手工业的基础,使这种手工业有可能保持不然就会低得不能想像的低微工资,以保证产品在任何异国竞争下都能有稳固的销路。
这几类农村居民中有哪些是可以吸引到社会民主党方面来的呢?不用说,我们只是大概地研究这一问题;我们只是考察一些显著突出的形式;篇幅的限制不允许我们详述各个过渡阶段以及农村居民的混合组成的情况。
我们先从小农说起。在所有的农民当中,这一类型是最重要的,并且一般说来不仅对于西欧是如此。不,对于整个问题说来,重心正是在这一类型的农民上面。只要我们搞清楚了我们对小农应有的态度,我们便有了确定我们对农村居民其他组成部分的态度的一切立足点。
我们这里所说的小农,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这块土地通常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口的限度。因此,这个小农,也如小手工业者一样,是在握有自己的劳动资料这点上不同于现代无产者的一种工人;所以,这是一种属于过去的生产方式的残余。他的祖先曾经是固定在土地上的,没有人身自由的,或者在罕有的情况下是自由的、但又属于代役租和徭役租的农民,他和他的祖先是有三方面不同的。第一,法国革命已为他解除了必须对地主担负的种种封建的地租和劳役,并在大多数场合,至少在莱茵河左岸,给他保证了一块田地作为他的自由的财产。第二,他丧失了自己曾作为其中一员的自治公社的保护,同时也丧失了他那一份使用古老公社土地的权利。公社的土地一部分被他过去的封建主,一部分被那开明的、基于罗马法的、官僚制度的立法用欺诈手段从他手中掠夺去了,从而现代的小农便丧失了不购买饲料而喂养耕畜的可能。而在经济方面,丧失公社土地使用权的意义,要比废除封建地租重大得多;无法喂养耕畜的农民的数目不断地增长起来。第三,现时的农民的不同点还在于:他丧失了自己过去的生产工作的一半。过去他和他的家庭用他们所获得的原料来生产他所需要的大部分工业品;他的其余的需要则由他的那些除农业外同时兼营手工业的乡村邻居来满足,后者从他那里所得的报酬大部分是作为交换物的生产品或作为互助的换工。家庭是自给自足的,几乎生产它所需要的一切,而村庄则更是如此。这差不多是十足的自然经济,货币几乎根本不需要。资本主义生产以货币经济和大工业把这种情况结束了。而如果说公社土地是农民生存的第一个基本条件,那末工业副业则是第二个基本条件。于是农民每况愈下。捐税、歉收、继承人分家、诉讼,将农民一个又一个地驱向高利贷者;负债现象愈来愈普遍,而且每个人的债务愈来愈沉重,——一句话,我们的小农,正如任何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残余一样,在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他是未来的无产者。
作为未来的无产者,他本来应当乐意倾听社会主义的宣传。但是他那根深蒂固的私有观念,暂时还阻碍他这样做。他为了保持他那一小块危机四伏的土地而进行的斗争愈加艰苦,他便愈加顽固地拚命抓住这一小块土地不放,他便愈加倾向于把那些对他说应将土地所有权转交整个社会掌握的社会民主党人看做如同高利贷者和律师一样危险的敌人。社会民主党应当用什么办法来与这种成见作斗争呢?在不改变自己原来立场的情况下,它能给走向灭亡的小农提出些什么建议呢?
