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这是卡尔·魏特夫在其著名的晚期作品《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中的主要论调——这是他放弃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后的作品。欧洲汉学家白乐日(Etienne Balazs)也曾对这一论题发表过意见,例如他曾表示,“是国家扼杀了中国的技术进步”[《中国的文明与官僚主义》(Chinese Civilisaition and Bureaucracy, Yale, 1964),p.11]尽管在其他场合下,他也曾承认古代中国文化观点的多样化及技术革新的现实。最后,戴维·兰德斯(David Landes)在其近著《国富国穷》The Wealth and Poverty of Nations (London, 1998)]中也提到了这一颇具争议的论题。[《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徐式谷、邹如山、奚瑞森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国富国穷》,门洪华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
[24] 参见伊佩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自著《宋代的家庭与财产:袁才的社会生活戒律》( Family and Propert in Sung China: Yüan Ts’ai’s Precepts for Social Life, Princeton, 1984)一书“引言”,第129页。