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威·爱·伯·杜波依斯 -> 威·爱·伯·杜波依斯自传(1968)
第十六章 我的品德
在我年轻时,我们经常谈论品德问题。在菲斯克大学,对品德问题展开讨论,并对品德比学问更强调。我理解了其意义何在。我也认为做一个有品德的人归根结底比做一个有知识或富于逻辑思维的人,对世界更加重要。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而今天在美国几乎不再坚持品德问题。弗洛伊德等人强调个性的无意识因素。因此,我们今天无需劝说青年怎样培养自己的品德。我们在观察和衡量他们的行动时,要想向他们提什么建议,那几乎是徒劳无益的。
然而,我从年轻时接受老一代的教导,我如今仍然更关心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他们做了什么。年届五十,我开始反躬自问我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当然,我也知道,自我考查构不成真实的、毫无偏见的画像。但是,另一方面,缺乏自我考查,画像就不会十分完整。
我从小就想做一个诚实的人。这并非指我不拿别人东西这类事情。即使没有人要求我说出真情真相,即使守口如瓶金不换,我总是要说真话的。我平时不恶语伤人。但是,当有人对事情经过说得不完整,因而在我看来是错误的时候,我往往脱口说出实情。我对金钱和如何赚钱有着严格的看法。我工作,努力地工作,开始时每星期挣25美分。我不嗜赌博,也不去从事愚蠢的冒险,因为我能明显地想象到那疲惫和痛苦中的损失。有一次,在法国火车上,我参加一种骗人的玩豆游戏(玩游戏者以快速的手法将一豆置于三只小杯中任一只之下,而让人猜在哪只杯下——译者),输掉两美元。40年后我在墨西哥参加赛马赌博,赢了两美元。这两次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赌博。
我注意不要欠债。我家里人虽穷,但很少负债。我这里有一份1894年9月1日记录的债务情况表。这一天正是我一生工作的开始。我的年薪800美元,我的生活费共计:伙食100美元,房租35美元,服装65美元,书籍100美元,债务350美元,杂项25美元,总计675美元,结余125美元。其结果是太乐观了。不过,我还清了欠债。我在亚特兰大任教时,年薪1200美元,一共12年,我没有欠任何人的债。我有妻子和一个孩子,每年偕同他们前往北方某些地方,以便呼吸新鲜空气和享受文明生活。旅费除挪用我的全部薪金外,还要加上少量讲演费和稿费。然而,只有一次,我不得不提前一个月透支薪金。
储蓄,我是不大注意的。我毫无储蓄的经历。小时候,我和母亲他们住在一起。他们既没有银行存款,也没有保险;很少有余钱。当我27岁时,我申请到1000美元的小额人寿保险。因为我是黑人,宾夕法尼亚白人保险公司在收取费用时,狠狠地敲了我一笔竹杠。结婚以后,我在黑人“标准生活”公司申请10000美元保险。最后,因这家公司宣告破产,我一切付之东流。以后因为我年岁太大,不可能承担起数额过高的保险金。
我的收入一直是低的。我在“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23年中,头5年每年收入2500美元。此后18年每年收入5000美元。我用节余的钱购买了一套住宅,后来又把它卖掉,在哈莱姆(纽约市黑人区——译者)购置了公寓房。公寓共5套,除其中一套自家使用外,其他几套我计划长期出租以增加收入。但房价定得太高,地下管道由于修理费用昂贵,长期失修,报废了。我所能承受的首次分期付款款额有限,该房产有三期抵押贷款尚未支付,我得支付逾期未偿还的押贷本息。商业区许多银行开始敲诈哈莱姆的黑人房产主。税额提高了。由于不景气,房客不是付不起租金,便是往别处搬迁。