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把马克思主义派的法国社会党人的土地纲领当做实际的立足点,这一纲领特别值得予以重视,因为它是从小农经济的典型国家产生出来的。
在1892年的马赛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党的第一个土地纲领。[503]这个纲领为无地的农业工人(即短工和家奴)提出的要求是:实行由工会和市镇委员会规定的工资最低限额;建立其成员半数由工人组成的农村工商业仲裁法庭;禁止出卖市镇土地并把国有土地租给市镇,市镇应当将这一切土地——不论是自己的或租来的——在禁止使用雇工并受市镇监督的条件下交给无地的农业工人家庭组合共同耕种;规定养老金和残废抚恤金,其款项用对大地产征收的特别税支付。
这个纲领为小农(佃农也在内)提出的要求是:由市镇置备农业机器,按成本租给农民使用;建立农民合作社以购买肥料、排水管、种子等等并销售产品;对于价值不超过5000法郎的土地,废除在土地转手时征的税;建立爱尔兰式的调停委员会,以减低过高的租价,并为退佃的佃农和分成制佃农(métayers)补偿他们所提高的土地价值;废除规定土地所有者有权夺走收成抵债的Code covil〔民法典〕第二一○二条,并剥夺债权人将青苗抵作押金的权利;规定一定数量的农具、收成、种子、肥料、耕畜——总之,凡农民耕作所必需的东西——不得抵作押金;修订早已过时了的总的地籍册,暂时则在每个市镇中进行地方性的修订;最后,实行免费的农业专门教育和建立农业试验站。
我们看到,为农民利益而提出的要求——至于为工人利益而提出的要求,我们在这里暂且不谈——并不是过分的。其中有一部分在别的国家里已经实现了。佃农调解法庭正在明显地按照爱尔兰的样式建立起来。农民合作社在莱茵河地区已经存在。修订地籍册是西欧各地一切自由派以至于官僚经常表示的善良愿望。纲领的其他各条,也是不必使现存资本主义制度受到什么特别损害就可实现的。我们说这一些,只是为了说明纲领的特征,决不是要责难它,——而是恰恰相反。
利用这一纲领,党在法国各个不同地区的农民中间都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以致——因为越吃胃口越大——我们的法国同志就想把纲领弄得更加适合于农民的口味。当然,他们同时也感觉到这是一条危险的道路。怎么可以帮助农民(不是作为未来的无产者,而是作为现时的私有者农民来帮助)而不违背社会主义总的纲领的基本原则呢?为了预防这种异议,于是在新的实际建议之前加上了一段理论性的绪论,企图证明社会主义原则中包括有保护小农财产免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遭到灭亡,虽然作者们自己完全明白这种灭亡是不可避免的。现在我们来仔细考察一下这个绪论以及今年9月在南特代表大会上所通过的要求本身。
绪论是这样开始的:
“鉴于按照党的总纲的确切涵义,生产者只有在占有生产资料时才能自由;
鉴于如果说在工业方面这些生产资料已经达到如此程度的资本主义的集中,以至于只有以集体的或公有的形式才能归还生产者,那末,——至少在现代的法国,——在农业方面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里生产资料,即土地,在许多地方还是掌握在个体生产者手中的个人财产;
鉴于虽然这种以小块土地所有制为特征的情况不可避免地注定要灭亡(est fatalement appelé à disparaître),可是社会主义却不应加速这种灭亡,因为社会主义的任务并非在于把所有权和劳动分隔开来,而是在于把任何生产的这两个要素结合在同一手中,因为把这两者分隔开来,就会使无产者化的劳动者遭受奴役和贫困;
鉴于如果说一方面社会主义的职责在于重新使农业无产者在对现在游手好闲的私有者实行剥夺之后,占有——以集体的或公有的形式——大地产,那末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同样迫切的职责就在于保护自食其力的农民的小块土地,而反对国库、高利贷者以及来自新起的大土地所有者方面的侵犯;
鉴于对那些作为佃农或分成制佃农(métayers)耕种别人土地,即使有时剥削短工也是在某种程度上由于自己受着剥削才被迫出此一途的生产者,也应该予以同样保护,——
工人党——它与无政府主义者相反,不把社会制度的改造寄托于贫困的增长和蔓延,而认为劳动和整个社会的解放只有靠城乡劳动者组织起来和共同努力,靠他们掌握行政和立法的权力才可获得,——通过了下列的土地纲领,以联合农村生产的一切成分和在各种法律基础上经营国内土地的一切种类的活动一齐去与共同的敌人——封建土地所有制作斗争。”
让我们来更详细地考察这个“绪论”。
