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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 格列(德国) 大会宣布,只有在工会组织力量雄厚的地方,才有可能规定最低工资额,最低工资额不可能是各国一致的,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它无论如何应当与必需的生活资料相符合。 因此,大会号召工人力争实现这一改革,找出既适合于各国经济与工业状况,又适合于各国政治和行政制度的最有利于实现这一改革的手段。 为了实现这种改革,大会首先建议对社会权力机关和行政当局施加压力,强迫他们通过直接支付市政工程的工资或者命令各企业主和包工商遵照办理的办法,制定最低工资额。
第二国际、第二半国际会议文件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