只有一个办法:将这宗房产变成供卖淫和赌博使用的场所。我将房产给了抵柙购房的承贷人。在年届六旬之际我承担了全部积蓄的损失。所有这些做法,我是听了一位朋友的劝告。我的朋友是处理房地产的行家。但他认为,我是想赚钱,而不想改善住房条件。许多朋友后来也都说我是个傻瓜。但我不是贼,我引以为光荣。
1934年,我回到亚特兰大大学,年薪4500美元,但没有债务。10年以后,当我未得到预先通知而被告知退休时,我没有保险金,只有少量积蓄。我的一个白人同班同学,是铁路大王的孙子,他严厉训斥我,因为我不想放弃工作。他无法想象,一个工作50年而无积蓄的人怎样度过余年。在金钱问题上,我的确毫不在乎,一窍不通;但这并非因为我赌博、饮酒或大吃大喝,而是因为我的收入用在使自己和家人过舒适的生活方面。而未能做到“未雨绸缪”。我也许做得不对,但我不敢肯定。
让我以复杂的感情回顾我生活中的一个方面,那就是有关友谊与性的问题。我有意将友谊与性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我认为它们是彼此分不开的。在我的朋友中,女性总是比男性多。开始是我和我母亲的亲密关系。朋友们经常夸奖我对母亲的照顾。我们总是手挽手一起外出,而且一起从事少量室内娱乐。这对我来说,似乎很正常。我的母亲腿瘸,那我为什么不应该搀扶她走路呢?又有谁更了解我的思想和抱负呢?后来,在我的黑人同胞中,妇女开始接受更多教育,而男子则在模仿我没有分享的美国文化。在我去德国以前,我没有喝过含酒精的饮料。在德国,我喝淡啤酒与莱因河葡萄酒。我所认识的大多数美国人喝的是威士忌,经常出入酒吧,这个从小就与我无缘。
诚然,我对性的不能原谅的一无所知,主要应归咎于“新英格兰”的学校教育。我是17岁来到南方菲斯克时才开始发生性行为的。我不由自主地突然闯进一个地区,那里白人与黑人男女性行为放纵,而我当时确实还不理解男女之间生理上的差异。起先,我的同伴不相信,拿我取笑,接着表示惋惜,多次给我指点迷津。它成了一种诱惑,使我着迷到不可饶恕、令人吃惊的地步。它从此将人世间最美好的体验之一变成一种诱惑的、极端丑恶的东西。它本应是真实生活的最高潮,而我就在其中挣扎,但又感到害怕。我对引起街谈巷议的妇女采取回避态度,因为当我希求了解她是否是处女时,又不可避免地遇到她是卖淫还是通奸的问题。在我的家乡,是禁止谈论性的问题的,而且只要可能,也不许人们去想它。在公立学校,不存在我所听说的那种性放纵。我们谈论女孩子,看她们的大腿,但是,即使最不能令人心满意足的那种接吻也很少。我们逗笑心上人,但天真无邪。当我到了南方,年龄比我大得多、从性风俗开放地区成长起来的同学,在我一再强调自己如何天真无邪时,总认为我在撒谎,是行为反常。我喜欢女孩子,希望和她们交往,但我最放肆的行为是和她们接吻。
那时,我在田纳西东部农村地区教书,我的的确确被那位遭遇不幸的妻子、我的房东给强奸了。从此以后,在哈佛上学和在欧洲学习期间,我竭尽所能,反复斗争,控制住性的本能。在巴黎,对嫖娼的初试,冒犯了我的尊严。在柏林,我和一位女店员可以说是经常住在一起,为此我感到羞愧。后来,当我回国教书的时候,我遇到同事中有些人对妻子与别人通奸听之任之。当我还无法养家糊口的时候,我简直吓得不敢结婚。后来,我与一位姑娘结了婚,她那百里挑一的姣美和从她去世的母亲那里学来的精湛的家政技能吸引住我。
我29岁结婚,我们在一起生活了53年。我们的结合虽非绝对理想,但就我所知,要比大多数人幸福。它具有美国当代婚姻的根本缺陷:夫妻双方的抱负与职业不同。我的妻子和孩子们是我毕生主要事业不可须臾离开的。我不是不关心我的家庭。我建立了一个美满的家。我让孩子上学,安排他们过好假期,搞好娱乐活动。但我的主要工作在外面,而不是在家里。我的妻子对我在外面的工作十分赞赏。但她太忙,无法分担,因为她除了烹饪、购物、扫除、清洗外,还要满足孩子们的没完没了的要求。在我们第一个孩子在世的时候,她对做这些事自然毫无怨言。孩子的夭折并非由于照顾不周,而是因为城市对污水处理的疏忽。他的夭折使我们的生活分成两半。我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而妻子的心灵则大部丧失了生活的意义。后来我们又有了一个孩子,是个女孩,但我的妻子为那无法治愈的创伤,决不会宽恕上帝。