首先,紧接法国纲领中关于占有生产资料是生产者自由的前提这一论点之后,应该添上一段,即生产资料的占有只能有两种形式:或者是个人占有,这一形式无论何时何地都从未作为一切生产者共同的形式存在过,而且一天天地愈来愈被工业的进步所排除着;或者是公共占有,这一形式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前提都已由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本身所造成了;所以,必须以无产阶级所有的一切手段来为生产资料转归公共占有而斗争。
这样,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便在纲领中被提出来作为应当争取的唯一的主要目标。这不仅在基础已经打好了的工业方面是如此,而且在所有的地方,也就是说在农业方面也是如此。按照纲领所说,个人占有无论何时何地都从未作为一切生产者共同的形式存在过;正因为如此,并且还因为个人占有本来就被工业的进步所排除着,所以社会主义的利益决不在于维护个人占有,而是在于排除它,因为凡是个人占有还存在的地方,公共占有就成为不可能。如果要引证纲领,那末就应该引证整个纲领,而这就会根本改变南特绪论中所引用的论点,因为这将使其中表达的普遍历史真理依存于这样的一些条件,只有在这些条件下,这个真理现在才能对西欧和北美仍然有效。
个体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在我们的时代已经不再赋予这些生产者以真正的自由。城市中的手工业已经破产,而在像伦敦那样的大城市中甚至已全然绝迹,起而代之的是大工业、血汗制度以及靠破产维持生活的可怜生意人。靠自力耕种为生的小农既非牢靠地占有自己的小块土地,也不自由。他自己以及他的房屋、他的院子、他的少量田地,都属于高利贷者,他的生存比无产者的生存更无保障,无产者至少有时还能获得一天安逸日子,而受尽折磨的债务奴隶却永远没有这样的事。即使把民法典第二一○二条删掉,即使依法保证农民有一定数量的农具、牲畜等等不得抵作押金,你们也仍旧无法将他从走投无路的处境中解脱出来,因为他为了暂时延缓毁灭的日期,必须“自愿地”将自己的牲畜,将他本人连肉体带灵魂一并出卖给高利贷者。你们企图在小农的所有权方面保护小农,这不是保护他的自由,而仅仅是保护他被奴役的特殊形式而已;这是延长他的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状况;因此,引证你们纲领的第一段在这里是根本不适当的。
绪论中说道:在现代的法国,生产资料,即土地,在许多地方还是掌握在个体生产者手中的个人财产;社会主义的任务并非在于把所有权和劳动分隔开来,而是在于把任何生产的这两个要素结合在同一手中。——上面已经指出过,说得如此笼统的后面这点,决不是社会主义的任务;社会主义的任务,勿宁说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我们只要忽视这一点,上述论点立刻就会使我们产生出一种错误想法,仿佛社会主义的使命是把小农对自己田地的现在这种虚构的所有权变成真正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把小佃农变成私有者,把满身债务的私有者变成没有债务的私有者。自然,社会主义是要设法使农民所有权的这种假象消失的,但不是用这种方法。
无论如何,事情已弄到在纲领的绪论部分竟率直地宣称,仿佛社会主义的职责,甚至它的迫切的职责,是在于
“保护自食其力的农民的小块土地,而反对国库、高利贷者以及来自新起的大土地占有者方面的侵犯”。
这样,绪论便宣布社会主义的职责是在于实现一件在前一段中曾经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绪论委托社会主义“保护”农民的小块土地所有制,虽然它本身就断言这一所有制“不可避免地注定要灭亡”。国库、高利贷者、新起的大土地占有者——这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借以实现这种不可避免的灭亡的简单工具又是什么呢?“社会主义”应当用什么方法去保护农民不遭受这三者的侵害,我们下面就会看到。
但是所要求的不仅是保护小农的所有权。与此同时,
“对那些作为佃农或分成制佃农(métayers)耕种别人土地,即使有时剥削短工也是在某种程度上由于自己受着剥削才被迫出此一途的生产者,也应该予以同样保护”。
这里我们就站到完全不同的基础上去了。社会主义是专门反对剥削雇佣劳动的。而这里却宣布社会主义的迫切的职责是在于保护那些有时“剥削短工”——确实就是这样说的呀!——的法国佃农。这是因为这些佃农是在某种程度上由于“自己受着剥削”才被迫出此一途!
既已踏上了斜坡路,那是多么容易和愉快地往下滚啊!如果德国的大农和中农来见法国社会党人,请求他们在德国党的执行委员会面前张罗一番,要德国社会民主党在他们剥削男女长工方面加以保护,借口是说他们“自己受着”高利贷者、收税吏、粮食投机商和牲口贩子方面的“剥削”,——那末法国社会党人将怎样回答呢?谁又能担保我们的大土地占有者不会把卡尼茨伯爵(要知道,他也提出了类似的将粮食输入事项转交国家管理的建议)也派到他们那里去,借口说他们“自己受着”交易所、高利贷者和粮食投机商的“剥削”而请求社会党人在他们剥削农业工人方面也加以保护呢?
