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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号文件 社会民主党1906年9月10日美因兹会议关于党的政治任务和总罢工的决议[1]

  社会民主党美因兹公开会议鉴于社会民主党不是把“革命”理解为暴力的变革,而是理解为和平的发展,即逐步实行新的经济原则,因此反对任何“革命浪漫主义的思想”。

  会议认为夺取政权无非就是把大部分人民吸引到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想和主张这方面来。这种吸引工作不能靠暴力手段来实现,而只能靠社会意识的革命化,靠理论宣传和在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中具体实行改革来实现。

  会议由于确信运用合法手段来发展社会民主主义,要比运用非法手段和暴力变革原则好得多,因此反对把“对群众直接施加影响”作为策略原则,而表示拥护通过议会进行改革的原则。换句话说,会议希望党像过去一样,力求用制定法律和发展组织的方法,逐步实现我们的目的。

  不言而喻,这种战斗性的改革方法的基本前提,在于无产者群众参加德意志帝国及其各个邦国的立法工作的规模不是缩小,而是逐渐扩大,直到获得完全平等权利时为止。因此,会议认为:在其他手段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工人阶级通过在一定时间内停止劳动的方法,向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现象作斗争,并且争取进一步扩大自己的权利,是全体工人阶级的无可争辩的权利。

  但群众的政治性罢工,只有在不超越于绝对合法的范围,只有在罢工者不给武力干涉造成合法理由的条件下,才有可能把工人引向胜利。因此,会议认为,进一步发展政治组织、工会组织和手工业组织,是为了运用这一战斗手段所唯一需要的和有效的准备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预先创造出能够保证群众罢工顺利举行的条件。

  (罗莎·卢森堡:《总罢工与德国社会民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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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决议案的起草人是在这次会议上作了发言的机会主义分子和妥协分子爱·大卫。——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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