当我涉猎人生,追求更为远大的目标时,我发现,现代生活中男女成双成对的现象遭到两方面的抱怨:一是就男女而言,人们之间的联系往往表现为性;二是男女之间,除性这个主要成分外,正常的友谊是不存在的。而且,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交了朋友,他们就得结婚,他们的友谊可能成为一种令人腻烦的卿卿我我,经常一天24小时泡在一起,很少与外界异性接触,以免招致非议、诽谤,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把家人也牵连进去。我因出门在外旅行和工作,因此我们之间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我们婚后遇到的一个难题也是其他许多人不得不遇到的。我妻子一生所受的少女贞操教育,使她几乎不可能不把性交根本看作猥亵的东西。但我在这方面注意克制自己,不要使她在人生历程中这个最美好的时刻感到不愉快。这对一个正常而又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来说,是不容易办到的。
在我的朋友和助手中,大多数是女性。从我的母亲、姑婶、姨母和堂表兄弟姐妹到同我一起教书的老师、学生、秘书以及希望促进世界进步的人士也大多数是女性。性放纵决不是这些人中友谊的起因或目的。我认为,我的异性朋友们并未给我妻子带来过伤害和不安。我无微不至地赡养妻子并使她生活得舒适,无论私下和在别人面前,我都对她关心备至。我经常外出,这对训练我从事繁琐的家务劳动很有帮助。清晨我还是自己叠被。多年来的早餐,尤其是咖啡都是自己准备的。我用完浴室后总是把它清理得干干净净。不过,我不太把缝缝补补和打扫放在心上。我总是担心我的妻子局限在几个妇女朋友的圏子里,而且她们主要是家庭妇女。由于传统的教养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同男人缺少接触,——会不会由此使她的生活不必要地局限在狭小的圈子里。另一方面,我的生活则使我与有头脑、工作能力强的妇女广泛接触,从事最大规模的工作,同这些人的接触,我是感激不尽的。
我与第一个妻子共同生活达半个世纪以上。我俩共同生活的结束是正常的,也是令人悲伤的。鳏居生活的孤独,总要付出极度的代价。为了弥补这个巨大缺陷,使我能继续工作下去,在即将走完人生之旅的时候,我再次结婚了。她是一位比我年轻40岁的女子,但她一生的工作和目标与我差不多,因她的父亲对我的事业早就深信不疑。雪莉·格雷厄姆对我的信任不仅是作为一种义务,而且作为一桩喜事从她父亲那里继承和接受下来的。她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和有价值。
在我的生涯中,一个新的、未曾想到的有关性的问题突然降临到我的头上。有一个小伙子,因在公共场所对男子进行性骚扰突然被捕。这个小伙子早就是我的追随者,也是我的学生,当时是我某方面工作的合作助手与接班人。在这以前,我对同性恋一无所知。我从来也不理解奥斯卡·王尔德式的悲剧。我毫不迟疑地解雇了我这位合作者。那些日子我心情沉重,为这种做法感到懊悔。