不过应该说明,我们的法国朋友们并不像别人可能觉得的那样怀有什么恶意。在上述的那一段中所指的仅仅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即如下的情况:在法国北部,也如在我国的甜菜产区一样,土地租给农民耕种,而农民必须在极端苛刻的条件下栽种甜菜:他们得向一定的工厂并按照该工厂所规定的价格出售甜菜,得购买一定的种子,使用一定数量的严格规定的肥料,此外他们在送交甜菜时还要受无情的欺诈。这一切我们在德国也是很熟悉的。但是,如果法国社会党人想予以保护的正是这类农民,那就应当直率和明确地说出来。这一段以它现在这种极为笼统的提法,不仅直接违反法国的纲领,而且根本违反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如果这一草率的措词从各种不同的方面被用来做出不合它的起草者们本意的解释,那末他们是没有理由抱怨的。
绪论的结束语也可能受到同样的歪曲的解释。按照这一结束语,社会主义工人政党有任务
“联合农村生产的一切成分和在各种法律基础上经营国内土地的一切种类的活动一齐去与共同的敌人——封建土地所有制作斗争”。
我坚决否认任何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人政党有任务除了吸收农村无产者和小农以外,还将中农和大农,或者甚至将大地产租佃者、资本主义畜牧主以及其他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国内土地的人,也都吸收到自己的队伍中来。就算封建主义土地所有制对于他们大家都是共同的敌人吧。我们在某些问题上可以和他们一道走,可以在一定时期为达到某些一定的目的而与他们一起奋斗。我们党内可以有来自任何社会阶级的个别人物,但我们绝对不需要任何代表资本家、中等资产阶级或中等农民的利益的集团。这里同样没有人们可能想像的那种坏意思;关于这一切,起草者们显然只是没有考虑到罢了;但是可惜喜欢概括的热情使他们上了当;要是有人在字眼上挑他们的毛病,他们可不要大惊小怪。
绪论的后面接着是对纲领本身的一些新的补充。它们也像绪论一样措词很草率。
关于市镇应当取得农业机器并按成本出租给农民的那一条,作了如下的更改:第一,市镇为此目的从国家获得补助金;第二,市镇应当无报酬地把机器交给小农支配。这个进一步的让步决不会给小农带来多大的好处,因为小农的田地及其经营方式只容许小规模地运用机器。
其次:
“取消一切现行的间接税和直接税,代之以对3000法郎以上的一切收入征收的单一的累进税。”
许多年来几乎在每一个社会民主党纲领中都包含有这一类的要求。然而专门为了小农的利益把它提出来,这却是一件新鲜事,而且只是证明,它的真正意义被理解得多么不够。我们就拿英国作例子。在那里,国家的预算是9000万英镑。其中有1350万至1400万英镑来自所得税,其余的7600万中有一小部分来自营业税(邮政、电报、印花税),但绝大部分是靠对日用消费品抽税来取得的,即靠对全体国民而主要是对较贫穷阶层的收入经常不断地进行少量克扣——毫不显眼,但总合起来却是若干百万——来取得的。在现代社会中,恐怕不可能用其他办法来偿付国家的开支了。我们姑且假定说,所有这9000万英镑在英国都是靠对120英镑(3000法郎)以上的收入征收直接累进税取得的。每年的平均积累,整个国民财富每年的增长,按吉芬的统计,在1865—1875年是24000万英镑。假定现在每年是3亿英镑;9000万英镑的捐税负担在这种场合便会吞没全部积累的将近三分之一。换句话说,除了社会主义政府以外,没有一个政府能采取这类作法;而当社会主义者掌握了政权的时候,他们将要实行种种措施,这种税收改革在那时将只不过起一种暂时的、微不足道的分期偿付债款的作用,而在小农面前则将展现出完全不同的前景。
纲领的起草者们大概自己也意识到,农民必得长久地等待这种税收改革,因此“暂且”(en attendant)向他们提出:
“废除向一切自食其力的农民征收的土地税和减轻向一切典押地征收的土地税。”
这项要求的后半部所指的只能是不能单靠家中人力耕作的较大的农田;因此,这又是对那些“剥削短工”的农民有利的。
其次:
“渔猎自由不受任何限制,但为保护野物、鱼类以及庄稼所须做的限制除外。”
这听起来是颇得人心的,但是这句话的后半部却将前半部勾销了。现时在所有农业地区每一农家究竟能摊到多少兔子、鹧鸪、梭鱼和鲤鱼呢?够不够给每个农民一年之内用一天以上的时间去渔猎呢?
