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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社会某一部分人所垄断的生产资料,同活劳动力相对立而独立化的这种劳动力的产品和活动条件,通过这种对立在资本上被人格化了。不仅工人的已经转化为独立权力的产品(这种产品已成为它们的生产者的统治者和购买者),而且这种劳动的社会力量及未来的……形式,也作为生产者的产品的属性而与生产者相对立。因此,在这里,关于历史地形成的社会生产过程的因素之一,我们有了一个确定的、乍一看来极为神秘的社会形式”(《资本论》第3卷,第920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因此,资本是一个复杂的范畴,不是一个简单的定义所能解释得了的。马克思著作的大部分就是致力于阐述资本的各种区分门类的。
“产业资本是唯一的这样一种资本存在方式,在这种存在方式中,资本的职能不仅是占有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而且同时是创造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因此,产业资本决定了生产的资本主义性质;产业资本的存在,包含着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的存在。……那几种在产业资本以前,在已成过去的或正在衰落的社会生产状态中就已出现的资本,不仅要从属于产业资本,要和产业资本相适应来改变他们的职能的机构,而且只能在产业资本的基础上运动,从而要和它们的这个基础同生死共存亡”(《资本论》第2卷,第66—6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参看金融资本;银行资本和利息;商业资本;信用和虚拟资本;以及资本和收入的一般形式条目)。资本家是增值的货币的占有者,但这种价值的自行增值是一个客观运动;只有这个客观运动成为资本家的主观目的,货币持有者才成为资本家,即资本的人格化。这里的关键在于价值增值的客观运动,而不在于赚取利润的主观动机;后者完全依情况而定,而前者则规定了一切单个资本所共有的特征。就资本能增加自己的价值这一点而言,一切资本都是相同的,马克思把这种现象叫做“资本的一般”。当然,每一个资本获得的利润都是竞争的结果,但由于流通不创造价值,所以可供分配的只有在生产过程中实际生产出来的利润。因此,为了理解资本在竞争中的表现,就必须首先考察这些想象的实质。马克思写到:
“……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怎样表现为资本的外部运动,怎样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发生作用,从而怎样成为单个资本家意识中的动机。……只有了解了资本的内在本性,才能对竞争进行科学的分析,正象只有认识了天体的实际的、但又直接感觉不到的运动的人,才能了解天体的表面运动一样”(《资本论》第1卷,第35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资本的一般”表现为许多竞争的资本,但后者是以各个资本在其构成、产生的使用价值等方面的差异为前提的;而由竞争造成的这些差异则决定着每一资本在上述所有资本所产生的总的剩余价值中占的利润份额(参看剩余价值和利润;生产价格和转化问题条目)。在这种利润形式中,资本似乎不依赖于劳动而生产财富;为了理解这种现象,就需考察资本是怎样产生出剩余价值的,即考察资本如何不断采取货币和商品的对立形式,资本如何表现为从属于物的社会关系。只有分析“资本的一般”,才能分析资产阶级社会的阶级性质;只有在分析了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被资本家盗用为价值之后,才能确定竞争的现象怎样以及为什么会导致与实际不符的假象。因此,对“资本的一般”的分析必须先于对“多种资本”的分析,对资本的本质的分析必须先于对资本的表现形式的分析,对生产中的增值的分析必须先于对流通中的价值实现的分析。
“现在的区别只是在于,价值转移,从而价值补偿,是一部分一部分地逐渐进行,还是一次进行。这样一来,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间的决定性的区别就被抹杀了,剩余价值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秘密,即一定的价值和体现这些价值的物品借以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也被抹杀了。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就只有流通方式的区别(而商品流通当然只和已有的、既定的价值有关);……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本能地坚持亚·斯密的这种做法,即把‘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范畴混同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范畴,并且不加批判地在一个世纪中一代一代沿用这种做法。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那里,投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和投在原料上的那部分资本根本不加区别,而仅仅在形式上——看它是一部分一部分地,还是全部一次地通过产品而流通——和不变资本区别开来。因此,理解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运动的基础,从而理解资本主义剥削的现实运动的基础,一下子就被破坏了。问题就只是预付价值的再现了”(《资本论》第2卷,第244—245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这是拜物教的最典型的例子之一;由于社会生产过程而从属于物的社会性质,凭借拜物教,就被变成了由这些物的物质本性所具有的天然性质。马克思的资本概念以及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思想,对揭示上述现实的颠倒是十分重要的。它为探讨剩余价值的生产,为探讨用于投资或作为新资本使用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以及一般地为探讨资本主义生产的运动规律,提供了分析的基础(参看积累条目)。
(MD)
(TBB)
(AS)
(VGK)
(BF)
(ASS)
(TBB)
(TBB)
“作为具体总体性的社会、特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制度和由此而产生的社会阶级的区分。……如果人们能够根据自己对直接行动和对社会的整个结构的影响去评价它和由此而产生的利益的话,那么通过把意识同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就可能推断出人们在某种特定情境中会产生的想法和感情。也就是说,可以推断出合乎人们的客观情境的思想和感情。……阶级意识,实际上是由“归因”于生产过程中的特定的典型环境所产生的各种适当而合理的反应构成的。因此,这种意识既不是构成阶级的各个单个人的所想或所感的总和,也不是其平均数。然而,作为一个整体的阶级的重大的历史行动,最终却是由这种意识,而不是由单个人的思想所决定的——这些重大的历史行动只有依据这种意识才能得到理解”(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1971年英文版,第50—51页)。因此,以上述方式来确定其意识的阶级,不是别的而是“历史归因的主体”。经验的现存的阶级只有以上述定义所规定的方式认识自身,或用黑格尔的话来说,由“自在的阶级”变成“自为的阶级”,才能(顺利地)开展行动。如果某个阶级(比如小资产阶级)不能做到这一点,或没有彻底完成这种转变(象1918年的德国无产阶级那样),那末它的政治行动就必然会失败。就卢卡奇关于阶级意识定义来说,其问题在于它可能会被政治杰出人物所利用,这些政治杰出人物会利用他们所“占有”的理论,对真正的无产阶级摆出一副恩人的架势,或者实际上使真正的无产阶级失去其斗志(参看阶级;阶级冲突;意识形态条目)。
(IF)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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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合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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