我对同时代的人,了解得太少了。我有时胆小得令人不可理解,几乎总是不愿为表明自己而去打搅别人。关于这一点,在我的黑人同胞那里是可以得到平衡的,因为我们彼此有着共同生活的经历和知识;但在白人伙伴那里,特别是刚刚认识的人,我们就无法谈在一起。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我们不属于任何社会俱乐部。我们和他们各会各的客人,甚至和他们不在一个酒吧柜台喝酒。我们不在一起吃饭。我不玩纸牌,即使打棒球,也决不会那么狂热。当然,我们也不可能分享性的故事。
因此,我并不要求结识白人,我要他们先向我表示友好。于是,他们以为我妄自尊大。在某种意义上,我是妄自尊大,但归结起来,实际上是不遗余力地维护自己的尊严。我不是为左右别人而战斗,我是为反对自我贬低而战斗。我希望与朋友平等相处,而他们给予的或似乎想给予的不过是低下的和屈从的地位。
在与我同时代的大人物中,大多数我没有见过面。毫无疑问,这主要是我的问题。我不求他们。亨利·杰姆斯和H·G·威尔斯邀请我去同度周末,我故意不去。哈夫洛克·埃利斯的夫人建议我同哈夫洛克·埃利斯和肖伯纳见见面,我没有这样做。后来当我打算拜访肖的时候,肖却不做表示。有好几次,我原本可以拜访美国总统的,但我没有去。我是可以会晤美国著名的政治家、作家和艺术家的,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同他们相处很熟的,但我不想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因为,我担心以肤色划分等级将妨碍我们的会见和相互理解,如果不妨碍他们自己,也肯定妨碍他们的朋友。但即使撇开这些不谈,我也不是美国人所称的“好朋友”。
这也说明我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学生的同情和理解。例如,我是一名好教师,我鼓励学生要有探索精神和严谨学风。我老老实实地对待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对任何一个重要的疑点都决不推托。我批阅试卷仔细,评分细心周到。但我对于自己的学生,作为每一个人并不都了解。对我来说,他们容易被看作有才智的人,而不是普普通通的人。对整个世界,我几乎总是一个独自站在外围往里窥视的人,而不是生活内部的一份子。强加于我的这种角色,部分是由于我不同的肤色。但我不是古板人。我是一个具有一切正常爱好的身强力壮的人,我爱“酒、女人和歌曲”。我工作努力,睡得极甜。正如许多人所说,如果我不易被人了解,那就是尽管我好斗,我实际上过分胆怯。
有一个东西我是要防止的,那就是忌妒。即使当我不喜欢一个人,自然也就与他意见不合的时候,我力求公平地对待他。无论是谁,只要他取得成就,决不否定对他的正确评价,这一点对我是件体面的事。我热爱生活,物质的和精神的。我不会把时间消磨在棒球上,但我欣赏本垒打。我自己喜欢的运动是散步,只不过又是我独自散步。我懂得生生死死。我们生下的第一个孩子的夭折,这个打击至今也无法使我恢复过来。我写道:
“这个世界爱他。妇女吻他的卷发,男人认真地打量他那双美丽的眼睛,孩子们像小鸟一样拍着翅膀在他身旁徘徊、翱翔。这时候,我看见他了,他像天空那样,从晴朗到阴沉,从一张活泼开朗的笑脸一变而为紧锁盾梢的满面愁容,然后又变得惊奇地、若有所思的向着世界张望。他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种族界线。可怜的亲爱的——尽管面纱遮盖了他,但他心中的太阳,还有一多半仍旧光辉照人。他喜欢那位白人女护士长,他喜欢他的黑人保姆。在他小小的世界里,人们独自在散步,他们毫不修饰,也毫不遮掩,我——真的,所有的人——因为那个小小的生命胸襟的宽广而心地更开阔、更纯洁。当他愁盾不展的时候,天使以极其清彻的视力遥望天边的星星说道,——‘他在那边一定很幸福,他永远热爱美好的事物。’而被自己设下圈套弄得更加盲从无知的我,独自坐着倾吐心声,喃喃自语,‘如果他还在,他一定在那边,如果有那边在,但愿他幸福,呵,命运之神!’”