“减低法定的和通行的利率”——
这就是说,重新颁布一些反高利贷的法律,企图重新实行那种两千年来无论何时何地都遭到失败的警察措施。如果小农陷入困难的处境,以致向高利贷者求贷在他看来已是较小的祸害,那末高利贷者总是能找到办法来吸尽他的脂膏,而又不会受到反高利贷的法律制裁的。这一措施最多只能使小农得到安慰,而不会带给他什么好处;相反,它只会使他在特别需要贷款时难于获得贷款。
“公费治疗并按成本供给药品”——
这无论如何不是专门为农民提的要求;德国纲领比这更进一步,还要求免费供给药品。
“应召预备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其家属应得贴补”——
这在德国和奥地利都已实行,虽然还很不够,并且这也不是专门为农民提的要求。
“减低肥料、农业机器和产品的运费”——
这在德国基本上已经实行,而且主要是为了大土地占有者的利益。
“立即进行准备工作以拟定改良土壤和提高农业生产的公共工程计划”——
这一切都超不出含糊其词和漂亮诺言的圈子,并且首先也是为了大土地占有者的利益。
一句话,在全部大吹大擂的理论性绪论的后面,新土地纲领的实际建议却一点也没有向我们说清楚,法国工人党究竟希望怎样做到维护小农的小块土地所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制按照它自己的说法是不可避免地注定要灭亡的。
二
我们的法国同志有一点是完全正确的:违反小农的意志,任何稳固的变革在法国都是不可能的。不过我觉得,他们在试图接近农民时,杠杆没有使对。
大概,他们的出发点是想要在朝夕之间——尽可能甚至就在最近一次的普选中——把小农吸引到自己方面来。他们只有凭借很冒险的广泛的许诺,才有希望达到这个目的,而为了替这些许诺寻找根据,他们便不得不运用还要冒险得多的理论上的诊断。如果较仔细地考察一下,那就会发现:这些广泛的许诺是自相矛盾的(许诺维护一种自己宣布为注定要灭亡的事物);个别的措施或者完全没有实际的作用(反高利贷的法律),或者是工人的共同要求,或者也对大土地占有者有利,最后,或者对于小农只有很小的意义;因此,纲领的纯实践部分本身便改正了错误的引言,并把绪论中那些表面上令人生畏的响亮词句化为事实上极其无伤大体的措施。
老实说,在由小农的整个经济地位、由他的教育和隔绝的生活方式所产生并且为资产阶级报刊和大土地占有者所支持的偏见之下,我们只有向小农群众作出一些明知不能兑现的诺言,才能立即把他们吸引到自己方面来。这就是说:我们得向他们许诺不仅要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护他们的财产,反对一切向它进攻的经济力量,而且要把这财产从现在就已压在它身上的重担下解放出来:把佃农变成自由的私有者,而对于被典押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私有者即解除其债务。即使我们能够做到这点,也只会回到那不可避免地要重新发展成现在这种情况的局面。我们就没有解放农民,而只是把他们灭亡的时间延缓了一下。
但是,我们的利益决不是要今天就把农民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好使他们明天在我们不能实现自己的诺言时又离开我们。要求我们永久保存其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农民,我们是不需要他来做党员的,正如我们不需要那希望永久保存其师傅地位的小手工业师傅来做党员一样。这种人应有的地位是在反犹太主义者那里。让他们到反犹太主义者那里去吧,让他们向后者取得拯救他们的小经济的诺言吧;当他们在那里知道这些夸夸其谈的话语有什么意义,反犹太主义者天堂里的小提琴所奏的是些什么样的调子,他们就会越来越懂得:虽然我们许诺得少些,并且是完全从另一个方向寻找解救,但我们毕竟是更加可靠的人。假如法国人那里曾经发生过像我们这里一样喧嚣的反犹太主义的煽动,那末他们未必会犯南特的错误。
那末我们对待小农的态度是怎样的呢?在我们夺得国家权力的那一天,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他们呢?
第一,法国纲领的原理是绝对正确的: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灭亡,但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
第二,同样明显的,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根本不能设想用强制的办法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像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用强制的办法,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当然,到那时候,我们将有够多的办法,使小农懂得他们本来现在就应该明了的好处。
差不多二十年以前,丹麦的社会党人(他们的国家里实际上只有一座城市,即哥本哈根,所以除这座城市以外,他们就得几乎完全是在农民中间进行宣传)就已提出了类似的计划。一个村庄或教区的农民——在丹麦有许多大的个体农户——应当把自己的土地结合为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力的比例分配收入。在丹麦,小土地所有制只起次要作用。可是,如果我们将这一思想运用于小块土地经营方面,我们就会发现:在把各小块土地结合起来并且在全部结合起来的土地上进行大规模经营的条件下,一部分过去使用的劳动力就会变为多余的;劳动的这种节省也就是大规模经营的主要优点之一。要给这些劳动力找到工作,可以用两种方法:或是从邻近的大田庄中另拨出一些田地给农民合作社支配,或是给这些农民以资金和可能性去从事副业,尽可能并且主要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消费。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的经济地位都会有所改善,并且这同时会保证总的社会领导机构有必要的威信逐渐把农民合作社转变为更高级的形式,使整个合作社及其各别社员的权利和义务跟整个社会其他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处于平等的地位。至于怎样具体地在每一个别场合下实现这一点,那将决定于这一场合的情况,以及我们夺得政权时的情况。可能我们那时将有能力给这些合作社提供更多的便利:由国家银行接受它们的一切抵押债务并将利率大大减低;从社会资金中抽拨贷款来建立大规模生产(贷款不一定或者不只是限于金钱,而且可以是必需的产品:机器、人工肥料等等)及其他各种便利。
这里主要的任务是使农民明白地看到,我们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屋和土地,只有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做到。正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使农民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要坚持自己的个体经济,那末他们就必然要丧失房屋和家园,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将排挤掉他们陈旧的生产方式。情况就是如此。现在我们来让农民有可能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益,而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共同利益自己进行大规模经营。难道不能使农民明白地看到,这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是他们唯一得救的途径吗?