“安葬他的那天早晨是爽朗的,加上鸟语花香。树和草低语,而孩子们坐着,脸上没有表情。然而这一天似乎是可怕的、令人无法相信的一天——阴魂犹在。我们跟在一簇簇白花后面,就像是沉重地走在陌生的街上,耳边回响着余音袅袅的歌声。繁华的城市在我们周围喧闹。他们不大言语,那些脸色苍白的、来去匆匆的男男女女。他们不大言语——他们只是看了一眼说‘黑鬼们’。”
我接受宗教信仰的过程一直是缓慢的,而且也是不稳定的。我是从一所思想开明的圣公会主日学校成长起来的,每周聆听一次布道,把行善看作理所当然的职责。在这里,神学的作用很小,因此我们的老师不得不应付一些尖锐的问题。17岁时,我上了一所教会大学,那里强调宗教的正统性。但我更加成熟了,懂得怎样同它进行唇枪舌战。不仅懂得,实际上我已经身体力行。我的“道德”是高尚的,甚至有点像清教徒那样拘谨古板,但当一位年老的、古板的浸礼会执事极力反对跳舞时,我进行了反抗。到毕业时,我还是正统派宗教的一名“信徒”,但我能提出许多重大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哈佛是受到鼓励的。在德国,我成为一个自由思想者,当我来到正统派卫理公会创办的黑人学校任教,尤其当我拒绝带领学生在公众场合进行祈祷时,马上就有人以怀疑的眼光看待我。在我担任亚特兰大大学系主任时,我又因回避带领学生做祷告,而被停职。但是,思想开明的校长在大多数情况下,允许我念主教派祈祷文代替祷告。后来,则靠我临时自编祈祷词。最后我遇到一场危机:我把克莱普西的《宗教与政治》作为主日学校的教科书。当克莱普西因异端邪说遭到审讯时,我进一步拒绝教主日学校。当我的最后一个教区长阿尔奇迪孔·享利·菲利浦斯去世时,我又断然拒绝参加任何教会,或在教会信条上签名。30岁以后,我越来越把教会看作维护奴役、肤色等级、剥削劳工和战争等邪恶的机构。我认为,苏联对当代文明的最大贡献,是废除教士,禁止在公立学校讲授宗教课。
宗教对培养我的艺术鉴赏力既有帮助,也有妨碍。我能背诵英国和德国许多古典赞美诗。我爱听他们的音乐,但有意不去理会那些无聊的词句。我在菲斯克大学学到的圣乐是伟大的音乐,但在柏林时,我才突然听到《第九交响乐》及其《欢乐颂》。我对在欧洲见到的大教堂和举行的仪式肃然起敬,但当纽约一位红衣主教成为罢工的破坏者,而基督教教会正向基督教徒的共产主义进行斗争时,我才明白我所见到的究竟是什么。
我不杀生。我从未打死过一只鸟,也未伤害过一只兔子。我从来不喜欢钓鱼,连自己的鸡也总是让别人宰杀。我在南方的同学差不多人人都有手枪。我就从来没有。我绝对无法想象我会杀人。但1906年,我从亚拉巴马急急匆匆回到亚特兰大我妻子和一个六岁孩子居住的地方。暴徒们连日横行恣虐,杀害了多名黑人。我购买了一支温彻斯特式双管猎枪和装有大号铅弹的整整两打子弹。只要白人暴徒窜进校园我的住宅,我将毫不犹豫地让他在草地上脑袋开花。结果他们没有来。他们逃窜到了亚特兰大南部,因为在那里,警察对他们又抢又杀是听之任之的。我的猎枪只用过一次,以后就把它不适当地放在我图书馆最底层《国会议事录》这一排书架上。
一再出访欧洲和世界其他各地,使我具有长期与世界事务接触的习惯,这就决定了我对当前问题所采取的态度。我在哈佛的4年,其中本科2年,研究生院2年,使我在思想上能从世界范围考虑问题了。自从1892年第一次出访以来,我到过欧洲15次,其中一次环绕地球一周。我到过欧洲大多数国家,访问过亚洲、非洲和西印度群岛。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开始,当美国最出色的报纸对欧洲持有的想法只要有稍微的注视时,去那里旅行就成为我的习惯。近代国家新思潮的知识总是我学习的一部分。