我们永远也不能许诺小农给他保持个体经济和个人财产去反对资本主义生产的优势力量。我们只能许诺他们说,我们不会违反他们的意志而用强力干预他们的财产关系。其次,我们可以促使资本家和大土地占有者反对小农的斗争现在就尽量少用不公正的手段进行,并且尽可能阻挠现在常常发生的直接掠夺和欺诈行为。这是只有在例外的场合才可做到的。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谁也搞不清楚到何处为止算是诚实,从何处起就算是欺诈。然而政权是站在欺骗者方面还是站在被欺骗者方面,这始终是有很大差别的。而我们则坚决站在小农方面;我们将竭力设法使他们的命运较为过得去一些,如果他们下决心的话,就使他们易于过渡到合作社,如果他们还不能下决心,那就甚至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考虑考虑这个问题。我们所以要这样做,不仅是因为我们认为自食其力的小农可能来补充我们的队伍,而且也是为了党的直接利益。被我们挽救而没有真正转变为无产者,还在农民地位时就被我们吸收到自己方面来的农民人数愈多,社会变革的实现也就会愈迅速和愈容易。我们无须等到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后果到处都以极端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等到最后一个小手工业者和最后一个小农都变成资本主义大生产的牺牲品的时候,才来实现这个变革。我们在这方面为了农民的利益而必须牺牲一些社会资金,这从资本主义经济的观点看来好像是白费金钱,然而这却是善于投资,因为这种物质牺牲可能使花在整个社会改造上的费用节省十分之九。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来,我们可以很慷慨地对待农民。这里不是深入细节,在这方面提出一定建议的地方;这里只能讲到一般的要点。
可见,如果我们所给的诺言使农民哪怕有一点借口设想我们是要想长期保全小块土地所有制,那就不仅对于党而且对于小农本身也是最坏不过的帮倒忙。这就简直是把农民解放的道路封闭起来并把党降低到招摇过市的反犹太主义的水平。恰恰相反。我们党的任务是随时随地向农民解释:他们的处境在资本主义还统治着的时候是绝对没有希望的,要保全他们那样的小块土地所有制是绝对不可能的,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将把他们那无力的过时的小生产压碎,正如火车把独轮手推车压碎一样是毫无问题的。我们这样做,就是按照必然的经济发展趋势行动,而经济发展是会使农民的头脑了解我们的话的。
然而,在结束这个问题之前,我必须说明我相信南特纲领的起草者们在实质上是跟我抱有同样观点的。他们甚有见识,决不会不了解,现在分为小块的土地也是必定要转归公共占有的。他们自己也承认,小块土地所有制是法定要消灭的。由拉法格起草的全国理事会在南特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也完全证实了这一观点。这个报告的德文本刊载于今年10月18日柏林的“社会民主党人”报上。[504]南特纲领在措词上的矛盾本身就已表明:它的起草者们实际上所说的并不是他们所想要说的。如果他们得不到了解,他们的言论被人滥用,——实际上已经发生这种情形,——那当然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不管怎样,他们应该更详细地说明他们的纲领,而下届法国代表大会则必须对它进行彻底审查。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较大的农民。在这里,主要由于继承人分家,同时还由于欠债和被迫卖地,我们看到从小块土地农民起到完整保存了甚至扩大了自己旧有田地的大农为止的一系列过渡阶段。在中农住在小块土地农民中间的地方,中农在利益和观点上是跟小块土地农民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他本身的经验应该告诉他,有多少像他这样的人已经下降为小农了。但是,在中农和大农占优势而农业经营又到处都需用男女长工的地方,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工人政党当然应该首先维护雇佣工人,即维护男女长工和短工的利益;仅仅由于这一点,工人政党就不能向农民做出任何包括有让工人雇佣奴隶制继续存在的诺言。但是只要还存在真正的大农和中农,他们就非用雇佣工人不可。如果我们支持小块土地农民想长期作为小块土地农民存在的希望是荒谬的话,那末向大农和中农做这样的许诺就几乎是背叛了。
在这里又有跟城市手工业者相似的地方。虽然他们遭受破产比农民更为严重,但是他们中间还是有一些人除学徒外还雇有帮工,或用学徒来做帮工的工作。让这些手工业师傅中希望把自己的地位永久保存的人到反犹太主义者那里去吧,他们会看到就在那里也不会得到什么帮助的。其余那些看到自己生产方式必然灭亡的人,则要到我们这里来,而且还要准备在将来分享其他一切工人将有的命运。对于大农和中农也是如此。当然,我们更关心得多的是他们的男女长工和短工,而不是他们。如果这些农民想要获得他们的经济继续存在下去的保证,我们是决不能给的。要是这样,他们就只有到那些乐于什么都许诺,但什么都不履行的反犹太主义者、农民同盟盟员以及类似的党派那里去。我们确切地知道如下一个经济上的真理,即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竞争和海外廉价的粮食生产,无论大农和中农都同样不可避免地要走向灭亡,这是日益增加的债务和他们的经济到处显著衰落所证明了的。对于这种衰落我们根本没有办法阻止,这里我们也只能建议把各个农户联合为合作社,以便在这种合作社内愈来愈多地消除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并把这些合作社逐渐变成全国大生产合作社的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组成部分。如果这些农民懂得他们现在的生产方式必然要灭亡并且从中作出必要的结论,他们就要到我们这里来,而我们的职责就是要尽力使他们也易于过渡到新的生产方式。要不然的话,我们就只得让他们去听天由命,而去同那些一定会对我们表示同情的他们的雇佣工人打交道了。大概我们在这里也将拒绝实行强力的剥夺,不过我们可以指望,经济发展将使这些顽固脑袋也学到乖的。
只有对于大土地占有制,事情才十分简单。这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毫无掩饰的资本主义企业,因此我们也就不可能有任何怀疑。这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人数众多的农村无产阶级,因而我们的任务是很清楚的。我们的党一掌握了国家权力,就应该干脆地剥夺大土地占有者,就像剥夺工厂主一样。这一剥夺是否要用赎买来实行,这大半不是取决于我们,而是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尤其是取决于大土地占有者老爷们自己的行为。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这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了。然而这里我们不去谈论这点。我们将把这样归还给社会的大地产,在社会监督下,转交给现在就已耕种着这些土地并将组织成合作社的农业工人使用。我们将在什么条件下转交这些土地,关于这点现在还不能说出一定的意见。无论如何,资本主义农场之转变为公有农场在这里是已经完全准备好了,并且可以马上实行,比方说,就像在克虏伯先生或施杜姆先生的工厂中一样。这些农业合作社的范例,将使最后一些可能仍在反抗着的小块土地农民看到合作的大规模农场的优越性,而且也许会使某些大农看到这些优越性。
因此,在这里,我们可以在农村无产者面前展开一幅光辉的远景,就像在工业工人面前所展开的一样。所以,把普鲁士易北河以东地区的农业工人争取到我们这方面来,对于我们仅是时间问题,而且甚至是一个很短时间的问题。而当易北河以东地区的农业工人跟我们站在一起的时候,整个德国立刻就会改变风向。易北河以东地区的农业工人实际上的半农奴状况,是普鲁士容克统治的主要基础,因而也就是德国的道地普鲁士霸权的主要基础。正是易北河以东地区的容克——他们愈来愈欠债,愈来愈贫穷,靠国家和别人的供养过着寄生生活,因此也就愈来愈拚命抓紧自己的统治不放,——正是他们造成了并在维护着官僚和军官的道地普鲁士性质;他们的傲慢、狭隘和骄横,使得普鲁士民族的德意志帝国——尽管显而易见,此刻它之作为现时唯一可能实现的民族统一形式,是无可避免的——在国内如此被人憎恨,而在国外,虽有其光辉的胜利,却如此不受尊敬。这些容克的权力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在七个旧普鲁士省份的全部领土上,也就是说,几乎在整个帝国三分之一的领土上,他们握有在这里提供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地产,不仅握有地产,而且还通过甜菜制糖厂和酿酒工厂握有这一地区最重要的工业部门。无论德国其余部分的大土地占有者或大工业家,都没有处于这样有利的地位;无论前者或后者都未握有整个的王国。他们都是散布在广阔的地域里,并且在争取经济和政治优势的斗争中既彼此发生竞争,又跟周围其他社会成分发生竞争。但是普鲁士容克的这种优越地位正日益丧失其经济基础。虽然有国家的帮助(自弗里德里希二世以来,这种帮助总是列入容克的每一个正常预算中),负债和贫穷化现象在这里也是不可抑止地日益扩大;只是法律和习惯所认可的实际上的半农奴制以及由此产生的无限制地剥削农业工人的可能性,才把正要没顶的容克勉强支持在水面上。只要把社会民主主义的种子撒在这些工人当中,只要鼓舞他们和团结他们去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那末容克的统治就会完结。这一对于德国犹如俄国沙皇制度对于整个欧洲一样是种野蛮劫掠成分的巨大反动势力,就会像个刺破了的肥皂泡一样完全瓦解。普鲁士军队的“劲旅”就会变成社会民主主义的劲旅,那时在力量对比上便会发生那孕育着彻底革命的变动。但是正因为如此,所以把易北河以东地区的农村无产者吸引到我们方面来,比吸引德国西部的小农或者甚至比吸引德国南部的中农都重要得多。普鲁士易北河以东地区正是我们决战的场所,所以政府和容克将采取一切措施来阻挡我们到这里来。如果像他们威胁我们的那样,将重新采用强制措施来制止我们党的扩展,那末这首先将是为了阻碍易北河以东地区的农村无产阶级接近我们的宣传。这对我们反正一样。我们终究会将他们争取过来。