我记得1911年在伦敦遇到一位黑人,他向我介绍他打算领导一支黑人军队,走出非洲,翻越比利牛斯山的计划。我对他的一片热诚感到激动不已!但所有那一切渐渐地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则开始为人类的进步事业勾画一幅新的图景。
1926年,这幅图景变得更现实了,因为我有可能访问俄国。在旅途中,我不仅能看到俄国,还能看到我30年未曾见到的战败的德国。这是一个极其鲜明的对比。
到1945年,所有这些与国外各民族、各种问题的接触以及这些问题与美国种族问题的结合,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而不得不形成一条思想路线。这就加强了我日益增长的信念,即解决世界问题的第一步是人世间的和平。
许多人评论我,有赞扬的,也有剌耳的。但我珍惜两个人的评价。一个是从中年起就认识我至今已50年了,而且无疑是我最亲密的朋友。1918年,约翰·霍普来信说:
“我一直到最后还在希望,下星期一,当你在这动乱却又迷人的世界庆祝50华诞之际,有机会和你相聚。但现在我肯定我是绝对不能来了,所以我写信给雪雷第先生表示歉意,而且不得不在这封信中满意地告诉你,我是多么高兴想到你的50寿辰将会过得那么愉快,因为你可以回顾自己完成了这么多有成效的工作。不仅是出色的工作,最大的自慰是你那远大的目标。你每走一步的目的都是决心做一个有作为的人,并为别人而不是为自己服务,这对你一定是极大的慰藉。在不久的什么时候,如果碰巧我回到纽约,我要你同我一起用餐,补过你的生日。你体会不到我在纽约时,咱们经常聚在一起的那一两个钟头,对我来说意味是多么深长。”
乔尔·斯平加恩说:
“我愿意亲自参加,并在公众中说几句话。这不仅意味着把我们连在一起的15年的私人友谊,而且我认为,是为了与所有其他美国人一样感谢你为大众服务所作的贡献。命运使你一直站在伟大的美国人战斗的最前线,不仅只为一个种族谋求正义,而且为了反对普遍存在的偏见。这种偏见有破坏美国整个宽容的传统和人类平等的危险。”
“我祝贺你为大众所作的工作,还祝贺你为此工作所发挥的语言的威力。我知道,有些人认为,一个艺术家是一个没什么话可说、但为了说明这点才从事写作的人世界上伟大的作家对待自己的任务并没有考虑那么多,你也没有考虑那么多。尽管你一直主要从事教师和倡导者的高尚工作(这不仅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而且对全世界而言),但我向美国艺术家提出挑战,要求他们写出几段比在《黑水》和《黑人的灵魂》中更美的文字来。”
有一件事可以说明我一生中的矛盾现象。罗伯特·莫尔斯·洛弗特也许是我在哈佛白人同学中结交的最亲密的朋友。大约在1950年,他最后一次来到纽约前不久,希望见到我,和我谈谈。他提出参加哈佛俱乐部的问题。他是该俱乐部成员,而我不是。哈佛大学黑人毕业生从来没有当选哈佛俱乐部成员的。有一个时期,犹太人也被排除在外,但时间不长。我抑制住自豪的心情同洛弗特在俱乐部见面。几个月以后,他去世了。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