写于1894年11月15日和22日之间
载于1894—1895年“新时代”杂志第1卷第10期
署名: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原文是德文
俄文译自“新时代”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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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502] “法德农民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在土地问题方面的最重要文献,它是恩格斯在1894年11月15日和22日之间为“新时代”杂志撰写的。促使恩格斯写这一著作的直接原因,是福尔马尔在土地问题方面的机会主义言论,首先是他在1894年10月25日在德国社会民主党法兰克福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土地纲领的补充报告(见注500)。福尔马尔在说明他所建议的措施时,引述了法国社会党人的土地纲领,仿佛那个纲领真是得到恩格斯赞同的。恩格斯对这种说法先已驳斥(见本卷第561—562页),但他认为有必要专门写篇文章来阐述在农民问题上革命无产阶级立场的基本原则,有必要对福尔马尔的机会主义观点以及在马赛代表大会(1892年9月)上通过的并在南特代表大会(1894年9月)上作了补充的法国社会党人的土地纲领中背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地方加以批判。
恩格斯的文章不仅是对德国和法国的机会主义的打击,而且是对国际机会主义的打击。在恩格斯的批评的影响下,在1895年举行的布勒斯劳代表大会之前的辩论中以及在代表大会上,福尔马尔的立场,其中包括在土地问题上的立场,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受到了谴责。但是,后来由于第二国际各党机会主义倾向增长,恩格斯关于工人阶级对农民的态度问题的观点不仅没有得到发展,而且被土地问题上的各种庸俗的改良主义和修正主义的观念所偷换。弗·伊·列宁坚决反对了这些观念,他捍卫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纯洁性和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学说。
在恩格斯生前,“法德农民问题”一文曾转载于波兰杂志“黎明”1894年第12期,标题是:“农民问题”。
1903年2月,弗·伊·列宁为了准备在巴黎社会科学俄文高等学校作土地问题的讲演,曾把恩格斯这篇文章的开头部分(见本卷第565—569页)译成俄文(保存在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档案馆的手稿已公布,见“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9册第295—300页)。恩格斯这篇文章的开头部分和某些个别的段落,本版基本上采用了列宁的译文。恩格斯这部著作的第一个俄文单行版本由格·瓦·普列汉诺夫校订并写序言,于1904年在日内瓦出版。——第563页。
[503] 1892年9月24日至28日在马赛举行了法国工人党第十次代表大会。大会研究了关于党的状况和党的活动、关于庆祝五一节、关于参加1893年苏黎世国际社会主义工人代表大会、关于参加即将举行的议会选举等问题。
代表大会议事日程上最重要的一项是关于农村工作问题,原因是国内农民运动有了高涨,并且党希望在议会选举中得到农民的支持。代表大会通过了一个土地纲领,其中提出了许多有利于农村无产阶级和小农的具体要求。但是,纲领也包含了许多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地方,对农民的小资产阶级幻想与私有者情绪、甚至对它的富裕阶层的剥削意图作了某些让步。在党的南特代表大会上所通过的纲领绪论部分和对纲领的补充里,更加深了这些反映了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的错误。——第569页。
[504] 恩格斯提到的拉法格的报告“农民的财产和经济的发展”发表在1894年10月18日“社会民主党人”第38号附刊上。——第5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